不需要冻结犯罪嫌疑财产时 应当经

2024-05-15

1. 不需要冻结犯罪嫌疑财产时 应当经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向当地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给银行发放解除通知书。
一、银行转账公安局能查出转账去向吗
银行转账公安局能查出转账去向。公安局不能直接查,但是在有相关文件的前提下,可以到银行查,如果直接取出来处理的,就只能查到在哪里取的钱,查不到具体去向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附带民事责任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强制执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民事责任主要是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法院一般情况下会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三、欠债人没有偿还能力,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债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法院可以对其限制高消费。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同时,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不需要冻结犯罪嫌疑财产时 应当经

2.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如何处理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原批准冻结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
一、刑事案件查封冻结相关规定
在侦查工作中需要冻结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查封扣押财产的处置规定
查封扣押财产的处置规定如下: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2、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等等。
三、侦查工作中需要冻结财产谁来批准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明确冻结财产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数额、冻结期限、冻结范围以及是否及于孳息等事项,送交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邮政部门、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公司登记机关和银行间市场交易组织机构、银行间市场集中清算机构、银行间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同意设立的黄金交易组织机构和结算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应当在相关通知书回执中注明办理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3. 不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什么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不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

4. 不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

公安机关为了侦破案件的需要,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冻结的,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侦破,和审理的需要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5.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原批准冻结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如何处理

6.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什么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律分析: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  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7.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什么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为了侦破案件的需要,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冻结的,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侦破,和审理的需要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对作为犯罪证据但不便提取或者没有必要提取的财物、文件,经登记、拍照或者录音录像、估价后,可以交财物、文件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并且开具登记保存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财物、文件持有人,另一份连同照片或者录音录像资料附卷备查。财物、文件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毁损。第二百三十二条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什么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8. 犯罪嫌疑人的哪些财产不能冻结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不能冻结。公安机关为了侦破案件的需要,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冻结的,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侦破,冻结和审理的需要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能冻结。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