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戒毒所探望亲人有时间规定吗

2024-05-14

1. 去戒毒所探望亲人有时间规定吗

看不成的。
那种地方的人,是接受强制隔离措施。不允许那里的人和外界任何人接触。
目的只有一个,戒除那害人的玩意儿。

去戒毒所探望亲人有时间规定吗

2. 去戒毒所探望朋友需要什么流程?去探望好吗?

一、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亲属,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或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与罪犯亲属关系的证明。
二、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三、根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四、证件条件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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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监注意
你的朋友说没有登记你的名字,不希望你去探监。他所说的登记名字,是没有这一回事的,因为探监并不需要服刑人员进行事前登记。
但是,如果你去探监的时候,他不想见你,这是完全可以的,因为教员也不能强求他接受你的探监的。他不想你去探监,但你也有办法可以达到你的探监目的的,方法如下:
1.和他的家属一起去探监。
2.和别的朋友一起去,但是以别的朋友的名义探监。
3.你自己去,以别的朋友的名义探视他。但是这要取得狱警的同意,事先进行协商。

3. 可以去戒毒所探望朋友吗

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为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探视工作,对来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视的家属具体规定如下:一、来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视的戒毒人员家属由戒毒所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的接待室探视戒毒人员,探视戒毒人员仅限于戒毒人员直系亲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探访。(并出示有关证件)二、探视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下午十三点三十分至十五点三十分,其他时间一律不予探视。三、探视人员除给戒毒人员存日常零用钱外,其他物品一律禁止带入。四、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有关规定,做好戒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探访,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可以去戒毒所探望朋友吗

4. 戒毒所探视的时间规定的那天随时可以去吗?

国家并没有对戒毒所制定统一的探视时间,各个地区的戒毒所都有自己的探视时间。
根据《禁毒法》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在检查邮件时,应当依法保护戒毒人员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条 戒毒人员外出探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请求探视的报告(申请)及配偶、直系亲属的担保书;
(二)配偶、直系亲属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戒毒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说明探视者与被探视者的关系、探视事由;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配偶、直系亲属的病危通知书或死亡证明,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重大事故或重大变故证明。

5. 戒毒所规定什么时间可以探望戒毒人员?

戒毒所探望解毒人员的的时间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 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在检查邮件时,应当依法保护戒毒人员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参照《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参照《戒毒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对吸食不同种类毒品的,应当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
参照《戒毒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3日前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送达戒毒人员本人,并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将其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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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参考资料来源:莱芜市司法局:戒毒条例

戒毒所规定什么时间可以探望戒毒人员?

6. 送到强制戒毒所多长时间家人可以探望

送入强制戒毒所家属探望需遵循本地戒毒所探访制度,进行探访。
根据《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探访制度,允许戒毒人员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
探访人员应当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所身份证件检查,遵守探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探访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警告或者责令其停止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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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八章 出 所
第六十二条 对需要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与司法行政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十三条 对外地戒毒人员,如其户籍地强制隔离戒毒所同意接收,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可以变更执行场所,将戒毒人员交付其户籍地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现实表现、适应社会能力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
对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戒毒康复、日常行为考核等情况一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第六十五条 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监管场所、羁押场所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7. 你好,我想请问的是,我有一个朋友在戒毒所,我不是直系亲属,可以去

可以的,去了说明情况,大多数都让看,戒毒所没你想的那么无情,监狱都让朋友探监,戒毒所和监狱大致相同

你好,我想请问的是,我有一个朋友在戒毒所,我不是直系亲属,可以去

8. 去戒毒所探视亲人流程怎么走?

1、探视是法律规定的权利。
2、但是不同的所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不用担心,去了之后民警会告诉你怎么写的,临时写就行。
3、不过一般来讲,男女朋友关系是不能接见的,接见只能是直系亲属。
4、走之前没什么预兆的。公安抓到了人,验尿是吸毒,又有前科,就可以直接送公安的强制隔离戒毒所3——6个月,然后转司法的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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