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的关系!!

2024-05-13

1. 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的关系!!

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
中国是1948年成立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世贸组织的前身)的创始缔约方之一。中国于1986年正式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地位。1987年关贸总协定成立中国工作组,处理中国复关事宜。1994年9月,中国提出一揽子谈判方案,并以此为基础与各方进行了全面谈判,但未能实现“复关”的目标。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共开过19次会议。
1995年1月1日,世贸组织成立。中国于同年7月11日正式成为世贸组织观察员,中国复关谈判工作组也于同年12月改为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并于1996~2001年举行了共18次工作组会议。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过程中,始终坚持三项原则,即:世贸组织作为一个国际组织,没有中国这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参加是不完整的;中国只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参加;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其权利和义务一定要平衡。中国的立场得到了绝大多数国家的支持。2001年9月17日,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WTO的法律文件,这标志着中国加入WTO的谈判全部结束。11月9~14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了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11月10日,会议通过了批准中国加入WTO的决定。11日,中国签署了加入议定书。根据WTO有关规定,中国于12月11日正式成为WTO成员。

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的关系!!

2. 世界贸易组织的详细资料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GATT)。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世贸组织成员分四类: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转轨经济体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2005年12月,世贸组织总理事会在香港正式批准太平洋岛国汤加加入,其正式成员身份于一个月后生效。这样,世贸组织正式成员将增加到150个。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世贸组织的第一任总干事是意大利前外贸部长雷纳托·鲁杰罗,第二任总干事是新西兰前总理麦克·穆尔,第三任总干事是泰国前副总理兼商业部长素帕猜,第四任总干事是欧盟前贸易谈判代表帕斯卡尔·拉米。


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各项贸易协定;为个成员提供多边贸易谈判场所,并为多边谈判结果提供框架;解决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对个成员的贸易政策与法规进行定期审议;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的关系。

  世贸组织的宗旨是: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个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

  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进行了长达15年的努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非歧视贸易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程度,主要是对关税的规定;促进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立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自由贸易”环境和规则;鼓励发展与经济改革。

  世贸组织的基本职能有: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 世界贸易组织

在日内瓦,主要职责是实施贸易开放,非歧视性,最大限度提高贸易公平化和市场竞争的合理。保护知识产权,调解贸易争端问题的联合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际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

4. 世界贸易组织概论题目,急!

 免责规定:

  世贸组织协定和协议中有关免责的规定,包括紧急限制进口措施、保护幼稚产业措施、国际收支限制措施、有关承诺修改或撤回、义务豁免。

  采取世贸组织的例外(安全例外除外)与免责措施,有三个特点:一是批准程序严格;二是需要与有关成员磋商;三是应遵循非歧视原则。

5. 世界贸易组织

WTO
世界贸易组织,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会。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目前拥有158个成员国,成员国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7%,有“经济联合国”之称。

世界贸易组织

6. 求详细解答:世界贸易组织,是全球

        有利于纺织服装业的发展,纺织品和服装在中国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占20%以上,加入WTO后,出口配额将被取消,有利于市场的扩大,从而对中国纺织行业产生有利的影响;有利于汽车产业发展,零件关税将降幅更大,汽车进口配额也将取消。与国外汽车厂商的合资合作途径增多,加快了汽车产业国产化步伐。(其他产业部门言之有理也可)  

7. 世界贸易组织的介绍

世界贸易组织(英语: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WTO),中文简称:世贸组织,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 拥有162个成员国,成员国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8%,有“经济联合国”之称。

世界贸易组织的介绍

8. 对于世界贸易组织,你知道些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以取代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 拥有162个成员国,成员国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7%,有“经济联合国”之称。
中文名
世界贸易组织
外文名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中文简称
世贸组织
英文简称
WTO
原型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历史沿革
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是全球性的,是联合国相关组织。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并存1年。
(主词条: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其基本原则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自2001年12月11日开始,中国正式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的产业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世界贸易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世贸组织的第一任总干事是意大利前外贸部长雷纳托·鲁杰罗,第二任总干事是新西兰前总理麦克·穆尔,第三任总干事是泰国前副总理兼商业部长素帕猜,第四任总干事是欧盟前贸易谈判代表帕斯卡尔·拉米。
建立世贸组织的设想是在1944年7月举行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上提出的,当时设想在成立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时,成立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从而使它们成为二次大战后左右世界经济的“货币-金融-贸易”三位一体的机构。1947年联合国贸易及就业会议签署的《哈瓦那宪章》同意成立世贸组织,后来由于美国的反对,世贸组织不能成立。同年,美国发起拟订了关贸总协定,作为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临时契约。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后,欧共体和加拿大于1990年分别正式提出成立世贸组织的议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才正式决定成立世贸组织。
1947--1993年,关贸总协定主持了8轮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第8轮谈判于1986年至1993年12月15日在日内瓦举行,称为“乌拉圭回合”。其中第五轮称为“狄龙回合”,第六轮称为“肯尼迪回合”,第七轮称为“东京回合”。世贸组织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一起被称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
2003年8月30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实施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最后文件。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及其它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可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内部通过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和销售有关治疗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疾病的专利药品。这不仅将大大降低相关专利药品的市场价格,而且将有利于更迅速和有效地控制、缓解公共健康危机,确保生命健康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