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面临法律风险有哪些

2024-05-13

1. 互联网金融面临法律风险有哪些

随着我国数字化网络的不断发展,我国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开始兴起,由此互联网金融也得以迅速发展。现如今我国的经济热点问题就是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规范其发展,因此应尽快制定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为互联网市场治理和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一方面是修正和完善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制定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及其风险的监管规则,尽快将P2P信贷、众筹融资模式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纳入监管范围。另一方面是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立法,特别是加快在电子商务的安全性、电子交易的合法性、计算机犯罪等方面立法,明确各交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想要了解详细的金融法律方面建议去亿蜂平台资讯。
互联网金融面临危险:
1.技术风险
2.操作风险
3.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面临危险解决措施:
加强有关互联网金融的知识普及
增强产品的创新
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面临法律风险有哪些

2. 中国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类型有哪些

一般而言,法律风险分为三类:一是刑事法律风险;二是民事法律风险;三是行政法律风险。
另外

法律风险控制的初步思考互联网金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各类法律风险,相关的风险控制显得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各机构可在如下方面作相应的法律风险控制。
首先,信息的正当收集与保护。从业者应严格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收集客户信息,并给予相应保护。根据2007年6月公安部等部门颁布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凡是互联网机构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的,则此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为第三级。该等级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诸如P2P网贷或众筹平台涉及借贷交易的资产过亿,涉及广泛社会利益,信息安全等级应列为第三等级。在实践中,此类互联网企业通过向当地公安部门备案,获得公安部门出具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从而达到国家法规要求的信息安全等级。从业者应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平台安全程度需达到国家标准,唯如此,在黑客入侵导致客户信息泄露时,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适用免责。
其次,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章程要“硬”起来。面临正在发展中的互联网金融各产品领域,国家立法明显力不从心。因此,我们应重视行业章程对本行业的有效规范。作为“软法”,发挥这种社会自生规则的应有价值。
再次,监管机构要适度的宽容。中国近几十年来长期压制民间金融,甚至对一些严重违法者(如集资诈骗的罪犯)施以死刑,致生诸多争论。如果继续以往的政策,互联网金融发展不易。监管者应该在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审慎选择。因此,这个行业非常需要政府的包容与鼓励。与中国不同,诸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其金融机构间百年来长期竞争激烈。其在近二十多年来,一直积极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服务创新,故没有太多机会留给那些非金融机构。在这些发达国家,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业的发展空间比较有限。中国金融业此前过多依靠政策保护,形成高度垄断,行业间竞争并不充分,传统金融机构获取了巨额暴利,这些方面并未获得法律的有效调整。其负面结果之一是给普通民众、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水准都相当有限。中国互联网金融以其普惠、分享、便捷等特点,具有巨大发展空间。甚至,这一行业的发展将是中国在金融领域“弯道超车”,赶上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难得机会。因此,监管机构在打击那些触犯法律底线的从业者时,也应该维持正当的竞争秩序,鼓励行业创新。

3. 互联网金融风险都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包括:安全风险、技术选择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支付和结算风险等。

互联网金融风险都有哪些

4. 互联网金融风险有哪些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
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
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尽管商业银行也面临期限错配风险、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面临信用违约风险与期限错配风险,但与互联网金融相比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商业银行最终能够获得央行提供的最后贷款人支持。
除上述传统风险外,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还面临一系列独特风险:
其一是法律风险。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
其三是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的风险。
其四是信息不对称与信息透明度问题。
其五是技术风险。
综上所述,既然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起步阶段就面临如此之多的风险,有关各方应该在充分考虑潜在风险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步、可持续发展。

5. 互联网金融有哪些风险?

互联网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包括:安全风险、技术选择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支付和结算风险等。

互联网金融有哪些风险?

6. 互联网金融风险?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能否实现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例
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当前的收益率低于5%,且余额宝的性质是货币市场基金。但百度百发的预期收益率高达8%,这就不由得让我们想问,百发最终投资的基础
资产是什么?在全球经济增长低迷、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下降、国内制造业存在普遍产能过剩、国内服务业开放不足、影子银行体系风险逐渐显现的背景下,如何实现
8%的高收益?除了给企业做过桥贷款、以及给房地产开发商与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外,还有哪些高收益率的投资渠道?
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当
然,金融机构的一大功能就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因此金融机构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期限错配,而其中的关键是错配的程度。联想到百度百发给出的承诺是
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这无疑最大程度地加剧了流动性风险。既要允许随时赎回,还能给出8%的预期收益率,这当然令缺乏经验的投资者欢欣鼓舞,但也会令富有
经验的投资者疑虑重重。
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如
前所述,尽管商业银行也面临期限错配风险、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面临信用违约风险与期限错配风险,但与互联网金融相比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商业银行最终
能够获得央行提供的最后贷款人支持。当然,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价的,例如商业银行必须缴纳20%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自有资本充足率必须高于8%、必须满足
监管机构关于风险拨备与流动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联网金融目前面临监管缺失的格局,因此运营成本较低,但如果缺乏最后贷款人保护,那么一旦互联网
金融产品违约,最终谁来买单?互联网金融企业有能力构筑强大的自主性风险防御体系吗?
除上述传统风险外,中国互联网金融产品还面临一系列独特风险,以下笔者将按照重要性由高至低的排序来依次梳理这些风险:
其一是法律风险。目
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这导致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产品)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区域,稍有不慎就可能
触碰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例如,前段时间湖北省的天力贷在运行半年后被挤兑、停止运转后,就是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立案的。
由于缺乏门槛与标准,导致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鱼龙混杂,从业者心态浮躁、一拥而上,一旦形成互联网金融泡沫,并出现较大幅度违约的格局,就很容易导致
中国政府过早收紧对互联网金融的控制,从而抑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应避免重蹈当年信托业、证券业发展初期的乱象。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一
方面,互联网金融创新使得央行的传统货币政策中间目标面临一系列挑战。例如,虚拟货币(例如Q币)是否应该计入M1?再如,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受法定存
款准备金体系的约束,这实际上导致了货币乘数的放大。又如,如何来看待传统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互动与转化?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削弱了中央政府
信贷政策的效果。例如,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传统融资渠道被收紧,那么很可能会考虑到通过互联网金融来融资。事实上,最近一年来中国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大发展,
其宏观背景就与中国政府收紧了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控,导致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商等市场主体不得不寻找新的融资来源有关。
其三是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的风险。首先,由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之用于信用评级的主要依据,此举是否合理合法?其次,通过上述渠道获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确地衡量被评级主体的信用风险,这里面是否存在着选择性偏误与系统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对称与信息透明度问题。如前所述,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监管缺失的状态。那么,谁来验证最终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无独立第三方能够对此进行风险管控?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监守自盗行为?毕竟,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在互联网P2P类公司中,有专业的风险控制团队的仅占两成左右。
其五是技术风险。与
传统商业银行有着独立性很强的通信网络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处于开放式的网络通信系统中,TCP/IP协议自身的安全性面临较大非议,而当前的密钥管理与
加密技术也不完善,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很容易遭受计算机病毒以及网络黑客的攻击。目前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账户被盗风险较大,阻碍了不少人参与互联网金
融,这其中绝非没有专业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联网企业必须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这无疑会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
的运行成本,削弱其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成本优势。
综
上所述,既然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起步阶段就面临如此之多的风险,那么是否就应该以此为由放慢甚至扼杀这一宝贵的金融创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关各方
应该在充分考虑潜在风险的基础上,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步、可持续发展。笔者提出的相关建议包括:第一,应充分加强行业自律。用行业准入来替代政府审批,通
过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助于规范行业的发展,并避免政府的过度介入。目前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及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等,都是有益的尝试;第二,
应该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向投资者提示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且这一风险显著高于投资类似的传统金融产品的风险;第三,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
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第四,监管机构应该构建灵活的、富有针对性与弹性的监管体系,既要弥补监管缺位,又要避免过度监管。

7.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有:1、信用违约风险;2、期限错配风险;3、最后贷款人风险;4、法律风险;5、增大了央行进行货币信贷调控的难度;6、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的风险;7、信息不对称与信息透明度问题;8、技术风险。【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8. 互联网金融风险有哪些

法律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有哪些:第一是流动性风险。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加基金类”的产品不断涌现,比如余额宝,但当中也蕴藏着期限错配的风险,也蕴藏着货币市场波动、出现投资者大量赎回的风险。  第二是信用风险。由于网上“刷信用”、“改评价”的行为仍然存在,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会受到影响。另外,部门互联网平台缺乏长期的数据积累,风险计量模型的科学性也有待验证。所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依旧存在。活跃的P2P平台超过数百家,发生了部分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事件。  第三是声誉风险。部分互联网机构用所谓的“预期高收益”来吸引消费者,推出高收益、实则也有风险的产品,但却不如实揭露风险,甚至误导消费者。  第四是信息泄露风险。互联网金融的一大基础,是在大数据基础上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对客户行为进行分析,但同时也对客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的保护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一些交易平台并未建立保护客户信息的完善机制。  第五是技术安全风险,即IT系统安全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依托的是计算机网络,网络系统自身的缺陷、管理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都会引起技术安全风险。
法律依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二)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三)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