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有档案管理权?

2024-05-16

1. 哪些企业有档案管理权?

法律分析: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 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国企,具有保管各类人事档案的权利。 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哪些企业有档案管理权?

2. 哪些企业有档案管理权?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国企,具有保管各类人事档案的权利。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一、跟应届生签过兼职合同应该还有效吗?
不影响的,大学生期间的属于兼职的服务合同,不影响毕业三方协议。
办理档案托管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档案托管是指人事档案托管,人事档案托管有三种方式: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以上三种人事档案托管方式均没有要求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只要提供三方协议就可以了。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二、保险公司上工号影响应届生身份吗
当年毕业的都叫应届毕业生,保险工号保险工号是不影响劳动者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XX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三、人事代理退休算哪一种
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门的一处人才服务中心,为各合法公司提供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退休就是在职工作人员丧失工作劳动力,从而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又分为两种类型,提前退休和正式退休,提前退休一般是企业提出来的。人事代理退休是根据平时交保险的份额,以及年限给的退休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3. 什么样的企业有档案管理权?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国企,具有保管各类人事档案的权利。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一、毕业生档案寄到生源地的市级还是县级
原籍,就是你入学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市,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本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将毕业生的档案发回原籍。市区的生源回市,县里的生源回县。具体情况是:
1、学生毕业后,学校会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
2、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3、各市、县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一般将档案办理到人才交流中心比将档案留在学校对学生而言要方便得多。
二、劳动合同放在档案的第10类么
不是,劳动合同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归入人事档案的第九类中。一般来讲,档案跟着人走,与谁订立合同,档案就在哪个单位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保管,但是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档案有的单位将其放在社保中心或是人才交流中心,每个月只交单位应交的保险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有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三、个体劳务派遣经营范围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范围:
1、提供国家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提供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服务,包括办理大学毕业生的接收事宜(含户口调入广州);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4、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
5、办理派出人员的录用、退工、合同鉴证等事宜;
6、为派出人员发放工资和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代为派出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并办理赔付手续;
8、按有关规定办理派出人员的出国政审、申办证照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9、协助办理派出人员解聘、辞退后的推介和再就业事宜;
10、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事宜。

什么样的企业有档案管理权?

4. 私企可以接受档案么

一般都不可以。最好也不要放档案在私企管理,防止离职时被扣留,应该迁入当地人才市场。如果当地人才也不能接收,可以改派回原籍,把档案户口转回原籍。
至于协议书的内容,跟档案没有任何关系。

扩展资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中的材料是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硕士、博士相关材料,就业通知书。
2、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原就读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查询人事档案派遣地,一般为生源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档案与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办理各种人事手续、工龄计算、养老等都有关系。毕业生一定要重视,妥善的处理档案。
4、毕业生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5、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就业的,自费出国留学的,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以及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应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6、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拟存档的机构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中共预备党员需要在预备期满前办理转入手续。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政府--毕业生档案存放处理全攻略

5. 档案对企业来说有什么用啊?

档案对企业来说有什么用啊?
企业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企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各企业应注意日常工作中,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并按一定要求进行科学分类整理,统一管理本企业各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1)企业的档案是企业科技发展的催化剂。
(2)企业的科技档案是知识形态的生产力。
(3)企业档案是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表现形式。
(4)企业档案是企业文化的重要部分,是企业成功的金桥。
2 企业档案管理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企业内部的档案机构要对本企业的档案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统一领导,建立统一的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全部档案实施综合管理。
(2)维护企业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维护档案的完整,从数量上说,要保证企业档案在内容上齐全配套;从质量上说,要保持企业档案的系统性和内在的有机联系,在范围上应涵盖企业全部工作活动所产生的各种门类、各种形式的档案文书,严防对档案人为地加以割裂和零乱堆砌。维护企业档案的安全,对企业档案进行很好的管理和保护,要加强保密工作,严防企业档案的丢失和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严守企业档案中所含的涉密事项,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便于企业和社会对企业档案的有效利用。企业档案的利用,既是企业档案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又是企业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之所以能够延续下来并得到不断发展,就是因为它对社会有一定的利用价值。企业档案的利用贯穿于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始终,并且是检验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
3 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建议
3.1 统一规范,建立档案管理现代技术标准,加快相关法规的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提高信息的可获取性
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是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因为现代档案信息已不再属于一个部门,而是作为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国或多国乃至国际档案信息交流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档案工作部门必须要遵循标准化的原则,对收集、整理、编目、检索、温湿度控制、防霉防虫以及安全保管等基础性工作,都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整理。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标准,除了信息管理共用的标准和目前暂时与纸质文件、档案管理共用的标准外,还有电子文件管理专用的标准和规范。

档案对企业来说有什么用啊?

6. 私企可以接受档案么

一般都不可以。最好也不要放档案在私企管理,防止离职时被扣留,应该迁入当地人才市场。如果当地人才也不能接收,可以改派回原籍,把档案户口转回原籍。
至于协议书的内容,跟档案没有任何关系。

扩展资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中的材料是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硕士、博士相关材料,就业通知书。
2、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原就读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查询人事档案派遣地,一般为生源地所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档案与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办理各种人事手续、工龄计算、养老等都有关系。毕业生一定要重视,妥善的处理档案。
4、毕业生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5、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就业的,自费出国留学的,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以及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应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6、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拟存档的机构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中共预备党员需要在预备期满前办理转入手续。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政府--毕业生档案存放处理全攻略

7. 什么单位有档案保管权

1、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 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国企,具有保管各类人事档案的权利。 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章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章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章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扩展资料

档案防护的基本要求:
1、档案防护内容应包括外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温湿度要求,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霉、虫、鼠等)和安全防范等。
2、温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载体等因素区别对待。
3、音像、缩微、电子文件等非纸质档案贮存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外,尚应根据使用保管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
个人档案有六大功能:
其一、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
其二、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
其三、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
其四、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
其五、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其六、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什么单位有档案保管权

8. 为什么现在好多企业不接受员工的档案保管工作呢?

大部分企业不具备保管员工档案的资格。
档案存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存放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一种是存放于有存放档案资格的单位。
根据劳动部和国家档案局的规定:
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且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委级的方可接收及保管人事档案,其它的诸如合资、外商独资民营企业均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和接收权。
凡不具备档案接收权的企业,一般做法是:一是与当地的人社局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由人社局托管本企业的人事档案,并按每份档案10~20元/月不等的标准,向人社局缴纳托管费。这是较好的企业这样做。二是根本就不要档案,由员工自行到人社局办理托管档案,由员工自己负担档案托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