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上,通常有“缴费”和“征税'两种形式,你认为哪种形式比较好?为什么?

2024-05-15

1. 在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上,通常有“缴费”和“征税'两种形式,你认为哪种形式比较好?为什么?

  在实行“费”还是“税”的问题上,我国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初期就作出了决定,这是由当时的经济体制和市场主体形式所决定的。在1984年到1986年,我国开始在部分地区试行了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建立工人养老保险基金,并实行企业支付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在“现收现付制”的模式下选择了通过“缴费”来筹集资金,作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关键时刻,市场上大多数经济主体还是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情况下,这种“缴费”模式为建立现代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起到了“从点到面”扩展的“突破口”的作用;1995年3月,鉴于实行现收现付制随着人口年龄的变化出现越来越多“隐性债务”的压力,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基本确立了我国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但实际上具体“缴费”形式没有发生改变。

  “缴费”模式显现越来越多的局限性

  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险筹集模式与具体形式在理论上是匹配的,但从我国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的最终目标的高度来审视,却发现“社会保险统筹缴费”制度显现出越来越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对扩大保障覆盖面的限制。体现在“缴费”这样一种行政手段和“规定”往往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具有更强的约束性,而对大量的民营、“三资”企业的约束性较弱,从而使他们游离于社保缴费之外,更无从谈及将农民纳入到保障体系这样的长期目标的实现。

  ——无法形成稳定的保险基金。由于缴费所依据的立法层次低,在征收社会保险费时往往会出现拖欠、逃漏等现象,而执行机构也很难进行强制性的处罚,甚至有的地方政府出于对引进外资的“热情”和对地方企业的保护,滥用“免征”权力,导致全国社保费每年的收缴率不高,实际上无法进行有效的保障。

  ——高昂的管理成本。由于“费”的收和支都处于财政体系之外,由各地行政部门具体制定标准和实施办法,导致各地区多部门、多主体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的收支都具有某种权力,不仅容易导致行政管理无效率,更使得监管在一定程度上“缺位”。日前为人们所热议的“社保基金审计问题”就充分暴露了这一制度的弊端。

  “征税”在当前情况下是较佳的选择

  针对“统筹缴费”的这些弊端,开征社会保险税自然而然成为改革筹集资金具体形式的目标。可以说,从理论上来讲,“征税”在当前情况下是较佳的选择,而其优势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税”的立法层次明显高于“费”,在执行过程中具有绝对的刚性,而且经过多年的税法教育,国民具有了很高的纳税意识,从而可以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稳定收缴。

  其次,“征税”相对于“缴费”管理成本更低,这是由于“税”是纳入国家财政统一预算并由税务部门依法进行征收的。

  再次,社会保险税的开征明显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的扩大,将市场经济主体中占大多数的民营、“三资”、乡镇企业真正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从而对大量该类企业下岗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庞大的流动劳动力具备了保障的能力。更进一步,为将广大农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基础。

  最后,社会保险税的征收还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当前社会财富再分配功能薄弱的现状。

在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上,通常有“缴费”和“征税'两种形式,你认为哪种形式比较好?为什么?

2. 社会保障费改税是否能够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征缴中的问题呢?

那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费改税需要的条件,可以参考一下如下网上摘录:社会保障费改税需要什么条件张莉(河北大学管理学院王松河北保定071002)!竺蚰苎!要譬耋堡堂费警警曹前提条件进行了分析,提出虽然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是大势所趋,但应在相关制度完善的前提下,适时地进行[关键词]社会保障费社会保障税费改税一。…。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2—6908(2007)0820070—01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这其中的核心问题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改革更成为重中之重。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关于社会保障费改税的问题已经持续了十几年。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费税之争”不仅仅是表面名称的变化,更有其深层次的含义,应当全面分析。一、社会保障费改税需一社舍保障体系的定型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应以社会保障体系的定型为前提,在开征之前有必要理清它与社会保障体系各个层面之间的关系。(一)社会保障费改税与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关系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三种社会保障的制度模式: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与部分积累制a现收现付制是指由在职劳动者供款以支付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的制度,数学模型简单、操作简便、符合税收的公共性质:完全积累制是指每个人都设立个人账户,为自己未来能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积累资金的制度,与税收的定义及特点不相符合:而部分积累制则是将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的优点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既考虑当期的收支平衡,又为未来作基金积累,因此涉及的因素多.管理十分复杂。为应对未来的老龄化趋势t我国实行了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即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在社会统筹部分,由于筹集的资金都是国家统筹使用,满足公共需要,具有普遍性,更符合税收的性质,因此适用于社会保障税的形式;而在个人账户部分,积累的资金都是为个人将来所用,带有私人性质,与税收的公共性不相容,因此更适用于社会保障费的模式。但如果采取社会保障税费并存的模式。必将带来社会保障管理秩序的更加混乱,与我们费改税的初衷加强社会保障管理的规范化相背离。因此如何解决征税与个人账户之间的矛盾,要求我们在比较社会保障税与费优缺点的基础上做出慎重的选择。(二)社会保障费改税与社会保障水平的关系社会保障费改税似乎与社会保障水平没有直接的关系,但通过分析国外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时.不难发现:大部分实行缴税制的国家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普遍偏低,目标只定位于满足人们基本的生活需要;而实行缴费制的国家提供的保障水平相对较高,保障项目也较为全面。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既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又要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目标有其合理性与可行性,但不可忽视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相对完善的多层次保障,包括发达的企业年金制度与商业保险制度等等。在现阶段,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征税所引起的保障水平降低势必影响到人们的切身利益,与“以人为本”的宗旨相违背,甚至还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为了维持现有的保障水平则需要提高税率或增加政府支出,无论哪种都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因此新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最终确立应是实行费改税的前提。(三)社会保障费改税与社会保障责任主体的关系社会保障制度是伴随着机器火工业的出现,传统的家庭保障己无法适应人们的需要时,由政府出面建立的一种社会制度,政府在其中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由政府保障过渡到社会化保障是必然的趋势,企业、个人、政府以及社会机构都是制度的主体。承担着缴费责任及提供服务的责任。社会保障费改税使政府由间接、最终责任人的角色转变为直接、完全责任人的角色,社会保障基金也相应转变为政府财政资金,政府集监督职能和分配职能于一身,不利于权力的制衡·也不符合保障社会化的趋势,即使从长远来看,政府只承担保障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责任,从现阶段看也与社会保障“转制成本’’的存在及个人账户“空帐”运行所造成的基金缺I_==】存在着矛盾。如何协调征税与基金缺口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保障费改税过程中的~大难点。二、杜会保障叠改税需法律捌度的完鲁社会保障费是一种行政性收费.与税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没有高层次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费的收缴管理是依照国务院在1999~:1月颁布的《社会保障费征收暂行条例》进行统一征收的,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也可以委托税务部门征收。近年来,已有19个省区委托税务部门代收,税务部门现有的软硬件设施及工作人员过硬的业务素质有效地提高了社会保障费的征缴率。其实,社会保障费改税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增强筹资的强制性与规范性,借助我国已有的较为健全的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筹资的效率:利用《税收征管法》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力度。但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毕竟届于社会保障领域的环节,费改税后,在没有《社会保障法》的前提下,将资金筹集纳入《税收征管法》,意味着用灵活性的政策措施来指导强制的法律,势必会产生许多问题,造成矛盾冲突。因此,应在建立《社会保障法》的前提下,开征社会保障税。通过《社会保障法》,明确各主体在社会保障资金筹资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从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运营、管理、支付到欠缴、挪用、挤占等违法行为都以法律的形式制定统一的适用条款;此外,还应制定《社会保障税法》,规定其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范围、税目、税率、纳税期限、减税免税等具体事项,从根本上保证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工作有序进行。三、社会保一囊政税--叠相应帕社会环境任何一个新税种的开征都要有与之相应的社会环境,包括是否符合传统的风俗习惯,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的心理愿望等等。近年来,随着社会宣传工作的开展,人们的社会保障意识普遍增强,成为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心理基础。但在我们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也应看到其中不利的一面。首先,社会保障费改税后,其强制性较之于费有明显的增强,人们对于强制的事物往往带有逆反心理.虽然社会保障费也是强制征收的,但在名称上更容易令人们接受;再加上现阶段人们的依法纳税意识不是很强,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会影响费改税的效果。其次,社会保障费是行政性收费,更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是人们为自己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进行的缴费,因此在心理上更易为人们所接纳,而社会保障税是强制性的转移支出,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不明晰,费改税后将对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带来挑战。因此,应加大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人们更深入地了解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使用与管理流程,克服因不知或知道得不完面而产生的抵触情绪:同时,完善税收监督机制,使纳税人都能通过简易的程序参与到税收监管工作中来.提高人们的纳税意识。只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开征社会保障税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参考文献:[I]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岫.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2]李芳,对社会保障税和社会保障缴费的分析[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7)。[3]李建平.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制度性约束[J】,中国财经大学学报2005(7)。

3.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等筹集采用收费的方式,目前在征费中存在哪些问题

按照现行规定我国社会保险资金的主要筹集渠道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
2.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4.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5.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等筹集采用收费的方式,目前在征费中存在哪些问题

4.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模式有

可以考虑从土地出让金为入口来解决这个问题,以此减轻国家和参保农民双方的压力,即是要进行土地出让金的重新分配。土地出让金是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顾名思义,它是一个与土地和土地使用权相联系的新范畴,是一个土地财政问题。

  土地出让金,在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中具有双重功能:一是调节土地的利用,改进和调整产业结构,包括一二三产业结构、各业内部结构等,制约或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经济杠杆,调控在国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间合理分配土地收益,调节市场竞争关系等。

  土地出让金目前已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土地出让金准确地说,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也可简单地理解为地价,其价格高低取决于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国家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等。土地出让金被称为地方政府的 “第二财政 ”,属预算外收入。 1993年的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把土地出让金全部划归地方政府。这给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间。针对巨额土地出让金如何重新分配。土地出让金怎么分,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土地出让金分配应以农民为主体,重分土地出让金的最终出路,在于从以政府为主体转变到以农民为主体。重分出让金的正确方向,应该转到解决农民和政府之间的分配矛盾上来。这也就是一些专家所说的,要在土地问题上 “还权于农民 ”,建立 “更加彻底的土地制度安排 ”。答案为  D

5. 现中国实行的社会保险资金征缴方式是什么?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资金筹集实行的收“费”的方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但在建立我国“统帐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中,用人单位和个人不缴、欠缴和中断缴纳保险费的现象十分严重。据统计,2002年底,全国累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高达439亿元,对80万户企业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稽核显示,少报、漏报缴费人数320.6万人,金额达23亿元。因此,主张开征社会保险税的呼声逐渐高涨起来。 按照我国现行“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统筹账户的资金主要是由单位缴纳的费用形成的,缴纳主体是用人单位。这一部分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并不具有对待给付性,因此只能是采用税的方式,而不能用费的方式。然而这种税收并不是以财政为目的,而是以社会政策为目的。因此,遵循的并不是量能课税原则,其牺牲平等原则,是因为有更高的宪法基本权保障的公益要求。这符合社会保险税的累退性。由此形成的法律规范也属于社会法的范畴。
  2、个人账户的资金符合费的特性

现中国实行的社会保险资金征缴方式是什么?

6. 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机制论属于社会保障吗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摘要】
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机制论属于社会保障吗【提问】
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机制论属于社会保障吗 是【回答】
是的【回答】
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提问】
【问一问自定义消息】【提问】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具有补偿收入减少的性质。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政府给予资助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劳动者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收入补偿权利。【回答】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救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二是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三是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回答】
(三)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政府为全体社会成员创建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和文化环境,提供各种社会性津贴、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以不断增进国民整体福利水平主要包括各种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娱乐、市政建设、家庭补充津贴、教育津贴、住宅津贴等。

(四)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主要包括向烈属、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废军人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荣誉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服务等。社会优抚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其目的在于安定军心,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回答】
(五)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社会互助具有自愿和非营利的特征,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交费,政府往往从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社会互助主要形式包括: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的群众性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城乡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回答】

7. 1.21万亿充实社保基金,我国社保包含哪些方面?

我国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的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是工作者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及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
工伤保险也叫工伤保险。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或者因接触粉尘、辐射、有毒物质等职业危害而患职业病时,国家和社会应当向受伤、残疾和死者的近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事故高发行业工伤保险费收缴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劳动者遭受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全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正是通过高费率的收取,使企业产生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降低伤亡率。
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失业保险制度,社会中央设立基金,向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各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应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固定工资额的单位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
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1.21万亿充实社保基金,我国社保包含哪些方面?

8. 关于缴税和社保基金等问题

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企业提取退休基金,交给独立的信托机构,如银行或保险公司,由其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由信托机构从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业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给付义务,否则不得将退休基金收回。
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企业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托机构保管运用,或者企业虽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运用,而未交付给信托机构保管使用,在职工退休时,企业自行筹措资金支付退休金。这种办法与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相比,职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退休办法按退休金给付的确定方式可分为约定提存金办法(definedcomtributionpensionplan)和约定给付办法(definedbenefitpensionplan)。
约定提存金办法是企业按照退休办法的规定,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退休基金,交给信托机构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将属于该职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给已退休职工。通常每年提取定额的基金,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如工资的5%)提取的,职工退休时所能领取的退休金取决于提存的金额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业并不保证退休金给付的数额。企业在每期提取的退休金数额,即为当期应确认的退休金成本。约定提存金金办法的会计处理较为简单,只须在提取时借记退休金成本,贷记现金,此外别无其他分录。我国企业多数采用这种办法。
约定给付退休办法是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支付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在职工退休时分期支付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只要职工退休时企业有能力履行支付退休金的义务,企业是否按时提取退休基金则由企业决定。在这种办法下,退休金的数额通常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及服务年限确定,或者两者均需考虑,或者只需考虑其中一项,如服务年限。前者称为最后工资法,后者称为定额给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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