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外贸购汇,收汇,结汇的意思。

2024-05-16

1. 解释一下外贸购汇,收汇,结汇的意思。

简单理解如下:
现汇:即国外(含港奥)外入的外汇。
外汇:即现汇、现钞、外债等的总称
汇价:即现汇买入价(指银行向客户买入)
结汇:客户将自己的现钞或现汇卖给银行
购汇:国内法人购买外汇
侨汇:国外侨民通过国外中国银行直接汇款到国内。
用汇:持用外汇的法人使用其外汇
付汇:国内持有外汇的法人或自然人向国外汇款(付款)
售汇:银行向客户出售外汇
汇率:倾向买卖的比率

解释一下外贸购汇,收汇,结汇的意思。

2. 解释一下外贸购汇,收汇,结汇的意思。

简单理解如下:
现汇:即国外(含港奥)外入的外汇。
外汇:即现汇、现钞、外债等的总称
汇价:即现汇买入价(指银行向客户买入)
结汇:客户将自己的现钞或现汇卖给银行
购汇:国内法人购买外汇
侨汇:国外侨民通过国外中国银行直接汇款到国内。
用汇:持用外汇的法人使用其外汇
付汇:国内持有外汇的法人或自然人向国外汇款(付款)
售汇:银行向客户出售外汇
汇率:倾向买卖的比率

3. 什么是出口结汇,什么是进口售汇,什么是进料加工结汇,什么是进料加工售汇,急

出口结汇,是指外汇收款人将外汇卖给银行,银行按照外币的汇率支付给等值的人民币。凡未有规定或未经核准可以保留现汇的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收入必须办理结汇;凡未规定或核准结汇的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收入不得办理结汇。境内机构必须对其外汇收入区分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银行按照外汇收入不同性质按规定分别办理结汇或入帐手续。凡无法证明属于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均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结汇的有关规定办理。

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并根据交易行为发生之日的人民币汇率收取等值人民币的行为。

结汇,是外汇结算(exchange
settlement/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的简称,分为个人结汇与公司结汇两种情况,都是必须到银行办理的,而且目前,我国国内多家银行都可以办理。进料加工结汇与一般贸易结汇一样,不过在结汇的时候告诉银行是进料加工货款。

进料加工售汇也一样!

什么是出口结汇,什么是进口售汇,什么是进料加工结汇,什么是进料加工售汇,急

4. 生意经的朋友一般贸易进口一定要付汇吗求解答

所谓一般贸易是指进口或出口报关时的报关单上需要填写的一项内容:贸易方式中的一种,即除了特殊贸易之外的皆填写为“一般贸易”。而非“一般贸易”常见的有:易货贸易、转口贸易、过境贸易、加工贸易等等。

而所谓贸易就是货物的买卖。那么,既然是买卖,就是卖者出卖货物,买者支付货款,或者交换等值的货物。而一般贸易就是在进口(买进)货物的同时需要向卖家支付货款的贸易方式。以货易货那是易货贸易。所以,以“一般贸易”进口报关,意味着给海关和外管局传递的信息就是进口方要对外支付一笔外汇。

如果是接受赠与,或者其他不需要支付货款的进口货物,报关时就不能够在报关单上填写:“一般贸易”。

5. 问个问题,什么样的贸易用外汇结算?

1.出口,别国用(主要)美元结算给我们;进口产品或劳务,我们用外汇结算给别国的出口商。
2.人民币/美元升值,打个比方,过去8rmb=1usd,而现在升值到6rmb=1美元。如果你开始1件产品成本是16元人民币,那么你在不考虑费用的情况下,必须报价大于2美元才有利润;但是汇率上升到6的话,那么成本16元的产品你报价就必须是大于16/6×1=2.67美元才有利可图。
但是外商肯不肯接受你抬高价格?答案自然是no。那怎么办?美元报价不变,那么你只能是利润缩水了。
汇率升高,出口竞争力下降,甚至导致很多中小企业倒闭。

问个问题,什么样的贸易用外汇结算?

6. 现在外贸大部分都用什么结汇

汇款和信用证较多
(一)汇款
  汇款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其自身建立的通汇网络,使用合适的支付凭证,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款分为汇出汇款和汇人汇款。由于结算工具和资金流动方向相同,汇款属于顺汇性质,又称付汇法。
  汇款业务一般有四个基本当事人,即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汇款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方式。
  (1)同行之间的汇款,在确定收款人提供的存折账号、户名无误的话,将现金直接存入收款人账号就可以了。
  (2)如果在银行已经开立账户,则可以直接填一份电汇单(票样见表6-1),电汇凭证上填清楚收款人户名、收款账号、收款人开户行名称,填上身份证号码和签名,从账户上汇款过去收款人。这种途径是最保险的,假如收款方账户已销、户名(或账号)有误的话,汇款会直接退回你的账户中去。
(3)假如有银行的存款卡办理同行转账的话,你就可以直接在柜员机上进行转账,汇款直通车很方便(ATM的汇款只适用于同行之间的汇款)。
  (4)如果嫌开户麻烦的话,你就直接用现金汇款,填一份电汇单进行汇款,不过一定要填写清楚对方的收款账号,户名、开户行名称、身份证号码、汇款用途等。
  (5)通过银行的电话银行进行汇款。
  (6)已注册个人网上银行的话,登录网上银行后,在“银行机构间转账汇款、与他行转账汇款”栏办理,按提示输入信息即可,需要用电子口令卡或U盾办理。
  注:(1)、(2)、(4)要提供汇款人身份证,还有以上的汇款同城同行的话是免收汇款手续费的,异地同行汇款和跨行的汇款手续费收费按汇款金额的I%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

  (二)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1.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他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
  2.信用证方式的特点
  1)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付款。
  3)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3.与信用证相关的名词
  (1)开证申请人。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义称开证人
  义务:根据合同开证;向银行交付比例押金;及时付款赎单。
  权利:验、退赎单,验、退货(均以信用证为依据)。
  说明:开证申请书有两部分,即对开证行的开证申请和对开证行的声明和保证(声明赎单付款前货物所有权归银行;开证行及其代理行只负单据表面是否合格之责;开证行对单据传递中的差错不负责;对“不可抗力”不负责;保证到期付款赎单;保证支付各项费用;开征行有权随时追加押金;有权决定货物代办保险和提高保险级别而费用由开证申请人负担)。
  (2)开证行。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义务:正确、及时开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权利:收取,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单据;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无力付款赎单时可处理单、货;货款不足可向开证申请人追索余额。
  (3)通知行。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是出口地所在银行。还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转递行只负责照转。
  (4)受益人。指信用证I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不符者尽早要求开证行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接受则发货并通知收货人,各齐单据在规定时间向议付行交单议付;对单据的正确性负责,不符时应执行开证行改单指示并仍在信用证规定期限交单。
  权利:被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有权在通知对方后单方面撤销合同并拒绝信用证;交单后若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可直接要求开证申请人付款;收款前若开证申请人破产可停止货物装运并自行处理;若开证行倒闭时信用证还未使用可要求开证申请人另开。
  (5)议付银行。指愿意买人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和受益人的请求,按信用证规定对受益人交付的跟单汇票垫款或贴现,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索偿的银行(又称购票行、押汇行和贴现行;一般就是通知行;有限定议付和自由议付)。
  义务:严格审单;垫付或贴现跟单汇票;背批信用证。
  权利:可议付也可不议付;议付后可处理(货运)单据;议付后开证行倒闭或借口拒付可向受益人追回垫款。
  (6)付款银行。指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受其委托的另家银行)。有权付款或不付款;一经付款无权向受益人或汇票善意持有人追索。
  (7)保兑行。受开证行委托对信用证以自己名义保证的银行。
  加批“保证兑付”;不可撤销的确定承诺;独立对信用证负责,凭单付款;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若开证行拒付或倒闭,则无权向受益人和议付行追索。
  (8)承兑行。指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亦是付款行。
  (9)偿付行。指受开证行在信用证上的委托,代开证行向议付行或付款行清偿垫款的银行(又称清算行)。只付款不审单;只管偿付不管退款;不偿付时开证行偿付。
  4.相关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汪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