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个人账户收钱算不算公司收钱

2024-05-15

1. 法人个人账户收钱算不算公司收钱

法律分析:自然人股东开立私人储蓄账户收支公司款项,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但仅此条件并不满足直接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构成要件。债权人认为该行为导致该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要求该股东连带清偿债务的,应提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人个人账户收钱算不算公司收钱

2. 公司可以用法人账户收钱么

一、个人向公司借款:公司账户里的可以转进私人账户,个人需要出具借条。

二、对公账户向私人账户转账支持跨行转账。

三、转账方式:

1、网银转账。开通网银的公司,可以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登录企业网上银行,输入转入账户名称、卡号、开户行、金额等信息就能实现转账。

2、银行大厅办理转账。带上公司的财务章、法人私章、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在柜台办理。

3、公司卡转账。如果公司账户办理了结算卡的,可以使用结算卡转账,在自助机上就能实现。【摘要】
公司可以用法人账户收钱么【提问】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王宁刚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您好【回答】
可以,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回答】
公司公户里的钱如何转到私人卡里【提问】
一、个人向公司借款:公司账户里的可以转进私人账户,个人需要出具借条。

二、对公账户向私人账户转账支持跨行转账。

三、转账方式:

1、网银转账。开通网银的公司,可以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登录企业网上银行,输入转入账户名称、卡号、开户行、金额等信息就能实现转账。

2、银行大厅办理转账。带上公司的财务章、法人私章、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在柜台办理。

3、公司卡转账。如果公司账户办理了结算卡的,可以使用结算卡转账,在自助机上就能实现。【回答】
农业公分免税是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吗【提问】
是的【回答】
农业公司免税有营业额限制吗?
【提问】
农产品自产自销免税,没有最高额度限制。

1、国税局不会收税。

2、无最高限额。

3、只要是销售自产农产品,设立的公司不需缴纳所得税。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回答】
农业公司免税到什么时间【提问】
一、农业税沿革: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颁布了农业税条例,并实施至今。这一古老的税种,已延续了2600年的历史。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起征是时间1958年6月3日。(1958年6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签发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取消农业税时间: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已成为历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4 号予以公布。【回答】
其他行业的公司交税.有免税额吗?【提问】
基本都有一定的免税政策【回答】
农业公司以后都免税,以后都不收税了?【提问】
06年就改了啊【回答】

3. 法人个人账户收钱算不算公司收钱

自然人股东开立私人储蓄账户收支公司款项,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但仅此条件并不满足直接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构成要件。债权人认为该行为导致该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要求该股东连带清偿债务的,应提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有什么要求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被排除在外。《公司法》之所以把非法人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考虑。非法人企业一般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法律通过追究其投资者的无限责任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允许非法人企业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一旦出现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以及其他需要否认法人人格的情形,“一人公司”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将得不到切实保护。
二、股东约定股本金没到怎么办
股东约定股本金没到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非诉讼方式
1、发起人另行募集股份:股份公司认股人到期未缴纳出资,经发起人催缴后逾期仍不缴纳,发起人可以向他人另行募集股份;
2、对股东权利进行合理限制:公司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瑕疵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权利进行合理限制;
3、解除股东资格:对瑕疵出资股东,经公司催缴后仍不履行的,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二、诉讼方式
1、要求履行出资义务的主体和承担责任的主体的对应关系
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公司和其他股东属于公司内部主体,债权人属于公司外部主体,根据公司法“内外有别”的原则,上述三者要求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方式不同:
(1)公司和其他股东要求责任主体承担责任,满足股东有瑕疵出资行为即可,范围是未出资部分和抽逃出资部分;
(2)债权人要求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情形中,公司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主体承担的是在公司承担完责任后的第二位责任,责任范围是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剩余部分和瑕疵股东未出资的本息范围部分的重合部分。
三、促使股东出资的其他规定
1、诉讼时效抗辩: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期限的限制;
2、身份抗辩:不得以自己是名义股东来抗辩出资义务;
3、加重未尽出资义务股东的举证责任:对出资义务产生争议的案件,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合理怀疑证据即可,由被告股东对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4、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的出资)应作为清算财产;
5、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6、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可以裁定追加、变更瑕疵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
三、公司收款用个人账户个人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不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公司股东与公司财务人格混同的举证责任原则上应当由公司债权人承担,但公司债权人能够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法院可确定该举证责任由公司股东承担。股东未对公司款项汇入个人账户作出合理解释,应当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否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一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人个人账户收钱算不算公司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