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有哪些?

2024-05-17

1. 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
我国大力支持发展农业,制定许多政策,分拨充足资金加以支持。比如,《关于发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的通知》、《关于做好“8311”产业扶贫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晋产业扶贫办发[2017]3号)等政策通知。

法律依据:
《关于发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的通知》
第一条 补贴标准:依照上级文件精神,补贴标准为每亩67元。
第二条 补贴面积:经各乡镇审核,确权面积为283262.95亩,六不补面积为7473.47亩,补贴面积为275789.48亩。
第三条 补贴金额:应发放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8477895.16元。

农业产业扶贫政策有哪些?

2. 什么是扶贫政策


3. 扶贫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大力提升农技服务水平(普惠政策)。要不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配齐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用车用房,开展农技人员培训。要加强对特色种养业的指导与服务,要探索建立县级重点脱贫产业技术人才库,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和支持农技部门、科研院校、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开展合作;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点推广一批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解决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鼓励科技人员带着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或创办利益共同体。培育一批科技示范户、示范基地,通过试验示范,带动周边贫困户脱贫致富。依托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等农业重大项目的实施,开展农业实用技术的普及培训。加强分类指导与服务。要针对不同贫困群体,确定不同类型的脱贫产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人,通过支持产业发展和就业项目,落实扶贫措施,重点支持发展包括设施园艺、食用菌、中药材的栽培;大力发展包括猪、牛、羊、鸡、鸭、鹅的养殖业;带动包括农副产品加工、手工艺品作坊加工等的加工业;鼓励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等。对有劳动能力但无经营能力的贫困人口,重点加强转移就业指导和服务,支持劳务输出增收。对具备相应资源优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人口,重点支持发展农村电商、休闲观光等新兴产业。对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贫困人口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实施项目带动,利用扶贫资源入股,创新股份合作、集体经营、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多元产业化扶贫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对经营不了承包地和经营效率低的贫困人口,开展土地流转脱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扶贫政策是什么

4. 扶贫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合理地开发矿业,有计划地进行能源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第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第三,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第四,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分别情况减免一定的税收,资金适当集中,统筹安排,配套使用。【法律依据】:《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村扶贫开发规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农村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年度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行业发展规划涉及农村扶贫开发的,应当与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相衔接。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家庭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发展光伏、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带动和帮助扶贫对象稳定脱贫。

5. 国家扶贫政策是什么?

国家精准扶贫施策
1、进一步被纳入国家扶贫开发大局,并重点推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下的贫困残疾人脱贫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2、贫困残疾人数量逐年减少。
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贫困残疾人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得到较好落实。
5年来,有超过500万的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300多万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了1门以上的劳动技能,44.5万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8.3万贫困残疾人通过康复扶贫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了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
3、助推了保障贫困残疾人脱贫制度的建立。
国务院制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下称“两项补贴”)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其中“两项补贴”制度已在全国所有行政区划内建立,2100万人次残疾人从中受益,“两项补贴”已成为当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重大制度支撑。

扩展资料
背景概述
我国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是,长期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全国农村贫困居民8249万人(其中四川为602万人),实际远远不止8000万,这个数据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7.40万户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出来的。
这个数据对于研究贫困居民规模、分析贫困发展趋势不是很科学,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存在“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针对性帮扶”“帮扶效果又怎样”等不确定问题。
由于全省乃至全国都没有建立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因此对于具体贫困居民、贫困农户的帮扶工作就存在许多盲点,真正的一些贫困农户和贫困居民没有得到帮扶。
扶贫标准
我国在2008年前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绝对贫困标准,该标准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再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来进行测定,第二个是2000年制定的865元的低收入标准。
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一,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扶贫标准。
此后,随着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因素的变化,标准进一步上调至1196元。
2011年11月1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适应我国扶贫开发转入新阶段的形势。
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1196元的标准提高了92%,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到今年年底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4%。
标准变化
2007年,按绝对贫困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785元,按低收入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统一为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9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
2010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
2011年,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精准扶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扶贫

国家扶贫政策是什么?

6. 国家扶贫政策是什么?


7. 产业扶贫按照什么思路来做

1、用活土地资源。一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施土地股份合作制。将没有劳力进行耕种的农户土地集中起来,采取入股、租赁、转包、让包、互换、托管等多种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给有能力的大户或引进外来老板进行产业发展。二是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可以采取成立农业互助社、农业合作社,将劳力集中起来进行互帮互助发展生产。 
2、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与农业院校或农科所的联系,由县里给他们提供科研基地,请他们派专业技术人常驻我县,对各个地方的产业发展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当地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尽量不做无用功。 
3、加大金融扶持。政府应督促指导相关金融部门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支持力度。要克服惧贷心理,可采取涉农站所或村级组织提供担保的形式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给贫困农户发放贷款支持产业发展。 
4、延伸产业链条。要积极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单项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到500亩以上的区域或附近要相应建成加工企业,同时要采取加大扶贫贴息贷款发放数额和覆盖面及落实有关减免税费优惠政策等措施,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扶贫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建成一批大型的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解决老百姓“卖难”和“贱卖”的问题

产业扶贫按照什么思路来做

8. 产业扶贫需要建立什么机制?

产业扶贫要建立带贫机制,防止简单发钱发物。产业扶贫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发展为杠杆的扶贫开发过程,是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有效途径,是扶贫开发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认办法(暂行)》二、搬迁对象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应搬尽搬。搬迁对象总数原则上在省扶贫办确认的计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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