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8号公告

2024-05-14

1. 2022年28号公告

一、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注:不仅指用于研发的设备、器具,只要符合时间要求的设备、器具均可)      二、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使用该政策。(注1:假如企业2022年参加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2022年12月份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亦可使用该政策。注2:对于2022年重新申请认定但未通过的企业能否使用该政策目前有两种看法,一是2022年重新认定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期是19-21年,22年未通过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优惠政策,亦不能使用该政策。二是根据28号文件要求,只要是第四季度内具有高企资格就可以使用改政策,因2022年参加重新认定的企业的证书有效期截止日一般是在2022年10月或者11月,符合文件要求可以使用该政策。笔者同意第二种看法,但具体是否正确还需待申报填表时确认!)      三、假设公司第四季度购置了单位价值100万元的生产设备,可以选择在据实扣除100万元基础上,再允许税前加计扣除100万元,合计可在税前扣除200万元。(笔者提醒:该政策仅指企业所得税预缴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使用,财务账面仍需按照固定资产核算并计提折旧,仍需注意税会差异的相关处理!)      四、固定资产购置时点按以下原则进行。      1.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      2.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五、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2022年28号公告

2. 2021年01月25日过期了吗,今天是2022年8月19?

如图,只说了日期,没说保质期是多少,没法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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