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股东的投资行为就不能设立公司

2024-05-13

1. 没有股东的投资行为就不能设立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规定了不可以没有股东。      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在这里所说的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具体是要符合以下规定。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因此,您成立有限公司不可以没有股东。

没有股东的投资行为就不能设立公司

2. 机构投资者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层面上应当扮演何种角色,才更有利于公司

[开心]您好,亲,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机构投资者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层面上应当扮演何种角色,才更有利于公司,帮您查询到第一种观点认为,机构投资者扮演的是“积极股东”的角色,能够发挥其“股东积极主义”作用。他们已经成为介于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第三方力量,有足够的能力和动机去参与公司的治理。机构投资者能够限制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问题,他们通过运用投票权、征集委托投票权(Carleton et al,1998)、发布股东提案、与管理层私下协商(Parrino et al,2003)、敌意收购(David and Kochhar,al,2003)、并购决策(Chen et al,2007)等方式参与公司治理,发挥积极治理作用。有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还能抑制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持股比例高的机构投资者有相应的能力和动力与大股东抗衡,监督大股东的资金侵占,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发展机构投资者是抑制大股东掏空手段之一(Jiang et al.,2010)。Ramalingegowda and Yu(2012)通过机构投资者的分类得出,专业机构投资者与独立机构投资者是具有监督特征的机构投资者,他们能够有效监督内部人控制问题。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能够提升股东价值(Lacker et al,2007)。    第二种观点认为,机构投资者追求的是短期利益,扮演的是投机者的角色,不会参与公司治理。当他们对公司业绩不满意时,他们会采用“华尔街规则”的消极方式退出(Sias and Seraves,2003)。机构投资者不但不能对公司治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Gaspar et al,2006), 反而会刺激被投资公司的短期化行为,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Graves and Waddock,1990)。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摘要】
机构投资者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层面上应当扮演何种角色,才更有利于公司【提问】
[开心]您好,亲,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机构投资者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层面上应当扮演何种角色,才更有利于公司,帮您查询到第一种观点认为,机构投资者扮演的是“积极股东”的角色,能够发挥其“股东积极主义”作用。他们已经成为介于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第三方力量,有足够的能力和动机去参与公司的治理。机构投资者能够限制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问题,他们通过运用投票权、征集委托投票权(Carleton et al,1998)、发布股东提案、与管理层私下协商(Parrino et al,2003)、敌意收购(David and Kochhar,al,2003)、并购决策(Chen et al,2007)等方式参与公司治理,发挥积极治理作用。有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还能抑制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持股比例高的机构投资者有相应的能力和动力与大股东抗衡,监督大股东的资金侵占,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发展机构投资者是抑制大股东掏空手段之一(Jiang et al.,2010)。Ramalingegowda and Yu(2012)通过机构投资者的分类得出,专业机构投资者与独立机构投资者是具有监督特征的机构投资者,他们能够有效监督内部人控制问题。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能够提升股东价值(Lacker et al,2007)。    第二种观点认为,机构投资者追求的是短期利益,扮演的是投机者的角色,不会参与公司治理。当他们对公司业绩不满意时,他们会采用“华尔街规则”的消极方式退出(Sias and Seraves,2003)。机构投资者不但不能对公司治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Gaspar et al,2006), 反而会刺激被投资公司的短期化行为,损害公司的长远利益(Graves and Waddock,1990)。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回答】

3. 3、假设你是公司的发起人;你将如何平衡公司投资者和公司股东利益关系?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假设你是公司的发起人;平衡公司投资者和公司股东利益关系如下;采纳累积投票制。当董事会面临股东集团之间的严重利益冲突时,倘若小股东集团在董事会没有一席之地,就会在公司的各项政策中没有充分的发言权第一,应将质询事项限于股东大会的目的事项,并规定董事、监事的相应说明义务;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股东滥用质询权,规定在何种情形下董事、监事可以拒绝说明。第二,建立独立董事的能力建设机制和选拔机制,明确独立董事的问责机制,建立独立董事的利益激励机制。采纳累积投票制。当董事会面临股东集团之间的严重利益冲突时,倘若小股东集团在董事会没有一席之地,就会在公司的各项政策中没有充分的发言权,该制度使小股东将其代言人选入董事会或监事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大股东与小股东间的利益关系。第三,折中资本制模式下,有条件地允许减资、股份回购、股份回赎异议股东评估请求权的运作,为投资退出开辟了附有条件的空间;所以,根据我国公司法实施的经验教训和我国公司运作的状况仅仅为保护股东尤其是小股东权益就应当在公司法修改中采纳折中授权资本制。第四,要构筑保护公司资本充实的安全网以进行事后救济,当公司股东利用各种手段掏空公司资本或公司董事为牟私利而致公司资产受损,股东或董事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采用衡平次位原则恢复以借款形式进行的投资等。最后,小股东除可在股票市场上转让股份外,当其认为股东会决议对自己的利益构成或可能构成侵害时,应享有收买请求权,公司或控股股东应当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并赋予小股东通过诉讼手段最终实现该权利的权利。【摘要】
3、假设你是公司的发起人;你将如何平衡公司投资者和公司股东利益关系?【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假设你是公司的发起人;平衡公司投资者和公司股东利益关系如下;采纳累积投票制。当董事会面临股东集团之间的严重利益冲突时,倘若小股东集团在董事会没有一席之地,就会在公司的各项政策中没有充分的发言权第一,应将质询事项限于股东大会的目的事项,并规定董事、监事的相应说明义务;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股东滥用质询权,规定在何种情形下董事、监事可以拒绝说明。第二,建立独立董事的能力建设机制和选拔机制,明确独立董事的问责机制,建立独立董事的利益激励机制。采纳累积投票制。当董事会面临股东集团之间的严重利益冲突时,倘若小股东集团在董事会没有一席之地,就会在公司的各项政策中没有充分的发言权,该制度使小股东将其代言人选入董事会或监事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大股东与小股东间的利益关系。第三,折中资本制模式下,有条件地允许减资、股份回购、股份回赎异议股东评估请求权的运作,为投资退出开辟了附有条件的空间;所以,根据我国公司法实施的经验教训和我国公司运作的状况仅仅为保护股东尤其是小股东权益就应当在公司法修改中采纳折中授权资本制。第四,要构筑保护公司资本充实的安全网以进行事后救济,当公司股东利用各种手段掏空公司资本或公司董事为牟私利而致公司资产受损,股东或董事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采用衡平次位原则恢复以借款形式进行的投资等。最后,小股东除可在股票市场上转让股份外,当其认为股东会决议对自己的利益构成或可能构成侵害时,应享有收买请求权,公司或控股股东应当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并赋予小股东通过诉讼手段最终实现该权利的权利。【回答】

3、假设你是公司的发起人;你将如何平衡公司投资者和公司股东利益关系?

4. 是不是持有某个公司的股票就是该公司的股东

是。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持有股票就拥有公司的一份资本所有权,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股东可以申请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者分享红利等。

扩展资料:
证券交易所(Stock Exchange)是由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为证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场所和有关设施,并制定各项规则以形成公正合理的价格和有条不紊的秩序的正式组织。
(1)股票是一种出资证明,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公司参股投资时,便可获得股票作为出资的凭证;
(2)股票的持有者凭借股票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参加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经营发表意见;
(3)股票持有者凭借股票参加股份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红,以此获得一定的经济股票市场的影响作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票

5. 公司在成立时投资人是隐名股东吗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一、挂名股东的表现形式
1、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
根据实际出资人借名的不同原因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由于自己的身份受到有关法规、政策的限制不宜公开,而借用他人身份设立公司,如在《公司法》修订前的实质一人公司却登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股东的大多属此种情况;二是实际出资人出于其他原因不愿公开身份而借用他人名义开设公司。在实践中,被借名者大多是亲属、朋友或者在管理、产权等方面有关联的自然人与法人单位。
2、约定挂名的股东
这种形式大都出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为规避税收、规避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及其他法律规定等不同原因,约定在股权转让后不办理工商登记,从而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及股东名册上转让方成了挂名股东。受让方虽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但却具备参与公司治理、收取资本收益等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
二、隐名股东的表现形式
1、为规避法律而隐名
与挂名股东相对应,公司实际出资人的身份由于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为了规避法律,让其他人“挂名”进行公司的注册登记,而自身或委托他人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享受公司收益。比如,法律规定不得经商的国家公务人员投资开办公司大多属此类情况。
2、非规避法律的其他原因
公司实际出资人由于各种原因,不愿公开自己的股东身份,由并未出资的其他人身份代为登记为股东或与其他股东约定由其他股东将自己出资“捆绑”登记。与挂名相对应,实际出资人则成为“隐名股东”。

公司在成立时投资人是隐名股东吗

6. 是不是持有某个公司的股票就是该公司的股东

是。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持有股票就拥有公司的一份资本所有权,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股东可以申请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者分享红利等。

扩展资料:
证券交易所(Stock Exchange)是由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为证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场所和有关设施,并制定各项规则以形成公正合理的价格和有条不紊的秩序的正式组织。
(1)股票是一种出资证明,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公司参股投资时,便可获得股票作为出资的凭证;
(2)股票的持有者凭借股票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参加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经营发表意见;
(3)股票持有者凭借股票参加股份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红,以此获得一定的经济股票市场的影响作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票

7. 机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关系

我国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但在持股比例等方面相对于美国等发达国家而言尚有很大差距。根据美联储数据,截至2019年1季度美国国内专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约为43%,共同基金、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养老金是美国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直接持有美国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分别约为22%、6%和5%。在美国这样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中,机构投资者持有股票市值占比通常较高,影响力较大。由于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以及较长的投资期限,提高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有利于降低股票市场的波动以及提高资本市场的韧性。
此外,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活动和公司治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机构投资者入市的主要目的是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为了让上市公司实现可持续的良好业绩,机构投资者正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参与公司决策,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整体质量,提升公司价值。
一.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
1. 通过“用脚投票”策略被动式间接参与
当相应的法律体系不完善或直接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成本较高时,机构投资者倾向于采取“用脚投票”策略,即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与该上市公司的绩效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机构投资者不直接影响公司决策,但由于其专业性,“用脚投票”可释放出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信号,进而影响公司股东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方向,对企业融资造成一定影响,给管理层的公司治理决策带来一定压力。
“用脚投票”并不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对持续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效果较为有限。此外,“用脚投票”可能会改变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预期,容易引发股票价格大幅波动,对股票市场造成冲击,影响市场的稳定。
2.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环节
二十世纪初,美国的保险公司、共同基金、银行开始试图采取积极的方式直接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但由于国家政策的限制,这种直接参与的现象并不多见。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美国政府放松了相应政策,例如劳工部鼓励养老基金以增加基金持有的价值为目的,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监督并与企业管理层沟通。近几年,美国机构投资环境得到改善,越来越多的美国机构投资者倾向于直接介入上市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的地位逐渐上升。
相对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一般持股较多、更加专业且有更多手段获取有效信息,更有动机和能力介入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与管理层沟通、推选董监高、参加股东大会、递交股东提案等方式,直接参与公司的决策环节。
第一,与管理层进行非公开协商是机构投资者较为常用的一种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在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进行私下协商之前,机构投资者会使用他们拥有的提案权并且使用委托书更换管理人员。如果在私下协商的过程中,双方达成了一定的共识,那么机构可以放弃原来的委托环节。由于这种方式较为私密,双方诉求可得到有效沟通,机构投资者的合理建议更容易被管理层采纳,有助于减少代理成本,提高公司价值。
第二,随着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上升,在上市公司中委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成为新的趋势。推选公司董监高有利于机构投资者更有效地监督和治理上市公司,督促上市公司及时进行真实、全面的信息披露,增强社会对企业的监督,减少公司管理层与外部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
第三,参加股东大会是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体现,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不同性质的投资,机构投资者所享有的表决权不同。对于进入机构投资者资产负债表的金融产品,机构投资者应享有完全的表决权;对于银行理财计划等短期要求固定回报的优先级及劣后级资金,则明确其债项资金或者优先股属性,不赋予其表决权;对于各类资管计划及私募投资基金应明确为信托关系,按照“亲自管理”和“不谋求控制”原则,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
第四,递交股东提案是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最为积极的方式之一。Gillan和Starks指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美国公共养老金和工会基金开始单独或联合向公司提交股东提案。由于机构投资者接触的公司数量较多,在某些治理问题上更有经验,递交股东提案有助于公司从新视角分析治理问题,作出科学决策,提高上市公司价值。
最后,如果公司管理层出现了恶劣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机构投资者可以进行股东诉讼,它是一种相对而言较为极端的方式。诉讼是机构投资者的一种有效的法律途径,也能够使得他们的权力得到有效的保障。一般分为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两种形式。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以保护自身利益为目的进行的诉讼,其中还包括知情权请求之讼,损害赔偿之讼,解散公司之讼等。诉讼过程中所需的费用较多,所占用的时间也会比较多。相较于个人投资者集体诉讼,机构投资者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能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额,事后对公司治理的改善程度也比较高;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代表全体股东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诉讼。
从美国的情况来看,机构投资者直接参与公司治理也有一定弊端。机构投资者可能与上市公司存在业务关系,由于潜在的利益冲突,机构投资者可能会被迫支持有悖于他们的受托人利益的提案,无法妥善监督上市公司的治理。所以在鼓励机构投资者积极入市的同时,应当进行完整的利益冲突披露工作,保证机构投资者客观、公正地作出判断。

机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关系

8. 是不是持有某个公司的股票就是该公司的股东

只要持有该公司股票,你便是该公司的股东.
但是由于上市公司一般对外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当大,
一般散户手中的股票份额微不足道.
因此,中小股民是没有办法进入公司董事会进行日常管理的,也就没有发言权.
如果你持有的股票份额大到一定的比例,
你便有机会进入公司董事会,行使投票权.
注意,有许多大股东本身不是自然人,而是法人.
当你成为大股东时,你可以对公司的决策投"赞成"或"反对"票;而当你只是小股东时,如果你要反对公司的政策,只能选择抛售公司股票,
也就是财务学界里常说的"用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