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在计算进出口货物的税费时,使用的是什么汇率?

2024-05-16

1. 海关在计算进出口货物的税费时,使用的是什么汇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的规定,第十六条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

海关在计算进出口货物的税费时,使用的是什么汇率?

2. 进口时和转售关税不一样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第十七条 规定,从境外进入加工区的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


  但是同时,国家对于上述货物设备进行严格监管,实际上属于保税货物,您单位改变用途,要依法补缴纳进口环节的税金。设备涉及的进口环节的税金为增值税、关税,然后境内销售,要依法计算缴纳境内环节的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监管年限)×12”,参照适用计算补税(关税、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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