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法的案例分析题 帮忙解答一下啊

2024-05-13

1. 有关劳动法的案例分析题 帮忙解答一下啊

按照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进行解答如下:
1.根据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一年,满半年补偿半个月,也就是说公司需要支付6个月的补偿金,及6x2000=12000元;
2.公司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合同,若公司有续签第三次合同的意向,是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若公司选择按期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是需要给出两个月的赔偿的,金额是上一年平均工资乘以补偿的月份即2个月;
3.不可以,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公司主张解聘小明,但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的情况下,属于单方不平等条约,是无效的,公司不能解聘小明!小明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申请赔偿;
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是双向生效的,若公司未按月给予张先生竞业限制条款的赔偿金,则竞业限制条款终止,张先生无需遵守条款,其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按月给付的支付时限是两个月,两个月公司未支付则视同公司放弃该条款,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支持该公司的请求。

有关劳动法的案例分析题 帮忙解答一下啊

2. 劳动法案例题,求答案

(1)B集团公司是否可以单方变更与李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4分)
不可以。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李某辞职是否需要提前预告?为什么?(4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009年9月与公司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明确李某由一名普通销售人员晋升为业务主管,月收入为5000元。虽被收购,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擅自降薪,属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李某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是否提前预告,是需要提前预告的,提前一个月告知。
 只有“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个不用提前告知。

(3)李某是否可以要求集团公司进行经济补偿?为什么?(4分)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法案例题

  1、劳动合同规定不合法,因为没有“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问题在于“合同期内,王某不得调离本企业”和没有“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因此,王某只要有合法理由就可离职。
  2、因此,如果王某及合资企业不是同样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话,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不一定有用。

劳动法案例题

4. 劳动法案例题。

7、郑某从旅游学校毕业后,到一家旅行社应聘,面试合格,旅行社录用郑某。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郑某开始在旅行社工作。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旅行社老板对郑某说,旅行社通知郑某不再录用他。郑某认为旅行社老板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请问:
旅行社的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
答:不违反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哪些理由?
用人单位必须说明郑某不合格的原因。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5. 关于劳动法的一个案例分析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若刘某接受培训后回厂工作。工作2年后,刘某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刘某最多应当承担12000元违约金。而且,刘某不需退回培训期间的工资。
(2)若刘某接受培训后未回厂工作,而是去了另一家公司,是明显的不诚信行为,用人单位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刘某和新公司赔偿损失,但需要举证证明损失是因为刘某而造成的,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文库

关于劳动法的一个案例分析题

6. 劳动法案例题

合法。根据劳动法以下规定,便可以得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7. 劳动法案例题

不合法,因为李某是在A公司任职期间得的传染性肝炎.如不适合当前职位,可以安排其他岗位,如不适合公司所有职位,则按劳动合同法进赔偿性辞退.

另外,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的话,适用期最多不超过两个月,所以公司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是不合法的.

劳动法案例题

8. 劳动法案例分析题求答案

小李在11月8日、9日和11日一共最低可以拿到多少工资?
11月8日、9日属于正常上班;按照约定工资应该拿2天的工资;
11日多上2个小时的班,应该拿1天工资加2小时间加班2*1,5=3小时;多拿1天工资的3/8。
也就是11日那11/8天的工资。
如小李是在xx区勤工俭学,在以上情况下最低可以拿到多少工资?
拿三天零三小时的工资,具体看他和快递公司的约定。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