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2024-05-15

1. 西安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一、西安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对职工个人的益处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拥有以下权利:
(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
(二)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利息税。
(四)是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
(五)是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六)是职工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
(七)是职工有权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
三、范围和对象
①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属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范围;
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和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属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
四、管理部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表市政府对全市房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负责全市各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并接受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五、承办单位
根据我国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特工、建、农、交、中五家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

西安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2. 西安公积金有什么用

 西安公积金有什么用
                      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下面是我分享的西安公积金有什么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西安公积金有什么用 
    西安公积金主要包括提取和贷款两个主要功能。
     公积金提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6、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职工为非西安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公积金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房屋类型
    1、一手房: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住宅类公寓等普通自住住房(购买非住宅类型房屋:如商业公寓、商铺、办公用房、车库等不予受理)。
    2、二手房:购买二级市场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成套普通商品住房(权属不清晰、一房两证或非住宅类房屋不予受理)。
    (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标准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
    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
    房屋总价的认定:一手房以网签购房合同为准;二手房以房屋评估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如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不满规定期限、断交90天以上、封存)的,配偶公积金不参与计算。
    (四)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2万元的: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8倍×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累计缴存时间 ≥ 36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借款人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五)借款人与配偶缴存账户余额<2万元的:
    (1)账户余额合计<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5000元≤账户余额合计<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1万元≤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如借款人配偶未缴存公积金按其月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及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

3. 西安公积金有啥用?

      西安公积金主要包括 提取和贷款 两个主要功能。  
         公积金提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并能按规定 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 ,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6、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职工为非西安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贷款  房屋类型      
       1、一手房: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住宅类公寓等普通自住住房(购买非住宅类型房屋:如商业公寓、商铺、办公用房、车库等不予受理)。  
       2、二手房:购买二级市场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成套普通商品住房(权属不清晰、一房两证或非住宅类房屋不予受理)。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标准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  
       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  
       房屋总价的认定:一手房以网签购房合同为准;二手房以房屋评估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如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不满规定期限、断交90天以上、封存)的,配偶公积金不参与计算。  
        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2万元的: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8倍×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累计缴存时间 ≥ 36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借款人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借款人与配偶缴存账户余额 < 2万元的:      
       (1)账户余额合计<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5000元≤账户余额合计<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1万元≤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如借款人配偶未缴存公积金按其月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及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西安公积金有啥用?

4.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的规定,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一、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4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
二、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14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8元的三倍,即14124元/月。
三、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蓝田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970元/月。
四、此次调整仅对缴存基数进行变更,最高缴存倍数、比例不变,仍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西房金管发〔2014〕1号)执行。

5. 西安住房公积金在哪里

一、公积金简介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西安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西安住房公积金在哪里

6.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西安市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分别不应低于5%,不高于1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zui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摘要】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西安市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分别不应低于5%,不高于1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zui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回答】
亲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zui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zui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个人不高于12%为100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周至、户县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蓝田县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为790元/月。【回答】

7. 西安市的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

住房公积金计算公式?

西安市的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

8. 陕西省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