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劳动法论述题

2024-05-13

1. 求解答劳动法论述题

不是学法律的,说的不专业请见谅,谈一下个人的理解,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1、合同类型。固定的、不固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2、签订时间:是劳动关系建立前签订,还是劳动关系建立后签订,或者劳动关系建立后多久之内签,这三种情况对应的法律风险不一样的。
3、合同条款:是否按照法定必备条款签订;
4、续签情况:什么时候续签,续签什么类型的合同,不续签如何处理等等。

求解答劳动法论述题

2. 劳动经济法计算题

1.一家锯木厂的劳动力边际收益产品其中,L代表工人的人数。如果锯木厂工人的工资是每小时10美元,那么,这家工厂会雇用多少名工人?
答:该厂将雇佣工人,直到MRPL = 20 W - 0.5 L = 10,当L = 20名工人

2.托马斯的效用函数为,其中Y为年收入。他现在有两个工作机会可以选择,第一个工作机会的年收入为40000美元,而且不存在短期解雇的问题。另外一个工作机会可能存在短期解雇的问题,大约有一半的年份是不景气的,导致劳动者的年收入会下降到225000美元,其他年份是好年份。在好年份中,托马斯的年收入要达到多少,才能补偿他所承担的较高的短期解雇风险呢?
答:①不存在短暂解雇
U=√40000=200
②可能存在短期解雇的问题
1/2 √225000+1/2 √X=200,则X=62500

3. 劳动法学作业1:

1 属于合同关系 有合同法调整

2不能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劳动法学作业1:

4. 我有些关于劳动法的解析题,自己答错了,希望高手能来帮帮我

(1)公司有权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A . 根据规定,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必须具备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26号),第四条   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的企业,已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在其机构内应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其聘用的专职独立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B.李某利用伪造的司法考试证书,诱骗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是欺诈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此合同无效并可解除。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2)若李某此时已经怀孕,公司是否还有权解除合同?依据是什么?
有权解除。
劳动法禁止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但并不包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损失?
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急急急:一个关于劳动法的法律问题,请高手进!

1、到发工资的时候不支付你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行为!
2、这期间你提供劳动了,当然要支付你工资;工资按实际出勤或工作时间计算。加班按劳动法规定,如有打卡记录证明,则容易对加班进行认定。 
3、8月份另外13天上班了吗?如果正常上班了,需要支付你加班费!平时按150%的标准支付工资,周末按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4、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急急急:一个关于劳动法的法律问题,请高手进!

6. 劳动法题

关于以上问题,回答如下:
1、王某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王某可就未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法,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7. 求劳动法相关答案,谢谢

一、1.     5000/21.75/8*10*1.5+5000/21.75/8*8*2+5000/21.75/8*6*3=1408.05元
一、2      8000/21.75/8*10*1.5+8000/21.75/8*8*2+8000/21.75/8*6*2=1977.01元  (带薪休假加班工资300%是包括原正常工资的,所以实际增加的加班工资是200%)
二、1.     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工伤相关待遇。
二、2.      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那么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并未规定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二、3.      a.蔡某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在30日通知期内尚未正式解除,蔡某到新单位工作不合法,应当立即解除与新单位的劳动关系,并回到元单位继续工作至30天通知期满为止。
                b.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经过单位同意,只要法律规定的提前通知期结束就可以离职。
                c.原单位要求蔡某退还2007年度的年终奖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这是对蔡某2007年的工作奖励,而蔡某是在2008提出辞职的。对于原单位给蔡某的住房,需要看当初是否还有其他附加条件,比如必须在原单位做满5年,而实际未满5年的,蔡某应当退还房子。
                d.原单位对蔡某和新单位的经济赔偿要求需要原单位提供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据,有证据的可以要求蔡某和新单位赔偿,没有证据的不需要赔偿。
二、4.     与二、2案例完全相同。

求劳动法相关答案,谢谢

8. 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急!

你好,能要回来,这属于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是应当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单位不给了,你们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用人单位如果拿出那个辞职书说事,你们就说是单位提出来让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不签这个东西连欠的工资都不给发,实质上是单位提出来解除劳动合同,让我们签这个辞职书和保证书,我们是迫于无奈才签的。同事之前可以互相为同事的仲裁出庭作证证明这个事情。我想,这样劳动仲裁机构会裁决单位给予你们经济补偿金的。保证书是违法的,应认定无效。祝偿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