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国人子女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

2024-05-14

1. 请问外国人子女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

请问外国人子女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

2. 企业为外籍员工支付的子女教育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附有明确的规定条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公司为外籍人员支付的其子女的教育费用不属于企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不能在税前扣除

3. 由公司为外籍职员支付的房租,需要代交个人所得税吗?

1、外籍任职人员取得房租发票后到公司报销和子女学费,不需要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由公司为外籍职员支付的房租,需要代交个人所得税吗?

4. 国外差旅费票据如何做帐

将不同币种的发票分开,按发生时的实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然后与人民币发票一样方式入账。
外国的发票与国内的发票不一样,没有发票章之类的东西,最多有一个签字,有的连签字都没有,一般只要是看的清金额的,内容符合报销规定的就都可以入帐。

5. 外籍人士子女教育费有哪些可税前扣除?

外籍个人取得的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子女语言培训费和教育费补贴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第五条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第十四条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批复》(国税发[1997]54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由纳税人提供有关凭证,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取消上述核准后,外籍个人取得上述补贴收入,在申报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按国税发[1997]54号的规定提供有关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国税发[1997]54号的要求,就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申报的有关补贴收入逐项审核。对其中有关凭证及证明资料,不能证明其上述免税补贴的合理性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证明材料。凡未能提供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的补贴收入,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给予纳税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缴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子女语言培训费和教育费补贴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

  课外培训费若是属于子女在境内的语言培训费,数额合理,且能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该费用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需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义务教育费属于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费补贴,数额合理且能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该费用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士子女教育费有哪些可税前扣除?

6. 报销差旅费如何做会计分录


7. 给外单位人员报销费用怎么做会计处理

会计人员报的账,要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然后让单位法人签字,就可以了。大部分单位都是这么做的    只有两个人,会计亲属的账,当然不能会计审了,那就只能出纳审了,难道让你们老总审不成。

给外单位人员报销费用怎么做会计处理

8. 差旅费的报销只限于本单位员工吗?随同单位领导出访的外来人员的差旅费可以在本单位报销吗?

差旅费的报销仅限于本公司员工,外来人员的差旅费只能作为业务招待费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