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南社保监督局电话

2024-05-13

1. 汉南社保监督局电话

个人账户查询、社保政策咨询:湖北省请拨打16862000武汉市请拨打16822000或160或96000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用电话号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用电话及地址信访咨询:江汉区青年路342号劳动关系处85764191维权举报投诉:江汉区青年路342号劳动保障监察支队85755113单位地址常用电话办公室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70919人事教育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49825政策法规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49420规划财务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70402劳动工资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70326养老保险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46536农村养老保险处江岸区澎湖村50号104室85804023失业保险就业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41923医疗保险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32967工伤生育保险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49470职业技能开发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41473劳动关系处江汉区青年路342号85756653机关党委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32851纪检监察室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41329离退休干部处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42653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561400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10483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江岸区台北路114号85799292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江汉区台北一村附50号85797949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江汉区青年路342号85755113武汉市第一技术学校汉阳区七里庙墨水湖北路舒家湾70号84632853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江汉区黄孝南路10号85765407市医疗保险中心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33922市劳动保障局信息中心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5764205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江汉区黄孝南路10号85782137江岸社保处江岸区二七小路新江岸五村2号51273816江汉社保处江汉区黄孝西路7号85764594桥口社保处桥口区解放大道461号83888176汉阳社保处汉阳区马沧湖路258号50468761武昌社保处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特1号51866269青山社保处青山区和平大道973号51600520洪山社保处洪山区珞狮路200号南远大楼四楼87388319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洪山区珞瑜路546号67880230武汉市各区劳动(保障)局常用电话及地址江岸区劳动局解放大道劳动街麟趾路特1号82716720江汉区劳动局江汉区新天门墩3号65655915桥口区劳动局桥口区崇仁路65号83783520汉阳区劳动局汉阳区五里墩街二合村特1号84872334武昌区劳动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50706819洪山区劳动局洪山区珞狮南路198号87397602青山区劳动局青山区冶金一街12号51600205东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东西湖区吴家山吴南路4号83219926汉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汉南区绍帽街银莲路67号84851341蔡甸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蔡甸区蔡甸街汉阳大街707号84942505江夏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江夏区熊廷弼路93号87953543黄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黄陂区前川街百绣街249号61007252新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洲区衡州大道89350427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厦811室84891821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汉南社保监督局电话

2. 武汉汉阳区社保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武汉汉阳区社保局咨询电话是:027-84706003,地址汉阳区七里新村143号。
江岸社保处:027-51273816,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保处:027-85617726,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一号 
硚口社保处:027-83883521,硚口区解放大道461号   
武昌社保处:027-51866269,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保处:027-86867712,青山区和平大道932号 
洪山社保处:027-87223125,洪山区书城路18号 
东湖分局:027-67880230,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 
武汉市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027-85770245,江汉区北湖街黄孝南路10号
社保咨询投诉电话:027-12333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向持卡人提供高效的服务,确保持卡人及时办理社保卡挂失业务,武汉市社会保障卡挂失电话将统一设置为12333。届时,办理社保卡电话挂失业务可拨打12333,请按语音提示完成挂失操作。原85777500和85799770两部挂失电话将停止使用。
社保卡密码修改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申请: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社保卡卡片;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江岸社保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表

3. 汉阳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武汉汉阳区社保局咨询电话是:027-84706003,地址汉阳区七里新村143号。
江岸社保处:027-51273816,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保处:027-85617726,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一号 
硚口社保处:027-83883521,硚口区解放大道461号  
武昌社保处:027-51866269,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保处:027-86867712,青山区和平大道932号 
洪山社保处:027-87223125,洪山区书城路18号 
东湖分局:027-67880230,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
武汉市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027-85770245,江汉区北湖街黄孝南路10号
社保咨询投诉电话:027-12333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向持卡人提供高效的服务,确保持卡人及时办理社保卡挂失业务,武汉市社会保障卡挂失电话将统一设置为12333。届时,办理社保卡电话挂失业务可拨打12333,请按语音提示完成挂失操作。原85777500和85799770两部挂失电话将停止使用。
社保卡密码修改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申请: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社保卡卡片;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江岸社保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表

汉阳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4. 汉阳区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汉阳区社保局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电话:84706003。汉阳区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国家赋予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行使职权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政府部门,是政府行政机关,是负责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管理与经办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5. 武汉市江汉区社保局电话

武汉市江汉区社保局电话是:027-85764594。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形式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实现的。我们将由法律规定的、按照某种确定规则经常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体系称之为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不同,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多层次需要,相应安排多层次的保障项目。社会保障服务是指政府及其所属社会保障组织,依照法律对其社会成员提供现金福利或实物福利,或以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提供财政资助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价值转移活动。这包括安置住院、医疗护理、伤残重建(即对残疾人员采取测试、医疗、锻炼、安装人造器官,以及配置特种辅助器材等办法,使其恢复工作和生活能力);还包括为老年人设立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病治疗中心、老年人婚姻介绍所;为家长和儿童提供幼儿园、托儿所、小学生午餐服务;以及面向全民的其他社会服务,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武汉市江汉区社保局电话

6. 汉阳区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汉阳区社保局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电话:84706003。汉阳区社保局是依法享有国家赋予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行使职权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政府部门,是政府行政机关,是负责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管理与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7. 武汉市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用电话号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用电话及地址
信访咨询: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信访处 85764191
维权举报投诉: 江汉区青年路342号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85755113
单位 地址 常用电话
办公室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70919
人事教育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9825
政策法规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9420
规划财务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70402
劳动工资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70326
养老保险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6536
农村养老保险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804023
失业保险就业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1923
医疗保险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32967
工伤生育保险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9470
职业技能开发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1473
劳动关系处 江汉区青年路342号 85755651
机关党委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32851
纪检监察室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1329
离退休干部处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42653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561400
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25827
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 江岸区台北路114号 85799292
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 江汉区台北一村附50号 83761947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江汉区青年路342号 85793357
武汉市第一技术学校 汉阳区七里庙墨水湖北路舒家湾70号 84632853
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江汉区黄孝南路10号 85764207
市医疗保险中心 江汉区建设大道418号中奇大厦一楼 59335908
市劳动保障局信息中心 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85764205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江汉区黄孝南路10号 85782137
江岸社保处 江岸区二七小路新江岸五村2号 51273800
江汉社保处 江汉区发展大道金家墩玉宇里一号 85617896
桥口社保处 桥口区解放大道461号 83888176
汉阳社保处 汉阳区马沧湖路258号 50468761
武昌社保处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特1号 87255307
青山社保处 青山区和平大道建设四路12号 51600516
洪山社保处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87223125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洪山区珞瑜路546号 67880231

武汉市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8. 武汉社保局电话

武汉社保局电话:027-87223125。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