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为什么会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

2024-05-13

1. 新加坡为什么会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

20 世纪50 年代,新加坡面临着严重的社会问题:失业、住房紧缺、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体系,绝大部分国民没有养老保障。但当时国家正处于经济发展初期,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提供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同时,新加坡政府认为,过分的社会福利不利于竞争,会使人民产生对政府的依赖。因此,新加坡政府在体察国情的基础上,本着务实精神立法建立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加坡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构成,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对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成员给予救助,如对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生活救济和救助金等,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辅助部分。


特色制度:
1955 年7 月,中央公积金制度正式建立并实施,同年成立了专门负责管理公积金的中央公积金局。中央公积金局以国家立法为前提,并在劳工部制定基本方针政策的基础上,负责整个公积金的管理运行,对公积金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和企业化管理。劳工部——中央公积金局:董事会、(劳工部、规划决策会、财经委员会、主席、总经理、十名董事会成员)建立中央公积金的最初目的是通过公积金这种强制储蓄制度,预先筹集个人养老资金以解决国民的养老问题,为雇员退休后或不能继续工作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1965 年新加坡独立以后,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变化,在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不断调整放宽对公积金用途的限制,扩大了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功能。1968 年9 月,新加坡政府推出了“公共住屋计划”,允许会员退休前支取公积金存款购买政府建造的组屋,标志着中央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开始放宽。此后陆续推出了医疗保健、家庭保障、教育、投资理财等一系列保险计划。最初,公积金制度所包括的劳动者是指受雇于同一雇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工人,不包括临时工及独立劳动者,也只是一个强制性的储蓄计划,保障的范围也只涉及公积金会员退休或因伤残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公积金制度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通过强制储蓄、限制使用的方式来实行的。公积金的主要内容包括公积金的缴交率及调整、公积金利率及调整、公积金的使用方向与条件等方面。

新加坡为什么会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

2. 对比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异同

  中央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组成。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构成,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也是其最具特色之处。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对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成员给予救助,如对穷人发放津贴和救助金,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辅助部分。

  一、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5年7月1日,中央公积金制度正式建立并实施。最初,公积金制度所包括的劳动者是指受雇于同一雇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工人,不包括临时工及独立劳动者,也只是一个强制性的储蓄计划,保障的范围也只涉及公积金会员退休或因伤残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加坡政府在原有储蓄计划的基础上,又推出了一系列公积金计划,包括的范围除养老保险外,还包括住房、医疗、教育、投资增值等多个方面,如1968年推出的“公共组屋计划”、1984年推出的“医疗储蓄计划”、1995年推出的“填补医疗储蓄计划”等等。

  二、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组织和实施

  1、缴费率

  雇主和雇员都向中央公积金缴费。1955年的缴费率为10%(雇主和雇员各缴纳5%),1968年上升到13%,1984年达到50%,目前基本稳定在40%,其中雇主缴17%,雇员缴23%.但由于公积金制度规定其会员可以将一部分积累额购买住房、股票和支付教育及住院医疗费用,因此,实际用于养老的公积金远低于40%的缴费率。为了避免公积金过多用于其他支付而影响养老保险,1987年政府规定,达到55岁后必须在其公积金账户中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以充分保证60岁退休后可以购买相当于社会平均收入25%的最低终身年金。

  2、中央公积金的构成

  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完全积累的强制储蓄计划。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三,普通账户、医疗账户和特别账户。普通账户的储蓄可用于住房、保险、获准的投资和教育支出;医疗账户用于住院费支出和获准情况下的医疗项目支出;特殊账户中的储蓄用于养老和紧急支出。55岁以后,其个人账户变更为退休账户和医疗账户两个,其成员在中央公积金计划账户内的数额达到最低规定后,可以提取部分积蓄。

  3、管理机构

  公积金管理局设理事会,由政府、职工代表、雇主、社会保障专家四方组成,主席由政府委任,日常工作由总经理负责。下设会员服务、雇主服务、人事、行政、计算机、内部事务六个部。

  4、公积金存款利率

  公积金存款的利率是由政府决定的。其中,普通账户和医疗账户的存款利率,都是新加坡四家主要的国内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华侨银行、华联银行和大华银行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算术平均值。但特别账户及退休账户上的存款利率则稍高于这个名义利率,原因是这两个账户上的存款的期限较长。

  55岁以下的会员可以动用普通账户中的存款进行公积金局指定的投资。包括购置政府组屋、政府批准的保险项目和投资项目、支付教育费用以及向父母的退休账户进行填补性转移支付等。这些投资都要通过中央公积金局指定的托管人来进行。托管人的资格通过托管法的规定来决定。

  三、中央公积金的投资管理

  为了促进公积金资产的保值增值,近年来公积金局陆续引进了各种投资计划。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资计划。是指会员可动用80%的公积金存款或普通账户中的余额投资于股票、基金(新加坡称“单位信托”)、黄金、政府债券、储蓄人寿保险等方面,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可以参加投资计划:年龄在21岁以上;不是未偿清债务的破产人;公积金账户有足够的存款。

  参加投资计划的会员,可以独立选择投资工具实现投资增值,但为此必须承担可能出现的投资收益率达不到公积金管理局所提供的无风险收益的风险,甚至出现负收益。只有投资收益中超过无风险收益的那部分,投资人才有权提取。

  2、新加坡巴士有限公司股票计划。这项投资计划是为了使会员能利用其公积金存款购买新加坡巴士有限公司的股票,购买上限为5000股。

  3、非住宅产业计划。该计划允许会员用公积金储蓄投资写字楼、商店、工厂和仓库等非住宅房地产。会员可以单独或合伙购买这类房地产。

  4、填补购股计划。该项计划是协助新加坡人拥有国营机构私营化后所出售的股票。实施这个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推动新加坡人更多地长期持有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蓝筹股,从而控制政府控股公司的长期投资。

  中央公积金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以及工业、住宅和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较高,但收益较低。从1989年到1998年,中央公积金的平均名义收益率为3.51%,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实际的无风险中央公积金收益率为1.28%.尽管如此,在政府的推动下公积金制度还是发展很快, 1999年,基金总额达到928亿美元,每年收缴128亿美元。

  四、对中央公积金制度的评价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个集中管理和强制性管理程度都很高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加坡政府利用其高度社会控制能力,强制性地使人民必须为自己的种种保障之需进行预防性储蓄和投资。从而降低了政府的社会福利开支,又为公共设施建设和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

  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增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福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积金在积累的过程中,会员可以使用公积金来买房、购买产业或进行投资以提高收入。人人安居乐业,再加上在养老和医疗上保障较好,这就能较好地免除个人和家庭的后顾之忧,从而增强了国家的凝聚力,有利于社会的安定。

  当然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端。例如,该制度没有再分配功能;缴费率过高,最高时达到工资的50%,企业负担较重;账户投资收益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等等。但无论如何,在世界上,中央公积金制度已经成为政府主导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典范。


  北欧模式

  2004年8月8—21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一行6人应邀对芬兰、
  瑞典、丹麦三国进行考察访问。先后走访了13个政府、民间组织、大学及研究机构,
  听取了27场专题报告。北欧国家福利制度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
  用。在经济全球化和欧洲联盟从经济到政治一体化的背景下,北欧国家积极适应内外
  部条件的变化,在公共事业、劳动力市场、提高竞争力、中央与地方关系和政府治理
  结构等方面正视问题,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政策和进一步完善的制度安排,则给我们
  留下深刻印象,并为深入思考中国的经济社会改革尤其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问题
  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3. 有关于新加坡公积金的问题??

1)根据新加坡政府的规定,在该员工工作后的第三年开始,公积金(CPF)的缴纳比列是:员工20%,雇主15.5%,这是最高的比例了。
2)所缴纳的公积金有会分成3个账户分别为:普通账户,特别账户,医药账户(Medisave)
3)医药账户(Medisave)并非医疗或保健保险,但里头的存款可以用来交付医疗费用和特定的医疗保险- MediShield
4)至于你最后一个问题,基本上,公积金只是占当月收入的20%,扣除了还剩80%呢!

有关于新加坡公积金的问题??

4. 新加坡公积金投资制度有什么特点

三、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特点(一)中央集中运作的制度模式      新加坡属于新兴发达国家,采取“国家资本主义”模式,强调政府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调控和主导作用。在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运行中同样中体现了政府集中管理的特点。首先是各社会保障项目都集中到中央公积金计划中来,由政府统一提供。不仅包括住房、养老、医疗等项目的制度设计,而且包括政府统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政府出资建设的组屋,经营的医疗机构等。其次表现在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上。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由雇主和雇员缴费,但是必须由中央公积金局作为政府代表,负责相关制度规则的制订,由中央公积金局下属的政府投资公司负责大部分资金的投资运营。(二)储蓄型养老保障模式      养老保障制度运作模式一般有三种,现收现付制、自我储蓄制和部分积累制。美国的老年、遗属及残障保险计划是典型现收现付制。我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采取的是部分积累制。新加坡中央公积金计划则是储蓄型保障模式的典型代表,其核心特征是参保者在就业期间,按照储蓄方式积累养老保险基金,以此作为退休后的经济来源。储蓄型养老保障模式下,基金存续跨度长,要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对外部经济环境和自身基金管理水平要求较高。新加坡中央公积金计划建立多年来,一方面由于外部的经济环境平稳,加之自身良好的管理运作能力,中央公积金不断发展壮大,在实现保值增值同时,促进了新加坡经济发展。(三)市场化与专业性的投资管理模式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大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负责具体投资运作。目前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已跻身于全球最大的100家基金管理公司的行列,它秉持市场化的管理模式和专业化的投资理念,通过200多名投资专家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资金投资,其中大部分资金投在北美,其次是欧洲和东亚国家。      此外,由公积金成员自主投资的部分,也是通过在资本市场选择相应的投资工具进行市场化的运营管理。而保险计划基金则更是外包给市场上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无一例外,均体现了市场化和专业性特点。四、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启示与借鉴(一)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市场化运作      2011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累计1.95万亿,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累计401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累计2204亿元、住房公积金结余累计2.1万亿,合计约4.6万亿。现行体制下上述资金只能进行银行储蓄和购买国债,机会成本很高,隐性损失巨大。可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体制,将具有一定相似属性的资金,尤其是长期结余的资金,集中起来,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运营,减少管理成本,发挥规模效应。(二)加强储蓄型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除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外,在养老保障体系发达的国家,基金积累制的储蓄型养老金计划往往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的主体,如美国的401(k)计划和个人税延养老金计划、澳大利亚的超级年金计划等。我国基金积累制的企业年金计划发展滞后,个人税收延递型养老计划缺失,成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短板。借鉴新加坡储蓄式的养老金计划,可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个人税收递延养老计划,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市场化运作,实现保值增值。(三)政府发挥合理的主导作用      当前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可以借鉴新加坡政府在中央公积金制度中功能定位,发挥规划、引导和监督等积极作用。如可以考虑划拨国有资产及其红利,转移优势资源税收收入,为养老保险确立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并做实个人账户。对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障资金,以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础,由政府专门机构集中管理,市场化运作。对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在规则公平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原则,扩大参保者自主选择权,确保保值增值目标。

5. 新加坡公积金投资制度的特点

三、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特点(一)中央集中运作的制度模式      新加坡属于新兴发达国家,采取“国家资本主义”模式,强调政府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调控和主导作用。在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运行中同样中体现了政府集中管理的特点。首先是各社会保障项目都集中到中央公积金计划中来,由政府统一提供。不仅包括住房、养老、医疗等项目的制度设计,而且包括政府统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政府出资建设的组屋,经营的医疗机构等。其次表现在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上。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由雇主和雇员缴费,但是必须由中央公积金局作为政府代表,负责相关制度规则的制订,由中央公积金局下属的政府投资公司负责大部分资金的投资运营。(二)储蓄型养老保障模式      养老保障制度运作模式一般有三种,现收现付制、自我储蓄制和部分积累制。美国的老年、遗属及残障保险计划是典型现收现付制。我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采取的是部分积累制。新加坡中央公积金计划则是储蓄型保障模式的典型代表,其核心特征是参保者在就业期间,按照储蓄方式积累养老保险基金,以此作为退休后的经济来源。储蓄型养老保障模式下,基金存续跨度长,要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对外部经济环境和自身基金管理水平要求较高。新加坡中央公积金计划建立多年来,一方面由于外部的经济环境平稳,加之自身良好的管理运作能力,中央公积金不断发展壮大,在实现保值增值同时,促进了新加坡经济发展。(三)市场化与专业性的投资管理模式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大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负责具体投资运作。目前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已跻身于全球最大的100家基金管理公司的行列,它秉持市场化的管理模式和专业化的投资理念,通过200多名投资专家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资金投资,其中大部分资金投在北美,其次是欧洲和东亚国家。      此外,由公积金成员自主投资的部分,也是通过在资本市场选择相应的投资工具进行市场化的运营管理。而保险计划基金则更是外包给市场上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无一例外,均体现了市场化和专业性特点。四、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启示与借鉴(一)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市场化运作      2011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累计1.95万亿,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累计401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累计2204亿元、住房公积金结余累计2.1万亿,合计约4.6万亿。现行体制下上述资金只能进行银行储蓄和购买国债,机会成本很高,隐性损失巨大。可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体制,将具有一定相似属性的资金,尤其是长期结余的资金,集中起来,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运营,减少管理成本,发挥规模效应。(二)加强储蓄型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除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外,在养老保障体系发达的国家,基金积累制的储蓄型养老金计划往往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的主体,如美国的401(k)计划和个人税延养老金计划、澳大利亚的超级年金计划等。我国基金积累制的企业年金计划发展滞后,个人税收延递型养老计划缺失,成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短板。借鉴新加坡储蓄式的养老金计划,可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个人税收递延养老计划,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市场化运作,实现保值增值。(三)政府发挥合理的主导作用      当前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可以借鉴新加坡政府在中央公积金制度中功能定位,发挥规划、引导和监督等积极作用。如可以考虑划拨国有资产及其红利,转移优势资源税收收入,为养老保险确立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并做实个人账户。对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障资金,以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础,由政府专门机构集中管理,市场化运作。对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在规则公平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原则,扩大参保者自主选择权,确保保值增值目标。

新加坡公积金投资制度的特点

6. 新加坡与住房相关的公积金制度包括

一、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是什么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是公共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使政府能循环滚动地建设公共住房,同时可以帮助中低收入者在购房时支付首付款和分期付款,这种强制储蓄的手段保证了公房建设资金的滚动利用。作为社会保障储蓄的一种形式,公积金制度是新加坡政府与1955年建立的一项强制储蓄制度。国家机关或者私人机构的雇主和雇员须以雇员月薪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存入中央公积金局的个人账户,政府在建造和出售“组屋”时充分利用这一制度。      (二)政府“组屋”建造      新加坡政府在住房保障中起到了主导作用,其每五年制定一个建屋计划,新建成的房屋称为“组屋”,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政府除了专门拨出国有土地和适当地征用私人土地以供房屋发展局建房之用外,还提供低息贷款的形式,给予房屋发展局资金支持。目前新加坡的房屋90%以上由政府出资建造的,“组屋”为全体公民提供了住房保障。      (三)“组屋”的合理配售      在新加坡购买或租住“组屋”的人,初期以登记的先后顺序获得住房。后期改为订购制度。政府每季度公布一次建房计划,定购并申请房屋的人进行抽签,中签后经过购房审查交付订金后随即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付房价的首付款。一般两年左右可以住上新房。这种办法缩小了各地区、各类型住房的供求差距。此外,新加坡政府还制定了严格的申请和审查制度,以有效防止利用“组屋”进行投机活动的行为发生。      (四)分级补贴政策      新加坡政府严格按家庭收入情况来确定享受住房保障的水平,以各种形式向中低收入者提供分级住房补贴,帮助中低收入者购房。政府针对购买不同住房面积的家庭,制定了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对无力购房的家庭,政府允许其租用“组屋”,待有能力买房时再给予优惠。新加坡政府还规定在住房翻新时,给予的津贴与居住面积的大小成反比,以缓解社会住房压力和倡导节约。
二、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经验的启示      1.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健全以政府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新加坡组屋政策的成功之处表现在政府主导、干预和介入,牢牢掌握了房地产市场的主动权,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通过合理组织有效地解决了中低收入国民的住房问题。它带来的经验启示是:政府作为一国经济的宏观调控者,担负着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和保障全体国民的基本权利实现的职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体现,因此,政府应当成为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主体。      住房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值大,许多家庭尤其是低收入家庭仅通过市场无力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因此,全面解决住房问题不能完全依赖市场,政府应该介入,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以管理监督者和直接参与者的双重身份干预住房市场,控制土地过量开发,遏制商品房价过快增长,通过政府的调控来弥补市场失灵。      2.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功效。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对解决国民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资金运作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宝贵思路。要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社会覆盖面,使其真正惠及低收入人群;要强化公积金的强制储蓄制度,适度提高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扩大公积金的积累总量,解决公共住房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使政府可以利用这些资金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同时还应积极发展住房储蓄和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完善贷款担保机制,降低中低收入居民申请贷款的门槛,提高其购房能力。法律依据:      为了保证住房保障制度的措施顺利实施,新加坡政府制定了细致而周全的法律法规如《新加坡改造法令》、《建屋与发展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