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2024-05-13

1. 利润分配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法律分析:是需要的。
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
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利润分配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2. 利润分配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法律分析:
是需要的。
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
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关于股东的利润分配

你这种情况只能设立合伙企业,而不能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每一个股东都得履行出资义务,我国法律法规不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劳务出资,你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市场资源因为无法评估作价,不能作为出资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如果你想成为公司的所有者,就只能设立合伙企业,因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法可以劳务出资。

在合伙企业模式下,你们这样的出资和合作安排便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至于你们俩之间如何分配利润,可以双飞协商,再写入合伙协议即可。正常情况下,你朋友只提供资金而不参与公司运营,所起的作用没有你发挥的作用大,你应当分得更多的利润,可以协商确定你占70%他占30%的比例,或者其他你们俩认为合适的其他比例都可以,这关乎你们俩之间的公平合理问题,法律法规没有对此作出限制性规定。

关于股东的利润分配

4. 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分配利润是指: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即是。
  简介:
  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即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用公式表示为: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分配的利润-法定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根据当年税后利润减去弥补亏损后所剩余额的10%强制计提的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的决议,从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

5. 股东如何分配利润

法律分析:分红的方式:分红的方式分为三种。第一种现金分红,根据持股比例,直接派发现金,银行转账等。第二种送股的方式,也叫转股,一般是10送1,10送3等,即每10股赠送1股。第三种现金+送股的方式,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一部分现金,一部分送股。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股东如何分配利润

6. 股东可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一、正面回答股东一般可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是股东投资的主要目的,同时也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利润分配请求权是股东的权利,股东通常有权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规则,是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之下的一个子规则。二、分析详情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利润分配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同时要符合公司章程,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进行分配。三、企业如何进行利润分配企业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2、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一般需要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3、向投资人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7. 我想问一下关于投资股东利润分配方面的事情。

首先确定总投资额,你是以技术出资的话,和他们商定你的比例,
1、例如A君出10万,B君出20万,C君出50万,他们三人总投入为80万,
2、那么你认为你以技术出资占10%的话,则:A、B、C三人占90%。
3、则A为90%*10/80=11.25%,B占90%*20/80=22.5%,C占90%*50/0=56.25%。以后的利润就按这个比例去分配。
4、例如2012年7月利润为10万,则你自己拿10*10%=1万,A拿10*11.25%=11250元、、、、、 
 
还有,你以管理出资除了拿10%之外,你还可以作为一个员工,每月和员工一样,再拿一份工资,这份工资你可以定好为多少一个月。

我想问一下关于投资股东利润分配方面的事情。

8. 股东如何分配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但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如果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红利分配方法,依其规定分配。
一、股东提出公司盈余分配需要的条件
对于这个大多数股东或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实务,笔者为股东提出公司盈余分配,通常情况下是需要这几个条件:
1、具备股东资格是前提。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一下要具备股东资格呢?因为,在实务中很多投资人因为各种原因,其出资时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而是登记在他人名下,实际投资人也就成了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不能直接主张分配请求权,虽然有判例认可直接向隐名股东分红有效,但是并不涉及盈余分配请求权。
2、公司有盈余可供分配。
公司有利润可供分配是实质条件,没有利润就不存在分配的可能性。实务中,有公司在没有利润的情况下,把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这种行为严重损失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是变相的减资行为,不但要把分配的财产退还给公司,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要有相应的分配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分配公司利润,首先要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但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的分配方案是常态,如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未制定分配方案的,实务中股东间的协议、公司章程、其它有证据证明的等方式都可以成为分配的依据。
综上分析,股东或投资人通过出资的目的就是获得利润收入,因此,盈余分配权是股东的固有权利,从法律层面上对是否分配,如何分配,法律上一般不直接干预。但是,当有其他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长期不分配盈余,致使小股东的投资期望落空时,往往对于是否需要进行盈余分配,法律也会谨慎的介入,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十四条、十五条就是这种司法理念。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