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的账户的网址是什么?

2024-04-28

1. 黑龙江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的账户的网址是什么?

黑龙江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地址:网页链接
查询步骤如下:
1、进入官网画面。


2、往下翻动,找到并点击公积金查询。

3、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输入底栏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百度百科

黑龙江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的账户的网址是什么?

2. 黑龙江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的账户的网址是什么?

黑龙江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地址:网页链接
查询步骤如下:
1、进入官网画面。


2、往下翻动,找到并点击公积金查询。

3、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输入底栏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百度百科

3.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一般是六个1。
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4. 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住房公积金怎样领取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分购买现房提取和购买期房提取两种形式) 1、现房提取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已办理产权手续后,应提供房屋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和交款证明(指契税收据或房款收据)、提取人身份证; 2、期房提取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办理首付手续后,提取人需提交个人提取申请,还应提供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明、首期付款票据、开发商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个人提取申请当列明: (1)职工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3)公积金支取事由; (4)职工本人同意将提取金额转至开发商账户的签署意见; 
3【摘要】
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住房公积金怎样领取【提问】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分购买现房提取和购买期房提取两种形式) 1、现房提取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已办理产权手续后,应提供房屋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和交款证明(指契税收据或房款收据)、提取人身份证; 2、期房提取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办理首付手续后,提取人需提交个人提取申请,还应提供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明、首期付款票据、开发商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个人提取申请当列明: (1)职工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3)公积金支取事由; (4)职工本人同意将提取金额转至开发商账户的签署意见; 
3【回答】
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交款证明(指契税收据或房款收据)、提取人身份证。 提取时间需在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取得一年以内。 以上提供的证明、购房票据所属人要与提取人相符,如提取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需要附加提供结婚证明或户口证明和被提取人的委托书【回答】
准备好上述材料,去公积金中心提取就行【回答】

5. 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住房公积金怎样领取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住房公积金怎样领取?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分购买现房提取和购买期房提取两种形式) 1、现房提取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已办理产权手续后,应提供房屋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和交款证明(指契税收据或房款收据)、提取人身份证; 2、期房提取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办理首付手续后,提取人需提交个人提取申请,还应提供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明、首期付款票据、开发商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个人提取申请当列明: (1)职工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3)公积金支取事由; (4)职工本人同意将提取金额转至开发商账户的签署意见; 3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交款证明(指契税收据或房款收据)、提取人身份证。 提取时间需在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取得一年以内。 以上提供的证明、购房票据所属人要与提取人相符,如提取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需要附加提供结婚证明或户口证明和被提取人的委托书准备好上述材料,去公积金中心提取就行,希望本次服务能够帮助到您,感谢您的咨询,祝您万事如意!【摘要】
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住房公积金怎样领取【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住房公积金怎样领取?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分购买现房提取和购买期房提取两种形式) 1、现房提取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已办理产权手续后,应提供房屋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和交款证明(指契税收据或房款收据)、提取人身份证; 2、期房提取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办理首付手续后,提取人需提交个人提取申请,还应提供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明、首期付款票据、开发商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个人提取申请当列明: (1)职工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3)公积金支取事由; (4)职工本人同意将提取金额转至开发商账户的签署意见; 3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交款证明(指契税收据或房款收据)、提取人身份证。 提取时间需在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取得一年以内。 以上提供的证明、购房票据所属人要与提取人相符,如提取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需要附加提供结婚证明或户口证明和被提取人的委托书准备好上述材料,去公积金中心提取就行,希望本次服务能够帮助到您,感谢您的咨询,祝您万事如意!【回答】
问下,现房购买能提取几次【提问】
1、全款购买房子,公积金可以每半年提取一次。2、如果全款支付购买的是一手房,那么申请的日期需要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的两年内提出;如果全款支付购买的是二手房,那么申请时间需要在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的两年内提出。3、只要在规定时间里提出申请的,以后便可以每半年提取公积金一次,直到提取的金额已经达到了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回答】
如果我手里有房子,还需要租一个房子可以提取吗【提问】
不需要的亲【回答】
我问的是能提取吗这种情况【提问】
这个是没有关系的,可以提取的亲【回答】

黑龙江省农垦系统住房公积金怎样领取

6. 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黑龙江住房公积金金额查询有两种方法: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黑龙江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左边有“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7. 为什么现在网上不能查询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

  方法很多换一个方法,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
  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电话语音查询12329: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
  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公积金磁卡查询:磁卡一般指的是公积金卡。查询机一般放在公积金办事大厅大堂或者银行网点。缴存人首先在查询机上刷卡,查询机会读出磁卡信息,输入查询密码即可进入查询。这里可以查询到的信息比较有,有余额,明细,状态以及贷款信息。
  银行ATM机或网站查询:有些地方的公积金中心会与银行联合推出联名卡。这样缴存人可以直接在ATM机上通过银行卡及密码查询到自己怕公积金信息,也可以在网上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查询到自己的余额及明细。
  单位经办人:这个查询方式是最快捷的,因为每个缴存公积金的企业都会有一个指定的经办人,她的手里有一份公积金余额及明细表。这张表有每个职工的缴存信息。

为什么现在网上不能查询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

8. 黑龙江省垦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最新

黑龙江垦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黑垦金字[2008]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行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垦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结合垦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垦区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第四条  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垦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有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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