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2024-05-14

1. 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陈娟 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摘 要] 我国社会弱势群体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经济体制转型是重要的制度原因。制度变迁对社会弱势群体形成的规模、程度等均有较大影响。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 弱势群体; 形成原因; 弱势类型; 社会保障体系 一般认为,弱势群体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简称,相对于“强势群体”而言的。通俗地讲,势群体就是社会各个群体中处于劣势的脆弱的人群,可以界定为: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要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和贫困者。在社会层次结构中,是收入水平低(即经济收入低于社会人均收入水平) 、生活水准低(即绝大部分收入用于食品消费)和生活处境难(即无固定收入来源,劳动能力,以维持生计)的贫困群体,可认为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的形成与中国当前的体制改革、社会转型以及结构调整的社会背景有着直接的联系,属体制转轨性或结构调整性的问题。中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的急速转型期,迫切需要社会资源配置和重新安排,都是以经济资源在社会成员、社会各群体之间的配置或重新安排为基础的。一、阶段我国弱势群体的类型弱势群体一般分为三种类型:理性弱势群体、自然性弱势群体与社会性弱势群体。生理性弱势群体的形成有明显的生理原因,由于伤、病、残、老、弱、妇、孺、鳏、寡、孤、独等,而影响个人的竞争能力。生理性弱势群体主要由残疾人(由生理缺陷造成) 、老年人(由生理衰老造成)和处境困难儿童(由生理上稚弱且无保护能力造成)三个社会群体构成。由自然条件造成的弱势群体,可称为自然性弱势群体。由于主要是受自然条件恶劣(如高寒区、高山区等)和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等)的影响,因此自然性弱势群体由生态脆弱地区人口和灾民两个社会群体构成。由社会条件造成的弱势群体,可称为社会性弱势群体。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由下岗失业人员、高校贫困生、城市农民工和库区移民四部分人构成,其形成主要是由转型期社会结构变迁所致。二、弱势群体形成的社会原因从总体上来看,弱势群体的出现有生理和社会(包括经济、政治、文化)两方面的原因。生理原因是与个体的生物性发展相关的,如年幼、年老、残疾、体弱多病都会影响一个人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是十分重要的,有时候甚至是关键的。如果社会给生理能力较弱者以充分支持,他们也可能不会沦为社会的弱者。从社会因素的影响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因素(一)收入差距的拉大收入差距问题的实质是贫富差距扩大。虽然政府一直在致力于消除贫富差距,但是理想与现实之间往往有一定的差距。当今中国贫富差距的日趋扩大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首先,群体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改革初期“做大蛋糕”的改革模式,是在失败者出现之前造就了成功者。但在 20 世纪 90 年代,由于资源配置机制的变化 ,一些单位有意无意把工人当做改革对象,社会中的一些人迅速暴富起来,而原来在改革初期得到一些利益的边缘和弱势群体日益成为改革代价的承担者。在这个过程中,城市中的失业者成为一个最引人注目的群体。同时,处于相对贫困状态的城市新贫困群体,与高收入群体的相对差距因个人金融资产的扩大而呈现继续扩大的态势。再次,地区收入差距拉大。随着经济的发展,东、中、西三大地区的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二)制度的变迁首先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经济,造成城市和乡村差别较大,特别是一些老少边地区,因交通不便、资源缺乏、生存环境恶劣,成为贫困人口集中的地方。其二,产业结构调整。在转型期,产业结构有了很大调整,从两个方面直接影响弱势群体的规模:一方面,城市工业中一些传统产业现衰退,制造、建筑和采掘等行业生产不景气,致使职工下岗,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另一方面,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他们不论是在农村作为潜在的失业者,还是变为城市打者,客观上都处在社会弱势地位。(三)社会保障的滞后市场经济的引入使得中国城市社会保障体制开始由单位内的保障向全社会的保障过渡。但是,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原有的单位保障已经出现漏洞或已经部分解决,全社会的保障体制又远远没有建立起来。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城市中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职工仅占全国城市从业人员的 50 %,参加失业保障社会统筹的职工占63 %,参加生育保险的仅占 9 %,参加工伤保险的占15 %。(

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2. 社会保障制度能有效解决弱势群体问题吗

(1)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整个社会救助系统的核心。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从人道主义的层面上升到人权的高度,从慈善性的救济转变为制度性的救助。而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当前必须着力并首先做好的一项根本性的制度建设。加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坚决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一个有效的、有度的、合理的统计调查系统,坚决贯彻各项方针政策,逐渐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加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制度化进程。

(2)加强弱势群体各项救助措施的执行力度。弱势群体最大的特征是贫困。贫困使得弱势群体产生许多顾虑,如有病不敢医,孩子成绩好但却不能就读好的学校,住房狭窄,三代同堂、四代同堂的现象屡见不鲜。弱势群体支出的主要方向就是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和住房。所以,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应重点放在医疗、住房和教育上。弱势群体的弱势表现在物质和收入方面是显而易见的,归根结底还是在于知识的贫乏。知识贫乏使得弱势群体处于弱势境遇具长期性和潜在性。对教育进行投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对于教育救助,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各教育救助实施主体之间的交流、沟通机制,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占用,以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大对弱势群体子女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有条件地区可考虑提供教育补助;由政府出面联合社会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弱势群体开展免费相关工作技能培训。

3. 社会体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社会现实的冲突

每一个班级都有“弱势群体”,在班级中常常成为“被遗忘的一族”,他们或调皮捣蛋或学习成绩不尽人意,或个性活泼有余等,这些学生给班级工作的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如何帮助“弱势群体”,使他们茁壮成长,这是所有为人师者都在苦苦思索的问题。

采取情感倾斜,走进弱势心灵。爱是教育的前提,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而且爱又必须是真诚的,当我们与“弱势群体”建立一种友好、平等的关系时,当我们脱掉“有色眼镜”自然而然把“弱势群体”当朋友时,他们就会主动向我们吐露心迹,敞开心扉地与我们交朋友,这样他们就会亲其师而信其师,喜欢听老师的课,对老师的批评、教育也乐于接受,从而自觉纠正自己的各种行为,这样我们的教育之舟就会驶向成功的港湾。

点燃理想之灯,唤起自信之心。自信是成功的保证,无可否认大多数“弱势群体”是班级的“另类”,他们饱受冷潮热讽和唇齿相讥,感受不到爱的温暖,融入不了集体的怀抱,他们可怜的一点自尊、自信早已在冷漠、孤寂、无爱的环境中荡然无存。学习无兴趣,人生无目标,公然对抗老师的消极行为也时常发生,这就要求教育者在批评引导的同时,要把更多的关心洒在他们身上,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战胜自我,让他们明白老师心中永远有他们的位置,老师始终都在关注他们,同时还要引导他们进行“灵魂的搏斗”善于发现自己的闪光点,让他们在黑暗中看到希望,让即将熄灭的自信之灯重新点燃。

运用激励机制,体会成功的快乐。如在初二生物会考前,“弱势群体”由于平时不太注意学习,很少在考试中及格过,因此,他们对会考几乎已失去信心,后来经过老师不经意的开导和鼓励及耐心的教学和个别辅导,大多数“弱势群体”的学生在会考中都取得了九十分以上的好成绩,优异成绩的取得使他们产生了心理愉悦,满足了自身的心理需求,从而对今后的学习充满着信心。由此可见,教师如果对学生积极期待,学生就会产生一种努力改变自我、完善自我的进步动力。这种动力对于提高学习成绩、激发学习潜力,培养良好的品质是十分重要的。

经综合分析调查表明“弱势群体”具有原因不一,反复易犯错的特点,这就要求教育者在引导教育的同时,要刚柔相济,良药苦口;要和风细雨小桥流水;要科学分析,因人而异;要有的放矢、综合治理,切忌简单粗暴、武断鲁莽。

总之,对“弱势群体”的教育很难一劳永逸,也并非一蹴而就,它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教育过程,它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和总结,在教育过程中我们要永远记住:“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让我们用辛勤的汗水去浇灌这些树苗,让他们在爱的教育中茁壮成长!

社会体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社会现实的冲突

4. 我国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

我国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我国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弱势群体的生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国人口众多,近20年社会急剧转型,弱势群体问题日益凸显。弱势群体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就存在,估计目前我国的弱势群体有八千万之多,对它们的制度保护和法律救济非常急切和重要。我国的社会保障目前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优抚等内容。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覆盖面窄,差异大,与发达国家的统一国民待遇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弱势群体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它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属于弱势地位的人等。目前我国弱势群体是一个规模较大、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群体,"弱势群体"之弱。解决对策1、促进就业是解决贫困的根本措施。把再就业问题列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战略目标之一,通过宏观政策的调整增加就业机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就业扶持要向贫困群体倾斜,提高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增强就业能力。2、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调整社会福利政策向贫困者倾斜。加大三条保障线的扶持力度,继续提高低收入者的水平。逐步调整现有社会福利政策,通过社会保障的再分配,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建立和健全覆盖全社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覆盖面,使各种经济类型的劳动者都覆盖在安全网内。解决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要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尽快出台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明确国家、企业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使社会保障制度有法可依。3、建立城镇扶贫的监测体系。把解决失业问题和城镇扶贫纳入宏观调控之内,应准确掌握失业率、下岗职工的动态情况和劳动争议、劳动关系的紧张程度等,有必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一套监测指标体系和预警制度,以便及时调控和采取对策。并在此基础上,由政府牵头形成统一的城镇扶贫管理体系,使扶贫工作制度化、社会化。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5. 如何完善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措施

党的十七大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任务,对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向前推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民弱势群体比较多,一些深层次的矛盾纠纷不断涌现,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为深入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对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实现应援尽援。不断探索,逐步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使处于法律援助案件边缘上的困难群众及时获得了法律援助。现就我县当前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摸清我县农村法律援助对象情况。

  县地处市西北部,总面积3781平方公里,总人口13.6万人,共有13个乡镇,行政村220个,其中农村人口10.78万人,约占总人口79%。全县贫困人口14898人左右,其中城镇低保对象2572人,农村低保对象9680人,“五保”对象251人,困难学生1560人,全县残疾人5180人,因病致贫家庭1280户,因灾致贫家庭1320户,进城务工农民3400多人。

  2、农村法律援助矛盾纠纷的特点。

  通过调查农村法律援助的新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中经常发生的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城镇化建设中的拆迁问题、土地征用补偿问题、农民工的工资、工伤、保险纠纷等等。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遇到的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责任。

  3、农村法律援助存在问题。

  农村困难群众多,加上城乡差距的存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普遍存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还比较薄弱,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基本知识比较缺乏,部分居住地偏僻,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及不方便,更有部分残疾人不能亲自申请法律援助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着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因此大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1、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针对我县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为方便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 
初在街道办、社区,乡镇司法所、乡镇、企业、工青联合会、学校设立了24个法律援助点、发展了联络员。随着基层法律援助站的建立和工作的不断深入,法律援助申请的渠道更加畅通、便捷、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更加及时高效。既提高了广大农村地区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又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也有力的调动了各方资源,形成了社会共?斡氲墓ぷ餍赂窬帧?

  2、建立法律援助协调机制。

  为方便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下岗职工、贫困村户等农村弱势群众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法援中心积极探讨与老龄委、残联、团委、妇联、工会、民政等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分别在这些部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落实联络员。今后还应经常性与公、检、法等单位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基层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的需求日趋增多,因此,法援中心以司法行政为主导,全面动员全县律师、法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基层(村委会)法援社会志愿者纳入到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积极作用,缓解农村法律援助人员缺乏问题。

  三、探索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方式

  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面宽、量大、情况复杂,我县法律援助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如何做好此项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想法。

  1、积极协调,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

  法律援助应争取领导广泛的重视和支持。不能只表现在形式上。做好弱势群体维权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关键是落实问题。今后还应积极探索争取乡政府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基本的财政经费支持和必要的机构人员保障。因此,各级政府领导和推动对做好此项工作至关重要。

  2、加大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

  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召开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会议,通过会议进行宣传。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开辟专栏反复宣传农村法律援助方面的知识,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到繁华街道、广场、农村集市等地摆摊设点解答法律咨询,发送宣传资料或发放打印法援知识扑克牌等形式宣传农村法律援助常识,还可以利用接待农村法律援助对象进行宣传。近年来,我县在司法局统一领导下,法援中心开通“148”法律援助热线接待来访人,在互联网开辟“法援网”在线法律咨询,进乡村播放法制电影、文艺演出等活动宣传效果良好。通过这些宣传渠道和措施不断扩大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有利增强农村法律援助对象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3、开展农村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联接。

  利用各乡镇基层司法所,把他作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前沿阵地。采取以调为主的工作方针,使基层群众纠纷尽量以调解的方式解决,避免矛盾激化,避免上访事件的发生,形成解决民间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4、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活动。

  法律援助工作者通过经常深入农民工密集地区、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常识的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近几年,我县在司法局统一组织的“法律六进”和“送百部法、进百家村”活动进社区调查问卷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宣传活动230余次,进村入户率达68%。底设计印制了16000余份法律援助年画,免费发送到农村和社区,深受城乡居民的欢迎。通过直接与农村法律援助对象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解答法律咨询,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需求,逐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5、畅通农村法律援助对象服务渠道。

  摸清我县城镇、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残疾人、农民工家庭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开展送温暖活动,为他们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使他们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应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六行”活动社区行、乡村行、工地行、社保行、狱所行、信访行。目前,我县法律援助中心面向社区及农村贫困户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多张,有力的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对象的覆盖面,使法律援助的阳光洒遍社会每个角落。

  6、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交流。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支新兴的队伍,目前人数不多,我县法律援助队伍中,有律师资格的占少数,是目前影响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鼓励有资格的参加司法考试争取取得资格证。提高工作能力,使其尽快适应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7、优化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今后应从申请、受理、指派、办案、归档等各个环节,制定明确规范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更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优化农村法律援助案件工作质量。

  以上是对农村法律援助的一些思考,希望我们共同探讨,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所创新,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如何完善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措施

6. 7.你认为社会性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对象吗?为什么?

我认为社会性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对象。因为弱势群体是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弱势群体的具体构成大体上说,弱势群体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者以及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
我们这个社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社会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制度性支持。

7. 如何理解社会政策领域中的弱势群体?

现阶段,弱势群体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日益凸显的严重社会问题。如何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促进弱势群体的就业、生活与福利保障,事实上已经成了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容回避的问题了。
同时,对于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对策的研究现已成为当下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但是,综观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多集中于对弱势群体的一般社会支持对策的研究,缺乏从政府责任的高度,特别是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角度深入探讨弱势群体问题的解决途径。
弱势群体成为国际通行的一个词汇,是在近几十年。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于“弱势群体”这一概念有不同的称法,如: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等。学者们根据自己的研究,从不同的角度对弱势群体进行了各自的界定。如有的学者将社会弱者作为社会工作的对象,认为“弱势群体是在遇到社会问题的冲击时自身缺乏应变能力而易于遭受挫折的群体”。
有的学者从经济的角度,将弱势群体看做是贫困群体或者是贫困群体的一部分,认为“脆弱群体指的是这样一些人口群体:由于各种外在和内在原因,他们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在生产和生活上有困难。脆弱群体一部分已经是贫困者,另一部分是潜在的贫困者。”

如何理解社会政策领域中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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