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收养四川地震丧失父母的孤儿?

2024-05-14

1. 怎么收养四川地震丧失父母的孤儿?

1、孤儿收养程序: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怎么收养四川地震丧失父母的孤儿?

2. 领养四川地震灾区的孤儿有哪些手续或者步骤?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非常感谢你对无辜儿童的爱.我是在四川读书,虽然我不是四川人,但我亲身经历了这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最残忍的地震.按照收养法你是不符合收养的条件的.但是你的父母符合可以领养.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你可以看看民政部的通告,新闻煤体的报道,因为现在社会很多热心人都想领养.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收养法》相关规定:独生子女户能领养灾孤儿 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 咨询热线028-8 4423064、028-8442 3065先去民政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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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能去四川领养一个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么?

你可以让你父母领养,你是不可以的.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收养法》相关规定: 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

我能去四川领养一个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么?

4. 收养四川灾区孤儿

  《收养法》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5. 那个知道怎么领养四川汶川地震中的遗孤?

领养地震孤儿首先要等到救灾结束之后,当地政府部门核查清楚孩子们的身份和家庭成员的伤亡情况以后,来确定是否是孤儿之后才能进行。领养者也必须具备三个收养条件,第一年满30周岁以上,第二有经济能力,第三身体健康。  现在孤儿都是按户口管理的,如果有人想要领养或者收养的话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到四川的民政部门办理,由当地民政部门符合,如果孤儿有直系亲属的话,还得争得直系亲属的同意才能同意。028-84423064,第二部028—84423065,这是四川省民政厅开通的两部收养的资讯热线,如果有这方面意愿的话,可以和这两部电话取得联系,来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资讯。 咨询热线: 028-84423064;028-84423065 主要职责: 接受全国各地的有关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咨询并负责解答 办理收养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非常感谢你对无辜儿童的爱.我是在四川读书,虽然我不是四川人,但我亲身经历了这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最残忍的地震.按照收养法你是不符合收养的条件的.但是你的父母符合可以领养.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你可以看看民政部的通告,新闻煤体的报道,因为现在社会很多热心人都想领养.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收养法》相关规定: 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那个知道怎么领养四川汶川地震中的遗孤?

6. 能怎么收养地震孤儿

我国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的子女。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据悉,目前汶川地震的救灾安置工作还在进行中,获救的地震孤儿首先会被安置到民政部门下属的社会福利院等机构,对孤儿的收养还有待于下一步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从以上收养条件可以看出,如果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的,不需要满足无子女和年满30岁这样的条件,但民政部门会对收养家庭进行综合评估,家庭经济收入包括夫妻感情都在评估之列,目的就是为被收养的孤儿寻找一个适合他们成长的家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7. 如何收养地震孤儿

收养地震孤儿的方式是:
1、首先要是符合条件的收养人;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4、收养人向相关机构提出收养申请;
4、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一、收养几年为事实收养
收养几年都不会为事实收养。我国不认定事实收养,合法的收养关系必须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之后,才能认定收养关系成立,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事实收养应具备条件如下: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二、收养关系成立需要走哪些流程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1)收养可以采取书面协议的形式。收养双方或一方要求办理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与送养人应向有关部门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其中应当包括收养人证明其身份的居民身份证,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应亲自到场。
(2)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对提交材料加以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被收养人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应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3)民政部门对证明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并颁发“收养证书”,公安部门应依法办理户口登记等手续。
三、收养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收养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没有孩子或只有一个孩子;
2、有能力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
3、不患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配偶收养子女,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6、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相差40岁以上。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如何收养地震孤儿

8. 关于收养地震孤儿的问题

收养地震孤儿的方式是:1、首先要是符合条件的收养人;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4、收养人向相关机构提出收养申请;4、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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