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与职工实发工资之间的差额,能否通过仲裁诉讼获得?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05-13

1. 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与职工实发工资之间的差额,能否通过仲裁诉讼获得?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所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所以,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补缴差额。在仲裁、诉讼阶段,你可以提出让用人单位依法补缴因投保基数不同,而产生的差额损失!而用人单位,理应补足上述差额,按职工实际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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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与职工实发工资之间的差额,能否通过仲裁诉讼获得?法律依据是什么

2. 工伤工资差额属于仲裁范围吗?

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如果不购买的,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工伤赔偿纠纷是比较多的,那么工伤保险待遇补差额是不是属劳动争议?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工伤保险待遇补差额属劳动争议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工伤保险待遇被差额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劳动争议之一,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调解或者仲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工伤保险待遇被差额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劳动争议之一,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调解或者仲裁的。

3. 工伤社保赔偿金额与实际工资不一样有那条法律规定单位要补偿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社保赔偿金额与实际工资不一样有那条法律规定单位要补偿差额

4.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本人工资问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所以是按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而不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算。

5.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资总额和本人工资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本人工资不等于本人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你每个月拿多少钱精确到几毛几分社保局是没法查到的,社保局能查到的是你单位给你交社保的基数。
比如你月入6000,单位给你交社保的基数为2000,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2500,那么本人工资就等于2500.
比如你月入6000,单位给你交社保的基数为3000,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2500,那么本人工资就等于3000.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资总额和本人工资

6. 工伤社保赔偿金额与实际工资不一样有那条法律规定单位要补偿差额

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假设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因为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最多发放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000,那么就只发2000给伤者,或者按照本地区平均工资发给伤者)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甚至可以这样说,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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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瞒报缴费基数,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为计发基数;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为计发基数。
一、工伤待遇办理所需资料
(一)门诊治疗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费用票据原件、门诊费用明细清单、用药处方(要求字迹清楚)、病情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报告单等。
(二)住院治疗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原件、费用逐日清单、全套病历、病情诊断证明书、材料费(1000元以上)医院进价发票复印件、转诊转院审核表、相关检查报告单等。
(三)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伤残程度鉴定书原件。
(四)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伤残程度鉴定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
(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所需资料
(1)当场死亡和抢救后死亡
提交工伤认定文件复印件、《死亡证明书》和《火化证》复印件、工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供养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供养人员未领取其他社保待遇证明原件。
(2)享受1-4级工残人员待遇后死亡
提交工伤认定文件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表复印件、《死亡证明书》和《火化证》复印件、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供养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供养人员未领取其他社保待遇证明原件。
(3)享受供养亲属待遇资格审查原则
(A)出生年月均以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簿》为准;
(B)养父母、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均以具有法律意义的资料为准;
(C)审核确定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的原则
①《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0年586号令)
②除遗腹子女外,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的一律按职工工亡时的状态确定,以后不得追加。
如果是因为公司缴费系数低导致工伤保险待遇存在着差额较大,那么差额的部分只能由用人单位自己给员工补足了。公司当初贪小便宜的这种心态最终会导致量成更大的损失的,所以在购买工伤保险的时候公司一定要实事求是。

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8. 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瞒报缴费基数,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为计发基数;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为计发基数。
一、工伤待遇办理所需资料
(一)门诊治疗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费用票据原件、门诊费用明细清单、用药处方(要求字迹清楚)、病情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报告单等。
(二)住院治疗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原件、费用逐日清单、全套病历、病情诊断证明书、材料费(1000元以上)医院进价发票复印件、转诊转院审核表、相关检查报告单等。
(三)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伤残程度鉴定书原件。
(四)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伤残程度鉴定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
(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所需资料
(1)当场死亡和抢救后死亡
提交工伤认定文件复印件、《死亡证明书》和《火化证》复印件、工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供养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供养人员未领取其他社保待遇证明原件。
(2)享受1-4级工残人员待遇后死亡
提交工伤认定文件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表复印件、《死亡证明书》和《火化证》复印件、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供养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供养人员未领取其他社保待遇证明原件。
(3)享受供养亲属待遇资格审查原则
(A)出生年月均以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簿》为准;
(B)养父母、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均以具有法律意义的资料为准;
(C)审核确定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的原则
①《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0年586号令)
②除遗腹子女外,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的一律按职工工亡时的状态确定,以后不得追加。
如果是因为公司缴费系数低导致工伤保险待遇存在着差额较大,那么差额的部分只能由用人单位自己给员工补足了。公司当初贪小便宜的这种心态最终会导致量成更大的损失的,所以在购买工伤保险的时候公司一定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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