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四川地震灾区的孤儿有哪些手续或者步骤?

2024-05-13

1. 领养四川地震灾区的孤儿有哪些手续或者步骤?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非常感谢你对无辜儿童的爱.我是在四川读书,虽然我不是四川人,但我亲身经历了这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最残忍的地震.按照收养法你是不符合收养的条件的.但是你的父母符合可以领养.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你可以看看民政部的通告,新闻煤体的报道,因为现在社会很多热心人都想领养.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收养法》相关规定:独生子女户能领养灾孤儿 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 咨询热线028-8 4423064、028-8442 3065先去民政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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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四川地震灾区的孤儿有哪些手续或者步骤?

2. 收养四川灾区孤儿

  《收养法》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3. 怎么收养四川地震丧失父母的孤儿?

1、孤儿收养程序: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怎么收养四川地震丧失父母的孤儿?

4. 收养四川灾区孤儿的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被收养人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所谓“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遗弃,经查找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孤儿须具备以下条件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身边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另外,收养有一套系统、严格的程序。收养人如要收养子女,须提出收养的书面申请书、收养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收养当事人持有的两个市级以上医院不育诊断证明(有效期3个月)等。 

另外,收养当事人还要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格式统一的收养公告(有效期60天)。各种证明材料齐全后,收养当事人、被收养人须亲自到当地民政部门社会福利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次情况特殊,详细的收养条件和办法,有收养意愿的市民,可以拨打四川省民政厅开通的两部收养咨询热线028-84423064、028-84423065咨询。

5. 怎样资助四川灾区儿童啊?

1、手机捐款  您可以选择使用手机发送短信进行捐款,捐款号码为1069 999309,1069 999301。 如果您愿意一次性捐1或2元,可以发送短信1或2到1069 999309,1069 999301。 如果您愿意每月捐款5元或10元或15元,可以发送短信MY5或MY10或MY15到1069 999309,1069 999301,定制包月短信服务。 注:由于全国各省市的电信运营商不同,各地短信回复内容有所不同。同时,有部分省市的部分手机号码存在短信无回复的情况,请直接发邮件至info@one-foundation.com,留下您所遇到的短信捐赠问题。感谢您对壹基金的支持! 2、银行汇款  (1)人民币捐赠: 开户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请务必在附言处注明“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四川地震救助”)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四南支行。 人民币账号:0200001009014413252  (2)外币捐赠: 外币开户单位(account name):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Jet Li One Foundation Project 外币开户行(bank address):China CITIC Bank Beijing Jiuxianqiao Sub-branch 外币账号 (account number):7112111482600000209  3、邮局汇款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北新桥三条8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收款人:李连杰壹基金计划(请务必在附言处注明“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四川地震救助”) 邮编:100007

怎样资助四川灾区儿童啊?

6. 四川地震中的孤儿怎样安排??

领养地震孤儿首先要等到救灾结束之后,当地政府部门核查清楚孩子们的身份和家庭成员的伤亡情况以后,来确定是否是孤儿之后才能进行。领养者也必须具备三个收养条件,第一年满30周岁以上,第二有经济能力,第三身体健康。 
现在孤儿都是按户口管理的,如果有人想要领养或者收养的话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到四川的民政部门办理,由当地民政部门符合,如果孤儿有直系亲属的话,还得争得直系亲属的同意才能同意。028-84423064,第二部028—84423065,这是四川省民政厅开通的两部收养的资讯热线,如果有这方面意愿的话,可以和这两部电话取得联系,来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资讯。
咨询热线:
  028-84423064;028-84423065
  主要职责:
  接受全国各地的有关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咨询并负责解答
办理收养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非常感谢你对无辜儿童的爱.我是在四川读书,虽然我不是四川人,但我亲身经历了这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最残忍的地震.按照收养法你是不符合收养的条件的.但是你的父母符合可以领养.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你可以看看民政部的通告,新闻煤体的报道,因为现在社会很多热心人都想领养.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收养法》相关规定:
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
身父母

7. 那个知道怎么领养四川汶川地震中的遗孤?

领养地震孤儿首先要等到救灾结束之后,当地政府部门核查清楚孩子们的身份和家庭成员的伤亡情况以后,来确定是否是孤儿之后才能进行。领养者也必须具备三个收养条件,第一年满30周岁以上,第二有经济能力,第三身体健康。  现在孤儿都是按户口管理的,如果有人想要领养或者收养的话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到四川的民政部门办理,由当地民政部门符合,如果孤儿有直系亲属的话,还得争得直系亲属的同意才能同意。028-84423064,第二部028—84423065,这是四川省民政厅开通的两部收养的资讯热线,如果有这方面意愿的话,可以和这两部电话取得联系,来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资讯。 咨询热线: 028-84423064;028-84423065 主要职责: 接受全国各地的有关收养灾区孤儿方面的咨询并负责解答 办理收养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非常感谢你对无辜儿童的爱.我是在四川读书,虽然我不是四川人,但我亲身经历了这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最残忍的地震.按照收养法你是不符合收养的条件的.但是你的父母符合可以领养.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你可以看看民政部的通告,新闻煤体的报道,因为现在社会很多热心人都想领养.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收养法》相关规定: 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那个知道怎么领养四川汶川地震中的遗孤?

8. 四川大地震后的孤儿怎么办?

四川民政部刚通过央广 
发出消息 
现在孤儿先集中保证食宿 
救灾结束后 
统一安排收养工作 
目前的热线几乎无法接通 
请大家别着急 
四川省民政厅目前也已开通两部收养咨询热线:028-84423064、028-84423065 
领养孩子的条件: 
1、有抚养和教育的能力、 
2,未患有不适宜领养儿童的疾病、 
3、30周岁以上。 
这个需要联系当地民政部门,不过现在刚刚才发生灾害,最要紧的还是保障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等灾后可以向民政局申请 。孩子们确认是孤儿并且其直系亲属同意才可领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