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什么时候建立普遍服务基金

2024-05-13

1. 我国什么时候建立普遍服务基金

  普遍服务管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消除数字鸿沟,让每一个用户有权以承担得起的价格就近进行电信消费。在垄断经营情况下,电信普遍服务主要是通过地区补贴和业务交叉补贴来实现的,在引入竞争之后,通过建立普遍服务基金来发展电信普遍服务是普遍服务管制发展的方向。目前,普遍服务基金主要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取,同时接受社会捐赠,一般情况下,基金交由政府授权的中介机构管理,其使用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实施的普遍服务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在无企业投标的情况下,由政府指定主导电信企业作为普遍服务的提供者。需要强调的是,普遍服务的目标是阶段性的。
  普遍服务基金有助于推进国家信息化进程

  记者:您认为在电信重组后,出台普遍服务基金有何重要意义?对中国电信运营商有何影响?对中国的信息化建设有何影响?

  陈凯:对于目前承担电信普遍服务的中国电信而言,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将使它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和条件,而对于至今还没有承担普遍服务的运营商,基金建立后,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普遍服务基金的建立,将使各运营商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明确化,并有法可依。

  电信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渗透到几乎所有的行业中,担负着农业、工业化及服务业信息化的重任,同时,它本身又是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息化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它的发展好坏直接影响国家的信息化水平和进程。而电信的发展如何很大程度与均衡发展有关。

  各种研究都证明,我国电信业的发展是不均衡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东部与中、西部间。为了防止不同地区电信发展的差距加大,建立普遍服务基金是一种明智的举措,它的出台将会改善目前电信业发展不均衡的状态,有利于促进信息化的建设。

  赵怀勇:出台普遍服务基金的主要出发点就是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信普遍服务的实现,保障中西部和农村地区电信网络的协调发展,促进中国电信的总体发展。过去中国是依靠主导电信运营商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交叉补贴来支持西部和农村的电信发展,加入WTO后,中国不允许电信企业内部进行不合理的交叉补贴。而且市场开放后使各类电信业务资费向成本靠拢,企业也无法再实行业务间的交叉补贴。另一方面,入世后,外资电信企业必然会首先向高收益的东部和城市地区集中投资,竞争的加剧会使电信企业首先向高收益的东部和城市地区集中投资,而落后地区的电信需求将无人问津,这些现实问题将影响到落后地区网络建设的投资力度,影响我国电信普遍服务的实施,进而影响中国电信的整体发展。因此,建立新的普遍服务成本补偿机制是当务之急。而通过设立“普遍服务基金”的方式对向落后地区提供普遍服务的运用商进行成本补偿,保证落后地区的电信需求得到实现,即保证了普遍服务的实施,促进了中国电信业的协调发展。

  电信普遍服务的发展水平反映了一个国家信息化的程度,因为做好了电信普遍服务工作才可以消除通信的贫富不均和地区差异,才可以为绝大多数居民提供最基本的电信服务,从而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提供“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基础,促进信息化工作的协调发展和整体推进。

  确立合理的酬资方式至关重要

  记者:以何种方式筹集资金才能真正保证每一位参与竞争的运营公司能够得到同等的机遇,并避免偏远区域的服务出现无人问津的情况?

  陈凯:就国内现有的情况看,由于没有与普遍服务相关的法律,市场尚处于不规范和不完善的状况,如果单纯采用建立普遍服务基金,按各运营商收入的一定比例收费,可能会出现一定的问题,因为国内的电信运营商的经营透明性差,是否能获得真实意义上的收入数据,并以此为依据征收到所需的普遍服务基金是关键。在许可证发放中附加相关的普遍服务条款是可以的,但法律的不健全无法保证、监督和控制企业将普遍真正付诸实施。国家预算筹款似乎又过于繁琐。各公司发展水平不同,制定税收减免的尺度不好把握。换句话说,中国的电信发展所具有的特殊性,决定了普遍服务筹资方式不能照搬其它国家,而应充分考虑中国的特点。鉴于上述分析,中国的普遍服务基金筹集应综合上述方法的优点,首先需要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并形成一种制度;其次,在收取方式的选择上要立足公平、合理、可靠,防止经营者利用法律空隙避开应承担的普遍服务义务;最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放普遍服务基金,如果无人应标,则由政府指定经营者提供普遍服务,对不同经营者提供普遍服务的方式选择可以灵活多变,不一定限于一种方式。

  赵怀勇:第一,确定普遍服务资金筹集渠道。我认为电信普遍服务是政府和所有电信经营者的共同义务,他们都应该为普遍服务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基于这种认识,普遍服务基金可以从国有股红利、号码资源使用费、电信运营商和电信制造商业务收入等多个渠道筹集,关键是把普遍服务资金的来源通过立法确定,这样电信普遍服务的承担者就会把这当成是一种不容脱逃的义务,而且每年都有保障。第二,确定普遍服务的范围和成本,确定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普遍服务目标和计划,以此确定普遍服务基金提取的比例,因为普遍服务基金的提取额度一旦规定,就会成为电信运营商、电信制造商的永久性支出或称固定支出,所以必须慎重考虑。第三,确定普遍服务提供商,通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提供普遍服务的运营商,投标报价最低的公司获得基金的资助并进行建设。我认为,首先应该先由主导运用商提供,然后逐步考虑招标的方式比较适合中国的国情。第四,对普遍服务运营商提供普遍服务的成本进行合理补偿,这里首先要解决的是普遍服务核定问题,即何为普遍服务,关键的问题是不能让电信运营商表面上打着电信普遍服务的旗号,实际上在这些地方取得丰厚的利润回报,这就需要我们的电信监管者做好认真细致的调查工作,全面实施量化处理,比如凡投资回报率在一定比例以下(如1�0.5)的时候为普遍服务,否则不供给普遍服务补偿基金。第五,确定补偿的额度,即对提供普遍服务的运行商补偿多少的问题。除了补偿外,还可以考虑对在落后地区提供普遍服务的运用商在一定年度内提供税收优惠,将补偿和税收优惠结合起来把普遍服务工作变成运营商的主动行为。
  所有电信运营商都负有普遍服务的义务

  记者:在国外,有哪些比较成功的作法值得我们借鉴?

  陈凯:目前,世界范围内普遍服务基金的收取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建立普遍服务基金,从所有电信公司每年的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二、由国家预算筹款,指定提供普遍服务的公司;三、对提供普遍服务的公司提供税收方面的减免;四、在许可证发放中附加普遍服务的条款等,这些方法是各国在提供普遍服务中逐渐形成的,各有优缺点,适用的国家、地区及发展条件也各不相同。比如:第一种方式发达国家使用的较多,第二种方式发展中国家使用的较多。

  赵怀勇: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其普遍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也有所不同。但是从国际来看,各国电信法中都规定,所有电信运营商都负有普遍服务的义务,所有运营商都要分摊普遍服务的责任。就普遍服务实施方式来看,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将其作为普遍服务的专用基金,对运营商因承担普遍服务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贴是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如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普遍服务基金制度的法律地位,并且就普遍服务基金的支付与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各国政府在实施普遍服务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些国家(如日本)通过税收优惠和给予低息或贴息贷款的办法鼓励电信运营商在落后地区建设电信基础设施,有些国家(如美国)通过对低收入用户进行补贴(安装费补贴、话费补贴等)。


  基金管理确保电信业普遍服务的实现

  记者:您认为应如何对基金进行管理?

  陈凯:对普遍服务基金的管理重要的是落到实处,看是否实现专款专用。是否达到了普遍服务的目的,比如:普遍用户中的弱势群体,包括:残疾人、下岗职工、孤寡老人、贫困地区农民等是否享受到了基本的电话服务。普遍服务基金提供后,各地区间电话普及差距性变化趋势研究。应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机制,研究的测算普遍服务成本的分摊。为此,应建立普遍服务机构,以承担上述各项工作。另外,政府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布普遍服务基金征收情况,跟踪资金的走向和提供普遍服务企业的资金运作,增加普遍服务基金使用的透明度,扩大普遍基金使用的监控范围。考虑到普遍服务对电信整体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在适当和必要时,对普遍服务应有一定的财政补贴,例如:可从许可证发放、频率、码号资源收费中拿出一部分实现补贴。

  赵怀勇:普遍服务基金管理的主要原则是基金的使用能够确保电信业普遍服务的实现。首先明确基金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其次要对基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独立的预算及预算控制,即电信监管者在资金利用上必须有可持续发展的打算。三是要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明确基金的投资渠道,采取多元化投资的渠道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四是监管普遍服务提供商对资金的使用。要达到监管长期有效,就必须定期核实,及时回访,严格考核,有长远的计划和措施,对拿着普遍服务基金而不“办事”的运营商给予取消资格,并收回基金。(

我国什么时候建立普遍服务基金

2.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背景

据了解,之所以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旨在对邮政公司的信函递送等普遍服务部分的运营进行补贴,征收对象则是所有快递企业。在我国,很多信函、明信片的递送价格低于实际运营成本。尤其是一些“老少边穷”地区的信函递送的运营,更异常艰难。而且普遍服务还需要在全国各地设立信函投递网点,并保证价格的稳定。在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邮政法》就已经为邮政基金的征收埋下伏笔。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目前我国邮政普遍服务基本上由中国邮政集团承担。中国邮政集团的网站披露,2011年中国邮政集团函件业务实现收入122.8亿元,但一直未有函件业务亏损情况的数据。不过加上银行、保险等业务一起的中国邮政集团在2010年进入世界500强,当年盈利13.06亿美元。

3.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目的

【国家邮政局:“份子钱”将用以建设村邮站】“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或将征收,引来了快递企业的抗议声。对此,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基金的征收并非用于补贴中国邮政集团,而是用于全国59.8万个行政村近60万个“村邮站”的建设、运营和补贴。 1.普及基本邮政服务是国家财政的常规职能,经费从财政收入中出。否则军队为了保卫边疆,岂不可收“普遍国防服务基金”?还有“普遍公安服务基金”?2.如果政府认为财政收入不够,要开征新的税项,用于“村邮站”的建设和运行,可在人大走程序,邮政局无权乱收费。

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征收目的

4. 电信如何实现普遍服务

随着电信的发展,普遍服务的内涵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同一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甚至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普遍服务的概念都不同。发达国家固定电话已基本饱和,普遍服务的目标已从固定电话变成了移动电话,下一步的目标可能是INTERNET接入,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普遍服务的目标仍然定位在基本电话,一些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服务还只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拥有一部电话,全球普遍服务的差异相当大。ITU最新研究显示,电信发展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拉大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数字鸿沟”问题日益突出。发达国家在全球化中受益最大,因此他们有责任和义务为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服务提供资助,以实现全球电信的均衡发展。 中国亟须制订普遍服务政策 就中国而言,国土的广大和经济发展的差异,很容易形成电信发展区域上的差异和不协调,尤其是不发达和落后地区,区域发展的差异化会影响电信乃至经济的平衡发展。 根据对2000年各省电信发展分析,我国东部地区家庭电话平均普及率为133.71%,已处于饱和阶段,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其中上海、北京已相当于发达国家的普及水平。中部地区的家庭电话的平均普及率为55.83%,普遍服务水平介于世界低收入、中低收入国家之间。西部地区主要是边远、落后、地形复杂多变和人口稀少地区,电话普及水平很低,距离达到普及服务尚有一定的差距。针对这种局面,应制订针对不同地区特点的、不同的普遍服务目标。比如:发达地区是移动普及、中等发达地区是电话普及、落后地区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可使用基本电信业务。 目前中国普遍服务政策不够具体化,可实施性、可操作性也不强,急需规范化。各运营商所面临的市场、经营环境、自身的能力不同,对普遍服务的理解、提供普遍服务应采取的方式,以及所能承担的普遍服务义务都不同。据分析,国内各运营商就如何提供普遍服务的意见和分歧较大,一直没有达成共识。另外,已发现有些电信企业拒绝提供普遍服务,尽快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让普遍服务成为法律性制度已刻不容缓。目前,世界上实现普遍服务的方法主要有普遍服务基金机制和在许可证申请中考虑运营商提供普遍服务的问题。其中,普遍服务基金机制的应用比较普遍,并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一是所有电信经营者都有义务提供普遍服务,一般从所有电信公司每年收入中按一定的比例收取普遍服务基金,然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运营商;二是在提供普遍服务的初级阶段,由国家预算筹款建立普遍服务基金,指定全国性的普遍服务公司,从基金中提取资金确保普遍服务的提供,发展中国家使用这种方式的较多;三是通过发行债券或其它形式的公债获得普遍服务基金所需资金。 参照国际惯例,并结合中国的国情,笔者认为,中国电信业普遍服务的实现可考虑如下方式: ·根据经营性质、网络规模和用户情况,对不同的经营者征收不同的普遍服务费用。比如:对不经营本地业务的运营者有一些特殊的规定;移动业务经营者安装一定数量的电话或公用电话,资费与固定公话相当。 ·兼顾普遍用户中的弱势群体,包括残疾人、下岗职工、孤寡老人、贫困地区农民等,在电话收费上有一定的倾斜或优惠,使普遍服务落到实处。 ·选择低成本的业务提供普遍服务,包括移动、无线本地环路等。 ·主管部门根据各企业提供普遍服务的情况采用招投标方式分配普遍服务基金,如果无人招标,主管部门有权指定运营商实现普遍服务的义务。 ·对提供普遍服务的运营商,给予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如作为对提供普遍服务的回报,可以实行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给予一些项目的优先考虑权等。 ·考虑到普遍服务对电信业整体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应该有一定的财政补贴,例如:可从许可证发放、频率、码号资源收费中拿出一部分实现补贴。(陈凯)

5. 新邮政法从几个方面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

规定了支持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具体措施
  《邮政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第二条第三款)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具体办法。(第八十六条)同时,《邮政法》还规定了以下具体措施:
  1.在财力支持方面。《邮政法》规定,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2.在提供工作便利方面。《邮政法》规定,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交运的邮件,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企业应当优先安排运输,车站、港口、机场应当安排装卸场所和出入通道;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进出港口、通过渡口时,应当优先放行;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运递邮件,确需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禁行路段或者确需在禁止停车的地点停车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或者停车。(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3.在邮政设施方面。
  一是明确了邮政设施的法律地位。《邮政法》规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等组成的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第八条第四款)
  二是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邮政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的建设给予支持,重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邮政设施的建设。(第八条第二款、第四款)
  三是强调农村邮件投递服务保障。《邮政法》规定,农村地区应当逐步设置村邮站或者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第十条第一款)
  四是解决城镇居民接收邮件难问题。《邮政法》规定,建设城镇居民楼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验收;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该居民楼的建设单位承担。(第十条第二款)
  五是规定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应当满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需要,邮政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第九条第二款)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住宅区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当同时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第八条第三款)
  六是针对一些地方将邮政营业场所征收拆除后不妥善安排还建的问题,《邮政法》规定,征收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要求,对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的重新设置作出妥善安排;未作出妥善安排前,不得征收。邮政营业场所或者邮件处理场所重新设置前,邮政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邮政普遍服务的正常进行。(第十二条)
  七是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对其设置的邮政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证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的正常使用。(第十三条)
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现邮政普遍服务制度的目标,《邮政法》从以下五个方面建立了对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度:
  1.规定了邮政管理部门承担对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邮政法》规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四款)
  2.规定了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的监督。《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设置、撤销邮政营业场所,应当事先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当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第九条第三款)邮政企业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第六十八条)
  3.规定了邮政企业停止办理、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需要履行的批准程序。为保持邮政普遍服务的持续提供,《邮政法》规定,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邮政企业不得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时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的,邮政企业应当及时公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第十五条第三款)《邮政法》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邮政企业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第六十八条)
  4.规定了对邮政普遍服务补贴资金的监督。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保持并不断提高邮政普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提高国家补贴资金使用的有效性,《邮政法》规定,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并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第十六条)
  5. 规定了邮政专用标志的使用规范。
  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第三十八条第四项)冒用邮政专用标志,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
  二是邮政企业不得违法使用邮政专用标志。邮政企业不得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不得以出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第二十八条第三款)邮政企业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或者以出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邮政企业从业人员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活动的,由邮政企业责令改正,给予处分。(第六十九条)

新邮政法从几个方面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

6. 有谁知道这个VOIP是什么来的.

  VoIP是 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的缩写,指的是将模拟的声音讯号经过压缩与封包之后,以数据封包的形式在IP 网络的环境进行语音讯号的传输,通俗来说也就是互联网电话、网络电话或者简称IP电话的意思。VoIP技术是目前互联网应用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成为2004年全球互联网与电子商务十大趋势之一(eMarketer)。

  VoIP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语音的压缩算法对语音数据编码进行压缩处理,然后把这些语音数据按 TCP/IP 标准进行打包,经过 IP 网络把数据包送至接收地,再把这些语音数据包串起来,经过解压处理后,恢复成原来的语音信号,从而达到由互联网传送语音的目的。 IP 电话的核心与关键设备是 IP 网关,它把各地区电话区号映射为相应的地区网关 IP 地址。这些信息存放在一个数据库中,数据接续处理软件将完成呼叫处理、数字语音打包、路由管理等功能。

  在用户拨打长途电话时,网关根据电话区号数据库资料,确定相应网关的 IP 地址,并将此 IP 地址加入 IP 数据包中,同时选择最佳路由,以减少传输时延, IP 数据包经 Internet 到达目的地的网关。在一些 Internet 尚未延伸到或暂时未设立网关的地区,可设置路由,由最近的网关通过长途电话网转接,实现通信业务。


  下面一篇文章是摘自通信世界网的一篇有关VoIP的文章,如果您能希望了解更多的信息,也许会有所帮助。

  VoIP,电话新革命从美国开始(通信世界网 Cww.net.cn 2004年1月14日 刘欣)

  fangVoIP,VoiceoverIP,俗称互联网电话,被称为颠覆美国电话业的一场新革命。随着宽带业务的普及,VoIP被越来越多的用户认可。在2003年底,VoIP终于被美国几大运营商列为正式服务项目面向用户推出,这是否预示着新的革命揭开了序幕?

  VoIP之路方兴未艾

  美国Jupiter分析公司预言:互联网电话正在从IT专业人士青睐的高科技摇身变为普通用户力所能及的事物。从2003年到2007年,全美上网播打电话的家庭预计将由10万猛增至400万。

  这种强劲的发展态势和美国的宽松政策是密不可分的。

  从一开始,美国就将互联网电话归类为增值业务,美国法院又将互联网电话定义为不受监管的领域,让服务提供商在提供互联网电话长途电话业务时,免于向本地电话公司交纳占长途电话费40%左右的接入费。宽松的政策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了众多传统和新型的电信公司加入到VoIP的研究、开发和经营队伍中。

  在VoIP公用业务的不断普及过程中,传统ISP服务商中分化出一些专营国际IP电话的网络经营公司,这些公司自建网络,配备网关和集中化的管理设施,具备端到端的管理能力,并且能提供各种特色服务,称为ITSP(电话ISP),如美国ITXC公司,通过其专供各通信公司连接Internet电话的网络来实现语音互通。

  这种条件下,传统电信运营商顺势而为的选择就是和ITSP进行合作,作为美国骨干因特网接入提供商的Sprint积极通过投资建设下一代网络来为更多用户提供Internet服务和物美价廉的VoIP业务。

  长途电话巨头AT&T公司也感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通过建立全球清算中心及与Net2phone签约等方式,将网络扩展到其它ISP,把国际呼叫从租用线转到GlobalServices网上。2003年12月11日,AT&T终于一锤定音,宣布推出互联网电话服务,并计划在未来两年内用户达到百万人。除了首先在三个东海岸市场上推出互联网电话服务外,AT&T还将把VoIP拓展到现有的一些企业客户服务当中。

  不甘落后的Quest通信国际也从2003年12月8日开始在其宽带用户内部推行互联网电话业务,此外,有线电视服务商也凭借其强大的有线电视网络前来分一杯羹,有线巨头时代华纳表示已经与斯普林特通信和MCI达成协议拓展VoIP服务。

  看起来,新一轮的VoIP业务大战蓄势待发,而竞争也是让产业生命力旺盛的最佳方式。

  VoIP之路扑朔迷离

  尽管各家企业争先恐后,不甘落伍于市场,但一个决定性的问题仍悬而未决。无论这场争论能否得出一个满意的结论,在美国,互联网电话要成为一场真正的革命,取代传统铜电话线目前尚为时过早。电话公司认为,互联网电话所采用的新技术是采用语音数据打包,像电子邮件一样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的,因此互联网电话也应当享有和电子邮件一样的自由。而反对者则提出了“普遍服务基金”等政策管理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反驳。对此,美国的州政府的决策不尽相同。由于作为权威机构的FCC拒绝在短期内就此问题表态,互联网电话前途仍可谓扑朔迷离。事实上,如果互联网电话获得了真正的自由,随之而来的也必然是各类棘手的难题。 1.E911问题必须解决

  “911”灾难性事故之后,美国加强了其E911无线紧急通信战略。在美国,E911是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由传统电话运营商来提供的,而并非与商业合约捆绑销售。实际上,这就为用户选择通话模式产生了某种不稳定因素。当然,随着VoIP业务的不断拓展,现有的法规也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2.公共信息运输概念遭遇挑战

  为大多数人提供服务的公共信息运输概念不再指向被严格监管的传统电话运营商,而越来越多地被新兴互联网电话服务商所分担。不过,需要分担的不仅是市场份额,还包括行业责任感,其中复杂的内涵值得各方仔细斟酌。

  3.“普遍服务基金”被蚕食

  如果FCC选择不向互联网电话收取监管费用,“普遍服务基金”的未来令人担忧。“普遍服务基金”的来源是从普通电话费中按比例扣除,用于向偏远地区的电话服务及其使用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补贴。最糟糕的情形是,在不断扩容的互联网电话市场上,用户和服务提供商一同分享了“普遍服务基金”,从而导致FCC的这项基金有名无实。

  4.《通信辅助法执行法案》需要重新修订

  如果互联网电话成为未来的主流通信方式,美国国会于1994年通过的《通信辅助法执行法案》很可能就需要重新修订。其中的一些条款和目前VoIP的许多细节有所冲突,曾经规定被支持的“合法阻截”部分对VoIP或许不再适用。

  美国VoIP的经验和启示

  1.互联网电话和互联网接入相结合

  从美国乃至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互联网电话和互联网的接入是密不可分的,高比率的互联网接入是互联网电话蓬勃发展的物质前提,而互联网电话的推广和普及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稳固互联网市场尤其是宽带市场。二者的结合,无论是技术上的整合,还是在销售上的捆绑,都可以建立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从而在传统电话行业中找到一个突破口。 不过,这也恰恰说明了不均匀的互联网接入率正在成为互联网电话的下一个障碍。互联网电话和互联网接入的结合很可能会导致现有的数字鸿沟加大加深,把这种高新技术的差异带入传统电话行业中。

  2.政策监管:自由是把双刃剑

  在监管政策上,美国和欧洲提供了两个不同的案例。如果说自由开放的美式政策为互联网电话提供了一个温暖的春天,那么,法规凌厉的欧洲则为它制造了一个严冬。二者的结果是有目共睹的。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先发展而后规范是美国的传统,因此,美国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互联网技术的根据地。但过速的发展同时也导致了不够成熟的技术被广泛普及,而一系列未能解决的问题则在用户享受高科技的同时带来了新的困扰。

  自由是把双刃剑,为产业带来繁荣的同时也会让整个市场呈现出乱而无序的状态。

  3.市场拓展的几个重点

  由于技术本身的原因,互联网电话的用户往往要经历三个阶段的变化。首先是高新技术企业内部试用,然后是普通企业逐渐接受,最后是个人用户广泛普及。不同的用户群要求市场经营开发者必须有层次和针对性地对VoIP进行技术上和宣传上的规划。

  在赢得用户的过程中,首要的重点是教育,互联网电话在美国的蓬勃发展的基础是用户对互联网本身的高度认知和信赖,这一点在互联网技术欠普及的南美地区就成为新技术推广的严重障碍。其次,价格并非永远的优势,对于企业用户来说,选择VoIP应该不仅仅是为了节约成本,还希望它能够包括更丰富而实用的功能,持续的技术创新才是长久之计。最后,不断进行市场细分将有助于针对不同类型的用户开发辅助功能。

  资料链接:VoIP在其他国家

  和美国相比,欧洲VoIP的发展状况则不尽人意。这是因为当互联网电话在欧洲大规模发展时,欧洲委员会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以保障传统电话公司的利益。

  在日本,VoIP的一些技术创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日本软库企业(Softbank)的子公司BB科技公司2002年推出的“BBPhone”互联网电话服务把VoIP和SDN宽带接入相结合,让用户通过解调器而非电脑来享受VoIP服务,一度赢得用户好评如潮,却因为技术不够完善、话音质量欠佳而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挫折。

  在南美,有限的互联网接入率和互联网知识贫乏的用户群让VoIP需求平平,VoIP在2002年达到了70.9亿美元的收入,预计到2007年,这个数字将有21.5%的增长。

  在新加坡,VoIP已经不再是高科技企业的特权,而被跨国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广泛接受。学校、政府机关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这项新技术。随着宽带接入的突飞猛进,个人用户也成为未来的主流市场。

  http://www.wm23.com/resource/R01/Internet_1006.htm

7. 邮政业务如何更快更好的发展?

  (一)深化邮政主业改革
  继续推进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分账核算。建立科学透明的邮政普遍服务收支核算与补贴制度。完善邮政普遍服务运营保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邮政速递物流上市,实现资本化运作,集约化管理,规模化运营。推动邮政企业体制创新,实施结构优化、资源整合、机制转换、科技引领战略,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国有邮政的骨干作用。
  邮政转型升级工程:
  ●调整企业运营模式、网络结构和产品结构,从粗放向集约经营转变。
  ●加强南京航空集散中心、重点区域分拨中心和配送中心建设。
  ●充分发挥邮政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发展农村邮政物流和储蓄、保险、票务、政务等代理代办业务。
  ●改造邮政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开发安全电子邮件、电子邮戳和邮政电子商务支付等系统,开发电子邮政业务应用。
  ●推进农村邮政物流配送工程。加强农村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和配送仓储中心建设,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服务“三农”的邮政物流配送网络。
  ●推动企业加强自动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率。
  (二)完善行业法规体系
  贯彻落实《邮政法》,健全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出台《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和《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修订《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完善地方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一批地方邮政法规和规章,积极推进各省(区、市)邮政条例修订工作。
  (三)提高普遍服务水平
  健全邮政基础设施投资保障机制,加强邮政基础网络建设,增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完善邮政普遍服务补贴机制,加快建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形成责权统一的邮政普遍服务保障与监督机制。大力提高中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和区域间普遍服务水平差距。推动发达地区普遍服务达到更高的标准和水平。适时修订《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增强机要通信保密安全和服务能力,提高党报党刊发行服务质量。

邮政业务如何更快更好的发展?

8. voip合法吗

我个人觉得是合法的首先便宜了消费者 充分利用资源 对传统电话的挑战正式开始 没用竞争就打不破电信的垄断 我相信网络电话将一统天下!!


VoIP 是 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的缩写,指的是将模拟的声音讯号经过压缩与封包之后,以数据封包的形式在IP 网络的环境进行语音讯号的传输,通俗来说也就是互联网电话或者简称IP电话的意思。VoIP技术是目前互联网应用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成为2004年全球互联网与电子商务十大趋势之一(eMarketer)。

VoIP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语音的压缩算法对语音数据编码进行压缩处理,然后把这些语音数据按 TCP/IP 标准进行打包,经过 IP 网络把数据包送至接收地,再把这些语音数据包串起来,经过解压处理后,恢复成原来的语音信号,从而达到由互联网传送语音的目的。 IP 电话的核心与关键设备是 IP 网关,它把各地区电话区号映射为相应的地区网关 IP 地址。这些信息存放在一个数据库中,数据接续处理软件将完成呼叫处理、数字语音打包、路由管理等功能。

在用户拨打长途电话时,网关根据电话区号数据库资料,确定相应网关的 IP 地址,并将此 IP 地址加入 IP 数据包中,同时选择最佳路由,以减少传输时延, IP 数据包经 Internet 到达目的地的网关。在一些 Internet 尚未延伸到或暂时未设立网关的地区,可设置路由,由最近的网关通过长途电话网转接,实现通信业务。
下面一篇文章是摘自通信世界网的一篇有关VoIP的文章,如果您能希望了解更多的信息,也许会有所帮助。
VoIP,电话新革命从美国开始(通信世界网 Cww.net.cn 2004年1月14日 刘欣)
fangVoIP,VoiceoverIP,俗称互联网电话,被称为颠覆美国电话业的一场新革命。随着宽带业务的普及,VoIP被越来越多的用户认可。在2003年底,VoIP终于被美国几大运营商列为正式服务项目面向用户推出,这是否预示着新的革命揭开了序幕?
VoIP之路方兴未艾
美国Jupiter分析公司预言:互联网电话正在从IT专业人士青睐的高科技摇身变为普通用户力所能及的事物。从2003年到2007年,全美上网播打电话的家庭预计将由10万猛增至400万。
这种强劲的发展态势和美国的宽松政策是密不可分的。
从一开始,美国就将互联网电话归类为增值业务,美国法院又将互联网电话定义为不受监管的领域,让服务提供商在提供互联网电话长途电话业务时,免于向本地电话公司交纳占长途电话费40%左右的接入费。宽松的政策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了众多传统和新型的电信公司加入到VoIP的研究、开发和经营队伍中。
在VoIP公用业务的不断普及过程中,传统ISP服务商中分化出一些专营国际IP电话的网络经营公司,这些公司自建网络,配备网关和集中化的管理设施,具备端到端的管理能力,并且能提供各种特色服务,称为ITSP(电话ISP),如美国ITXC公司,通过其专供各通信公司连接Internet电话的网络来实现语音互通。
这种条件下,传统电信运营商顺势而为的选择就是和ITSP进行合作,作为美国骨干因特网接入提供商的Sprint积极通过投资建设下一代网络来为更多用户提供Internet服务和物美价廉的VoIP业务。
长途电话巨头AT&T公司也感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通过建立全球清算中心及与Net2phone签约等方式,将网络扩展到其它ISP,把国际呼叫从租用线转到GlobalServices网上。2003年12月11日,AT&T终于一锤定音,宣布推出互联网电话服务,并计划在未来两年内用户达到百万人。除了首先在三个东海岸市场上推出互联网电话服务外,AT&T还将把VoIP拓展到现有的一些企业客户服务当中。
不甘落后的Quest通信国际也从2003年12月8日开始在其宽带用户内部推行互联网电话业务,此外,有线电视服务商也凭借其强大的有线电视网络前来分一杯羹,有线巨头时代华纳表示已经与斯普林特通信和MCI达成协议拓展VoIP服务。
看起来,新一轮的VoIP业务大战蓄势待发,而竞争也是让产业生命力旺盛的最佳方式。
VoIP之路扑朔迷离
尽管各家企业争先恐后,不甘落伍于市场,但一个决定性的问题仍悬而未决。无论这场争论能否得出一个满意的结论,在美国,互联网电话要成为一场真正的革命,取代传统铜电话线目前尚为时过早。电话公司认为,互联网电话所采用的新技术是采用语音数据打包,像电子邮件一样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的,因此互联网电话也应当享有和电子邮件一样的自由。而反对者则提出了“普遍服务基金”等政策管理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反驳。对此,美国的州政府的决策不尽相同。由于作为权威机构的FCC拒绝在短期内就此问题表态,互联网电话前途仍可谓扑朔迷离。事实上,如果互联网电话获得了真正的自由,随之而来的也必然是各类棘手的难题。 1.E911问题必须解决
“911”灾难性事故之后,美国加强了其E911无线紧急通信战略。在美国,E911是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由传统电话运营商来提供的,而并非与商业合约捆绑销售。实际上,这就为用户选择通话模式产生了某种不稳定因素。当然,随着VoIP业务的不断拓展,现有的法规也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2.公共信息运输概念遭遇挑战
为大多数人提供服务的公共信息运输概念不再指向被严格监管的传统电话运营商,而越来越多地被新兴互联网电话服务商所分担。不过,需要分担的不仅是市场份额,还包括行业责任感,其中复杂的内涵值得各方仔细斟酌。
3.“普遍服务基金”被蚕食
如果FCC选择不向互联网电话收取监管费用,“普遍服务基金”的未来令人担忧。“普遍服务基金”的来源是从普通电话费中按比例扣除,用于向偏远地区的电话服务及其使用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补贴。最糟糕的情形是,在不断扩容的互联网电话市场上,用户和服务提供商一同分享了“普遍服务基金”,从而导致FCC的这项基金有名无实。
4.《通信辅助法执行法案》需要重新修订
如果互联网电话成为未来的主流通信方式,美国国会于1994年通过的《通信辅助法执行法案》很可能就需要重新修订。其中的一些条款和目前VoIP的许多细节有所冲突,曾经规定被支持的“合法阻截”部分对VoIP或许不再适用。
美国VoIP的经验和启示
1.互联网电话和互联网接入相结合
从美国乃至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互联网电话和互联网的接入是密不可分的,高比率的互联网接入是互联网电话蓬勃发展的物质前提,而互联网电话的推广和普及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稳固互联网市场尤其是宽带市场。二者的结合,无论是技术上的整合,还是在销售上的捆绑,都可以建立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从而在传统电话行业中找到一个突破口。 不过,这也恰恰说明了不均匀的互联网接入率正在成为互联网电话的下一个障碍。互联网电话和互联网接入的结合很可能会导致现有的数字鸿沟加大加深,把这种高新技术的差异带入传统电话行业中。
2.政策监管:自由是把双刃剑
在监管政策上,美国和欧洲提供了两个不同的案例。如果说自由开放的美式政策为互联网电话提供了一个温暖的春天,那么,法规凌厉的欧洲则为它制造了一个严冬。二者的结果是有目共睹的。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先发展而后规范是美国的传统,因此,美国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互联网技术的根据地。但过速的发展同时也导致了不够成熟的技术被广泛普及,而一系列未能解决的问题则在用户享受高科技的同时带来了新的困扰。
自由是把双刃剑,为产业带来繁荣的同时也会让整个市场呈现出乱而无序的状态。
3.市场拓展的几个重点
由于技术本身的原因,互联网电话的用户往往要经历三个阶段的变化。首先是高新技术企业内部试用,然后是普通企业逐渐接受,最后是个人用户广泛普及。不同的用户群要求市场经营开发者必须有层次和针对性地对VoIP进行技术上和宣传上的规划。
在赢得用户的过程中,首要的重点是教育,互联网电话在美国的蓬勃发展的基础是用户对互联网本身的高度认知和信赖,这一点在互联网技术欠普及的南美地区就成为新技术推广的严重障碍。其次,价格并非永远的优势,对于企业用户来说,选择VoIP应该不仅仅是为了节约成本,还希望它能够包括更丰富而实用的功能,持续的技术创新才是长久之计。最后,不断进行市场细分将有助于针对不同类型的用户开发辅助功能。
资料链接:VoIP在其他国家
和美国相比,欧洲VoIP的发展状况则不尽人意。这是因为当互联网电话在欧洲大规模发展时,欧洲委员会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以保障传统电话公司的利益。
在日本,VoIP的一些技术创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日本软库企业(Softbank)的子公司BB科技公司2002年推出的“BBPhone”互联网电话服务把VoIP和SDN宽带接入相结合,让用户通过解调器而非电脑来享受VoIP服务,一度赢得用户好评如潮,却因为技术不够完善、话音质量欠佳而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挫折。
在南美,有限的互联网接入率和互联网知识贫乏的用户群让VoIP需求平平,VoIP在2002年达到了70.9亿美元的收入,预计到2007年,这个数字将有21.5%的增长。
在新加坡,VoIP已经不再是高科技企业的特权,而被跨国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广泛接受。学校、政府机关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这项新技术。随着宽带接入的突飞猛进,个人用户也成为未来的主流市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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