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路演,和网络路演有什么区别呢?

2024-05-15

1. 什么是路演,和网络路演有什么区别呢?

一、什么是路演?
首先看看维基百科上的解释:
在资本市场,路演解作发行公司股票上市发行的推介会。 CEO、CFO等,通过面对面的会谈等,向机构投资者推介即将上市公司的详情、股票发行量、发行价格及发行时间表等。
广义的路演还包括很多别的,比如:
再融资路演:配股、增发什么的;
公司债路演;
基金发行路演:这种是基金公司做的,向投资者推荐自己公司的基金;
信托/理财产品路演:这也是对应的投资机构做的路演,目地也是为了推介自己公司的理财产品;
重大事件路演:公司发生了重大事故或者政府出台了对公司有直接影响的新政策之类的,也需要出来向投资者解释。
二、网络路演
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实现线下路演的功能。路演的项目所在行业更加宽泛,发展所处阶段不受限制,参与投资的资金来源更加广泛,项目的融资方式更加多样。
 
三、对比:

	1、相比传统线下路演方式,网络路演,项目所在行业更加宽泛,发展所处阶段不受限制,参与投资的资金来源更加广泛,项目的融资方式更加多样。

	2、让参与网络路演各方省钱、省时、省力、省心。对项目融资方来说,在自己公司里就可以把项目的情况推荐给各投资方,免了接待、出差等各项费用。对资金方来说,少了长年各地出差奔波之苦,一天之内可以参与多个项目的路演,高效便捷。

什么是路演,和网络路演有什么区别呢?

2. 网上路演系统的模式有哪些

路演发展到今天,已从过去的逐个地方的进行调研、宣传推广发展到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调研、宣传,而“网上路演”则是这其中之一。它的形式已由最初的新股推介演绎为上市公司的业绩推介、产品推介、上市抽签、上市仪式直播、重大事件实时报道等多种形式。

3. 网上路演的特点

传统地面路演,发行人要在全国各地巡回路演,才能让大多数人了解到自己在美国、香港等海外证券市场,股票发行人一天要安排很多场推介会,期间工作量很大,效率因此低下:通过网络路演,利用一次性的路演活动就可全方位展现自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发行人的时间成本。在传统的地面路演推介会中,证券发行商发放大量纸质材料,不便携带和保存,而且每次路演的时间较短,不利于大众深入了解商家的情况。网上路演中,商家可 将大量公司资料存放在数据库中,供人们随时查阅,便于公众反复浏览、研读,加深了解。传统地面路演会中,发行人和承销商要根据巡回路演后的结果来决定发行价和发行规模,由于人工计算评估,准确度低,速度较慢,耗时较长。在网上路演中,可以利用网上调查系统,设计调查表格让投资者填写,通过自动统计诵查结果,供发行人和承销商进行及时科学评估、判断。

网上路演的特点

4. 怎么才能让公司上市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已上市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资格。 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即可被暂停:  (1)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股票上市可被终止:  (1)上述暂停情况的(2)(3)项出现时,经查实后果严重;  (2)上述暂停情况的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在期限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3)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家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我们撑为首次挂牌。程序有三  1.他要先申请股票公开发行  2.他要接受承销商辅导  3.他要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获准  首先,讲发行  1.证券发行的管理制度有审批制和核准制  2.发行方式:  按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  按有无发行中介,可以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按发行目的不同,可分为初次发行和增资发行。  第二,讲初次发行的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分35 %;  4.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其所折股本数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5.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万元;  6.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拟发行股本超过4亿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7.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8.近3年连续盈利等。  第三,讲上市辅导  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指有关机构对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规范化培训、辅导与监督。发行与上市辅导机构由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原则上应当与代理该公司发于票的主承销商为同一证券经营机构。辅导的内容  ①培训 ②资产重组,界定产权关系。  ③制定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④协助公司进行帐务调整  ⑤协助公司制定筹措资金的使用计划  ⑥协调各中介机构。  第四,印发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就发行关事项向公众作出披露、并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资人提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要约或要约邀请的法律文件。  第五,路演(Road show)  路演特指股票发行推介会,是境外上市公司惯常采用的用来沟通投资者与股东关系的方式。路演(Road show)也有人译做“路游”,是股票承销商帮助发行人安排的  发行前的调研活动。  第六,证券承销的具体方法  主要有包销和代销两种。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国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的方式  并且,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的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共同承销。证券包销与证券代销的区别  ①承销人所处的法律地位不同  ②承销人的风险和报酬不同  ③包销和代销分别适用不同的发行人  ④发行人实行包销和代销各有利弊  第七,股票上市的条件  (1)其股票经批准已经公开发行。  (2)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持有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个人股东不少于1000人。个人持有的股票面值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4)社会公众股不少于总股本的25%。公司总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众股的比例不少于 15%。  (5)公司最近3年财务报告无虚假记载,最近3年无重大违约行为。  (6)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总结上市程序;上市申请程序示意  1.公司上市申请  2.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批准  3.订立上市协议书  4.股东名录备案  5.披露上市公告书  6.挂牌交易

5. 中国公民在纳斯达克进行股票交易的问题?

美国证券市场的构成及特点 
1、美国证券市场的构成: 
(1)全国性的证券市场主要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股市(NASDAQ)和 招示板市场(OTCBB); 
(2)区域性的证券市场包括:费城证券交易所(PHSE)、太平洋证券交易所(PASE)、辛辛那提证券交易所(CISE)、中西部证券交易所(MWSE)以及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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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性市场的特点: 
(1)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 具有组织结构健全,设备最完善,管理最严格,及上市标准高等特点。上市公司主要是全世界最大的公司。中国电信等公司在此交易所上市; 
(2)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 运行成熟与规范,股票和衍生证券交易突出。
??上市条件比纽约交易所低,但也有上百年的历史。许多传统行业及国外公司在此股市上市; 
(3)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 完全的电子证券交易市场。全球第二大证券市场。证券交易活跃。采用证券公司代理交易制,按上市公司大小分为全国板和小板。
??面向的企业多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大中型公司,而不只是科技股;(4)招示板市场(OTCBB): 是纳斯达克股市直接监管的市场,与纳斯达克股市具有相同的交易手段和方式。它对企业的上市要求比较宽松,并且上市的时间和费用相对较低,主要满足成长型的中小企业的上市融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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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基本条件纽约证交所对美国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要求: 
作为世界性的证券交易场所,纽约证交所也接受外国公司挂牌上市,上市条件较美国国内公司更为严格,主要包括: 
(1)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 
(2) 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3) 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 
(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在最后一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两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一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 
(5)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 
(6)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项要求; 
(7)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公司的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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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交所上市条件 
若有公司想要到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数在市面上为大众所拥有; 
(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0,000元以上; 
(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 
(4)上个会计年度需有最低750,000美元的税前所得。
??NASDAQ上市条件 (1) 超过4百万美元的净资产额。 
(2) 股票总市值最少要有美金100万元以上。 
(3) 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4) 上个会计年度最低为75万美元的税前所得。 
(5) 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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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最少须有三位"市场撮合者"(Market Maker)的参与此案(每位登 记有案的Market 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后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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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DAQ对非美国公司提供可选择的上市标准 
选择权一: 
财务状况方面要求有形净资产不少于400万美元;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的两年)税前盈利不少于70万美元,税后利润不少于40万美元,流通股市值不少于3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量在100万股以上,或者在50万股以上且平均日交易量在2000股以上,但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股价不低于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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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权二: 
有形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价值不少于1500万美元,持股量不少于100万股,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税前利润方面则无统一要求;此外公司须有不少于三年的营业记录,且股价不低于3美元。 
OTCBB买壳上市条件 
OTCBB市场是由纳斯达克管理的股票交易系统,是针对中小企业及创业企业设立的电子柜台市场。
??许多公司的股票往往先在该系统上市,获得最初的发展资金,通过一段时间积累扩张,达到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要求后升级到上述市场。 
与纳斯达克相比,OTC BB市场以门槛低而取胜,它对企业基本没有规模或盈利上的要求,只要有三名以上的造市商愿为该证券做市,企业股票就可以到OTCBB市场上流通了。
??2003年11月有约3400家公司在OTCBB上市。其实,纳斯达克股市公司本身就是一家在OTCBB上市的公司,其股票代码是NDAQ。 
在OTCBB上市的公司,只要净资产达到400万美元,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5000万美元,股东在300人以上,股价达到4美元/股的,便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
??净资产达到600万美元以上,毛利达到100万美元以上时公司股票还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主板市场。因此OTC BB市场又被称为纳斯达克的预备市场(纳斯达克BABY)。 
OTCBB买壳上市程序 
在一个典型的买壳上市中, 一个现在运作的公司("买壳公司")与一个已上市的公司("空壳公司")合并,空壳公司成为法律上幸存的实体,但是买壳公司的经营并不受影响。
??买壳公司的股东事先跟空壳公司股东作好取得空壳公司控股权的安排。 买壳公司的股东现在可以享受上市公司的所有好处,该上市公的股东则现在拥有有价值的合并后的实体的股票,并且有增值潜能。 
空壳公司多种多样。他们可以是完全或部分申报的公司,也可以是在证交所、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报价牌, 或者粉色单股票报价系统交易, 或者拥有现金。
??买壳公司所付的代价包括可能高达30万美元的初期付款。合并后公司的5%-26%的股份将在公众或者前空壳公司股东的手中。 最终的价格将取决于空壳公司的类型,比如:是否在交易所交易,是否向SEC申报,以及所获得的控股比例, 还有合并后公司的生存能力等。
?? 
应该购买一个干净的空壳公司。 
在反向收购空壳公司的过程中最为关心的, 莫过于空壳公司可能有未经披露的责任与义务,或者空壳公司有许多遗留问题,如果不予解决购买者可能会比较担心。因此,应该做必要的审慎调查, 并且由会计师做财务报表审计。
??此外,法律意见书也不可缺少。 
通过买壳上市,往往比IPO迅速,时间大概在6个月左右。如果空壳公司已经在市场上交易,那么合并以后股票也很快可以上市交易。不过, 收购空壳公司, 起草意向书,以及最后完成交易, 还是有一定的过程。另外,如果这个公司想在另外一个交易所上市交易, 那么他还必须申报和获得审批。
??从成本上讲, 一个空壳公司的价格可以低至五六万美元,高至几十万美元。 
此外,还需要支付上市的律师费及会计师费。但买壳上市还是比IPO上市便宜。买壳上市的成本一般在50-60万美元(包括空壳公司价格和中介费用)。 
买壳上市本身并不能筹措资本,真正的资金是通过随后的配售或二次发行股票筹得,。
??一般地,如果空壳公司本身有资金,还是不要接受为好,因为这种融资本身会非常的昂贵。另外,空壳公司可能有许多债务。因此, 收购时必须做审慎调查, 同时也应该获得空壳公司尽可能多和广泛的陈述和保证。 
买壳上市操作流程第一阶段: 
上市资格评估、签约或审批 * 确立境外上市意向 * 律师对买壳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并设计操作方案 * 获取有关部门审批(如必要的话) * 律师与买壳公司商谈操作条件并签订委托协议第二阶段:收购空壳公司 * 未上市公司: 15-30天 * 已上市公司: 3- 4月 * Reg。
?? D 募股: 90-120天第三阶段: 上市交易前的准备 * 进行反向合并 * 重组公司(如必要的话) * 申报新的或修正的报表 * 准备融资文件 * 公司修改商业计划 * 指定转让代理人(7天左右) * 获取CUSIP交易代号 * 邮告股东 * 注册申请州"蓝天法"豁免 * 指定造市商(约2-4周) * 造市商进行审慎调查 * 公司/造市商决定竞价 * 指定投资者关系顾问进行上市包装 * 准备给经纪人、承销商、投资人的审慎调查报告 * 准备促销材料 * 路演(Road Show) * 股票分销 * 组织承销团第四阶段: 上市交易可先在OTCBB上交易,然后升格到NASDAQ,也可以直接在NASDAQ上市交易,视购买何种空壳公司而定。
??第五阶段: 上市后的继续申报与披露 公司上市后,应每季申报10-Q表,每年申报10-K表并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此外,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应及时并适当地用8-K披露。 
祝好运!。

中国公民在纳斯达克进行股票交易的问题?

6. 网络营销的分类有哪些

网络营销是随着互联网进入商业应用而产生的,尤其是万维网(www)、电子邮件(e-mail)、搜索引擎等得到广泛应用之后,网络营销的价值才越来越明显。

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实现企业总体经营目标所进行的,以互联网为基本手段营造网上经营环境的各种活动。其中可以利用多种手段,如E-mail营销、博客与微博营销、网络广告营销、视频营销、媒体营销、竞价推广营销、SEO优化排名营销等。总体来讲,凡是以互联网或移动互联为主要平台开展的各种营销活动,都可称之为整合网络营销。简单的说,网络营销就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平台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的的全面营销活动。

现在网上关于这方面的教程有很多,但是很多都是过时的,因为互联网是在不断的变化的,为了避免让大家学到错误的过时的知识,组建了一个群,里面有专人解答 。想学学习自媒体和SEO的小伙伴,可以来这里学习,这个群的开始的几位数字是:475,中间的几位数字是:506,最后的几个数字是:249。按照顺序组合起来就可以找到。
网络营销的特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基于互联网,以互联网为营销介质;另一方面它属于营销范围,是营销的一种表现形式。企业网络营销包含企业网络推广和电子商务两大要素,网络推广就是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活动,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无需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一样都是为了实现企业营销目的,但在实际操作和实施过程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

网络营销是以现代营销理论为基础,借助网络、通信和数字媒体技术实现营销目标的商务活动,是科技进步、顾客价值变革、市场竞争等综合因素促成;是信息化社会的必然产物。网络营销根据其实现方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网络营销指企业利用一切计算机网络进行营销活动,而狭义的网络营销专指国际互联网营销。

也是指组织或个人基于开发便捷的互联网络,对产品、服务所做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而达到满足组织或个人需求的全过程,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特性来实现一定营销目标的营销手段。

从营销的角度出发,网络营销可以定义为:网络营销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来更有效的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愿望,从而实现企业营销目标的一种手段。网络营销不是网上销售,不等于网站推广,网络营销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不局限于网上,也不等于电子商务,它不是孤立存在的,不能脱离一般营销环境而存在,它应该被看做传统营销理论在互联网环境中的应用和发展。

广义的说,企业利用一切网络(包括社会网络,计算机网络;企业内部网,行业系统专线网及互联网;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有线通信网络与移动通信网络等)进行的营销活动都可以被称为网络营销。

狭义的说,凡是以国际互联网为主要营销手段,为达到一定营销目标而开展的营销活动,称为网络营销。

与2015年之前传统的网络营销定义相比,网络营销定义(2016)体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1)体现了网络营销的生态思维:网络营销以互联网为技术基础,但连接的不仅仅是电脑和其他智能设备,更重要的是建立了企业与用户及公众的连接。连接成为网络营销的基础。

(2)突出了网络营销中人的核心地位:通过互联网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核心是人,人是网络营销的核心,一切以人为出发点,而不是网络技术、设备、程序或网页内容。

(3)强调了网络营销的顾客价值:为顾客创造价值是网络营销的出发点和目标,网络营销是一个以顾客为核心的价值关系网络。

(4)延续了网络营销活动的系统性:网络营销的系统性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基本原则之一,网络营销的内容包括规划、实施及运营管理,而不仅仅是某种方法或某个平台的应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操作模式是对网络营销的片面认识。

7. 中信证券软件下载_中信证券交易软件下载_中信证券至信版网上交易?

中信证券至信版下载:  http://www.stock123.tk/zhongxinzquanzhixinban.htm 中信证券软件下载:  http://www.stock123.tk/zhongxinzquandazhihui.htm 中信证券交易软件下载:  http://www.stock123.tk/zhongxinzquantrade.htm 中信万通至信版下载:  http://softwaredown.tk/soft/show.asp?id=12 中信建投大智慧软件下载:  http://softwaredown.tk/soft/show.asp?id=29 软件的主要特点: 1、使用简单:传统界面和操作习惯,不用学习就能上手,而且不需要特别维护。 2、功能强大:在涵盖主流的分析功能和选股功能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星空图、散户线、龙虎看盘等高级分析功能包含大智慧的绝密分析技术,在证券市场独树一帜;基金平台、股权分置模型更是紧扣市场脉搏。 3、资讯精专:万国测评专业咨询机构专门支持,其制作的生命里程、信息地雷、大势研判、行业分析、名家荐股、个股研究在证券市场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4、互动交流:大智慧路演平台和股民交流互动,前来做客的嘉宾包括,基金公司、上市公司、大智慧分析师,券商研究机构等等。大智慧模拟炒股为股民提供精练技艺和学习交流的场所。 5、全面深刻:软件中整合的功能平台涵盖证券市场的各个方面,而就某一方面来说又准确深刻。 在到期资金量创下年内次高以及节日因素的双重作用下,本周央行在公开市场实现净投放710亿元。连续两周的净投放,使得目前市场资金面维持在较为宽松的状态。分析人士指出,虽然节日和季末因素将给资金利率带来新的上涨压力,但在央行货币政策手段的灵活调控下,加上人民币资产吸引力增强将使"热钱"重新流入,未来市场资金面有望保持适度宽松水平。 两周累计净投放1410亿元 央行公告显示,人民银行于本周四(9月9日)招标发行了170亿元3月期央票和1000亿元3年期央票,并开展了规模为300亿元的91天期正回购操作。经过当日对冲操作后,本周央行在公开市场实现净投放710亿元,这也是央行连续第二周净投放操作,两周累计向银行体系内注入资金1410亿元。 事实上,本周的净投放操作已在市场预料之中。一方面,因为本周到期资金量高达2740亿元,为年内次高,而央行所能运用的回笼工具受限。目前3月央票一二级市场利差已高达30BP,机构从一级市场拿券意愿明显不足。虽然3年央票市场需求情况较为旺盛,但在连续三个月"热钱"外流的背景下,央行在使用这一深度锁定流动性工具时也会有所顾忌。另一方面,季末考核和两节备付因素令银行系统资金面再次面临紧张,央行有必要未雨绸缪,提前放水呵护资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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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上市公司的董秘具体处理哪些事务,需具备哪些知识?

  一、 中国董事会秘书制度设立的历史沿革
  董事会秘书作为高管人员在中国公司设置,经历了从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到境内上市的外资股,再到境内上市的内资股的渐进过程。最初出现是深圳,1993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专条规定,董事会设秘书,秘书负责董事会的日常事务,受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1994 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994 年8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国家体改委发布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专章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委任,主要职责是保管文件、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文件、保证股东名册妥善设立、确保有关人员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1996 年3月,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 B 股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的暂行规定》,要求 B 股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秘书,董秘为公司高管人员,明确提出任职条件和职权,旨在规范上市公司行为,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1996 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所有获准上市的公司必须聘任董事会秘书,强调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提出五条任职条件,九条职权范围,六条任免程序,以及三条法律责任,基本确认了董事会秘书制度的框架。
  1997年 3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例会制度并进一步发挥董秘作用的通知》,强调建立董事会秘书例会制度,涉及董事会秘书的人选配备、工作条件及职责权限等方面,该通知对支持和推动董事会秘书工作,提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地位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有重要意义。1997 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专章列示“董事会秘书”条款,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配备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的“根本法”真正确立了董事会秘书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2001年,深沪证券交易所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中都肯定董事会秘书为高管人员,并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职责、任免作出更详尽的规定。
  2004年,沪深证券交易所修订的新版《股票上市规则》中进一步强调了董事会秘书在上市公司中的高管资格和相关职责,增加了董秘职权范围的规定,董秘有权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其工作予配合与支持;新《规则》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出更高的要求,并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规范了公司在董事会秘书出现空缺、不能履行职责等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新《规则》表明,董事会秘书的任命并不只是公司内部的事情,董事会秘书成为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沟通的重要桥梁。
  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第124条从法律意义上正式确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规定了董事会秘书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法律地位
  新《公司法》出台之前,根据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均应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组织机构的一部分,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处理董事会执行职权所产生的事务,但缺乏规范性,很多公司董事会秘书难有实质意义的高管地位。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后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和收入大多与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相当,很难发展为尽职的高管人员,更无法实现披露、协调及监管联络的治理职能。
  新《公司法》关于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中,第124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第十三章“附则”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从法律意义上第一次确认了董秘的地位。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证券类法规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的规定不断深入和细化,1997年《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经专业培训合格,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委任,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足理由。
  在此之前,1996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还对董事会秘书任职的年龄和学历作了具体规定。1999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指引》也具体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从事金融或财务审计、工商管理或法律等方面的工作经历等。
  2004年深沪证券交易所修订的新版《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强调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这说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已不再仅是公司内部事务,对空缺应急机制的规定,标明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必设机构的重要地位。
  由此可以看出董秘与其他高管的三点不同:
  1、任命: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委任,这一点和公司总经理的任命是一样的,而不同于其他高管(其他高管都是总经理提名);
  2、董事会闭会期间,相关事务由董秘负责;
  3、董秘的任职需要资格的认定,遭到解聘可以申诉,辞职需要向社会公告,在一定程度说明董秘不仅仅是上市公司内部一员,他具有一定的社会性。
  四、董秘的处境——风险相伴、弱势群体
  在研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之前,我们需要对董秘的处境做粗略分析,结合他们的行为方式,我们可以推测董秘为完成职责所面临的难题和渡过难关需要的素质。
  在人们的印象中,董秘不需承担盈利任务,只需按时完成信息披露、不出差错即可;只有年报披露期间和有融资任务期间比较忙,其它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接触资本市场最新动态,提前了解有利或不利的各项信息;自身拥有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许多资源……总而言之,董秘的工作是非常理想的。
  实际情况如何呢?董秘的职业风险不可忽视。在“伊利事件”中,随伊利股份原董事长郑俊怀等人一起被刑事拘留的还有原董秘张显著,张显著并不是第一个被刑拘的上市公司董秘,相信也不是最后一个。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自国内股票市场产生以来,共有192家上市公司(包括已退市公司)因违规受到过交易所处罚,有265位董秘可能因为公司违规而受到处罚甚至因此而被调整或撤换,其中在交易所公开披露的处分措施中明确提及对董秘处分措施的有18家,并且这18位董秘在处分之后无一例外地被撤换。无从得知这些受到过处分或被撤换的董秘中,有多少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被动违规,多少是“心甘情愿”的主动违规。但是,董秘的职业风险由此可见一斑。特别是随着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监管力度的加大,当违规、造假上市公司的暴露问题的时候,董秘无法逃脱被调查和质疑。
  既然上市公司董秘是公司治理结构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他的工作体现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的主要区别,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传达规范运作要求,并督促执行呢?原先在于董秘是上市公司管理层中的弱势群体。
  我国《公司法》在修订前中没有董秘的职位定位的规定,是造成董秘的风险较大的直接原因。虽然深沪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明确了董秘在上市公司中的高管地位,但没有强制性规定条款,董秘的高管地位没有从资格认定、任免程序等方面得以落实,也没有具体措施来防范董秘的职业道德风险。由于制度的缺陷导致董秘这一岗位存在“先天不足”。中国证券市场上确实出现过董事会秘书实质控制上市公司的情况,但仅仅是极个别的一两家。相当多上市公司的董秘实质上不能进入公司高管行列。主要体现在董秘的行政职位上:董秘有专职和 “兼职”,专职董秘的权力最小,因为没有接触公司的其它部门、获知更多信息的平台,发言权也最差。在“兼职”董秘中,兼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副总裁、附属企业负责人的是少数,大多数主要是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投资发展部、财务部、公司计划处等)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等。由担任董秘职位而升至公司实际意义上的高管还只是少数现象。从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分析,只有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升职为总经理,少数几家公司董秘在公司中拥有比较重要的领导地位,其它最多是副总。
  在股权分置、股份非全流通的情况下,大股东的利益往往与中小股东不一致,端着大股东的饭碗为中小股东的利益说事,使得董秘的工作环境从根本上来说是受到挤压的:董秘的工作环境往往取决于大股东的意识及态度, 而不少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并不了解董秘的职责和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则,使得董秘往往成为公司管理层“行使职权”的障碍。而董秘所从事的沟通、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矛盾的工作特点,又使得董秘经常处于一种两面受气,多方施压的尴尬境地。
  董秘地位的尴尬,使得他们在多数情况下对公司的众多决策只是了解但不能全程或充分了解,执行多数任务要在多方面的压力和规定中寻求平衡,在一些敏感问题上,董秘不具有依据相关规定制约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一些不妥决定的能力。法律的缺位导致在目前,董秘仍处于职责大于权利的地位,难以完全达到中国证监会及深沪交易所赋予的权利。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所列明的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涉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及筹备事宜、信息披露事务、文件管理等。1996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还特别指出董事会秘书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协助董事会在行使职权时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和公司章程。在董事会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及时提出异议并如实向国家管理部门及交易所反映情况。
  2004年,深沪证券交易所修订的新版《股票上市规则》强调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和治理监督职责,如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络、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协调、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规则等。
  新《公司法》在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中,对上市公司董秘的职责做出了规定: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目前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主要规定了董秘的六大类职责: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权事务管理、三会组织与文件的保管。
  1、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
  主要内容是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监会、交易所和地方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监管部门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具体而言,董秘要就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并将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和最新的监管精神传达给上市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
  这使董秘处于矛盾的两个方面:作为上市公司,侧重生产经营的发展和公司利益的维护,降低运营成本;而证券监管部门侧重于维持整个市场的“三公”原则,要求上市公司达到证监会提出的各种规范性要求,遵守证券市场的游戏规则。两者存在着必然的冲突。只有在双方交流充分且有效的情况下,才能使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和公司效益最大化的共存成为可能。这就要求董秘必须掌握沟通协调的技巧和具备很强的专业知识。对外沟通监管部门,汇报公司业务发展,解答提出的问题(需要熟悉公司情况);对内传达监管要求(需要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按照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过程,可分为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和持续性信息披露。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包括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发行新股说明书、可转换证券、上市公告书等;持续性信息披露包括临时性报告和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主要强调及时性和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造成的重大影响,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等,主要反映一定时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的评价等。
  董秘在熟练掌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前保密等)外,还需告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各自义务,并督促其遵守。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自身,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董事会(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定主体,承担上市公司应承担的所有责任)、董事会成员(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在信息披露时,在合理的范围内要尽可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举例:有些信息是专业投资者需要的,比如公司资本性支出计划,就是说公司计划用多少钱,这个数字可能是随时变化的,但因为可变性及无法准确预测,在强制性披露中并不合适披露,但机构投资者会提出来,公司可以把大概的计划告诉他们,而且,这种披露可以告诉所有的股东,而不仅仅是机构。有些计划,一些公司会选择不说或者说得很含糊,但也可以选择披露出来,同时也会把其中的不确定性告知投资者。比如房地产行业中,万科是最早披露每年开、竣工明细计划的公司,虽然有些计划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实现,但解释清楚,投资者会充分理解。
  实际操作中,如何掌握披露的尺寸,个人经验是第一位的,在董秘的素质中将要提到。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包括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董秘在协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关系时的表现是最受投资者关注的,董秘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接待来访投资者、机构研究员;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保持与媒体的良好关系,采用路演等手段加强与公众沟通,特殊情况时需要危机攻关;回访投资者;建立与维护公司网站的投资者论坛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就某些议案与投资者进行事前沟通等。在这些与投资者沟通的方法中,董秘最经常使用的是接听投资者电话和接待来访的投资者、调研员。
  初期董秘更多的是接听散户的电话,解答问题,偶尔会有持股量比较大的个人股东来公司实地察看或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这个时期,投资者关系并不重要。北京比较有意义的例子是安泰科技,2001年起在公司网站设立股东论坛,董秘在里面回答股民的问题,介绍最新的发展情况(不过更多的意义在于给股民安排了一个因股票被套而发泄怨气的场所)。
  随着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壮大,特别是基金的发展,投资者关系越来越为上市公司所倚重,服务对象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担当投资者与公司管理层之间沟通桥梁的董秘,在公司中也不再只是扮演被动的传声筒角色(电话中解答股民的问题),而必须走出去,主动向投资者通报公司的最新动向,推介公司股票,同时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并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中推进以投资者利益为导向的理念。
  关于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在现阶段的股权分置改革中有充分体现。机构持仓较多的上市公司,在沟通难度上要大大小于散户为主的公司,举例:同仁堂500家机构,中关村则是24万散户。
  由于现在上市公司董秘们对机构的拜访愈见频繁,为了与投资者加强联系,一些日常性、非功利性的主动沟通也颇为必要,否则投资者会觉得董秘只是在需要时才进行沟通,并产生反感。因此,有些董秘在每次公司发布公告或有重大举措出台前后,也会通过邮件与投资者联系,收集各方意见。在南方,有些上市公司(比如:深万科)董秘已经开始邀请外部投资者参与公司例会,为管理层就资本市场的变化、投资理念等话题作演讲。
  少数特大型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例如中国石化,在发行A股的同时,还在香港市场或美国市场发行股票,需要经常性参加一次境内外券商或投行组织的路演,这样的活动中,除了一天出席八、九个小组会外,还需与重点客户一对一地沟通;而国内大型公司(如长江电力)即使仅仅发行A股,年报、中报发布后,公司也会举行大型的机构投资者推介会,北京、上海、深圳这些重点城市少不得要走上一圈。这些活动,是机构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必要条件。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全可流通”的概念出台,届时投资者关系将更为重要,对于控股股东而言,不仅仅是股票能否卖出好价格的问题,也是遭到恶意收购时寻求盟友的手段。延伸工作:董秘还要善于借助新闻媒体提升公司形象。由于董秘是上市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唯一窗口,所以有不少公司让董秘同时兼管媒体关系。媒体的范畴包括了传统媒介(报刊、杂志、电视)和网络。董秘需要关注这些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并及时做出反应,与媒体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长安汽车就曾经因为网络质疑业绩真实性而被迫停牌,并发布澄清公告。当时包括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周末等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报刊都转载了这篇质疑文章,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可想而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上海金丰投资也因为一家新兴杂志公开质疑其股改方案并召集小投资者投反对票,致使股改方案未获通过。对于那些处于行业领先位置或掌握公共垄断资源的上市公司来说,还有一个特殊点,就是公司对一些新闻的看法备受关注,为此,掌握公司喉舌部门的董秘,必须熟悉行业与政策的走向,花时间研究市场与行业的变化。对内统一口径,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对外发言参考。
  对于经营问题很多、风险很大的上市公司,则需要进行危机公关,以期渡过难关。中关村在2004年初曾有过,召集记者招待会通报公司情况,为年报公布后的“摘帽”打下舆论基础。
  4、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交易所和证监局报告;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交易所报告。
  《上市规则》的规定比较生硬,在实际工作中,只要不出现极端情况,董秘通常都会采取比较温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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