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个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2024-05-14

1. 求一个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天津磁卡涉嫌银广厦式财务欺诈冰山一角,其验钞机神话至今没有最终揭穿,巨额的资金往来也是迷雾重重,这几年不断有媒体质疑天津磁卡财务造假,翻阅近几年来的年报,发现该公司 2002年报出巨亏2.88亿元,2003年盈利0.61亿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是亏损1.29亿元,2004年盈利0.25亿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是亏损1.46亿元,那么这两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到底是什么?这是一家涉嫌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虽然这两年地产价格暴涨使其能继续烧下去,尽管证监会2003年发布了对天津磁卡的处罚公告(证监罚字[2003]10号),但相形之下,如此浮在水面的造假行径却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应有的惩处。

著名会计学者李若山教授在《会计谜局》序中写道:证券市场是什么?是盈利能力极强公司的融资平台、是优质资本转让的交易场所、还是充斥欺诈的冒险乐园?这个简单问题在设立证券市场之初似乎不是个问题!因为,没有一个政府会在建立证券市场时,将其变成最后一种类型场所。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知道,证券市场在其国民经济中所占的重要地位。然而,当人们在证券市场中看到一幕幕只知圈钱、随后不给回报的骗局,看到一场场占用资金、然后金蝉脱壳的闹剧时,人们不禁要问:证券市场到底是什么?

 

2005 年9月28日,审计署在第四号审计结果公告称:2003年8月,天津某上市公司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简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3 247.61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进行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4406.53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进行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7654.14万元房产未能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笔者当即发表评论:这家公司是天津磁卡(600800),这不是它第一次受调查了,该公司前几年也被证监会调查过,但每次调查都是避重就轻,说明该公司背景还是相当深厚的,这家公司涉嫌大面积的造假,与天津广厦 (银广夏造假主体)非常相似,但这几年来,小事不断,大事没出,也真服了它。2003年,证监会曾对天津磁卡2000、2001年报财务造假进行处罚,且看其03年受到证监会处罚(证监罚字[2003]10号)的公告:

 

经查明,磁卡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2000年年报虚增利润6370万元

其一、磁卡公司披露,其控股子公司海南海卡有限公司(海卡公司)将委托他人开发的两项pos 机技术协议转让给另三家公司,收取技术转让费5500万元,扣除委托开发成本230万元,形成营业毛利5270万元。经查,海卡公司与受托开发方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规定,海卡公司除了支付了全部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技术转让费”的,方可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但截止年报审计报告日,海卡公司尚欠79万元开发及转让费未付清。海卡公司在尚未享有pos机技术完全使用权和转让权的情况下,向三公司转让使用权,并将所收取的费用确认为收入,提前确认收入5500万元,提前确认成本230万元,虚增利润5270万元。

证实此项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记载披露内容的2000年年报、pos机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支付委托开发费用的记帐凭证、汇款凭证等。

其二、磁卡公司披露,公司与吉林天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洁)签订合同书,向吉林天洁提供价值1200 万元的计算机硬件设施和价值1100万元的软件系统、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至年末,公司将吉林天洁支付的1100万元作为软件系统及技术服务收入记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经查,截止审计报告日,该合同硬件部分尚未履行,天津磁卡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将1100万元确认为收入,属提前确认收入,形成等额虚增利润。

证实此项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记载披露内容的2000年年报、相关合同文本等。

求一个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2. 会计造假的会计造假的原因

1.两权分离是会计造假产生的根本原因两权分离是指资本所有权和资本运作权的分离,也就是说,所有者拥有的资产不是自己管理运作,而是委托他人完成管理运作任务。在两权分离的过程中,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运作权应该是一个统一体,无论是资本的所有者还是资本的运作者,都是为了一个目标,即实现最大化的盈余。但是,在实现这个最大化盈余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对盈余分配比例问题,资本所有者总是希望凭借对财产的最终拥有权分享全部盈余,而资本运作者却希望保留一定比例盈余扩大生产经营,甚至还要考虑自身的回报(表现为薪水、福利等)。2.监督乏力,是会计造假产生的重要原因(1)从会计监督来看:因会计受聘于单位,使得其本身所具有会计监督功能因种种原因而被严重削弱,对单位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无法进行监督。(2)从审计监督来看,首先是内部审计监督乏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因种种原因形同虚设。其次是外部审计监督乏力,外部监督主要体现在民间审计上,有些民间审计单位为了争取“回头客”,就对“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有的还承诺保证委托人不出问题,以至出现了虚假的审计报告。(3)从综合监督来看,各监督部门如财税、审计、物价等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全力,影响综合监督的效果。(4)从执法监督来看,虽然每年都有各种各样的执法检查,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造假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执法不严,对查出的问题没有严肃处理,导致会计造假事件的不断出现。3.利益驱动是会计造假的直接原因(1)政治利益。一些曾经有过辉煌历史的企业,由于市场的变化,激烈的竞争,从而失去了以往的优势,为了保住昔日殊荣,维护企业领导形象,企业负责人不惜一切代价虚报产值,虚报利润。而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也有意识的引导企业会计造假。(2)经济利益。经济利益驱动会计造假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为了筹措资金。二是偷逃税款。4.会计人员职业的从属性,造成会计人员的被动造假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是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

3. 会计做假账的案例

做为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为牟私利竟辞退不肯作假帐的会计,专门聘请新会计做假账,偷逃增值税达180万元。9月26日,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依法对被告人谢桂云提起公诉。

  2003年3月,谢桂云与其他4名股东签订了合股经营合同,成立涟源市创新铸铁有限公司,由谢桂云任总经理兼法人代表,其他股东没有参与公司的具体管理。公司成立后不久,有股东提出做两套帐,对内做一套真实帐,对外做一套虚假的“税务帐”,谢桂云表示同意。之后,谢桂云要求会计廖某做两套帐,廖称不会做,并予以拒绝。2003年4月份开始,该公司专门聘请了兼职会计田友明(批捕在逃)做“税务帐”,向税务机关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廖某只做反映公司真实生产经营情况的内部帐。

  经查,2003年3月至2004年元月,涟源市创新铸铁有限公司实际销售收入2725万余元,仅向税务机关申报销售收入1642万余元,偷逃增值税180万元,偷逃税额占同期应纳税额的60.48%.2006年5月,涟源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 迅速侦破此案,谢桂云向税务机关补交税款102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谢桂云身为公司法人代表,为少交税款采取帐上少计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应当以偷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会计做假账的案例

4. 关于公司做假账的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希望可以帮到你

5. 求一个今年的财务造假案例

  天津磁卡涉嫌银广厦式财务欺诈冰山一角,其验钞机神话至今没有最终揭穿,巨额的资金往来也是迷雾重重,这几年不断有媒体质疑天津磁卡财务造假,翻阅近几年来的年报,发现该公司 2002年报出巨亏2.88亿元,2003年盈利0.61亿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是亏损1.29亿元,2004年盈利0.25亿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是亏损1.46亿元,那么这两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到底是什么?这是一家涉嫌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虽然这两年地产价格暴涨使其能继续烧下去,尽管证监会2003年发布了对天津磁卡的处罚公告(证监罚字[2003]10号),但相形之下,如此浮在水面的造假行径却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应有的惩处。

著名会计学者李若山教授在《会计谜局》序中写道:证券市场是什么?是盈利能力极强公司的融资平台、是优质资本转让的交易场所、还是充斥欺诈的冒险乐园?这个简单问题在设立证券市场之初似乎不是个问题!因为,没有一个政府会在建立证券市场时,将其变成最后一种类型场所。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知道,证券市场在其国民经济中所占的重要地位。然而,当人们在证券市场中看到一幕幕只知圈钱、随后不给回报的骗局,看到一场场占用资金、然后金蝉脱壳的闹剧时,人们不禁要问:证券市场到底是什么?

2005 年9月28日,审计署在第四号审计结果公告称:2003年8月,天津某上市公司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简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3 247.61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进行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4406.53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进行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7654.14万元房产未能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笔者当即发表评论:这家公司是天津磁卡(600800),这不是它第一次受调查了,该公司前几年也被证监会调查过,但每次调查都是避重就轻,说明该公司背景还是相当深厚的,这家公司涉嫌大面积的造假,与天津广厦 (银广夏造假主体)非常相似,但这几年来,小事不断,大事没出,也真服了它。2003年,证监会曾对天津磁卡2000、2001年报财务造假进行处罚,且看其03年受到证监会处罚(证监罚字[2003]10号)的公告:

经查明,磁卡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2000年年报虚增利润6370万元

其一、磁卡公司披露,其控股子公司海南海卡有限公司(海卡公司)将委托他人开发的两项pos 机技术协议转让给另三家公司,收取技术转让费5500万元,扣除委托开发成本230万元,形成营业毛利5270万元。经查,海卡公司与受托开发方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规定,海卡公司除了支付了全部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技术转让费”的,方可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但截止年报审计报告日,海卡公司尚欠79万元开发及转让费未付清。海卡公司在尚未享有pos机技术完全使用权和转让权的情况下,向三公司转让使用权,并将所收取的费用确认为收入,提前确认收入5500万元,提前确认成本230万元,虚增利润5270万元。

证实此项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记载披露内容的2000年年报、pos机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支付委托开发费用的记帐凭证、汇款凭证等。

其二、磁卡公司披露,公司与吉林天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天洁)签订合同书,向吉林天洁提供价值1200 万元的计算机硬件设施和价值1100万元的软件系统、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至年末,公司将吉林天洁支付的1100万元作为软件系统及技术服务收入记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经查,截止审计报告日,该合同硬件部分尚未履行,天津磁卡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将1100万元确认为收入,属提前确认收入,形成等额虚增利润。

证实此项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记载披露内容的2000年年报、相关合同文本等。

求一个今年的财务造假案例

6. 谁会做财务造假的案例分析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案例如下;商贸公司先是替加工厂把可可豆从南美买进来再转手卖给加工厂,其实产品都是加工厂指定的,但从商贸公司过了一次手,就可以增加一笔销售收入。加工厂拿到可可豆可以生产出两种产品,一种是可可粉,是蛋糕、巧克力等食品的原料;一种是可可油,国际市场很畅销;可可油是出口的,可可粉可以出口也可以内销,生产出来也都交给商贸公司销售。正巧有一年商贸公司经营出了问题,利润指标完不成,老总就要求财务造假,手法如下:我们假设一斤可可油的成本价是200元,一斤可可粉成本价是100元,正常销售出去毛利就是2-5%,也赚不到几个钱。为了做利润,商贸公司要求加工厂配合,把发票平均开,压低可可油的进价,提高可可粉的进价,这样二个产品的成本价都变成了150元一斤(为了举例方便,实际没有这么明显)。因为可可油销售快,当年就可以增加几百万的利润。【摘要】
谁会做财务造假的案例分析【提问】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案例如下;商贸公司先是替加工厂把可可豆从南美买进来再转手卖给加工厂,其实产品都是加工厂指定的,但从商贸公司过了一次手,就可以增加一笔销售收入。加工厂拿到可可豆可以生产出两种产品,一种是可可粉,是蛋糕、巧克力等食品的原料;一种是可可油,国际市场很畅销;可可油是出口的,可可粉可以出口也可以内销,生产出来也都交给商贸公司销售。正巧有一年商贸公司经营出了问题,利润指标完不成,老总就要求财务造假,手法如下:我们假设一斤可可油的成本价是200元,一斤可可粉成本价是100元,正常销售出去毛利就是2-5%,也赚不到几个钱。为了做利润,商贸公司要求加工厂配合,把发票平均开,压低可可油的进价,提高可可粉的进价,这样二个产品的成本价都变成了150元一斤(为了举例方便,实际没有这么明显)。因为可可油销售快,当年就可以增加几百万的利润。【回答】
【提问】
看得懂吗这个这个金额1、2【提问】
亲,您好看不清【回答】

7. 你如何认为企业做假账行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可以理解,迫于内外压力动机
1.
假账的外因:市场环境压力
2.
假账的内因:企业的股东和董事会要求是利润最大化,税收对于小企业的生存是挑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强。不少企业的会计人员,个人知识局限,采取冒险地逃税、漏税、骗税。

你如何认为企业做假账行为?

8. 会计造假的扼制会计造假的对策

1.给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以有力的法律支持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任何个人及经济组织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各种经济行为更是如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实现其职能,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要改善会计行为环境,就要给予会计工作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我国《会计法》中有力地保证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2.加强会计法律监督首先,记帐人员与业务、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其次,应尽快制定对注册会计师监管的工作规则及有关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当前,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因而,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3.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我们不得不承认,由于中国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官官相护”的劣根性和官僚主义作风, 不可能在短期内消失, 再加上一些人“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作为下属的会计人员即使不认同上级的某些做法,也往往是敢怒而不敢言,致使法律形同虚设。还有就是独立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断增多,同业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他们要寻求发展,首先面对的是生存问题,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只好退居其次。更何况一旦出现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本人也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想必他们本意是不愿造假的,罪魁祸首应当是授意造假者。我们也不否认有个别“勇士”仗义直言,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职业道德,维护法律的尊严,但多半会落得个“遍体鳞伤”,有的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些勇士的行为是令人敬佩的,但本人认为这是一种“超职业道德”的行为,与我们通常所说的会计职业道德不是一个概念。我们所说的会计职业道德,应该是指绝大多数会计人员都能够接受并以此作为自己行为准则的“常规性”的会计职业道德。我们已经有法可依了,关键问题是能不能做到“有法必依”。由于我国用人制度的缺陷以及渗透到各行各业甚至司法部门的腐败等等,都会使法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遭遇阻力而不能充分发挥其效力。这更加说明外部环境的净化对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为此,我们应当打破会计行业中任人唯亲的传统观念,加强廉政建设,尤其是司法部门的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4.继续推行并不断改进和完善会计委派制由于会计委派制自身的不完善,使其也很容易受外部环境影响。首先,现在的会计委派只是对一个单位派出一名会计主管或财务负责人,而不是对单位的全部会计人员实行委派。派去的会计人员主要代表国家利益,而其他多数会计人员则代表企业利益。长此下去,两者之间无论在业务上还是在领导关系上必定会发生矛盾。其次,委派的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有的由派出的财政门发放,而多数由被派往的单位发放。我认为,统一由财政部门发放较为合理。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以及“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理应由派出会计人员的财政部门发放。这样做可以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减轻企业负担,消除向企业进行摊派之嫌;避免被委派的会计人员和被派往的单位产生直接的经济利害关系,有利于其客观、公正地进行工作。总之,会计委派制取得的成绩是显而易见的,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有关部门应当进行这方面的专题研究,使会计委派制更加完善。5.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诚信是培养人的高尚情操,指引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就是要求会计人员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行动准则,为共建繁荣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在岗会计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要以诚信教育为切入点,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做到以法办事、爱岗敬业、搞好服务,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不唯上,不唯情,做好“内当家”,坚决杜绝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以重塑会计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