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大厦到前海管理局多少公里?

2024-05-16

1. 前海大厦到前海管理局多少公里?

全程 约4.3公里
前海自贸大厦

1.
从起点向西北方向出发,沿兴海大道行驶100米,undefined进入兴海大道    


2.
沿兴海大道行驶50米,左转进入临海大道    


3.
沿临海大道行驶80米,左转进入兴海大道    


4.
沿兴海大道行驶550米,undefined进入兴海大道    


5.
沿兴海大道行驶100米,左转进入月亮湾大道    


6.
沿月亮湾大道行驶690米,undefined进入月亮湾大道    


7.
沿月亮湾大道行驶560米,undefined进入月亮湾大道    


8.
沿月亮湾大道行驶140米,undefined进入月亮湾大道    


9.
沿月亮湾大道行驶170米,undefined进入月亮湾大道    


10.
沿月亮湾大道行驶30米,undefined进入月亮湾大道    


11.
沿月亮湾大道行驶230米,朝G107,北环大道方向,undefined进入月亮湾大道    


12.
沿月亮湾大道行驶360米,undefined进入月亮湾大道    


13.
沿月亮湾大道行驶280米,undefined进入月亮湾大道    


14.
沿月亮湾大道行驶160米,undefined进入月亮湾大道    


15.
沿月亮湾大道行驶80米,左转进入前湾一路    


16.
沿前湾一路行驶300米,调头进入前湾一路    


17.
沿前湾一路行驶50米,右转    


18.
行驶380米,到达终点    

前海管理局
策略:最少时间

前海大厦到前海管理局多少公里?

2. 前海管理局的企业如何入驻深圳前海

企业投资入驻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企业需要根据前海产业准入目录确定自身投资前海合作区的项目类别;其次确定投资前海合作区的主体公司拟注册名称(需要到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名称预核准);然后准备申请入驻深圳前海合作区用的项目商业计划书(一般由专业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完成以确保计划书的质量,目前深圳地区可以提供前海商业计划书的咨询机构较多,如华灵四方投资咨询公司);将准备好的项目商业计划书、入区申请表联同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扫描件先以邮件方式递交前海管理局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查,审查通过后再将盖章/签字确认的纸质版材料交至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武汉大学大厦8层818室;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企业工商注册。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3月,国家正式将深圳前海开发纳入“十二五”规划纲要。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近日已正式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该目录涵盖了前海深港合作区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公共服务业六大领域共计112条产业目。

3. 前海管理局是什么单位

前海管理局是行政管理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政府法定机构。前海管理局是为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统筹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的战略要求,成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简称前海管理局。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立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草拟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前海合作区有关法规、规章,组织草拟本市法规、规章在前海合作区的特别适用规定,组织拟订前海合作区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规则和指引,承办有关部门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审工作,负责组织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合同文件的法务审查。负责组织承担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防范各种法律风险,组织办理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负责组织开展法治理论、法治创新、委托立法课题研究,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守法环境,加强对外业务交流,促进港港法律服务业合作,推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负责统筹协调联系行政综合执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文教卫体等社会建设、民生方面工作。承办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第六条  前海管理局依法负责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制度创新、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订前海合作区发展战略、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二)组织制订前海合作区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准入条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在前海合作区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规则和指引;(四)组织拟订本市法规、规章在前海合作区的特别适用规定,并提请市政府按法定程序决定;(五)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前海合作区规划管理工作;(六)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前海合作区土地管理和土地储备工作;(七)负责前海合作区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八)承担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投融资任务,参与重大项目战略投资;(九)负责前海合作区内除金融类产业项目以外投资项目(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者转报管理;(十)负责前海合作区招商引资和宣传推广;(十一)负责前海合作区对外合作与交流;(十二)协调市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在前海合作区履行各自职责;(十三)负责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各项管理、服务及协调事务,协调口岸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十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前海管理局人事、薪酬和绩效管理等内部制度;(十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前海管理局是什么单位

4. 前海管理局的前海管理局概况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前海管理局依法负责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制度创新、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订前海合作区发展战略、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订前海合作区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准入条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在前海合作区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规则和指引;  (四)组织拟订本市法规、规章在前海合作区的特别适用规定,并提请市政府按法定程序决定;  (五)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前海合作区规划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前海合作区土地管理和土地储备工作;  (七)负责前海合作区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  (八)承担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投融资任务,参与重大项目战略投资;  (九)负责前海合作区内除金融类产业项目以外投资项目(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者转报管理;  (十)负责前海合作区招商引资和宣传推广;  (十一)负责前海合作区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协调市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在前海合作区履行各自职责;  (十三)负责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各项管理、服务及协调事务,协调口岸单位开展相关业务;  (十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前海管理局人事、薪酬和绩效管理等内部制度;  (十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5. 前海管理局是什么单位

前海管理局是行政管理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政府法定机构。前海管理局是为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统筹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的战略要求,成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简称前海管理局。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立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草拟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前海合作区有关法规、规章,组织草拟本市法规、规章在前海合作区的特别适用规定,组织拟订前海合作区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规则和指引,承办有关部门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法律依据:《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 第六条 前海管理局依法负责前海合作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制度创新、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二)组织制订前海合作区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准入条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在前海合作区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规则和指引;(四)组织拟订本市法规、规章在前海合作区的特别适用规定,并提请市政府按法定程序决定;(五)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前海合作区规划管理工作;(六)负责本办法规定的前海合作区土地管理和土地储备工作;(七)负责前海合作区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八)承担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投融资任务,参与重大项目战略投资;(九)负责前海合作区内除金融类产业项目以外投资项目(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者转报管理;(十)负责前海合作区招商引资和宣传推广;(十一)负责前海合作区对外合作与交流;(十二)协调市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在前海合作区履行各自职责;(十三)负责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各项管理、服务及协调事务,协调口岸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十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前海管理局人事、薪酬和绩效管理等内部制度;(十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前海管理局是什么单位

6. 前海管理局的介绍

为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统筹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的战略要求,成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简称前海管理局,挂深圳市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局牌子)。

7. 前海管理局的下属机构

机构名称  职能介绍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8日,承担管理、协调、监督、服务、经营发展等职能,目前主要负责前海合作区的现场管理及临时经营等工作。前海服务公司本着“坚持创新、开放合作、科学规划、集约发展、人文生态”的基本原则,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创新园区管理、服务模式,建设“硬件”支撑体系和“软性”服务体系,旨在构建合作区集约化、一体化的服务体系,打造合作区一流的营商环境。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前海商务秘书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9日,按公司股东要求,专门为前海合作区内企业提供高品质的一站式商务秘书礼宾服务。目前,公司主要从事提供企业地址信息、代理企业登记、代理记账、代理年检申报、代理手递各类法律文件及代理申办其它各项法律手续,客户接待,来电转移,安排会议及其它秘书服务。  前海商务秘书公司坚持“人性化管理、门到门服务”的运作特色,为前海合作区内企业提供高品质的礼宾服务,满足区内企业个性化需求,为现代服务业集聚前海发展提供便利。  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前海控股),于2011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为全资控股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按照“精简、专业、高效”的原则,前海控股成立初期设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开发建设部、投资运营部4个职能部门。  前海控股战略定位为产业发展商:即围绕前海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发挥开发建设主体作用,筹措开发建设资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奠定产业发展基础。从事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特定产业的投资与运营,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促进主导产业发展。

前海管理局的下属机构

8. 前海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职能介绍  办公室  承担文秘、后勤、对外联络等工作,承担各类综合协调事务。  经营发展处  承担筹集园区发展资金、参股战略性项目投资、协调管理园区配套设施和国有资产等工作。  招商联络处  承担技术交流与合作、园区形象展示和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投资项目引进事宜,提供信息服务、代办项目设立手续等项目服务和招商跟踪服务。  规划建设处  承担统筹、协调、推进园区开发建设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和具体实施园区有关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税港区管理处  承担前海湾保税港区日常运营管理职责;具体监管前海湾保税港区非经营性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协调、配合驻区口岸单位开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为入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参与拟订保税港区产业发展规划等。  计划财务处  拟订年度收支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承担日常经费支出的核算管理工作;承担经济合同管理和预结算及附属公司的审计管理工作等。  人力资源处  负责管理局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合作区高端人才政策的研究;负责深港两地人才信息交流、培训和引进;协调、落实两地从业人员的资格互认等工作。  秘书处  负责“前海合作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部际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和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前海合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落实前海发展论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