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收到被投资公司的分红后,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是不是和年底的盈利一起缴纳?

2024-05-14

1. 公司在收到被投资公司的分红后,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是不是和年底的盈利一起缴纳?

公司收到的被投资公司的分红,属于公司当年的所得,但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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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收到被投资公司的分红后,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是不是和年底的盈利一起缴纳?

2. 我公司投资了一家企业,现在该企业分红给我公司,我公司分红所得需要交纳营业税和所得税吗?

都不用交!
法源依据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至于营业税,跟本就不在课税范围内:
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您有这样的提问,或许是因为有人告诉您要交这两笔税,原因在于,外资企业要将利润汇出国外股东,会产生代扣代缴税款的问题,如果贵司并非外资,不会有这类的问题的.
如果您现在这家公司在国外,而投资的这家公司在国内,就会产生上述两笔税金,由国内公司在汇出时代扣代缴,如果您这家国外公司所在国与中国有税收协定,那么就要看税收协定的内容,因为,这会涉及到母公司所在国的所得税是否产生重复征税的问题.

3. 公司在收到被投资公司的分红后,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是不是和年底的盈利一起缴纳?

您好,企业之间的投资分红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既不需要被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也不用自己在计算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啊,将分红金额纳入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企业所得税。【摘要】
公司在收到被投资公司的分红后,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是不是和年底的盈利一起缴纳?【提问】
您好,企业之间的投资分红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既不需要被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也不用自己在计算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啊,将分红金额纳入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企业所得税。【回答】
但是如果公司收到的分红按比例给了股东,各个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回答】
公司收到分红如何入账【提问】
企业收到发放的分红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被投资公司对外宣布发放分红,然后企业收到发放的分红,应当通过“应收股利”科目以及“投资收益”科目、“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包括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回答】
企业收到发放的分红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被投资公司对外宣布发放分红,然后企业收到发放的分红,应当通过“应收股利”科目以及“投资收益”科目、“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包括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回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公司对外投资取得分红有以下情况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包括但不限于):

1、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回答】
2.境外公司(构成居民企业的除外);

3、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按分配比例计算的利润(不等于实际分配);

4、投资于各类基金、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取得的收益。【回答】
也就是说满足最后面四点之一的你方公司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回答】

公司在收到被投资公司的分红后,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是不是和年底的盈利一起缴纳?

4. 公司投资取得的分红如何纳税

法律分析:分红缴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5. 公司投资取得的分红如何纳税

法律分析:分红缴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公司投资取得的分红如何纳税

6. 企业分红给投资企业要交税吗

一、企业分红给投资企业要交税吗1、企业分红给投资企业要交税。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具体如下:(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百分之二十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二、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7. 投资公司涉及哪些税种,对外地企业投资,收到分红,要缴税吗,交什么税

可能要补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外地企业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与投资公司相同或高于投资公司,分红不用缴税,低于投资公司的,就低于的部分补税。
如,外地公司适用的税率为10%,投资公司为25%,从外地公司分红90万。
一、先还原应纳税所得:90/(1-10%)=100
二、计算投资公司应纳税金:100*25%=25
三、计算补缴税金:25-10=15

投资公司涉及哪些税种,对外地企业投资,收到分红,要缴税吗,交什么税

8. 企业投资分红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投资的分红,需要分情况处理,如果是企业分红给个人,则需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投资的,则按下面情况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对于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债权性投资收益则不属于免税收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七条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