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2024-05-13

1.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三、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可贷额度
(一)贷款额度
1、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2、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3、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三)首付款比例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四)可贷额度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算的
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小值:
(一)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二)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三)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苏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的帐户设立、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前款公积金中心包括在县级市、区设立的分中心、管理部。
第五条苏州市人民政府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作为对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民政、工商、税务、统计、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

2.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

1、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包括夫妻俩人都有公积金也是最高60万),如果您的贷款超过60万,可以选择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石家庄从2016年后,支持这项政策了,目前是二手房全面支持这项政策,新房需要开发商配合支持才可以,因此,想知道你的楼盘是否支持,可以咨询下你们的开发商。
2、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交六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但不是每月随便交点钱,就能贷款任意额度的,这个是有说法的。
3、公积金利率3.25%,商贷利率4.90%(这是基准利率,一般都在这个基础上上浮10%-20%)。
4、公积金贷款限制二套、杜绝三套;
5、贷款年限后延到退休后五年(最多不超过30年);
6、贷款期间停缴公积金将恢复商业贷款利率(不要抱幻想不会查这么严格)
7、公积金贷款期间可做变更(可以提前还部分本金)
8、贷款逾期有权扣划公积金余额偿还;
9、贷款监督更严格;
10、异地公积金可以再石家庄直接申请贷款(有政策了,但是实施到石家庄来说,非常困难);
11、商贷和公积金可以组合贷款(开发商支持才行,二手房可以直接组合贷款)。
1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13、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4、自2015年度起,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年提取一次。
根据石家庄地方法律条例来看,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日趋完善着,我国一直都非常的关注民生,况且住房公积金是民生中的重要一环。了解住房公积金有利于自己对于前景的展望,有利于抓住未知的机会。同时也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缓解自身的经济压力。

3.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石家庄市现行政策规定正常缴存满六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个人缴存余额+月缴额x12x距退休年数+配偶缴存余额+月缴额x12x据退休年数〕x2=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80%,如果没有结婚配偶部分不计)

缴存额是指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之和。

年龄要求:男:60岁 女:55岁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

4.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买房子是人生大事,公积金贷款是很多人的选择,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表示,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仍坚持目前执行贷款额度40万元,最长期限30年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80%。
当前石家庄各银行仍执行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房贷利率可实行基准利率,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0%,房贷利率相较首套房基准利率上浮10%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计会在6月份出台新政,新政的主要方向将进一步把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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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

6. 公积金贷款条件石家庄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条件

长沙岳麓区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住房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一年以内提出申请;具有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等。
一、公积金缴存多久可以贷款
(一)条件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些城市则规定不得少于12个月。
4、在XX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需注意的是,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7、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大不超过65周岁)。
8、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二、房子过户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房子过户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所有债务月偿还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合法收入的50%。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加上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认定标准;如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出具有效收入证明及佐证材料;
4、信用状况良好;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2年内。
三、贷款者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贷款者需要满足的条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利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不同城市要求可能不同);
(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5)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6)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7)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8)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9)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10)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11)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条件

8.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新政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限制二套、杜绝三套【新规】:《办法》第三条规定,公积金贷款应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及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相对等原则。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及第二套普通住房需求,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解读】:《办法》更强调职工缴存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交得多就贷得多。贷款仅支持普通住房,对别墅、豪华公寓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适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的住房贷款。以前对于二套贷款,并未明确,而是在实际中执行着,这次《办法》首度进行了明确。对于二套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照首付30%、贷款利率上浮10%。满足七个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新规】:《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连续足额缴存规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四)所购买的住房为合法的普通住房;
(五)已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担保;
(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解读】:《办法》明确了公积金贷款支持以贷养贷,商业银行贷款可以转到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对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的“已连续足额缴存规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条款,具体时间将在石市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中进行明确。之所以未在《办法》中明确具体时间,是考虑到执行时间会根据形势随时调整,以前石市是按照连续缴存2年以上执行,后来改为连续缴存1年以上,去年按照住建部规定调整为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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