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吗

2024-05-16

1.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在一定情况下,家族信托可以撤销。信托法通常会明确授权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信托,以保护其自身权益。而债权人行使申请撤销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委托人设立信托前已经存在;二是委托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三是委托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信托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吗

2.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在一定情况下,家族信托可以撤销。信托法通常会明确授权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信托,以保护其自身权益。而债权人行使申请撤销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委托人设立信托前已经存在;二是委托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三是委托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信托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3.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嘛

法律分析:在一定情况下,家族信托可以撤销。信托法通常会明确授权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信托,以保护其自身权益。而债权人行使申请撤销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委托人设立信托前已经存在;二是委托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三是委托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信托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嘛

4.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
在一定情况下,家族信托可以撤销。信托法通常会明确授权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撤销信托,以保护其自身权益。而债权人行使申请撤销权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委托人设立信托前已经存在;二是委托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三是委托人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信托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5.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家族信托吗

法律分析:委托人可以在必要时撤销家族信托,但不是随时。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后,可以在家族信托文件中为自己保留一定的权利,以便根据将来的情况变化,在必要时撤销该信托。因此,委托人可以在家族信托文件中明确规定相应权利,行使家族信托撤销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家族信托吗

6.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家族信托吗?

法律分析:
委托人可以在必要时撤销家族信托,但不是随时。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后,可以在家族信托文件中为自己保留一定的权利,以便根据将来的情况变化,在必要时撤销该信托。因此,委托人可以在家族信托文件中明确规定相应权利,行使家族信托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7.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家族信托吗

委托人可以在必要时撤销家族信托,但不是随时。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后,可以在家族信托文件中为自己保留一定的权利,以便根据将来的情况变化,在必要时撤销该信托。因此,委托人可以在家族信托文件中明确规定相应权利,行使家族信托撤销权。
一、遗嘱信托分为哪几种
1、执行遗嘱。执行遗嘱信托是信托机构在受托之后,根据遗嘱或有关的法院裁决,在遗嘱人死亡后,代遗嘱人办理债权债务的收取和清偿,遗嘱物品交付以及遗产的处理和分割等有关遗嘱的执行事宜。
2、管理遗产。管理遗产信托是信托机构受遗嘱人或法院委托,在某一时期内代为管理遗产的一种信托业务。
二、导致信托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导致信托合同无效的因素有:
(一)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二)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无法确认信托财产、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其他因素。
三、股权代持人属于公司股东吗
一、股权代持人算是公司股东吗
股权代持人也算是公司股东;股权代持是指实际投资人基于个人目的与他人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公示材料中且由该他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一般将实际出资人称为隐名股东,将代为持有公司股权的另一方称为显名股东。
二、股权代持是什么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虽然股权信托与股权代持都是委托人将股权委托给名义持有人持有,但股权代持相对于股权信托的概念外延要宽泛许多,如股权信托关注的是股权的收益,而股权代持则更多关注股权持有方式的隐蔽;股权信托注重信托人的具体管理运作,而股权代持多注重股权的归属;股权信托可操作的空间受到很多限制,信托投资公司也多用于职工持股中,而股权代持方式有多种多样,操作更加灵活。股权信托在证监会的文件中多有涉及,也非本文重点,故在此不多赘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二条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家族信托吗

8. 信托可以撤销吗

信托是基于委托人的意志设立的,同样的当委托人想要撤销时也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考虑到撤销后存在的问题,所以对于撤销信托存在两种情形:第一,委托人撤销信托。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后,可以在家庭信托文件中为自己保留一定的权利,以便根据将来的情况变化,在必要时撤销该信托。第二,委托人债权人撤销信托。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后,信托财产独立性将导致委托人的偿债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减损。委托人因设立信托导致其无法清偿债务,或为了恶意逃避债务而设立信托转移财产,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债权人利益,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撤销信托权利。因此,信托的撤销还是会满足一定的条件,法律在自由的范围内设定了一些小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二条,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