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货币发行权:

2024-04-29

1. 如何理解货币发行权:

货币发行权的理论之争货币从哪来,如何理解货币发行权?由谁发行,是个古老而又现代的复杂问题,货币发行权是自古以来一直争论不休的“货币之谜”。这个问题的实质是探讨货币是客观形成的还是主观决定的,是市场自然演进的还是国家权力决定的。而货币发行权研究这个问题的真实价值在于,现实世界中的货币供给,应该由市场推动的私人部门产生,还是由官方的权力部门发行供给。也就是说,这个问题的本质是要揭示现实世界中的货币应该由谁来发行和供给,在私人货币和官定货币都存在的情况下,私人货币有无存在空间,货币到底应该集中发行还是分散发行?目前,私人数字货币大量存在,这为私人发行货币提供了可能,也引发了关于货币发行权归属问题的新一轮讨论。

关于货币发行权问题,学术界早就展开过广泛的争论,形成鲜明的两派观点。一是源起于货币商品论的市场派,该派观点认为,货币是人类活动自然演进的结果,是从商品交换中分离出来的充当所有商品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也就是说,货币源于市场,是客观产生的,强调货币是市场的产物,更看重私人在货币发行和供给中的作用。其中的货币发行权代表性人物是奥地利学派的学者哈耶克,1976年,哈耶克在其著作《货币的非国家化》中,阐述了其反对国家垄断货币发行的观点。他指出,国家为了财政需要,货币发行权总是存在超发货币的动机,这种货币发行权的滥用最终会导致通货膨胀、经济混乱和危机爆发。因此,应当允许私人部门发行货币,从而通过自由竞争形成更好的货币绩效。怀特(1984)对于前苏格兰自由银行时期的研究以及罗克对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银行竞争性货币发行行为的研究都表明,私人部门发行货币使得价格更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哈耶克的观点。但是,哈耶克的观点似乎从未被广泛地接受。

如何理解货币发行权:

2. 如何理解货币发行权

货币发行权是指国家根据具体条件和需要,决定主币和辅币的面值、种类、数额和发行程序的特殊权力。
发行货币是国家行使主权的一个方面,其他任何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均不得横加干涉,否则,将构成对国家主权的侵犯。每个国家都有权发行自己的货币,而且就一般情形而言,能否独立自主地发行货币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真正独立的标志之一。
现代社会,各国一般把货币发行权赋予中央银行,或由中央银行发行纸币,财政部发行硬币,或在政府管理下由中央银行发行货币。货币发行权不外由中央银行行使,或由中央银行与政府共同行使,少数情况下授权给商业银行,国家授权以后,任何其他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干涉和侵犯这种权力。
一般而言,货币发行权所涉及的地域范围仅限于国家主权范围。一国发行的货币只能在国内依法流通,一国不得利用强制手段使其货币在国外流通使用。一国有权拒绝外国货币在本国流通。但有三个例外:(1)国内法律规定的例外,如人民币不能作为港澳地区的主币,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权尚不涉及我主权范围内的港澳地区。(2)国际法上的例外,如西非国家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依西非国家货币联盟所达成的条约,在贝宁、布基那法索、科特迪瓦、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马里这7个国家流通。(3)历史原因造成的例外,如俄罗斯中央银行发行的卢布在独联体的一些国家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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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的货币发行权属于

法律分析:我国的货币发行权属于中国人民银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八)经理国库;
(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我国的货币发行权属于

4. 货币发行应遵循哪些原则?

我国人民币的发行历来坚持以下三大发行原则。其内容是: (1)集中统一发行原则。集中是指人民币的发行权集中于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 — 国务院。统一是指国家授权人民银行统一垄断货币发行。除人民银行外,任何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发行货币或发行变相货币。 (2)计划发行原则。是指货币发行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地发行。具体由人民银行总行提出货币发行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经济发行原则。或称信用发行原则,是财政发行的对称。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而进行货币发行。这种发行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增加货币投放,是为了适应和满足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对货币的客观需要。不会引起物价波动和通货膨胀。与经济发行相对的是财政发行,即国家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而进行的超过经济发展需要的过量货币发行。这种发行的方式主要是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借款,或中央银行直接购买政府公债、国库券等,其结果是货币发行出去后收不回来,最后导致通货膨胀,影响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为避免财政发行,保证经济发行,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财政部门不得向人民银行透支,人民银行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5. 货币发行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般来说,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应遵循以下原则:(1)垄断发行的原则。集中是指人民币的发行权集中于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 — 国务院。统一是指国家授权人民银行统一垄断货币发行。除人民银行外,任何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发行货币或发行变相货币。(2)经济发行原则。指货币发行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地发行。(3)要具有一定的弹性原则,或称信用发行原则,是财政发行的对称。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而进行货币发行。拓展资料:1.货币(Money)是商品交换的产物,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从商品世界分离出来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俗称金钱。通货(Currency,CCY)是度量价格的工具、购买货物的媒介、保存财富的手段,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包含流通中的货币、银行券等。2.关于货币的本质,学术界仍存在大量的争论。经济学的货币概念五花八门,最初是以货币的职能下定义,后来又形成了作为一种经济变量或政策变量的货币定义,专业术语为通货,主指“流通中的货币”。传统上,货币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1、人们普遍接受的用于支付商品劳务和清偿债务的物品;2、充当交换媒介,价值、贮藏、价格标准和延期支付标准的物品;3、超额供给或需求会引起对其它资产超额需求或供给资产;4、购买力的暂栖处;5、无需支付利息,作为公众净财富的流动资产;6、与国民收入相关最大的流动性资产等等。3.货币,就其本质而言,是所有者之间关于交换权的契约,不同形式的货币在本质上统一的。过去,由于人们对货币的本质认识不清,错误地从不同角度来将货币分为不同的种类,比如:根据货币的商品价值分为债务货币与非债务货币两大类,根据是否约定贵金属的兑换比例分为可兑换货币和不可兑换货币等等。

货币发行应遵循哪些原则?

6. 货币发行的原则是什么?

货币发行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银行的业务库流向社会;二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流入的数量。这两者通常都被称为货币发行。下文是对货币发行的原则的简单说明。 1.垄断发行原则。

  即指货币发行权高度集中于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将货币发行权垄断起来:

一是有利于防止由于滥发银行券而导致的银行券信用低下、流通混乱及由此引起的银行券的挤兑和经济、金融动荡,避免分散发行所带来的诸多弊端。

二是有利于国家对货币流通的管理,便于控制货币发行量,保持市场货币量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适当比例,保证通货的稳定。

三是有利于中央银行加强自身的经济实力。货币发行作为中央银行的一项资金来源,有利于更好地掌握和调节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

四是有利于国家货币金融政策的推行,使政府利用中央银行手中的货币政策工具管理、调节国民经济,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五是有利于给中央银行增加一定的货币发行收益。

7. 货币发行应遵循哪些原则?

我国人民币的发行历来坚持以下三大发行原则。其内容是:(1)集中统一发行原则。集中是指人民币的发行权集中于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国务院。统一是指国家授权人民银行统一垄断货币发行。除人民银行外,任何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发行货币或发行变相货币。(2)计划发行原则。是指货币发行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地发行。具体由人民银行总行提出货币发行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3)经济发行原则。或称信用发行原则,是财政发行的对称。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而进行货币发行。这种发行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增加货币投放,是为了适应和满足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对货币的客观需要。不会引起物价波动和通货膨胀。与经济发行相对的是财政发行,即国家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而进行的超过经济发展需要的过量货币发行。这种发行的方式主要是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借款,或中央银行直接购买政府公债、国库券等,其结果是货币发行出去后收不回来,最后导致通货膨胀,影响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为避免财政发行,保证经济发行,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财政部门不得向人民银行透支,人民银行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货币发行应遵循哪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