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发起人责任是怎样的

2024-05-13

1. 社会团体发起人责任是怎样的

一、发起人出资的责任
第一、申请设立社会组织的,其原始财产由发起人承担。《慈善法》第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五)有必要的财产;《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设立基金会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并且为到账货币资金;《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设立社会服务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第二、发起人出资视为捐赠,不保留和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非营利组织的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设立社会服务机构的,申请人向民政局提交的捐赠财产的承诺书;《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包括发起人的捐赠、资助的创始财产。由此可知,发起人对出资的财产是一种捐赠,出资后就不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二、发起人成立组织的责任
第一、承担向民政部门提交登记材料的责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由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相关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由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材料。《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登记基金会的,由发起人提交相关文件,申请登记。
第二、筹备期间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登记。《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会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对责任人可以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社会服务机构申请人应当对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负责,对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申请过程中的活动负责。社会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会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不得向发起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发布募捐信息;《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不得以申请设立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与申请无关的活动。

社会团体发起人责任是怎样的

2. 社会团体发起人必须担任职务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服务。无论成立什么组织或公司。都存在发起人,且发起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既然要承担责任的话。那就必须县有相应的权利或职务,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因此一个团体和组织。它都需要有经济来源或经济基础的支撑。而通常情况下。起初的团体组织的开支大部分,都是由发起人来筹集的。这样。发起人就自然而然的担起了某一职务,而其职务也是团体或组织成员自发推崇而就的。【摘要】
社会团体发起人必须担任职务吗【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服务。无论成立什么组织或公司。都存在发起人,且发起人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既然要承担责任的话。那就必须县有相应的权利或职务,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因此一个团体和组织。它都需要有经济来源或经济基础的支撑。而通常情况下。起初的团体组织的开支大部分,都是由发起人来筹集的。这样。发起人就自然而然的担起了某一职务,而其职务也是团体或组织成员自发推崇而就的。【回答】
真诚的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心想事成。【回答】

3. 社团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一、社团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四条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我国法律对社会团体发起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成立社团的条件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全国性社会团体不低于10万元,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不低于3万元);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团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4. 社团联合会的职责是什么?

社团联合会的职能包括:
1.管理社团相关事务(如社团招新、社团注册、社团财务、社团活动场地批准等)。
2.为社团提供必要服务(包括帮助社团组织机构建设、帮助维持社团之间的联系等等)。
3.建立并维护学生社团与学校管理层之间的联系、组织全校性社团活动等。
4.学生社团联合会自身的工作(如宣传部负责自己活动情况宣传、社团活动宣传,办公室总体把握自身纳新等)。
5.协调各二级学院的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6.负责新社团成立的申请工作;管理不足的社团的注销工作,及社团的整体。

扩展资料:
社团联合会常设部门:
1、宣传部:专门负责学校各个社团各种活动的宣传,出海报以及网络上的宣传工作。
2、外联部:负责联系其他学校社团联合会或其他学生组织,校内活动礼宾接待,寻求赞助等。
3、组织部:策划与组织各项学生活动,是社联的中枢部门。
4、新闻部:专门负责学校各个社团活动新闻的编辑、上传。
5、监督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社团、以及社联内部考核监督,是内部监督部门。
6、网络部:专门负责社联活动网络安排,管理社联网站,以及社团活动的拍照等。
7、秘书处:专门负责撰写各种稿件,简讯,并整理资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生社团联合会

5. 社团联合会的职责是什么?

社团联合会的职能包括:
1.管理社团相关事务(如社团招新、社团注册、社团财务、社团活动场地批准等)。
2.为社团提供必要服务(包括帮助社团组织机构建设、帮助维持社团之间的联系等等)。
3.建立并维护学生社团与学校管理层之间的联系、组织全校性社团活动等。
4.学生社团联合会自身的工作(如宣传部负责自己活动情况宣传、社团活动宣传,办公室总体把握自身纳新等)。
5.协调各二级学院的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6.负责新社团成立的申请工作;管理不足的社团的注销工作,及社团的整体。

扩展资料:
社团联合会常设部门:
1、宣传部:专门负责学校各个社团各种活动的宣传,出海报以及网络上的宣传工作。
2、外联部:负责联系其他学校社团联合会或其他学生组织,校内活动礼宾接待,寻求赞助等。
3、组织部:策划与组织各项学生活动,是社联的中枢部门。
4、新闻部:专门负责学校各个社团活动新闻的编辑、上传。
5、监督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社团、以及社联内部考核监督,是内部监督部门。
6、网络部:专门负责社联活动网络安排,管理社联网站,以及社团活动的拍照等。
7、秘书处:专门负责撰写各种稿件,简讯,并整理资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的职责是什么?

6. 社会团体工作职责有哪些1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社会团体工作职责有哪些?社团部是高校内部负责社团间协调、管理的学生组织,一般隶属于团委或者学生会。主要职责是社团部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监管社团运作,引导社团动向,指导社团活动开展。协调各社团之间关系,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xing,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社团部致力为社团创造一个有利开展活动的条件。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学校的社团活动。【摘要】
社会团体工作职责有哪些1【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社会团体工作职责有哪些?社团部是高校内部负责社团间协调、管理的学生组织,一般隶属于团委或者学生会。主要职责是社团部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监管社团运作,引导社团动向,指导社团活动开展。协调各社团之间关系,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xing,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社团部致力为社团创造一个有利开展活动的条件。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学校的社团活动。【回答】
社会团体组织,简称协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主席办公会议的会议决议;2.对理事会成员进行有效管理,搭建好内部机构班子人 员;3.负责组织考察优秀会员、会士和理事,并每年举办一次 表彰会;4.策划、组织协会双月集体采风、创作、培训等活动工 作【回答】

7. 社团联合会的职责

社团联合会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主要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财务及物资管理,各社团档案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职责有如下内容:
一 、部门职能办公室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的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财务及物资管理,各社团档案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二 、社联和社团管理
三 、档案管理
四 、财务管理
五 、内部管理
六、例会制度
七、安全制度

社团联合会的职责

8. 社会团体成立流程

事项名称: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设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楼308室)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咨询电话:010-58124114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申请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但应当在拟成立的社会团体活动地域、领域内具有社会认知的代表性。)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除工作特殊需要外,退(离)休领导干部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      其他条件包括:      (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      (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50个(含)以上;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      (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范围      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范围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国务院授权的组织(详见《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4〕41号,《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7〕43号),《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78号,《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0号)。      社会团体发起人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涵盖拟成立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拟成立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的业务范围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需要征求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上述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办理流程: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具体程序为: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向发起人出具办理社团成立登记的通知;      (3)发起人在收到通知后3个月内,开展成立工作,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4)发起人在成立工作完成后,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上填报成立登记材料;      (5)网上填报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发起人打印相应纸质材料,并经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后,向我部提交;      (6)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社会团体成立后,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办理材料:      以下材料中,带有编号的表格均可从“中国社会组织网-办事服务平台-表格下载”中直接下载,无需登录。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各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关于__________登记的申请》及其电子版(自拟)      ·申请书抬头写“民政部”      ·内容写明: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包括拟成立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所属领域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立该社会团体的意义,社会团体名称专业性较强的,须对名称作出说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宗旨、业务范围、拟任理事长、活动资金及其来源、住所、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      ·申请书由发起人签名或者盖章,并附所有发起人情况简介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      ·写明同意该社会团体成立并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加盖国徽章      (3)章程草案及其电子版(依照中国社会组织网上章程示范文本自拟)      (4)住所使用权证明(自拟)      ·须由提供住所的单位或个人出具使用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5)活动资金捐赠承诺书(自拟)      ·写明拟捐赠金额、作为拟成立的该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承诺该资金为捐赠者的合法财产,捐赠人签字或者捐赠单位盖章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到民政部取验资通知单,按照要求进行验资      (6)拟任负责人名单(自拟)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      ·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每人一表      ·每张备案表中须加盖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背面附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      (7)会员名单(自拟)      ·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联系电话      ·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名单后应附上所有会员的回执,个人会员回执须由本人签字,单位会员回执须加盖单位印章      (8)秘书长专职承诺书(自拟)      ·承诺在社会团体成立后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并本人签字,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验资资金划入社会团体账户:      社会团体开立银行账户后,可以办理验资资金划入该账户事宜,须提交材料如下(原件一式一份):1.划资申请书(自拟)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验资资金退回:      如出现社会团体申请成立未获批准或办理验资手续不合规范等情况,可办理验资资金退回事宜,资金原路径退回,须提交材料如下(原件一式一份):1.退资申请书(自拟)2.个人账户申请退资的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