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中介企业需要资质吗

2024-05-15

1. 危废中介企业需要资质吗

法律分析:需要。危废资质的办理流程是:
一、申请。申请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见附表),并附证明材料(见第六项)及所在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受理
1、省环保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接到符合许可条件的材料或补正合格的材料后,省环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省危废中心及有关市环保局对申请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评估。省环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
1、由省危废中心组织申请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
2、省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四、审批、颁发许可证
1、省环保局成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请和《评估报告书》审核结论进行审查。
2、省环保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单位,经公示后,对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3、对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报省危废中心备案。
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发现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省环保局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申请单位凭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市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项登记注册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
第十四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
第十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危废中介企业需要资质吗

2. 如何注册危废中介公司?

法律分析:
一、登记公司流程:
登记企业步骤包括以下步骤:1、公司核名;2、在网上递交资料;3、领营业执照;4、企业刻制印章;5、银行开基本户;6、税务局备案;7、申领发票;8、开始营业。
二、登记公司必须的材料:
登记企业需要的资料包括:1、公司名字。2、投资人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范围;4、公司注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3. 如何注册危废中介公司

一、登记公司流程:登记企业步骤包括以下步骤:1、公司核名;2、在网上递交资料;3、领营业执照;4、企业刻制印章;5、银行开基本户;6、税务局备案;7、申领发票;8、开始营业。二、登记公司必须的材料:登记企业需要的资料包括:1、公司名字。2、投资人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范围;4、公司注册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如何注册危废中介公司

4. 危废处理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4、有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摘要】
危废处理公司需要什么资质【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4、有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回答】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上就是企业单位申请危废处理资质需要的东西或者资料,希望有更多的企业能够加入到危险废弃物处理的工作中来,把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都解决掉再排放或者安置,维护好我们共同的环境,做好危废处理【回答】

5. 危废处理需要哪些资质


危废处理需要哪些资质

6. 危废处理企业需要什么资质

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哪些是必须要有的,我们统计了一下,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3人以上,具有3年以上固废污染治理经验。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品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暂存设施和设备,以及通过验收合格的存储设施和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5、具有与其经营的危险废物种类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安全。      7、危险废物采用填埋方式处置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的土地使用权。
      (二)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防雨、防渗的交通工具;      2、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及暂存设施设备;      3、有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安全。      危险废物一定要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产生危废的单位贮存危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故产生危废的单位必须在一年内把产生的危废进行转移。另根据第五十七条,收集和处置危废的单位必须有经营许可证,即提问者所称的资质。因此,危险废物一定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7. 危废处理需要哪些资质

危废资质的办理流程是:
一、申请
申请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见附表),并附证明材料(见第六项)及所在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单位为新建项目的,根据环办函[2005]841号《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生产设备试运行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要求,在向省环保局提出申请时,除提交前款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在试生产阶段开展相关危险废物经营业务的申请,并附建设项目经审批部门同意试生产的批复。
二、受理1、省环保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接到符合许可条件的材料或补正合格的材料后,省环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省危废中心及有关市环保局对申请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评估省环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1、由省危废中心组织申请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2、省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四、审批、颁发许可证1、省环保局成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请和《评估报告书》审核结论进行审查。2、省环保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单位,经公示后,对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3、对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报省危废中心备案。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发现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省环保局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4、申请单位凭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市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项登记注册手续。

扩展资料:

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必须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设施、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处置场的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经营的危险废物属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的须符合国家、省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规定;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以其它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如不拥有土地使用权,必须与场地所有者签订5年以上租赁合同;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设施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专家论证。
3、涉及危险废物运输的,要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废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对所经营的危险废物有适宜的处置技术和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技术和工艺。
5、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仍未能利用的废物或残渣最终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废处理需要哪些资质

8. 回收危险废物的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车辆符合交通部门危险货物运输要求; 
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选址合理,通过环保“三同时”审批;
5.目前法规只对收集废矿物油及家庭镍镉电池发放危废经营许可证,但部分省市对其他如铅酸电池等也进行了试点发放,请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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