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债务?

2024-05-15

1. 什么是政府债务?

政府一类债务包括:1、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主要指的是政府和政府部门举借,要用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2、政府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其他债务,指的是一些企事业等单位举债用于公益性的项目。【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三十七条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第三十八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三十九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什么是政府债务?

2. 什么是政府债务

法律分析:政府债务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具体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3. 什么叫做政府债务?

公债是指:政府为解决账户透支的问题而采取的借债。
公债的基本功能如下:
1、从财政角度看,公债是财政收入的补充形式,是弥补赤字、解决财政困难的有效手段,是筹集建设资金的较好方法。
2、调节积累与消费,促进两者比例关系合理化。
公债采用信用的方式,只是获得了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没有改变资金的所有权,适当发行公债,可以使二者的比例关系趋于正常。
3、调节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4、调节金融市场、维持经济稳定。
公债是一种金融资产、一种有价证券,公债市场可以成为间接调节金融市场的政策工具。
5、调节社会总需求,促进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平衡。

政府可向社会的企业、事业机构及个人借债,向中央银行借债,也可向国外借债。
所以可以将公债定义为国家或政府举借的债,是指国家或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采取信用的方式,向国内外取得的债务。
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政府调节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债

什么叫做政府债务?

4. 什么是政府债务?

法律分析:
政府债务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具体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5. 什么是政府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

什么是政府债务

6. 什么才是政府债务

政府债务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具体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
一、国有独资国有全资与国有全资的区别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从《公司法》的定义可以看出,国有独资公司只包括各级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企业,不包括以国有独资公司名义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公司法》确认的一种特殊形态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其特殊性表现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而且只能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时,它还具有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特征,实行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公司章程由所出资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制定或批准,董事会经授权可以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债券以及股权交易等,必须严格遵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或者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
二、政府绩效管理
(1)战略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
作为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实行政府绩效评估的目的在于提高效率,实现组织的目标。因此,指标的设计要围绕着组织的任务和目标,为了实现组织的战略服务,形成有利于战略目标实现的价值导向。在具体确定每一个单项指标的时候,都应考虑此项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据它反映的某一特定对象的性质和特征,确定该指标的名称、涵义和范围。依据一定的战略目标设计指标体系并确定其名称、涵义等,要以科学性为基础。在设计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时,科学性原则主要体现在把握绩效评估价值指标内涵的正确性、指标体系设计的完备性、数学处理方法的逻辑严密性以及参量因素分析的准确性等方面。
(2)突出重点与全面系统相结合的原则。
指标的设计必须覆盖工作任务和责任的所有重要方面和关键领域,某一重要领域的指标缺失,就会产生严重的误导或偏颇,在理论上影响评估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实践中使有关管理部门工作受到不合理的待遇,产生消极后果。因此,要合理设计一些关键的指标来综合反映管理的实际绩效水平。绩效指标的设计要在全面和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分析,实现整体的最优化。同时,还要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绩效指标,最终才能反映实际情况。
(3)相对性与统一性相结合的原则。
在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评估指标又有相对指标和绝对值标之分。一般说来,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城市竞争力等方面指标都采用绝对指标,如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人均预期寿命等,但是这些指标不能反映一个时期内增长的比率,各地发展基础不同,环境条件差距大。而政府管理的绩效改善主要表现在改善程度、增长程度上,所以尽可能用相对指标来测定一个时期内政府部门的绩效状况,如GDP增长率等。同时,要保持绩效指标的统一性。就绩效指标体系的内部关系来说,指标的涵义、范围、计算方法、计算时间和空间范围等都必须统一。就绩效指标与外部之间的关系来说,各类统计指标要具有可比性。
(4)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原则。
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指标的内涵、指标的数量及体系的构成上均应保持相对稳定性。一方面,这种相对稳定性可以产生比较参照作用。测定可量化工作的工作业绩,数字是最佳的衡量工具,缺乏比较基准的数字资料时没有任何意义的,与其过去的指标结果加以比较,才能显示出绩效的高低。另一方面,它还可以产生预警作用。在积累足够数量的时间序列指标数据后对其进行排序,可以得到某些工作业绩的演化趋势图表,对其进行分析,可以得到具有一定可信度的业绩趋势预测。
(5)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政府绩效管理的评估本质上是一种定性认识,定量认识要以定性认识为前提和基础,但定性指标也应该尽量量化。定量指标较为具体、直观,评估是可以计算的实际数字,而且可以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通过量化的表述,使评估结果给人以直接、清晰的印象,这有利于绩效评估的科学化。但政府绩效又是一个多维的复合体系,不是所有因素都可以量化的,这就需要设计一些定性指标。总之,定性与定量的结合才能使绩效评估顺利有效地进行。
(6)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整个政府绩效评估,还涉及可比性与可操作性。所谓可比性,就是评估指标应具有普通的统计意义,使评估结果能够实现同级和同类政府间的横向比较和时间上的纵向比较。可操作性是指在满足评估目的需要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评估指标概念清晰,表达方式简单易懂,数据来源易于取得。要充分考虑操作的方便,并尽可能为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评估的自动化与信息化提供可能。
三、公司债券和可转债有什么区别
1、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公司债券须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还本付息完成,公司债券结束;可转换公司债券若转换为股票,则其公司债券特征丧失,形成股票特征。
3、一般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有价证券的行为。可转换公司债发行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发行的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的行为。
4、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5、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辽宁省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政府债务,是指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举借或者合法担保以及在特定情况下需由政府偿还的债务。

7. 政府或有债务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或有债务它是指:债务产生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说已经产生了,只是金额没最后确定下来。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
(一)显性政府或有债务
隐性债务即没有正式确认的、在某一事件发生后才产生的政府债务。显性直接债务通常指财政预算列出的政府债务。
(二)隐性政府或有债务
隐性或有债务通常主要是指反映公众期望和利益集团压力的政府道义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政府或有债务是什么意思?

8.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是什么意思

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是在我国具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筹集资金的信用凭证,也就是由地方政府及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其中包括地方政府的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
一、企业集资的形式要件和行为要件是什么?
(一)企业进行有偿筹集资金活动,必须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审批
中央企业发行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发行和变相发行企业债券。
(三)企业债券的购买和转让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企业债券的转让,应当在经批准的可以进行债券交易的场所进行。
非证券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和转让业务。
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怎样规定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规定如下:
1、发行人为在中国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3、期限在一年以上。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应当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实行专项管理。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赔偿后,应当向有关责任人追偿。
三、现在国家对生三胎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1、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就是超生的罚款,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2、在降低生育成本方面,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3、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4、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5、将致力于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同时让父母不再为校外培训、学区房等问题而忧虑,整体的目标是明确而正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以下简称专项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专项债务(以下简称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
第三条
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第四条
专项债务收入通过发行专项债券方式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