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会保险缴存比例

2024-05-14

1. 青岛社会保险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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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六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7%,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四市”);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7%、1.2%、1.9%,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并且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

青岛社会保险缴存比例

2. 青岛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标准是多少

青岛社保的缴纳费用比例又分为单位缴纳社保和个人缴纳社保两种情况,单位缴纳社保的,个人缴纳的比例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个人缴0.3%、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医疗保险个人缴2%,如果是个人缴纳的,那么需要缴纳很多。
一)、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①养老保险:公司缴18%,个人缴8%;
②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③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④生育保险:公司缴1.5%,个人不缴;
⑤医疗保险:公司缴8.8%,个人缴2%。
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①养老保险:个人缴20%;②医疗保险:个人缴10.8%。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并且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
一、社保缴纳流程:
1、参保登记
企业在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应同步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其中五证合一的单位也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自助办理,非五证合一的单位需携带规定资料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社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人社、医保部门规定的渠道办理变更。
2、基数申报
缴费基数实行按年度申报,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1日至2月15日,统计汇总本单位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按照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据实申报。
新招收录用的职工,应按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通过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日常申报
用人单位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依照人社、医保部门规定按月办理缴费申报。按照青岛市现行经办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日至15日办理当月缴费申报,16日至月底办理次月缴费申报。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申报事项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4、缴费核定
原通过“银行代收”方式缴纳社保费的单位,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每月15日晚,核定用人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于15日以后通过人社局或医保局官网查询应缴费金额;原通过“经办机构自收”方式缴纳社保费的单位,每月可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社保费应收核定,也可通过市人社局、医保局网站自助进行社保费应收核定。
5、费款缴纳
(一)信息关联
企业办理参保登记后,需按税务机关规定办理参保信息关联确认。
(二)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应于月底前,缴纳当月社保费。
(三)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可通过协议扣费、网上缴费、银行缴费、服务厅缴费等方式缴纳社保费。

3. 青岛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青岛社保缴费标准为企业在职员工最低基数为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具体为3269元。
一企业在职职工、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最低基数3269元(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
最高基数16346元(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
注:目前,山东省尚未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在山东省公布有关数据前,暂按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跟各缴费档次缴费基数并进行缴费计算。待山东省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后,另行调整。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测算,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5383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
年度灵话就业人员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五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需调整比例档次的灵话就业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申报。
缴纳比例
一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
、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行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
①养老保险:个人缴20%;
②医疗保险(含生育):个人缴9%。
三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
、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一、通常来说社保如何封存
申请封存个人帐户的程序为:单位申请并填写《职工个人帐户和养老金支付启封(封存)情况表》,报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第一,单位报区县社保中心审核时应附以下材料:
1、停薪留职的,附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协议原件;
2、被司法机关拘役、逮捕的,附司法机关有关文书;
3、失踪的,出具附有家属签名的证明;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第二,个人帐户封存期满后,区县社保中心应及时通知单位并按规定予以启封或转移,需继续封存的,仍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封存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封存人员账户管理,封存的类型具体包括:
单位内部封存,是指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该单位账户下封存;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不清晰未转出的封存职工,仍在单位账户下封存。
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是指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找到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入新单位且账户信息清晰的,由原单位持职工相关材料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集中封存。

青岛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4. 青岛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青岛社保缴费标准为企业在职员工最低基数为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具体为3269元。
一企业在职职工、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最低基数3269元(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
最高基数16346元(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
注:目前,山东省尚未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在山东省公布有关数据前,暂按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跟各缴费档次缴费基数并进行缴费计算。待山东省公布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后,另行调整。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测算,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5383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
年度灵话就业人员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五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需调整比例档次的灵话就业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申报。
缴纳比例
一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
、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行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
①养老保险:个人缴20%;
②医疗保险(含生育):个人缴9%。
三有雇工个体工商户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
、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5. 青岛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8%,个人缴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青岛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

6. 青岛社保个人缴纳比例

社保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7. 青岛企业缴存社保比例是多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青岛市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六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7%,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四市”);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7%、1.2%、1.9%,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并且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

青岛企业缴存社保比例是多少

8. 青岛社保单位缴纳比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15青岛社保基数调整与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不仅是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也必须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根据青岛社保条例规定,青岛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青岛市参保个人和缴费单位对于2015青岛社保基数与2015青岛社保缴费基数都十分关注。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怎么样?青岛社保比例和青岛社保缴费比例怎么样?2015青岛社保基数调整参考2014青岛社保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六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7%,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四市”);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7%、1.2%、1.9%,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按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2015青岛社保基数调整最新消息,青岛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对2015青岛社保基数进行调整,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财政分担体制解决,市与各区按5∶5分担,四市自行负担。更多2015青岛社保基数调整新政策,青岛社保缴费基数,青岛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敬请咨询青岛社保局。2015青岛社保基数调整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青岛社保缴费基数,其中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选择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三个档次。在市统计局未公布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前,仍按前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根据青岛社保缴费比例来计算2015青岛社保基数。市统计局一般每年5月份公布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而产生滞后性,因此需要补缴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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