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缴

2024-05-13

1. 公积金补缴

单位未按时为部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按月补缴。可以补缴公积金的情况:1、缴存单位为新录用的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明显滞后于事实上劳动关系形成时间的,这期间未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为职工进行补缴;2、因未及时进行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提高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额部分进行补缴。(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每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的差额补缴须依据相关文件执行)3、单位调入未及时确认,应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具体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补交还需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可以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网站查看住房公积金补交相关办事指南以及政策。公积金补缴时间规定:一、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住房公积金;二、补缴行为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3个月以内(含3个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逾期补缴及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个人或部分人员补缴)的,视为非正常缴存。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五、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消、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新设立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六、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公积金补缴

2. 公积金补缴?

住房公积金补交条件为:
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2.补缴职工在单位名下。
那么,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①缴存单位为新录用的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时间明显滞后于事实上劳动关系形成时间的,这期间未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为职工进行补缴;
②因未及时进行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提高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差额部分进行补缴。( 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每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的差额补缴须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③单位调入未及时确认,应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具体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补交还需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可以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站查看住房公积金补交相关办事指南以及政策。
补交公积金
除此之外,有很多人在买房时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因为个人公积金交款期限还达不到期限,那么这时应该怎么办呢?还能不能补缴公积金呢?这个情况可以让单位协助你补缴之前的公积金,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到当地公积金咨询补交公积金的事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书”,把这份说明书拿回所在的单位,现到公积金办理。
2.与所在的单位商量让单位给你补交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愿意的,因为需要单位写一份补交证明,而补交证明是按公积金的固定格式,里面感觉是强调了是公司的责任。
3.证明写好后,盖印,把证明交回到公积金,等待审核。
4.让公司给你的公积金帐号补交费用,这笔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都是由你本人承担。
5.有一种麻烦的情况是,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买公积金,而你到了新公司要新公司补交,这就要看新公司是否愿意了,因为补交只能是补交之前的部分,所以公司可能还要证明你的入职日期,这一点就需要你自己与公司协商好。

3. 公积金可否补缴


公积金可否补缴

4. 关于公积金补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公积金补缴

【法律分析】: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并盖公章;
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要填好补缴人姓名、身份证号、补缴月份,个人缴交比例和金额,单位缴交比例和金额,需要个人签名确认。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写好单位补缴说明(说明中要注明是否有员工投诉)并盖章;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补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把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资料提交到企业开户银行,委托银行在公司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上扣款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积金补缴

6. 公积金补缴

补交公积金应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加盖公章;填好后进行补缴登记;到银行窗口存款;银行加盖收讫印鉴,作为补交公积金的记账凭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7. 公积金补缴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积金补缴

8. 公积金补缴

法律分析:补缴条件: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补缴手续: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