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网上定价发行的简介

2024-05-14

1.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的简介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是发行价格固定,采用证券交易所先进的交易系统来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即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的简介

2.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的配售

新股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就是在新股网上发行时,将发行总量中得一定比例(当下规定为网上发行总量的50%)的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时下,我国规定市值配售只是新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一部分,因而市值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应同时进行。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配售比例根据市值配售部分投资者的需求确定。当比例为100%时,市值配售申购放弃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当比例不足100%时,采取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投资者每持有1万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可申购1千股新股,深市投资者同一账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配售发行一般在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除基金持有的股票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账户由于技术原因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深市的股票账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两市投资者依据所持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值,分别使用上海、深圳账户向沪深证券交易所申购。同一只新股的配售申购,两个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上证所配售代码为737***,深交所配售代码是003***,后三位代码相同。实施细则特别对持有深圳账户投资者如何参与配售、获配新股如何上市交易及分红、配股等作了详细说明。为了与沪市保持一致,深市投资者原在中签后就缴款认购部分进行二次申报的规定,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委托价格为0。如不作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持有深市账户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新股只能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配售发行的新股,不办理跨市场转托管。市值配售的股票实施配股时,上证所配股代码为700***;以深圳账户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083***代码进行配股认购。市值配售新股的权益分派与配股的股权登记日及配股上市日两市保持一致,现金红利的到账日按沪市规则统一确定。其他具体运作分别按两市规则执行。沪深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配售比例根据市值配售部分投资者需求确定。当比例是100%时,市值配售申购放弃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当比例不足100%时,采取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与上网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投资者每持有一万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可申购1千股新股,深市投资者同一账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申购新股时,不需要预先缴纳申购款。配售发行一般在正常交易时间中进行。除基金持有股票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1次。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持有沪市股票账户由于技术原因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深市的股票账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1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总额。两市投资者依据所持沪深两市股票市值,分别使用上海、深圳账户向沪深证券交易所申购。同一只新股配售申购,两个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上证所配售代码是737***,深交所配售代码为003***,后三位代码相同。实施细则特别对持有深圳账户的投资者如何参与配售、获配新股如何上市交易以及分红、配股等作了详细说明。为了与沪市保持一致,深市投资者原在中签后就缴款认购部分进行二次申报规定,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委托价格为0。如不作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持有深市账户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新股只能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配售发行的新股,不办理跨市场转托管。市值配售的股票实施配股时,上证所配股代码为700***;以深圳账户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按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083***代码进行配股认购。市值配售新股的权益分派和配股的股权登记日及配股上市日两市保持一致,现金红利到账日按沪市规则统一确定。其他具体运作分别按两市规则执行。

3. 新股网上竞价发行的发行成交

新股竞价发行的成交(即认购确定)原则为集合竞价方式。即对买入申报按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原则排列,当某申报买入价位以上的累计有效申购量达到申报卖出数量(即新股实际发行数)时,此价位即为发行价。当该申报价位的买入申报不能全部满足时,按时间优先原则成交。累计有效申报数量未达到新股实际发行数量时,则所有有效申报均按发行底价成交.申报认购的余数,按主承销商与发行人订立的承销协议中的规定处理。电脑主机撮合成交产生实际发行价格后,即刻通过行情传输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即时向各证券营业部发送成交(认购)回报数据。新股竞价发行结束后的资金交收,纳入日常清算交割系统,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认购款项从各证券公司的清算账户中划人主承销商的清算账户;同时,各证券营业部根据成交回报打印“成交过户交割凭单”同投资者(认购者)办理交割手续。竞价发行完成后的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竞价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软盘形式交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投资者如有疑义,可持有效证件及有关单据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代理机构查询。采用新股竞价发行,投资人仅按规定交付委托手续费,不必支付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其他任何费用。参与新股竞价发行的证券营业部,可按实际成交(认购额)的3.5‰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收取承销手续费,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每日负责拨付。

新股网上竞价发行的发行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