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啊!急!

2024-05-14

1.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啊!急!

【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参考资料http://www.cnrencai.com/shebao/yiliao/56047.html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啊!急!

2. 安徽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在安徽省乡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个人完全自愿参保的,且对一些符合条件的户主实施免缴费政策,那么依照规定,这些已经参保的个人可以报销多少钱?安徽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为多少?对此,小编整理出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安徽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1、门诊补偿报销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报销: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万元。      二、可免缴费的条件      1、建档的农村贫困残疾农民;      2、由村集体进行抚养的人;      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4、农村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5、其他符合免缴新农合条件的。      总而言之,在安徽省已经参保的农户个体,可以参考以上的定点医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详细内容可参考全文。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徽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咨询相关律师。

3. 安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细则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住院医药费补偿,否则不可。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从部队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及其他外出人员,如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筹资时间内代为交纳。
  度的筹资标准为人均700元,其中参合者自缴140元,政府补助560元。
  二、筹资时间:
  参合者在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主动缴纳参合资金,每人交纳140元,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参合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得参加或退出。
  三、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东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特殊疾病种类:恶性肿瘤(使用抗肿瘤药物、放疗)、尿毒症(血透、腹透)、重症糖尿病(使用胰岛素)、白血病、结核病(治疗药品)、慢肝(治疗药品)、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续治疗、血友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使用精神病药品)。
  四、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院就诊入院时,参合者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由所在医院按补偿有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参合者出院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园区)财政所(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五、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按下列标准补偿:
  在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00元,起付线以上按95%补偿。康复期从启东市级医院回基层医院继续治疗,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基层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无起付线,按100%补偿。
  经双向转诊(或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400元,起付线以上按75%补偿。未经双向转诊(或未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800元,起付线以上按55%补偿。
  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600元,起付线以上按60%补偿。到启东市外一级以上非定点医院和未经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200元,起付线以上按38.5%补偿。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25万元。
  六、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
  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1)自购药品费。(2)超出《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3)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4)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5)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6)流引产。(7)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8)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9)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0)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11)已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12)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的。
  七、大病保险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参合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减去新农合和民政救助已补偿金额为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分段设定补偿比例,本市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10万元以下按60%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80%补偿,各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80%补偿。未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医院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40%补偿。打工(探亲)参照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大病保险补偿最高限额每人每年16万元。大病保险补偿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其补偿时限同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时限一致。
        

安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细则

4. 关于安徽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问题

【安徽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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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徽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安徽新农合报销比例分为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和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安徽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的,不设起付线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安徽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比例

6. 安徽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安徽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1、门诊补偿报销(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报销: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二、可免缴费的条件1、建档的农村贫困残疾农民;2、由村集体进行抚养的人;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4、农村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5、其他符合免缴新农合条件的。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7. 安徽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安徽新农合报销比例分为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和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安徽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1、镇卫生院报销60%。2、二级医院报销40%。3、三级医院报销30%。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1.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2.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的,不设起付线;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安徽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8. 安徽农合报销比例多少

安徽新农合报销比例分为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和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安徽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1、镇卫生院报销60%2、二级医院报销40%。3、三级医院报销30%。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的,不设起付线。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1、门诊补偿报销(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报销: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二、可免缴费的条件1、建档的农村贫困残疾农民;2、由村集体进行抚养的人;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4、农村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5、其他符合免缴新农合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