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织章程

2024-05-15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织章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2004年11月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称本会,英文全称为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 CICP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并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四条 本会依法接受财政部、民政部的监督、指导。第二章 职责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三)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四)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五)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六)组织和推动会员培训工作;(七)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八)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九)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十)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十一)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十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第三章 会员第六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会团体会员。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批准者和依照规定原考核取得本会会员资格者,为本会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其中,依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为执业会员。第七条 本会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本会给予的惩戒提出申诉;(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四)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五)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六)通过本会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要求;(七)监督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八)监督本会的会费收支;(九)依照规定申请退出本会。第八条 本会个人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决议;(三)遵守本会纪律;(四)接受本会的监督、管理;(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七)自觉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八)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第九条 本会团体会员享有本章程第七条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权利,承担本章程第八条除第六项以外的其他义务。第十条 会员拒不履行义务的,以及不再具备会员资格的,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第十一条 会员管理办法,由本会常设执行机构拟订,经理事会批准执行。第十二条 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境内、外有关知名人士,经有关方面推荐,由理事会批准,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称号。第四章 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本会理事会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延期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取选举、协商和特邀的办法产生,其产生办法,由上一届理事会决定。第十四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本会理事;(三)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四)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五)制定、修改会费管理办法;(六)审议理事会提请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本会章程的修改,须有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2/3以上出席,并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第五章 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本会理事会。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第十七条 理事会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一提议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二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三选举本会领导成员;四聘任本会常设执行机构领导成员;五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六审议本会常设执行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七审议、批准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八审议、批准本会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九其他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第十八条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与理事相同。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第十九条 如果理事、常务理事工作发生变动,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更换或增补的,经理事会批准,予以更换或增补。第二十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第二十二条 会长代表本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并监督、检查其决议的贯彻实施。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第六章 常设执行机构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财政部推荐,理事会表决通过。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后,报财政部批准。第七章 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对理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理事会批准。第八章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本会的地方组织,其章程由当地会员代表大会依法制定,并报本会和当地政府主管行政机关备案。第二十八条 省、自治区以下成立注册会计师协会,须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报本会备案,其组织运行、职责权限,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所在地省级协会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的本会会员,可以组织成立本会地区会员联谊会。第九章 经费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本会依法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五其他收入。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会终止需由理事会提出,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通过。第三十二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组织章程

2.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的建设宗旨

中财协会的活动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尚;接受主管机关委托,组织财务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财务公司进行同业自律管理,发挥财务公司与主管机关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财务公司的合法利益,促进财务公司的健康发展,服务中国经济建设。

3.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的理事成员

会长李效勇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长 杨圣军 中航第一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会长 李占国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会长 姚文中 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会长 谢尉志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会长 兰云生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秘书长 罗新泉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的理事成员

4.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的业务范围

1、组织财务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财务公司的健康发展。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交流会议2、接受主管机关委托,实施对财务公司的同业自律管理,制定财务公司的业务经营规则。依据主管机关的授权范围,制定同业的利率执行办法。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同业的各项业务手续费率标准。依据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制定同业的存款、贷款、投资、证券、结算、担保、财务、会计等业务管理办法。制定同业之间的业务代理规则。制定同业之间的资金融通规则。规定禁止同业从事某一特定类型的业务或使用某一特定类型的金融工具。制定同业之间业务纠纷的仲裁办法。制定主管机关委托的其它同业管理事项。3、就有关财务公司政策法规以及涉及财务公司的共同利益问题,向主管机关及其它政府部门提出建议或意见。4、调查研究财务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委托有关机构对会员进行资信评级,定期向主管机关报告工作。5、推进财务公司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协调财务公司业务活动中的关系,组织协调财务公司间的资金融通业务。6、收集国内外有关经济金融的信息资料,提供咨询服务。7、组织财务公司进行学术研究、经验交流、专业人员培训和业务考察等活动,推进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促进财务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8、进行财务公司的宣传,增强社会对财务公司的了解。9、为实现中财协会宗旨出版杂志或简报。10、开展与其它有关国际性、地域性协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参加有关的国际组织。11、其它有利于实现中财协会宗旨的业务。

5.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的介绍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 China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inance Companies,缩写为CNAFC,简称中财协会 ) 是中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同业自律性组织。由中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自愿结成,是全国性、专业性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中财协会的国家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家民政部。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法定住所为北京。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的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4月的全国财务公司联合会。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的介绍

6. 会计协会的章程应该怎样写?

会计协会章程

一、   总则

本协会是以会计专业为依托,为热爱会计的同学而专门设立的。我们让会计人成为一个组织,成为一个集体;xxxxxxxxxxxxxxxxxxxx。


二、   宗旨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  发展方针

xxxxxxxxxxxxxxxx


四、  组织机构

为保证协会的正常运作和良性发展,现设如下机构:

1.  `````````````````````````
2.  会长(1名)副会长(2名)由会员竞选产生,负责监督协会内部工作统筹规划以及日常考勤;

3.秘书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以及干事均由会员竞选产生,负责???????
4.宣传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干事均由会员竞选产生,``````````````
5.      活动策划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以及干事均由会员竞选产生注
:组织机构由民主选举产生。


五、           会员的注册和管理

(一)会员注册

1.      申请加入会计协会者应先递交申请及个人简历一份;

2.      申请通过后,缴纳?元会费及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并认真填写登记注册表注册登记。

(二)会员管理

1.      会员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六、           会费安排

(一)经费来源

(二) 管理办法


七、           会员权利义务

(一)权利

1.      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      对协会各项工作开展具有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

3.      会员通过合理程序有权退会。

(二)义务

1.      积极主动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积极献言献策;

2.      为协会做宣传,并推荐会员;

3.      为协会发展积极提供各种信息。


八、       活动基本内容

1.      组织相关的专业讲座;

2.      进行一些会计知识、技能的比赛,如珠算大赛,硬笔书法比赛等;

3.   进行会计基础及理论方面的知识竞赛;


九、       社团注销

若会员对协会抱有极大意见或协会实在无力再经营下去,协会便上报院系申请注销,协会所剩经费将平均分配返还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