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合伙成立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出钱,另一个股东全资倒闭了责任怎么分

2024-05-16

1. 2个合伙成立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出钱,另一个股东全资倒闭了责任怎么分

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摘要】
2个合伙成立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出钱,另一个股东全资倒闭了责任怎么分【提问】
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回答】
公司倒闭破产的话,股东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解散或破产清算后,股东可以就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后公司剩余资产予以分配。【回答】
2个人的公司【提问】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提问】
没有资产分,全赔光了怎么办【提问】
我整理一下答案【回答】
在破产程序执行过程中出现和解整顿程序的终结,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债权人同意废止,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等原因,人民法院会裁定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人不必继续承担责任。【回答】
在破产程序执行过程中出现和解整顿程序的终结,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债权人同意废止,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等原因,人民法院会裁定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人不必继续承担责任。【回答】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回答】
可以起诉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参照民法典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回答】

2个合伙成立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出钱,另一个股东全资倒闭了责任怎么分

2. 2个合伙成立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出钱,另一个股东全资倒闭了责任怎么分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有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除外。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摘要】
2个合伙成立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出钱,另一个股东全资倒闭了责任怎么分【提问】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有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除外。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回答】
股东必须按约定进行出资义务,否则当公司最后承担债务时,就得要股东承担自己该承担的部分责任。【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需要进行评估估价,并写进公司章程。但是,由于对非货币出资的估价并非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制定的机构进行评定,所以,实践中,通常都是公司的股东们自行定价。由此,我国公司法便规定了公司股东对非货币出资高估价格的,由出资人不足其差价,其他公司设立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由于本案中虚报非货币出资价格的股东是在公司增资时加入公司的,而并非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所以该股东负不足出资差额的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必负连带责任。【回答】

3. 2个合伙成立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出钱,另一个股东全资倒闭了责任怎么分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债务应当由公司资产承担。如果股东欠缴注册资本,在欠缴注册资本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至于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会被同时限制高消费。【摘要】
2个合伙成立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出钱,另一个股东全资倒闭了责任怎么分【提问】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债务应当由公司资产承担。如果股东欠缴注册资本,在欠缴注册资本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至于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会被同时限制高消费。【回答】
第一种方法:你可以购买他的股份,继续经营公司;
第二种方法:解散公司,进行清算,按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的约定分担亏损额。【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回答】

2个合伙成立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出钱,另一个股东全资倒闭了责任怎么分

4. 2个合伙成立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出钱,另一个股东全资倒闭了责任怎么分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一开始有合同,就按照合同上的分成来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合同,建议他70%,您30%,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摘要】
2个合伙成立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出钱,另一个股东全资倒闭了责任怎么分【提问】
亲,您好,正在为您解答这一道题,您需要耐心等待五分钟左右的时间,答案马上为您揭晓,请不要着急哦!【回答】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果一开始有合同,就按照合同上的分成来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合同,建议他70%,您30%,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回答】
2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占51%,另一股东49%,130万都是我出的钱,看到前景不乐观另外一个股东就不肯出钱了,现在倒闭了,另外这个股东是否有责任分担债务,谢谢!【提问】
有的,按照你们合同上的分红比例来承担责任【回答】

5. 3个人的合伙公司,其中两个股东能辞退另外一个身为法人的股东吗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个人的合伙公司,其中两个股东能辞退另外一个身为法人的股东吗

6. 本来是3人合伙的有限公司,现在其它2人要退出,是否要去工商变更?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登记事项之一,所以,股东的变动办理变更登记是公司的义务。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转让股权要有《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在股权转让前签订,这样,才能符合交易的基本规则。

7. 两名股东的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如何清算

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一、法律咨询,请问公司破产由清算公司清算?
公司可以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法人是否有权解散公司
公司法人没有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要解散公司,可以按如下方法操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要求公司解散;
2、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情况下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解散。
公司因相关法律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两名股东的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如何清算

8. 合伙企业清算后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及所负的法律责任是清偿需要偿还的债务,收回债权,如果合伙企业在经过解散、清算后还有剩余资产的,则应当将资产分配给企业的合伙人。公司清算的程序如下: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4、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结清公司债务,在股东之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