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和资格?

2024-05-14

1.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和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
第四十五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第四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第五十条 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
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晋升程序
根据《公务员法》
第四十六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动议;
(二)民主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五)履行任职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和资格?

2.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和资格?

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法对晋升的要求: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五条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第四十六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四十七条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3. 关于公务员晋升应具备什么具体条件呢?

公务员达到条件就自动晋升职级吗?

关于公务员晋升应具备什么具体条件呢?

4.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和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第43条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①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如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品格、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等等。②具备拟任职务所需求的工作能力。如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指挥驾驭能力、团结协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③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文化程度。④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的任职经历。

5.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和资格?

根据《公务员法》
第四十五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第四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第五十条 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
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晋升程序
根据《公务员法》
第四十六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动议;
(二)民主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五)履行任职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和资格?

6. 公务员晋升职务有什么要求

我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三 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换言之,公务员晋升要满足上述四方面的要求,即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及任职经历。具备思想政治素质要求公务员能 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品行端正,正确运用职权,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能与不良和不法行为作斗争。本案中,宋某虽然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三方面均 符合晋升的条件。

7. 国家公务员晋升职务的硬件条件有

公务员晋升的条件在《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明确阐述,涉及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任职年限等方方面面。


在有职数空缺的前提下:

1、职务提拔:副职提拔正职,要求在副职岗位上任满两年以上;下一级正职提拔上一级副职,要求在下一级正职岗位上任满三年以上。

2、职级晋升: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满两年即符合晋升条件,二级调研员晋升一级调研员要求任二级调研员三年以上,一级调研员晋升二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晋升一级巡视员统一要求四年。年度考核每获优秀一次任职年限可缩短半年。

提拔领导职务,特别优秀的视实际可酌情破格。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原则上,试用期内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以上都是硬性条件,用大白话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三句:首先自己得行,然后有人说你行,最后说你行的人得行。

自己得行,指的是个人基本条件,比如工作能力、任职条件、道德品质等,足够优秀一方面可以让自己脱颖而出,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推荐的人找到理由。这是公务员提拔的先决条件。

有人说你行,就是要有领导欣赏,愿意提拔使用你,为你创造晋升的条件,这是公务员提拔的决定性条件。

说你行的人得行,就是提拔使用你的领导在岗时间是否足够长,以后是否走得更远,给自己更大的助力。这是公务员提拔的远期条件。

具备这些条件,提拔晋升水到渠成,剩下来就是走程序。


一是酝酿动议。由单位主要领导提出人事动议,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向组织部门汇报,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二是组织把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主要领导的意见形成初步方案报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属于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由组织部门将初步建议向主要领导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然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召开书记办公会和五人小组会),形成工作方案。

三是推荐考察。由单位人事部门过组织部门根据方案进行民主推荐,分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两个步骤,确定考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最后确定拟提拔对象。

四是讨论公示。单位管理的干部,明确拟提拔对象后,交单位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最后进行公示。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拟任人选首先要上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无异议后,提交常委会讨论,最后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部门按程序办理任免。

整个流程走下来,公务员一次提拔晋升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整体来看公务员的提拔晋升还是比较严格规范的。

国家公务员晋升职务的硬件条件有

8.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资格中规定了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
一、正常情况下,应具备以下条件:
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3、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县(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或参加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获得《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对由副县级提任正县级职务,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
9、对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应符合有关职务提升的期限规定;
10、提任党的领导职务,应符合《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提任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应符合本岗位任职的有关要求;
11、符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有关规定;
1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二、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三、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领导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