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人公司的房产为股东提供担保,登记机构应否受理

2024-04-29

1. 以一人公司的房产为股东提供担保,登记机构应否受理

企业房产抵押贷款,是指企业提供权属清晰的房产作为贷款抵押担保,在确认其经营状况正常、贷款用途合规的前提下,将按照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额度,并由银行等合作机构发放的贷款的行为。一、申请条件1、可独立核算的中小企业2、注册时间至少三年(含)以上二、企业或银行需要提供的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3、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4、企业央行的开户证明5、央行核发的经过年审的贷款卡(没有可在银行申办)6、企业近十二个月财务证明和银行对账单7、最近两年及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8、最近两年及最近三个月的纳税申报表和缴款单9、抵押房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如有出租)三、额度和期限1、贷款限额为800万2、贷款最长期限为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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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人公司的房产为股东提供担保,登记机构应否受理

2. 被告诉讼期间将房产给其做为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做贷款担保,是否涉嫌转移资产?

答复:以进行梳理分析这个问题?
作为原告人事例分析:
1.原告当事人存在申诉请求的理由。
2.原告须追讨欠款,且有事实原因。
3.原告且有确凿的充分证据、证言证人证辞、合同证据、视频录像,公诉材料备案齐全,整体证明材料表述清楚明了。
作为被告人事例分析:
1.被告当事人且在诉讼期间,已知或未知与否,判断分析是,涉嫌转移资产、逃逸或逃避属自由小股东。
2.被告当事人,经人民检察院起诉方查明事实原因,被告名下无财产,且又与其房产公司做自由小股东,并且向其房产公司货款担保金为:  120万元。
综合上述案例分析如下:
(1)、原告当事人申诉理由、事实充分,经报批人民检察院办案行政人员,经过查证、论证,案件过程录像视频,原告公诉案件真实、合法、有效。
(2)、被告当事人须经人民检察院办案行政人员调解、申诉、辩解、论证,且被告人与原告人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后,而且人民检察院调解员严格要求被告当事人索赔原告一切违约金(未执行滞纳金金额单),原物原样造价赔偿预算表,并且原告当事人原本收回欠款:100万元。
谢谢!





3. 公司是借款人,该公司法人的配偶提供自己的房产做抵押担保,这样算第三方抵押吗

二手房屋商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管理,根据《中华;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二手房屋贷款是指我行运用信贷;第三条二手房屋贷款种类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五条贷款对象和条件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授信方式、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二手房屋贷款是指我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购买二手房屋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二手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可在房屋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各类型房屋,包括二手住房和二手商业用房。第三条二手房屋贷款种类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二手房屋贷款。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五条贷款对象和条件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章授信方式、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第六条授信方式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贷款额度二手房屋价格依据借款人所购房屋买卖合同价格或评估价格两者较低额确定,住房贷款、车库(位)贷款、商业用房贷款(含押旧购新)额度分别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其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第八条贷款期限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符合《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屋所占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三)抵押房屋的房龄+贷款期限≤45年(特殊情况按照政策例外办理)。第九条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分别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第四章贷款担保第十条个人二手房屋贷款实行抵押、抵押+阶段性保证、抵押+资金托管或冻结、抵押+过程控制和住房臵业担保公司全程保证担保方式。(一)房屋抵押担保方式,指借款人以其所购房产设定抵押且在办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二)抵押+阶段性保证担保方式,指借款人同意以其所购房产作抵押,我行在抵押手续办妥前先行放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所购房产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我行收妥之日止期间,由我行认可的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我行员工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的,按照《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执行。(三)抵押+资金托管或冻结担保方式,指借款人同意以其所购房产作抵押,我行在抵押手续办妥前先行放款。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人所购房产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我行收妥之日止期间,由我行对贷款资金托管或贷款资金(100%保证金)全额冻结担保方式。贷款资金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托管,须符合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地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相关规定要求;采取借款人或卖方个人账户托管的,按照我行个人二手房屋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地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且我行未取得托管银行资格的地区,分行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可办理“抵押+他行资金托管”担保方式的二手房屋贷款,贷款发放条件按照当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二手房屋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执行。(四)抵押+过程控制方式,指借款人同意以其所购房产作抵押,银行凭抵押收件收据放款。在取得抵押收件收据至我行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收妥《房屋他项权证》担保空档期间的贷款风险由分行尽可能采取措施进行过程控制,担保空档期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五)住房臵业担保公司全程保证方式,指由住房臵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提供全程全额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人将其本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房产依法向住房臵业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贷款合同执行完毕后解除担保。该方式下住房臵业担保公司须按总行法人客户授信办法核定担保额度。第十一条合作方的选择和管理,按照《《中国XX银行合作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我行“授信风险管理操作手册——对私分册(第一部分基本制度)”中对合作方的规定执行。其中,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公司或住房臵业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须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且须为实缴资本。第五章贷款流程第十二条房屋和渠道准入我行所属分(支)机构须按照“先准入后放贷”的原则,在办理个人二手房屋贷款业务前应对所在城市或所辖区域内存量房源进行整体筛选和准入,对业务来源渠道和担保方进行准入。业务来源渠道、担保方的准入和额度的核定按《个人房屋按揭类贷款业务项目额度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房屋准入基本标准1、产权清晰,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且能上市流通,无产权和租赁纠纷,不在市政规划拆迁、司法冻结或封存范围之内。2、房屋处于我行有营业网点的城市市区范围内,且为区位较好、配套齐全、物业管理规范的中高档社区;商业用房须处于商业氛围浓厚区域、且为独立式隔间。(二)房屋准入程序。分行零售业务部牵头,会同分行零售风险管理中心依据总行房屋准入标准结合本地城市区域规划和房地产市场情况合理确定本行二手房屋贷款支持购买房屋的区域或小区,须报经分行零售业务主管行长和分行零售授信业务一级审批人双人审批。第十三条贷款受理借款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我行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按照《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二)卖方应提供如下材料:1、卖方及配偶(含房屋共有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2、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供《房屋共有权证》;3、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文件;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5、卖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企业最高权利机构同意转让房产的决议等有关文件;6、采用抵押担保且办妥抵押登记前须对贷款资金(存入卖方账户)冻结的,卖方同意在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开立账户并出具《卖方承诺书》(见附件)。对以完成产权过户作为放款条件的贷款申请,卖方可仅提供身份证件(卖方为非自然人的,可仅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三)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第十四条贷款调查(一)客户经理收集齐全借款人资料后,负责审定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客户经理须与借款人、卖方及配偶(含房屋共有权人)面谈,充分了解借款人基本情况及其交易、贷款用途真实性。客户经理应重点调查如下内容:1、按照《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贷款调查要点”规定执行;2、抵押品调查,包括:抵押房屋现状、房屋用途、房屋权属状况和交易价格调查;(二)对于商业用房贷款。客户经理应根据借款人购买商业用房用途(出租或经营),对商业用房的商业氛围、经营前景、借款人从业经验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并撰写单独授信调查报告。第十五条抵押房屋评估客户经理对初步授信审查合格的借款人,应组织我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符合免评估要求的除外),抵押物价格以该房产交易价或评估价的较低者为准。(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屋,可不予评估1、贷款额度在400万元(含)内且不超过本次交易合同总价40%;2、房龄在3年(含)以内。(二)贷款额度在400万元(含)内且房龄在3-10年(含)内的房屋,可采取预评估。(三)如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属于上述不予评估、预评估范围的房屋价格有异议,则可要求对房屋进行预评估或正式评估。第十六条贷款审查、审批已实施“电子化预审批”模式的分行,通过个人二手住房贷款电子化预审批模块,实现信息联动,在电子化预审批模块通过后,由我行客户经理完成贷前调查程序,并在确认客户资料与系统信息一致后进入审查审批环节。具体操作规程详见附件1。未实施“电子化预审批”的分行,客户经理经过贷前调查和风险分析,在个贷系统内录入贷款申请信息,并在《个人贷款业务调查表》上签署明确意见,交经营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将授信材料进行整理,按零售授信中心对授信审核流程的要求提交贷款,实现贷款审查审批。审查、审批通过后,我行对合作中介提供《按揭贷款承诺书》(附件2)。第十七条签订贷款合同、落实放款条件。(一)审批通过后,根据终审批复意见,通知借款人、卖方、担保人当面签订相关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文本,并办理相关手续。(二)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易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取得产权过户收件收据和房产交易完税凭证后,须将上述单据送交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或分行集中指定产权经办人员在取证日与买方一同或接受借款人的委托直接从房管部门领取借款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采取凭过户收件收据放款的,客户经理或分行集中指定产权经办人员还须参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直接从房管部门领取产权过户收件收据和房产交易完税凭证,保证交易过户真实。(三)客户经理应办妥抵押财产的保险、公证等手续。相关要求同《个人一手房屋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十八条放款条件贷款发放前,客户经理或抵押登记人员须根据审批意见落实相应放款条件。(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收件收据和房产交易完税凭证(地方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在领取转移登记到借款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环节履行纳税义务的地区除外);或(二)取得转移登记到借款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或(三)取得抵押登记收件收据;或(四)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对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独立存在且房地产权属登记须分别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的区域,分行在土地使用权证的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风险可控情况下,可采取上述任一种放款条件。抵押+过程控制担保方式的放款条件为:取得抵押登记收件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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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借款人,该公司法人的配偶提供自己的房产做抵押担保,这样算第三方抵押吗

4. 公司间借款,法定代表人提供担保,如何写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 想请问债务人以公司为主体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在担保合同抵押物清单中有法人及其股东的个人财产作为

厂房抵押的全称为“厂房抵押贷款”是我国金融信贷系统内较新推出的一种金融贷款类型。其精确的定义是贷款申请人可以用企业或个人的厂房作为有效的抵押物资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信贷形式,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如今厂房抵押无论对企业还是企业家们都是一种非常高效的贷款类型。今天跟小编一起熟悉下厂房抵押贷款的手续流程吧


方法/步骤
(1)借款人贷前咨询。 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申请资料:
(1)申请厂房抵押贷款的企业或个人需提交厂房房产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原件。
(2)企业申请人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过去两年来的财务报表以作为具有贷款申请资格的辅助证明文件。
(3)如系申贷主体为个人身份则除了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结婚证以外还需要提供自己的工作单位证明以及收入的证明文件。

想请问债务人以公司为主体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在担保合同抵押物清单中有法人及其股东的个人财产作为

6. 用一个公司名义借款,另外一个房地产公司的资产作为担保抵押物,如果无法还款,对借款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

这个银行贷款到期不还的话 如果银行有抵押权 一般是先要求借款人以现金方式偿还(发出催收通知) 如果不能以现金偿还。。这个时候 银行会实现抵押权。。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 银行可以直接(以前是必须诉讼)请求法院拍卖 折现 变现抵押物来实现债权
至于采用拍卖方式来实现的时候 拍卖价值都是公开拍卖的成交价为准  低于债权的部分 银行可以继续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追索 超出债权的部分(一般是成加价 扣除贷款本金 利息 违约金 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如保全费 诉讼费 等等) 要返还抵押人
根据担保法的解释 银行债权的实现如果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 那么是“先物后人”的次序来追索
对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而言 这个是直接影响其信用度的。。。当然不会直接卷进法律纠纷中 毕竟是以公司的名义贷款

7. 公司法人私自用公司公章给人担保贷款未经其它股东同意,现在被担保方

这是属于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法律分析这种行为属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如行为人盗窃某甲的手提包,意图偷窃钱财,没想到包中装有某甲单位的公文及甲的证件。如此,行为人只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又包括在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的情况下而模仿其特征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伪造或制作,又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而擅自制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公司法人私自用公司公章给人担保贷款未经其它股东同意,现在被担保方

8. 担保公司为什么在做企业贷款时,要企业法人代表或者实际控制人作为借款人,公司作为担保,而并不以公司名

具体情况我不太了解。
1、一般来说,如果借款人是企业,那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对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签担保合同。
2、如果要用款的企业存在瑕疵,银行客户经理可能用采取其他办法,比如让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作为借款人,公司作为担保。
3、可能有其他原因。你可以咨询一下银行的客户经理,他知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