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谈以房养老,警惕“以房养老”等理财骗局,如何识别坑老骗局?

2024-05-16

1. 中消协谈以房养老,警惕“以房养老”等理财骗局,如何识别坑老骗局?

随着我国老年人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与老年人相关联的各类经济产品也陆续出现,老年人消费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也有着许多的不法分子也将目光对准了老年人,经常性的用各种理财消费陷阱来骗取老年人的钱财。中消协曝光了一种名为以房养老的针对老年任的骗局,提醒大家早提高警惕,预防上当受骗。

中消协称,以房养老的骗局的套路是,犯罪分子以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骗取老年任将房子做抵押贷款,然后用贷款用来作投资,老年人每月都会收到非常高分收益,在最初几个月进行投资的老年人确实收到了很高的收益,但是随后这些骗子就销声匿迹了,老年人不仅背上了一身得贷款连房子也被强制过户了。很多的老年人误入此骗局而钱房两空。

所以老年人平时必须要提高警惕,为了避免老年人陷入骗局,小编下面将给予众多的老年人朋友们几点关于防骗的意见。
1.如果老年人朋友真想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先了解关于理财产品的一些基础知识,可以多与子女商量,由他们帮助自己进行购买理财产品,而且必须要去正规的银行进行购买。
2.老年人一定要远离社会上的一些所谓得高收入的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基本都是骗人的。
3.老年人在平时一定要注意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轻易的泄露给他人。
4.老年人要做到理智消费,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的不法分子经常性的利用各种幌子来欺骗老年人购买大量的保健用品,其实这些产品大部分都是三无产品,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也十分的不利。

老年人只要注意以上几点就能很好的识破各种坑老骗局,除此之外,子女们也要多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平时多对老年人进行陪伴,让父母们安稳的度过晚年。

中消协谈以房养老,警惕“以房养老”等理财骗局,如何识别坑老骗局?

2. 中消协表示要警惕“以房养老”等理财骗局,理财骗局的基本套路是什么?

中消协表示要警惕“以房养老”等理财骗局,理财骗局的基本套路是:以高额的利息回报为诱惑,吸引人们将本金或房产转移给所谓的正规机构,起初都会按照口头协议将利息给人们,等到上当的人多了以后,就会将本金或者房产证直接卷跑了。中消协点名让老年人警惕“以房养老”的理财骗局,北京已有最少三千余老年人上当。这些骗子会打着高额的利息回报,让老年人将房产证处置权交给他们。起初每月都会按照之前的说法给他们利息,等到返还几个月之后,就会将老年人的房产证转移到他人名下。之前承诺的利息也不给他们了,老年人才会发现上当受骗。

一、通常都会口头承诺人们高额利息回报,还会按照这个说法返还,诱惑更多人前来购买
大家在投资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风险。有不法的理财骗局分子会承诺高额的返红或者是返利,吸引着人们争相购买。有一些人在刚开始都是打着试一试的想法购买,所以就会投入少部分的钱。骗子在最开始的几个月,都会按照口头协议给人们返钱,等待更多的人上钩。这些人在尝到甜头以后,会拿出更多的本金购买这款理财产品。有些人甚至是将全部家当都放到上面,丝毫没有发现这是一场骗局。 

二、等到本金越滚越大,骗子就会连钱带物全部卷跑了 
骗子会一边招揽着人们购买,等到攒足人气以后,就把本金和钱财全部卷跑了。“以房养老”的理财骗局也不例外,骗子会以各种花言巧语忽悠老人将房产证拿出来,然后把房产证过户,留给老人一份没有任何法律效益的协议。老年人在最初的几个月都会尝到甜头,所以就会争相相告,连儿女的劝说都不听了。等到骗子不返还高额利息以后,老年人的心里就慌了,只能去派出所报案,才发现自己家的房产证明被转移到了别人的名上,后悔也就来不及了。

那么,你会相信骗子的这些理财骗局吗? 

3. 莫让假“以房养老”危害老人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房产理财的幌子,把老人房产抵押套现,让老人与第三方出资人签署借款协议,不法分子拿到钱后跑路闪人。
    据不完全统计,仅北京地区在利合济民、普伴金服、中安民生等平台上涉房理财被诈骗的房主超3000人,大都是60岁左右的老人。从去年开始,这些理财平台的部分高管和业务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陆续被公安机关控制。
    由于不法分子设计的制式合同“严丝合缝”,有仲裁机构认为这是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把老人的房子仲裁给了第三方出资人。
    目前,北京仲裁机构已经停止仲裁老人涉房纠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也驳回了一起第三方出资人主张房产权利的起诉。下一步怎么办,老人与第三方出资人都在等待着司法机构的裁决。
    法律是公正的,必将严惩蓄意骗取老人房产的不法分子。而为了防患于未然,相关部门依法办事的流程可以多一些考虑,比如老人做房产登记、抵押、公证等必须有子女或亲人在场。一些律师提倡行业对接老人并免费提供合同审核、财务咨询等服务,当老人签署大额交易合同时,须经老人的专属律师审查。
    不法分子经常以某个街道为基地,在附近开展业务。受骗老人呈现出社区聚集、熟人推荐的特点。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以及居委会对属地“消消毒”,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增强老人对骗局的“免疫力”。
    据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打造安全网与防火墙,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老有所为”。
    (新华社北京记者 张超 邰思聪)

莫让假“以房养老”危害老人

4. 多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骗局,如何才能提高老人防骗意识?

多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骗局,提高老人防骗意识最重要的还是要告诉老人不要贪婪,老年人涉及到钱财的问题尽量给子女多商量,同时还是要多参加社区培训,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骗子的花样越来越多。老年人成为了骗子重点针对对象,因为老年人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对于骗子警惕性也不少很高,这就导致骗子很容易得逞。多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骗局,要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防骗意识最重要的还是要让老年人没有贪婪,只要没有贪婪,一般人要想骗钱都比较难;同时涉及到钱财的问题一定要尽量给子女商量,老年人也要经常去社区参加培训,这样安全意识会会大大提高。

一、面对诱惑不要有贪婪这能够从根本上防止骗局。
人之所以会上当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有了贪婪,被利益诱惑,当人被利益诱惑的时候,往往会失去理智。多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骗局,只要老年人能够控制自己的贪婪,面对诱惑不为所动,那么骗子基本上对于老年人没有办法,这也能够从根本上防止骗局。

二、老年人涉及到钱财一定要给子女多商量。
老年人因为年龄比较大,接受新鲜事物能力相对比较弱,随着时代不断发展,社会骗局越来越多,很多老年人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这个时候老年人涉及到金钱问题,一定要多给子女沟通和交流,这样才能够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

三、老年人要多参加社区培训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社区都有针对老年人的培训,这些培训可以让老年人学习到更多知识,同时也能够更容易识破骗局,这对提高老年人安全意识非常有帮助。

5. 以房养老被骗,老人为何防不胜防?


以房养老被骗,老人为何防不胜防?

6. 严查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套路”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
近期,打着“以房养老”幌子骗取老年人房产的欺诈案频频曝光。北京警方日前就中安民生“资产养老”项目立案侦查,依法刑事拘留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犯罪嫌疑人88人。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年轻时贷款买房,老了以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保障晚年生活。这一养老理念的实践源自海外,近年国内虽然也有保险公司尝试开展相关业务,但由于政策配套及市场需求等原因,投保者极少。
“以房养老”保险虽然在市场遭到冷遇,但“以房养老”骗局却很“热”。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以房养老”项目作为道具,诱使众多老年人陷入“房财两空”的困境。目前由“以房养老”衍生出来的诈骗花样不少,有“天上掉馅饼”式的骗局——“把房子抵押借款半年,期间每月都能得到10%的高息,到期赎回房子”;有购买理财产品式的骗局——老人抵押房产,由此获得贷款并去购买特定理财产品;还有投资养老公寓式的骗局,让老人预交大量定金进行非法集资。
近年来,社会上形形色色的骗子,纷纷把贪婪的目光投向老年人,而不幸掉入“以房养老”陷阱的老年人则显得尤为悲惨。在各种“以房养老”骗局中,老人们要么只得到少许利息却失去了唯一的居所,要么被骗去了房子还额外背上了巨额债务,许多涉案老年人失去房子又拿不到养老金,落得老无所依的无助境地。
当前老年人掉入“以房养老”骗局后,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局面值得深思。目前,因“以房养老”而失去房屋的受害者,很少能够追回房产。究其原因,“以房养老”骗局的涉案公司往往专业化分工、流程化特征明显,导致受害老人维权难度极大。一些老人被骗子忽悠而签下抵押房产的借款合同,还莫名其妙地签下经公证的“委托书”放弃抗辩权。获得“全权委托”的骗子可以“合法”地随意处置房产,价值数百万的房子甚至以几千元价格贱卖。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出“借款+委托售房”的模式,存在着规避国家法律的明显意图。同时,一些案件存在着若隐若现的公证机构、放贷者、委托代理人、买房人共谋勾结的痕迹。在这些“以房养老”骗局中包含多个法律关系,有老人与放贷者之间的借贷合同纠纷,还有房屋被委托代理人出售的房屋买卖民事纠纷。因此,即使行骗者被依法制裁,老人们也难以讨回公道、要回房产。
在一些“以房养老”骗局中,还存在明显的暴力行为,许多案件都是多个壮汉采取打砸方式硬闯入受害老人家中,一些老人甚至是连人带物被扫地出门、扔进楼道。“以房养老”欺诈案中,往往隐约可见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同时还有专业的财务、法律人士各司其职。这些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性利益为目的,由不同的犯罪分子分阶段实施物色被害人选、诱骗签订合同,犯罪后期主要以威胁、胁迫等暴力手段驱赶被害人并占有其房产。
种种迹象显示,“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不能让受害者失去自己安身立命的房子,必须以法律武器脱去犯罪分子身上披着的“合法”、合同的外衣,必须迅速关闭骗子攫取老人房产的方便之门。

7. 严查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套路”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
近期,打着“以房养老”幌子骗取老年人房产的欺诈案频频曝光。北京警方日前就中安民生“资产养老”项目立案侦查,依法刑事拘留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犯罪嫌疑人88人。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年轻时贷款买房,老了以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保障晚年生活。这一养老理念的实践源自海外,近年国内虽然也有保险公司尝试开展相关业务,但由于政策配套及市场需求等原因,投保者极少。
“以房养老”保险虽然在市场遭到冷遇,但“以房养老”骗局却很“热”。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以房养老”项目作为道具,诱使众多老年人陷入“房财两空”的困境。目前由“以房养老”衍生出来的诈骗花样不少,有“天上掉馅饼”式的骗局——“把房子抵押借款半年,期间每月都能得到10%的高息,到期赎回房子”;有购买理财产品式的骗局——老人抵押房产,由此获得贷款并去购买特定理财产品;还有投资养老公寓式的骗局,让老人预交大量定金进行非法集资。
近年来,社会上形形色色的骗子,纷纷把贪婪的目光投向老年人,而不幸掉入“以房养老”陷阱的老年人则显得尤为悲惨。在各种“以房养老”骗局中,老人们要么只得到少许利息却失去了唯一的居所,要么被骗去了房子还额外背上了巨额债务,许多涉案老年人失去房子又拿不到养老金,落得老无所依的无助境地。
当前老年人掉入“以房养老”骗局后,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局面值得深思。目前,因“以房养老”而失去房屋的受害者,很少能够追回房产。究其原因,“以房养老”骗局的涉案公司往往专业化分工、流程化特征明显,导致受害老人维权难度极大。一些老人被骗子忽悠而签下抵押房产的借款合同,还莫名其妙地签下经公证的“委托书”放弃抗辩权。获得“全权委托”的骗子可以“合法”地随意处置房产,价值数百万的房子甚至以几千元价格贱卖。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出“借款+委托售房”的模式,存在着规避国家法律的明显意图。同时,一些案件存在着若隐若现的公证机构、放贷者、委托代理人、买房人共谋勾结的痕迹。在这些“以房养老”骗局中包含多个法律关系,有老人与放贷者之间的借贷合同纠纷,还有房屋被委托代理人出售的房屋买卖民事纠纷。因此,即使行骗者被依法制裁,老人们也难以讨回公道、要回房产。
在一些“以房养老”骗局中,还存在明显的暴力行为,许多案件都是多个壮汉采取打砸方式硬闯入受害老人家中,一些老人甚至是连人带物被扫地出门、扔进楼道。“以房养老”欺诈案中,往往隐约可见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同时还有专业的财务、法律人士各司其职。这些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性利益为目的,由不同的犯罪分子分阶段实施物色被害人选、诱骗签订合同,犯罪后期主要以威胁、胁迫等暴力手段驱赶被害人并占有其房产。
种种迹象显示,“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不能让受害者失去自己安身立命的房子,必须以法律武器脱去犯罪分子身上披着的“合法”、合同的外衣,必须迅速关闭骗子攫取老人房产的方便之门。(评论员 樊大彧)

严查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套路”

8. 莫让骗局坏了“以房养老”制度

作为一种创新的养老保障模式,“以房养老”是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话题。一方面,虽然相关方面多方宣传倡导这一新理念,然而一旦落实到现实层面,受制于家庭观念以及操作的便利程度,其推广成效一直未尽如人意;另一方面,一些打着“以房养老”名义的欺诈现象屡屡出现,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也给这一模式的推广前景蒙上新的阴影。央视新闻频道日前就再度曝光了一起这样的事件:一家名叫中安民生的资产管理公司,忽悠老人签下充满陷阱的房屋抵押合同,最后使得不少人陷入房财两空的境地。
梳理报道中列举的多种“魔鬼细节”可以看到,这是一宗典型的借用“以房养老”概念制造的骗局。形式上,老人们与公司签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合同,通过“倒按揭”的方式从后者定期获取现金收益,来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问题在于,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后者充分利用了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把老人抵押的房子变成了攫取利益的工具。例如,该公司安排老人与第三方签订担保合同,但实际上这个第三方却是空壳公司;该公司向老人宣讲“以房养老”抵押可以随时退出,然而一旦签了抵押合同,转身把房子抵押给各种小贷公司。透过这些细节,固然应该提醒老人们在签订类似的合同时应该谨慎行事,同样令人困惑的是,一个打着部委名号,在京冀两地开了八家“一站式服务大厅”,举行了各种宣讲活动的资产管理公司,是如何得以存在多年的呢?
进一步需要追问的是,当这些老年人的正当权益受损时该如何救济呢?依照原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能够开展这一试点业务的必须是符合相应资质规定的保险公司。而央视此次披露的中安民生只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其忽悠老人签订的各种抵押合同是否合法?就在前不久,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判的一起以“‘以房养老’骗局”案件中,抵押人高女士起诉中间人最终获得了胜诉。那么,这样的权益主张和判决结果,是否可以对此次事件提供司法维权方面的参考?从法律保护上斩断那些别有用心的小贷公司的收益链,是否有助于更好地清除“以房养老”骗局生存的土壤?
透过此事还应该认识到,任何一种创新性制度,只有落实好必要的配套监管、风险救济等机制,才可能最大限度地杜绝被一些人“玩概念”或者“挂羊头卖狗肉”,用来牟取不正当利益。就“以房养老”制度而言,如何治理好近年涌现出来的一系列骗局,对其推广至关重要。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就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出台意见,明确要求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无论是从保障老年人权益角度出发,还是为了规范“以房养老”行业,相关部门都应该拿出更有力的举措,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安心养老的现实需求,确保“以房养老”制度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