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后股权融资是否必须运行一个会计年度,法规和培训有冲突

2024-05-14

1. 重组后股权融资是否必须运行一个会计年度,法规和培训有冲突

培训讲的有问题。此处的重组应为非同一控制下的重组和同一控制下的非类似业务重组。如是同一控制下的类似业务重组则有《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而低于100%的就不需要运行1年了

重组后股权融资是否必须运行一个会计年度,法规和培训有冲突

2. IPO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是否有相应标准?

有啊,被重组公司的资产、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占发行人百分百的,要运行一年好才可以提出发行上市;占百分50的 要重点审查被重组公司;占20的 要调查被重组公司的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

3.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哪些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哪些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4. 一个会计问题

对呀,都属于,严格一点可能他说的是主营业务收入吧,有排除法只能选营业外收入呢!

5. 公司融资上市流程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企业融资活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是在公司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公司资本;外源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发行股票、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融资方式以及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简而言之,三种融资方式分别是增发、配股和可转换债券。按照融资时否需要中介机构划分,上市公司融资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包括IPO,增发股票(增发,配股),公司债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权证等。间接融资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其他机构或个人借款。

公司融资上市流程是怎样的

6. 请问股权融资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7. 私募股权融资的私募股权法规

为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含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的运作和备案管理,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资本募集与投资领域  (一)设立与管理模式。股权投资企业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设立。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也可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二)资本募集。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通过在媒体(包括各类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向公众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等),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及可能的投资损失,不得向投资者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  (三)资本认缴。股权投资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  (四)投资者人数限制。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投资者为集合资金信托、合伙企业等非法人机构的,应打通核查最终的自然人和法人机构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打通计算投资者总数,但投资者为股权投资母基金的除外。  (五)投资领域。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投资方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股权投资企业所投资项目必须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规管理程序。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  二、健全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  (六)投资风险控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资金运用应当依据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合理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股权投资企业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股权投资企业对关联方的投资,其投资决策应当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并在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及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协议中约定。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由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及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协议中约定。  (七)激励和约束机制。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应当载明业绩激励机制、风险约束机制,并约定相关投资运作的决策程序。股权投资企业可以约定存续期限。  (八)对受托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股权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委托管理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约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其受托管理机构运用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开展投资运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九)资产托管。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应当委托独立的托管机构托管。但是,经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除外。受托管理机构为外商独资或者中外合资的,应当由在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托管机构托管该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  三、明确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十)受托管理机构的职责。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管理协议,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和实施投资方案,并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后管理。(2)积极参与制定所投资企业发展战略,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3)定期或者不定期向股权投资企业披露股权投资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信息。定期编制会计报表,经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后,向股权投资企业报告。(4)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利益冲突限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不同股权投资企业的财产,不得利用股权投资企业财产为股权投资企业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对不同的股权投资企业应当设置不同的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十二)受托管理机构的退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退任:(1)受托管理机构解散、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2)受托管理机构丧失管理能力或者严重损害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利益的。(3)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持有一定比例以上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投资者要求受托管理机构退任的。(4)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受托管理机构退任的其他情形。  四、建立股权投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  (十三)提交年度报告。股权投资企业除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运作信息外,还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业务报告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和托管机构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和年度资产托管报告。  (十四)重大事件即时报告。股权投资企业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下列重大事件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1)修改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文件。(2)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增减资本或者对外进行债务性融资。(3)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分立与合并。(4)受托管理机构或者托管机构变更,包括受托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其他重大变更事项。(5)股权投资企业解散、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五、加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和行业自律  (十五)备案管理范围。股权投资企业除下列情形外,均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完成工商登记后的1个月内,申请到相应管理部门备案:(1)已经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2)由单个机构或单个自然人全额出资设立,或者由同一机构与其全资子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以及同一机构的若干全资子机构出资设立。  (十六)受托管理机构的附带备案。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者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的,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申请附带备案并接受备案管理。  (十七)备案管理部门。资本规模(含投资者已实际出资及虽未实际出资但已承诺出资的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备案;资本规模不足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备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十八)备案申请主体。股权投资企业采取自我管理方式的,由股权投资企业负责申请办理备案手续;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由其受托管理机构负责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十九)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的程序。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应当由申请主体将有关备案材料送股权投资企业所在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对确认申请备案文件材料齐备的股权投资企业,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转报的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和初步审查意见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经复核无异议的股权投资企业,通过国家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告其名单及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股权投资企业办结备案手续。  (二十)向省级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的程序。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向所在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对经复核无异议的股权投资企业,通过该省级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告其名单及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股权投资企业办结备案手续。  (二十一)申请股权投资企业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2)股权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4)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5)所有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认缴承诺书。(6)验资机构关于所有投资者实际出资的验资报告。(7)发起人关于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是否合法合规的情况说明书。(8)股权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9)委托托管协议。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应当提供所有投资者联名签署的同意免于托管函。(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所涉文件与材料的法律意见书。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的,还应当提交股权投资企业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  (二十二)申请股权投资企业受托管理机构附带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申请附带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受托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3)受托管理机构股东(合伙人)名单及情况介绍。(4)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5)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及业绩。  (二十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与要求。本通知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型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人员。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的,则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并视为高级管理人员。,至少3名高管人员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  (二十四)申请注销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出现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注销备案:(1)解散。(2)主营业务不再是股权投资业务。(3)另行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  (二十五)监督管理。备案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健全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社会举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告等制度,加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已经完成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对其是否遵守本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在必要时,可以通过信函、电话询问、走访、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等方式,了解其运作管理情况。  (二十六)对规避备案监管的处罚。备案管理部门发现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未备案的,应当督促其在2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没有备案的,应当将其作为“规避备案监管股权投资企业、规避备案监管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十七)对运作不规范的处罚。对运作管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督促其在6个月内改正;逾期没有改正的,应将其作为“运作管理不合规股权投资企业、运作管理不合规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十八)行业自律。组建全国性股权投资行业协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对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进行自律管理。  (二十九)实施。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通知实施前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在本通知发布后3个月内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到备案管理部门备案;投资运作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在本通知发布后6个月内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整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私募股权融资的私募股权法规

8. 公司内部的融资方案

首先不知道您公司目前的状况如何?
如果是出于盈利且盈利上升阶段,那就比较适合做公司的内部股权激励融资。
在此我发一份我跟某企业做过的一份股权激励融资方案范本,供您参考。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一、目的 
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
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
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
本公司决定推行股权激励制度。

二、激励对象
1. 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公司只设置联合创始人,联合负责公司各项职能:战略、研发、设计、财务、法务、风控、对接资源,负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党支部、工会,审计等工作)
2. 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作为公司的主要执行层面,是公司的利润中心)
3. 分公司副总经理
4. 分公司部门经理
5. 业务技术骨干
6. 卓越贡献人员

三、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公司总股份为100%,按照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
当期股价为1元1股,分成2000万股;
其中创始人股为34%,即680万股;
联合创始人股为13%,即为260万股,且与创始人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创始人代持总股份的20%用作股权激励股,即为400万股,且与创始人为一致行动人。
其中当期激励为5%,即为100万股;
未来预留15%作为未来引进人才的激励,即为300万股。
剩余的33%,为公司预留的融资股份,按当期股价计算为660万。

四、公司成立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5人,
其中联合创始人2人、
激励对象代表2人(由被激励对象选出)、
普通员工1人。

监事会有权查验财务收支情况,
确保激励对象能知晓公司财务状况。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监事会负责公布公司每个季度的财务状况。

五、激励对象及其享有的股份数量
1. 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理;
2. 部门经理以及业务、技术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
3. 每一年都由公司董事会提出释放的股权比例和每股价格;

举例如下:   

序号

数量

岗位

股份个量(100万)



1

1

总经理

50%*50%=25万



2

1

副总经理

50%*25%=12.5万



3

3

部门经理

50%*25%=12.5万



4



业务,技术骨干

50%*50%=25万



5



卓越贡献人员

50%*50%=25万



六、如何获得激励股份
1. 以上股份均需要按分公司第一年的净利润购买获得,
2. 按1元/股来计算,
七、实施日期:
计划于20    年1月1日起执行

八、年度分红额计算:
自实施日起,
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分红额,为该年度所实现的税后利润增长部分,
减去净利润用于购买股权的金额,
扣除30%作为企业发展留存外,
本年度税后利润较上年度增长部分:
30%企业发展留存,70%用于分红; 
60%用于激励分红,40%股东分红;
按激励对象所享受股份数量的百分比进行分红。
规则如下:
1. 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的两年内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  
(1) 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第一年,
年终股份分红金额兑现60%,
另外4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内,
未兑现的权益按每年8%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2) 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岗位服务第二年,
年终股份分红金额兑现80%,
2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账户,
未兑现的权益按每年8%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2. 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满两年后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    
(1) 当年的权益金额100%兑现;
(2) 从第三年起,
前两年服务期间内的个人账户历年累积的激励权益金额分两年兑现,
每年兑现50%,未兑现的权益每年按8%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3.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两年后,
(1) 激励股份转化为实股,
(2) 激励对象对激励股份拥有完整的股权,
(3) 经公司监事会同意后,
(4) 可进行股权转让、出售、继承等事项。

九、异常情况
1. 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
按相应的职务岗位变动激励分红股份数量,
已记入个人账户的权益金额不变。

2. 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本人要求或公司调整至非激励岗位,
按下列办法兑现股权激励权益:
1)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的,
取消激励股份,不享有激励股份的年终分红;

2)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不满两年的,
取消激励股份,累积的个人股份分红金额按80%一次性兑现;
3)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两年的,
只要激励对象还在公司工作,
股权激励权益即为激励对象所有。 

3. 员工离开公司时,按下述办法兑现股权激励分红额:   
1)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的,
取消激励股份,不享有激励股份的年终分;

2)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不满两年的,
取消激励股份,累积的个人权益金额按60%一次性兑现;

3)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两年的,
因激励对象已拥有实股,按8条第2点每年兑现股份分红。

十、股份分红的日期:
次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兑现上一年度的分红。

十一、公司的权利   
1. 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做好工作,
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经经理室成员讨论通过,可以调整激励对象的岗位,
股权激励权益按上述有关规定处理。

2. 若激励对象因
触犯法律、
违反职业道德、
泄露公司机密、
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
公司可以取消激励对象尚未实现的股权激励权益,
并有向激励对象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 激励对象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股权激励权益。
2. 激励对象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3. 激励对象因本方案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十二、调整
1.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
每年对本方案调整一次,
调整后方案经监事会讨论通过实施。
以上股权激励方案,其实就是利用释放股权,从而激励员工产生更大效益,有让公司有资金周转的融资方式。例如:华为的股权激励,为华为内部融资累计上百亿。
如有疑问或其它问题,可以私信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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