鬻文言文翻译

2024-05-15

1. 鬻文言文翻译

 1. 食喻文言文翻译   原文 
  国朝尚书刘南垣公①,告老家居。有直指使②者,以饮食苛求属吏③,郡县患之。 公曰:“此吾门生,当开谕之。” 俟(sì)其来款④之,曰:“老夫欲设席,恐妨公务,特留此一饭。但老妻他往,无人治具,家常饭,能对食乎?”直使以师命,不敢辞。 自朝(zhāo)过午,饭尚未出,直指饥甚。比食至,惟脱粟饭、豆腐一器而已,各食三碗,直指觉过饱。 少顷,佳肴美酝,罗列盈前,不能下箸⑤。公强之,对曰:“已饱甚,不能也。”公笑曰:“可见饮馔原无精细,饥时易为食,饱时难为味,时使然耳。” 直指使谕其训,后不敢以盘飨(sūn)⑥责人。 
  译文 刘南垣公是国朝尚书,告老还乡。有一个直指使(官名),在饮食方面苛求下属官吏,郡县都感到害怕。公说:“这是我门下的学生,我应当开导他让他知道。” 等到他来了,款待他,说:“我将要开饭了,恐怕妨碍了你的公务,特地留你下来吃一顿饭。但是我的妻子她去了别的地方,没有人烧菜,家常便饭能够吃吗?”直指使因为这是老师的命令,不敢推辞。 从早上到中午,饭还没有出来,直指使感到很饥饿。等到饭上来后,只有米饭,豆腐一碗而已。他各吃了三小碗,直指使觉得很饱。 过了一会儿,佳肴美酒,都摆满在了他的面前,他都吃不下了。公强求要他吃,他说:“我已经饱了,不能吃了。”公笑着说:“可以知道饮食本来没有精粗,饿的时候容易吃饭,饱的时候难以吃东西,是时势所导致成这样的罢了。” 直指使经过这次教训之后,不敢因为饮食责怪别人了。 
  注释 ①刘南垣公:指曾任明朝尚书的刘麟。 ②直指使:官职名。 ③属吏:部下。 ④款:款待。 ⑤治具:烧饭。 ⑥箸:筷子。 ⑦飨:本指晚饭,这里指饭食。 
  本文选自 郑瑄《昨非奄日纂》卷九
   
  阅读感悟 做事情要选择适当的时候,同样的事情如果时机或者时间合时就是可行的,如果时机不对,可能正好是相反的结果。
  不知道这些对你有没有帮助
  2. 文言文翻译:瓯喻   【原文】 人有置瓯①道旁,倾侧坠地,瓯已败。
  其人方去之,适有②持瓯者过,其人亟拘执之,曰:“尔何故败我瓯?”因夺其瓯,而以败瓯与之。市人多右②先败瓯者,持瓯者竟不能直③而去。
  噫!败瓯者向不见人,则去矣。持瓯者不幸值之,乃以其全瓯易其不全瓯。
  事之变如此,而彼市人亦失其本心也哉! 【出处】 明 归有光《震川先生集》。 【注释】 ①瓯(ōu):盆盂一类的瓦器。
   ②适:适逢、恰好。 ③右:偏袒。
   ④不能直:指不能得到公正的解决。 【译文】 有个人把盆子放在路边,(那人不小心)倒向一边,(盆子)坠落在地上,盆子已经摔破了。
  那人正要离开,恰巧有个人也拿着盆子经过这里,那人急忙抓住拿着盆子(经过)的人,并且质问他说:“你为什么打破我的盆子?”于是夺过他手里的盆子,却把(自己刚刚摔破的)那只盆子给他。集市上的人大多偏袒那个先摔破盆子的人,拿着盆子的人得不到公正的待遇,最终蒙冤离开了。
   唉!先摔破盆子的那个人如果见不到(拿着盆子的)人来,早就离开了。拿着盆子经过的人不幸碰到了他(或:遇到这种事),竟然被迫那他完好无损的盆子换了摔破了的盆子。
  事情的变化就是如此难以捉摸啊,而那些集市上的人也丧失掉了他们善良真诚的的本心啊。
  3. 文言文楚人鬻矛与盾的翻译   自相矛盾①?
  人有鬻矛与盾者②,誉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③。”俄而又誉其矛曰: “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人应之曰④“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
  【注释】?
  ①选自《韩非子·难势》。②鬻:读yù育。卖。③陷:作动词, 刺透,穿透。④应:应声。下文的“应”指回答。?
  【译文】?
  有个人,又卖矛又卖盾。他吹嘘自己的盾坚固,说:“我的盾坚固无比,任何锋利的东西都 穿不透它。”一会儿,又吹嘘自己的矛道:“我的矛锋利极了,什么坚固的东西也能刺穿。 ”?
  人们听了他的话,觉得好笑,便接口问他:“如果用您的矛去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 ”?
  这个人被问得张口结舌,一句话也答不上来。?
  【题旨】事物是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的,不能绝对化。
  4. 谁有文言文楚人《鬻矛与盾》的翻译   自相矛盾①人有鬻矛与盾者②,誉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③.”俄而又誉其矛曰: “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人应之曰④“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注释】①选自《韩非子·难势》.②鬻:读yù育.卖.③陷:作动词, 刺透,穿透.④应:应声.下文的“应”指回答.【译文】有个人,又卖矛又卖盾.他吹嘘自己的盾坚固,说:“我的盾坚固无比,任何锋利的东西都 穿不透它.”一会儿,又吹嘘自己的矛道:“我的矛锋利极了,什么坚固的东西也能刺穿. ”人们听了他的话,觉得好笑,便接口问他:“如果用您的矛去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 ”这个人被问得张口结舌,一句话也答不上来.【题旨】事物是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的,不能绝对化。
  5. 谁有文言文楚人《鬻矛与盾》的翻译   《韩非子》节选《鬻矛与盾》
  原文:“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之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译文:
  有一个楚国人,既卖盾又卖矛。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任何坚固的东西都穿得透。"有人问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张口结舌,一句话也回答不上来。什么都不能刺穿的盾与什么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鬻文言文翻译

2. 文言文翻译 讫事诣狱

原文:
高登,字彦先,漳浦人。少孤,力学,持身以法度。绍兴二年,廷对,极意尽言,无所顾避,有司恶其直,授富川主簿,复命兼贺州学事。学故有田舍,法罢归买马司,登请复其旧。守曰:“买马、养士孰急?”登曰:“买马固急矣,然学校礼义由出,一日废,衣冠之士与堂下卒何异?”守曰:“抗长吏耶!”曰:“天下所恃以治者,礼义与法度尔,既两弃之,尚何言!”守不能夺,卒从之。满秩,士民丐留不获,相率馈金五十万,不告姓名,白于守曰:“高君贫无以养,愿太守劝其咸受。”登辞之,不可复无所归,请置于学,买书以谢士民。

授静江府古县令,道湖州,守汪藻馆之。藻留与修《徽宗实录》,固辞,或曰:“是可以阶改秩。”登曰:“但意未欲尔。”遂行。广西帅沈晦问登何以治县,登条十余事告之。晦曰:“此古人之政,今人诈,疑不可行。”对曰:“忠信可行蛮貊①,谓不能行,诚不至尔。”豪民秦琥武断乡曲,持吏短长,号“秦大虫”,邑大夫以下为其所屈。登至,颇革,而登喜其迁善,补处学职。它日,琥有请属,登谢却之,琥怒,谋中以危法。会有诉琥侵贷学钱者,登呼至,面数琥,声气俱厉,叱下,白郡及诸司置之法,忿而死,一郡快之。

帅胡舜陟谓登曰:“古县,秦太师父旧治,实生太师于此,盍祠祀之?”登曰:“桧为相亡状,祠不可立。”舜陟大怒,摭秦琥事,移荔浦丞康宁以代登,登以母病去。腕陟遂创桧祠而自为记,且诬以专杀之罪,诏送静江府狱。舜陟遣健卒捕登,属登母死舟中,藁葬水次,航海诣阙上书,求纳官赎罪。故人有为右司者,谓曰:“丞相②云尝识于太学,能一见,终身事且无忧,上书徒尔为也。”登曰:“某知有君父,不知有权臣。”既而中书奏故事无纳官赎罪,仍送静江狱。登归葬其母,讫事诣狱,而舜陟先以事下狱死矣,事卒昭白。

登谪居,授徒以给,家事一不介意,惟闻朝廷所行事小失,则颦蹙不乐,大失则恸哭随之,临卒,所言皆天下大计。其学以慎独为本,有《东溪集》行世。






译文:
高登,字彦先,漳浦人。幼年失去父亲,致力学习,用法度来约束自己。绍兴二年,在朝廷上接受皇帝询问,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回答,知无不言,无有什么顾忌回避的,主管部门厌恶他的正直,就授予他富川主簿一职,接着又命了兼任贺州学事。州学过去有田舍,州里出台法讼将其撤掉交由买马司经管,高登请求恢复过去的制度,太守说“买马、养士哪一个更急迫?”高登说:“买马固然紧急,然而学校是礼义诞生的地方,一旦废弃,读书人与堂下卒有什么区别?”太守说:“你这是违抗长官!”高登说:“治理天下所依仗的标准,只有礼义与法度罢了,既然两者都可以抛弃,还说什么!”太守不能改变他的想法,最终听从了他。任期结束,士民乞求他留任没有如愿,就相约馈赠钱币五十万,不留姓名,告诉太守说:“高君贫困没有什么来养家,希望太守劝他全部接受。” 高登想不接受它(或赠金),未被允许,又无法归还,(就)请求把钱放到学府里,(用来)买书以答谢百姓。

被授予静江府古县县令,经过湖州,湖州太守汪藻安置他在宾馆里。汪藻想留他一起修订《徽宗实录》,坚决推辞,有人说:“这可以作为升官的阶梯。” 高登说:“只是我间下不想这样。”就出发了。广西驻军首领沈晦问高登如何治理县事,高登条列十余事告诉他。沈晦说:“这是古人的做法,今人奸诈,恐怕不可行。”回答说:“忠信可在蛮貊之地推行,说不能行,是诚心不到罢了。”豪民秦琥雄霸乡里,挟持官吏把柄,号“秦大虫”,邑大夫以下都被他屈服。高登到达,他颇有改变,高登也喜其变好,增补他担任学职。一日琥有私人请求,高登拒绝了他,秦琥心生怨愤,企图通过诬陷来中伤高登。恰逢有人控告秦琥侵占州学钱财,高登咸秦琥来到,当面责备他,声气严厉,喝令他下去,告诉郡中及主管部门按法律鼾他,秦琥气忿而死,全郡的人们都为此感到快意。

驻军首领胡舜陟对登说:“古县,是秦太师父亲过去治理过的地方,实际上太师就出生在这里,何不建祠祭祀他?” 高登说:“秦桧做宰相淡象样,祠不可立。”舜陟大怒,抓住秦琥一事,调荔浦丞康宁以代替高登,高登因母病离去。舜陟遂建起秦桧的祠堂并自己写了记,并且用专权杀人之罪来诬陷高登,朝廷下诏押送高等到兀江府监狱。舜陟派遣健卒建捕高登,恰逢高登母亲死在舟中,高登把她草草葬在水边,航海回朝廷上书,请求纳官赎罪。故交中有担任右司一职的人,对他说:“丞相说曾经在太学认识你,如果你能见一见他,终身的大事将不必忧虑,上书是徒劳的。” 高登说:“我知有君父,不知有权臣。”不久中书衙门上奏说按照惯例没有纳官赎罪的,仍旧押送高登回静江监狱。高登归葬其母,事情结束后来到监狱,而舜陟先因事下狱死了,冤情最终昭雪。

高登被贬官闲居期间,教授学生来维持生计,对家事全不介意,只是听说朝廷所行事有小过失,就皱眉不乐,有大过失就随之恸哭,临死,所说的话都是天下大计。其治学把慎独作为根本,有《东溪集》刊行于世。

3. 下诏狱文言文翻译

 1. 文言文翻译 刘瑾恶璜,坐巡抚朱钦事,逮下诏狱   刘瑾憎恨赵璜,赵璜因受巡抚朱钦事件的牵连,被逮捕下狱。
  把下列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刘瑾恶璜,坐巡抚朱钦事,逮下诏狱。
  (2)诏下数月而忽更,示天下不信,帝即报许。
  (3)其后论救踵至,万言不自安,再请贷。
   
  (4)地方千里,兵精足用,英雄乐业,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
  (5)如楚,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
  答案:
  (1)刘瑾憎恨赵璜,赵璜因受巡抚朱钦事件的牵连,逮捕下狱。(恶: 憎恨,讨厌。坐:因为,由于。逮:逮捕) 
  (2)诏令才下达(颁布)几个月却很快更改,这是向天下人显示皇帝不守信用,皇帝就答 复同意了他的建议。(更:更改。信:守信用,信用。报:答复) 
  (3)从那以后,上书皇帝救人的接踵而来,陈万言自己内心不安,两次请求宽恕(他们) 。 
  (4)土地方圆数千里,军队精锐,物资充足, 英雄豪杰们都乐意为您效力,(您)应当打遍天 下,替汉朝除去奸贼。
  (5)到了楚国,他又用丰厚的礼品贿赂当权的大臣靳尚,通过他在怀王宠姬郑袖面前编造了 一套谎话。(因、省略句、状语后置句)
   

下诏狱文言文翻译

4. 屠乃奔倚其下,文言文翻译

屠户就奔跑过去靠在柴草堆下面
《狼》
原文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歘(xū)一狼来,瞰(kàn)担上肉,似甚垂涎(xián);步亦步,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则稍却;既走,又从之。屠无机,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zǎo)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即竟归。昧爽(黎明)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yì)死状。大骇(hài)。逡(qūn)巡近之,则死狼也。仰首审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è),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yù)焉。缘木求鱼,狼则罹(lí)之,亦可笑矣。
折叠译文
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经晚了。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的窥视着屠户带着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户跑了好几里路。屠户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狼稍稍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户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屠户没办法了,于是他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户就把肉挂在钩子上,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户了。屠户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户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感到非常害怕。(屠户因为害怕)小心地(在树的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上颚,那个情形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这张狼皮)能值十几两银子,屠户的生活略微宽裕了。
就像爬上树去捉鱼一样,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真是可笑啊!

5. 恬尝书狱典文学 翻译文言文

文言文
蒙恬者,其先齐人也。恬尝书狱典文学。始皇二十六年,蒙恬因家世得为秦将,攻齐,大破之,拜为内史。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筑长城,因地形,用制险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余里。于是渡河,据阳山,逶蛇而北。暴师于外十余年,居上郡。始皇甚尊宠蒙氏,信任贤之。恬任外事,名为忠信,故虽诸将相莫敢与之争焉。始皇三十七年冬,行出游会稽,并海上,北走琅邪。道病,至沙丘崩,秘之,群臣莫知。中车府令赵高雅得幸于胡亥,欲立之,乃与丞相李斯、公子胡亥阴谋,立胡亥为太子。太子已立,遣使者以罪赐公子扶苏、蒙恬死。扶苏已死,囚蒙恬于阳周,蒙恬疑而复请之。使者还报,胡亥已闻扶苏死,即欲释蒙恬。赵高恐蒙氏复贵而用事,欲以灭蒙氏。丧至咸阳,已葬,太子立为二世皇帝,而赵高亲近,日夜毁恶蒙氏,求其罪过,举劾之。二世遣使者之阳周,令蒙恬曰:“君之过多矣。”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孙,积功信于秦三世矣。今臣将兵三十余万,身虽囚系,其势足以倍畔,然自知必死而守义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不忘先主也。今恬之宗,世无二心,而事卒如此,是必孽臣逆乱,内陵之道也。凡臣之言,非以求免于咎也,将以谏而死,愿陛下为万民思从道也。”使者曰:“臣受诏行法于将军,不敢以将军言闻于上也。”蒙恬喟然太息曰:“我何罪于天,无过而死乎?”良久,徐曰:“恬罪固当死矣。起临洮属之辽东,城堑万余里,此其中不能无绝地脉哉?此乃恬之罪也。”乃吞药自杀。
太史公曰:吾适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所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堙谷,通直道,固轻百姓力矣。夫秦之初灭诸侯,天下之心未定,痍伤者未瘳,而恬为名将,不以此时强谏,振百姓之急,养老存孤,务修众庶之和,而阿意兴功,其遇诛,不亦宜乎!何乃罪地脉哉?
——选自《史记·卷八十八》,有改动。
扬子《法言》曰:“蒙恬忠而被诛,忠奚可为也?”曰:“堑山,堙谷,起临洮,击辽水,力不足而尸有余,忠不足相也。”
臣光曰:始皇方毒天下而蒙恬为之使,恬不仁可知矣。然恬明于为人臣之义,虽无罪见诛,能守死不贰,斯亦足称也。——选自《资治通鉴·秦纪二》

参考译文:
蒙恬,他的祖先是齐国人。蒙恬曾做过狱讼记录工作,并负责掌管有关文件和狱讼档案。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蒙恬由于出身将门做了秦国的将军,率兵攻打齐国,大败齐军。授给他内史的官职。秦国兼并天下后,就派蒙恬带领三十万人的庞大军队,向北驱逐戎狄,收复黄河以南的土地。修筑长城,利用地理形势,设置要塞,西起临洮,东到辽东,逶迤绵延一万余里。于是渡过黄河,占据阳山,曲曲折折向北延伸。烈日寒霜,风风雨雨,在外十余年。秦始皇特别尊重推崇蒙氏,信任并赏识他的才能,蒙恬在外担当着军事重任,被誉为忠信大臣。因此,即使是其他的将相们也没有敢和他争宠的。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冬天,御驾外出巡游会稽,依傍着大海,向北直奔琅邪。半途得了重病,走到沙丘就逝世了。始皇逝世的消息被封锁了,文武百官都不知道。中车府令赵高平常得到胡亥的宠幸,打算立胡亥继承王位,于是就和丞相李斯、公子胡亥暗中策划,拥立胡亥为太子。太子拥立之后,派遣使者,捏造罪名,拟定公子扶苏和蒙恬死罪。扶苏自杀后,把蒙恬囚禁在阳周,蒙恬产生怀疑,又请求申诉。使者回来报告时,胡亥已经听到扶苏的死讯,当下就打算释放蒙恬。赵高唯恐蒙氏再次显贵当权执政,想要铲除蒙氏。等到秦始皇的灵车回到咸阳,安葬以后,太子就登极即位做了二世皇帝,赵高最得宠信,日日夜夜毁谤蒙氏,搜罗他的罪过,检举弹劾他。二世皇帝派遣使者前往阳周,命令蒙恬说:“您的罪过太多了。”蒙恬说:“从我的祖先到后代子孙,为秦国累积大功,建立威信,已经三代了。如今我带兵三十多万,即使是我被囚禁,但是,我的势力足够叛乱。然而,我知道必死无疑却坚守节义,是不敢辱没祖宗的教诲,不敢忘掉先主的恩宠。如今我蒙氏宗族,世世代代没有二心,而事情最终落到这样的结局,这一定是谋乱之臣叛逆作乱、欺君罔上的缘故。大凡我说的这些话,不是用以逃避罪责,而是要用忠心规劝而死,希望陛下替黎民百姓深思熟虑地找到应遵循的正确道路。”使者说:“我接受诏令对将军施以刑法,不敢把将军的话转报皇上听。”蒙恬沉重地叹息说:“我对上天犯了什么罪,竟然没有过错就处死呢?”很久,才慢慢地说:“我的罪过本来该当死罪啊。起自临洮接连到辽东,筑长城,挖壕沟一万余里,这中间能没有截断大地脉络的地方吗?这就是我的罪过了。”于是吞下毒药自杀了。
太史公说:我到北方边境,从直道返回,沿途实地观察了蒙恬替国修筑的长城和边塞堡垒,挖掘山脉,填塞深谷,贯通直道,本来就是不重视百姓的人力物力。秦国刚刚灭掉其他诸候的时候,天下人心尚未安定,创伤累累尚未痊愈,而蒙恬身为名将,不在这时候尽力谏诤,赈救百姓的急难,恤养老人,抚育孤儿,致力从事于百姓安定生活的工作,反而迎合始皇心意,大规模地修筑长城,他遭到杀身之祸,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吗?哪里是什么挖断地脉的罪过呢?——选自《史记·卷八十八》,有改动。
扬子《法言》说:“蒙恬如此忠心却被杀死,忠如何可行呢?”我说:“蒙恬修筑长城,经过高山、深谷,西起临洮,东接辽水,人力不足,死尸遍野,虽然他对君王忠诚,仍然不足以抵他的罪过。”
臣司马光说:始皇开始暴虐天下,而蒙恬就供其差遣,由此可知他是不仁之人。可是他深明人臣的道义,虽然无罪被杀,仍能守死而无贰心,也足可称道啊!——选自《资治通鉴·秦纪二》。

恬尝书狱典文学 翻译文言文

6. 一言具狱文言文翻译

 1. 文言文一言具狱 翻译   相约在五更时去甲家会面),如期往(乙按约定时间去了)。
  甲至鸡鸣(甲到鸡叫时),往乙家呼乙妻曰(去乙家呼叫乙的妻子说):“既相期五更(既然我已经与乙相约在五更),今鸡鸣尚未至(现在鸡都叫了,乙还不到),何也(为什么)?”其妻惊曰(乙的妻子吃惊地说):“去已久矣(他离家已很久了)。”复回甲家(于是又回到甲家),乙不至(乙还是没到)。
  遂至晓(就到天亮时),遍寻踪迹(到处寻找乙的踪影),于一竹丛中获一尸(在一丛竹林中找到一具尸体),即乙也(就是乙)。随身有轻赍【音基】物(随身带有的一点财物),皆不见(都不见了)。
  妻号恸谓甲曰(乙的妻子痛哭着对甲说):“汝杀吴(应是“吾”字)夫也!(你杀死我的丈夫了)”遂以甲诉于官(就把甲告到官府),狱久不成(但这个案子久久不能定案)。有一吏问曰(有个衙门中的办事员问甲道):“乙与汝期(乙和你相约),乙不至(而乙却不到),汝过乙家(后来你去乙家寻访时),只合呼乙(只应呼叫乙才是),汝命(此“命”字定有误)不呼(你不呼叫乙),乃呼其妻(却去呼叫甲的妻子,[可见你知道甲已经被杀而不在家]),是汝杀其夫也(定是你杀害她的丈夫了)。”
  其人遂无语(那人[即乙]就无话可说)。一言之间(办事员只一句话之中),狱遂具(案子就结了)。
   
  2. 求文言文《一言具狱》翻译   有一天甲和乙二人相约在五更时去甲家会面,乙按约定时间去了。
  甲到鸡叫时,去乙家呼叫乙的妻子说:“既然我已经与乙相约在五更,现在鸡都叫了,乙还不到,为什么?”乙的妻子吃惊地说:“他离家已很久了。”于是又回到甲家,乙还是没到。
  就到天亮时,到处寻找乙的踪影,在一丛竹林中找到一具尸体,就是乙。随身带有的一点财物都不见了。
  乙的妻子痛哭着对甲说:“你杀死我的丈夫了。”就把甲告到官府,但这个案子久久不能定案。
  有个衙门中的办事员问甲道:“乙和你相约,而乙却不到,后来你去乙家寻访时,只应呼叫乙才是,你不呼叫乙,却去呼叫乙的妻子,[可见你知道乙已经被杀而不在家],定是你杀害她的丈夫了。”那人[即甲]就无话可说。
  办事员只一句话之中,案子就结了。
  3. 有谁知道 一言具狱 的原文和翻译   有两个人相约在五更时去甲家会面,乙按时到了。甲到了鸡叫的时候,前往到乙家去呼叫乙的妻子说:“既然互相约好五更时会面,现在鸡都叫了,乙为什么还没有到?”乙的妻子惊讶的说道:“他已经离开很久了。”(甲)又回到甲家,乙没到。于是到了天亮,遍地寻找乙的踪迹,在一个丛竹林中找到了一具尸体,就是乙。随身有的物品,都不见了。乙的妻子极其悲痛(恸)地对甲说:“你杀了我的丈夫!”于是(乙的妻子)把甲告到了官府,但是这案件久久不能定案。有一个官吏问甲说:“乙和你约好见面,乙不到,你到乙家,只应该叫喊乙,你丢下乙不叫喊,却叫喊乙的妻子,这是你杀了她的丈夫。”于是那人(甲)没有话好说。一句话之间,案件就了解了。 
  抱歉,只能找到译文
  4. 有谁知道 一言具狱 的原文和翻译   一言具狱是选自宋代施德操《北窗炙輠》的一篇故事,讲述一个案件的发生,被一个聪明的官吏从一句话中找到真相的故事。
  原文 有二人约以五更乙会于甲家,乙如期往。甲至鸡鸣,往乙家呼乙妻曰:“既相期五更,今鸡鸣尚未至,何也?”其妻惊曰:“去已久矣。”
  复回甲家,乙不至。遂至晓,遍寻踪迹,于一竹丛中获一尸,即乙也。
  随身有物,皆不见。妻号恸谓甲曰:“汝杀吾夫也!”遂以甲诉于官,狱久不成。
  有一吏问甲曰:“乙与汝期,乙不至,汝过乙家,只合呼乙,汝舍不呼,乃呼其妻,是汝杀其夫也。”其人遂无语。
  一言之间,狱遂具。译文 有两个人相约在五更时乙去甲家会面,乙按时出发。
  甲到了鸡叫的时候,前往到乙家去呼叫乙的妻子说:“已经约定在五更见面,现在鸡鸣时分还没到,为什么呢?”乙的妻子惊讶地说道:“他已经离开很久了。”(甲)又回到甲家,乙没到。
  于是到了天亮,到处寻找乙的踪迹,在一个竹林丛中找到了一具尸体,就是乙。随身有的物品,都不见了。
  乙的妻子极其悲痛(恸)地对甲说:“你杀了我的丈夫!”于是(乙的妻子)把甲告到了官府,但是这案件久久不能定案。有一个官吏问甲说:“乙与你约定见面,乙不到,你到乙家,只应该喊乙,你丢下乙不喊,却叫喊乙的妻子,这就是你杀死了她的丈夫。”
  于是那人(甲)没有话好说。一句话之间,案件就了结了。
  字词解释 1、期:约定时间 2、期:约定 3、何:为什么 4、去:离开 5、寻:寻找 6、狱:案子 7、舍:丢下 8、具:了结 9、恸(tòng):极其悲痛 10、吏(lì):旧时代的大小官员,汉以后,泛指低级官员或吏卒作者简介 施德操(约公元一一三一年前后在世),字彦执,海宁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高宗绍兴初前后在世。
  与同里杨璇皆力行好学,远近响慕。又与张九成友善。
  学者称为持正先生。以病废,不能婚仕,坎坷以终。
  德操著有北窗炙輠录一卷,《四库总目》又有孟子发题,并传于世。
  5. 一言具狱的译文   有两个人相约在五更时乙去甲家会面,乙按时出发。甲到了鸡叫的时候,前往到乙家去呼叫乙的妻子说:“已经约定在五更见面,现在鸡鸣时分还没到,为什么呢?”乙的妻子惊讶地说道:“他已经离开很久了。”(甲)又回到甲家,乙没到。于是到了天亮,到处寻找乙的踪迹,在一个竹林丛中找到了一具尸体,就是乙。随身有的物品,都不见了。乙的妻子极其悲痛(恸)地对甲说:“你杀了我的丈夫!”于是(乙的妻子)把甲告到了官府,但是这案件久久不能定案。有一个官吏问甲说:“乙与你约定见面,乙不到,你到乙家,只应该喊乙,你丢下乙不喊,却叫喊乙的妻子,这就是你杀死了她的丈夫。”于是那人(甲)没有话好说。一句话之间,案件就了结了。
  6. 一言具狱什么意思   一言具狱是选自宋代施德操《北窗炙輠》的一篇故事,讲述一个案件的发生,被一个聪明的官吏从一句话中找到真相的故事。
  原文
  有二人约以五更乙会于甲家,乙如期往。甲至鸡鸣,往乙家呼乙妻曰:“既相期五更,今鸡鸣尚未至,何也?”其妻惊曰:“去已久矣。”复回甲家,乙不至。遂至晓,遍寻踪迹,于一竹丛中获一尸,即乙也。随身有物,皆不见。妻号恸谓甲曰:“汝杀吾夫也!”遂以甲诉于官,狱久不成。有一吏问曰:“乙与汝期,乙不至,汝过乙家,只合呼乙,汝舍不呼,乃呼其妻,是汝杀其夫也。”其人遂无语。一言之间,狱遂具。
  译文
  有两个人相约在五更时去甲家会面,乙按时出发。甲到了鸡叫的时候,前往到乙家去呼叫乙的妻子说:“既然互相约好五更时会面,现在鸡都叫了,乙为什么还没有到?”乙的妻子惊讶的说道:“他已经离开很久了。”(甲)又回到甲家,乙没到。于是到了天亮,到处寻找乙的踪迹,在一个竹林丛中找到了一具尸体,就是乙。随身有的物品,都不见了。乙的妻子极其悲痛(恸)地对甲说:“你杀了我的丈夫!”于是(乙的妻子)把甲告到了官府,但是这案件久久不能定案。有一个官吏问甲说:“乙和你约好见面,乙不到,你到乙家,只应该叫喊乙,而你却丢下乙不叫喊,却叫喊乙的妻子,是你杀了她的丈夫。”于是那人(甲)没有话好说。一句话之间,案件就了结了。
  7. 狱具的意思是什么   狱具释义:
  1.谓罪案已定。 宋 秦观 《王定国注序》:“ 元丰 二年, 眉阳 苏公 用御史言,文涉谤讪属吏,狱具,天子薄其罪,责为 黄州 团练副使。”《明史·刑法志三》:“刑部侍郎 沉应文 署尚书事,合院寺之长,以书抵太监 陈矩 ,请宽 学程 罪。然后会审,狱具,署名同奏。”2.刑具。《元史·刑法志二》:“诸狱具,枷长五尺以上,六尺以下,阔一尺四寸以上,一尺六寸以下,死罪重二十五斤,徒流二十斤,杖罪一十五斤,皆以乾木为之,长阔轻重各刻志其上。” 清 周亮工 《书影》卷四:“ 沉练川 璧 为 建安 令,御史按所部,入境甫十里,停舟欲拷掠人,索狱具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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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狱具_百度汉语
  [拼音] [yù jù]
  8. 第九届中学生古诗文大赛古文翻译   25.和尚敬茶【转帖-参考译文】灵隐寺的某个和尚,凭借烹煮茶而得名,对烹茶的工具都精通。
  这样以后他储蓄的茶有几种,经常看客人的贵贱来烹茶进献给他;那些最上等的茶叶不是高贵的客人以及知心朋友,不会全部拿出来。一天,有高官到来,那个和尚恭敬地拜见,拿出好茶,和尚亲自动手烹煮进献给高官希望得到他的称攒,高官默不作声的样子。
  和尚感到很困惑,又用最上等的茶叶烹煮进献给他。高官已经喝完了,并没有称攒。
  和尚着急的不能在等待,鞠躬问道:“茶怎么样?”高官拿着茶杯手一抬说:“茶太热。”26.造酒忘米【转帖译文】有一人向一家做酒的人家请教酿酒的方法。
  酒家告诉他:“一斗的米,加上一两酒引(酒药子),再加上二斗的水,三样相互掺和,这样过了七天,就变成酒了” 然而这个人比较健忘,回家后用了二斗水,一两酒引,这样掺和起来做酒了,过了七天后尝一尝,还跟水差不多,于是就跑过去责怪酒家,说人家不教他真正的酿酒之法,酒家说:“你一定没有按照我说的方法去做呀。”这个人说:“我是按照你说的做的:用二斗水,一两酒引子。”
  酒家问他:“米放了没有?”他低下头想了想说“是我忘记放米了!” 哎!连酒最基本的东西都忘了,想要自己酿酒却酿不出酒,反而生气怨恨教他方法的人的不好。当今世上的不少求学的人,忘记去打基础,而想着一步登天,结果什么也学不到,跟这个人有什么区别?27.尊师【转帖译文】从师学习的人,如果他的老师通达而自己又有才能,我没听说过这样的人不成为圣人的。
  只要有圣人在,天下就太平安定了。圣人在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受到尊重,圣人在那个地方,那个地方就受到尊重,因此古代的圣王没有不尊重老师的。
  尊重老师就不会计较他们的贵践、贫富了。象这样,名号就显达了,德行就彰明了。
  所以老师施行教诲的时候,也不计较学生的轻重、尊卑、贫富,而看重他们是否能接受理义。他们倘若能够接受理义,对他们的教诲就会无不合宜。
  所追求的完全都能得到,所希望的完全都能实现,这种情况在得到圣人之后才会发生。圣人是在努力学习中产生的,不努力学习而能成为贤士名人的,未曾有过。
   28.刘备纳贤【转帖译文】当初,涿郡人刘备是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裔(判断句)。幼年丧父十分的贫穷,与母亲一起以靠贩卖草鞋作为职业,刘备身高七尺五寸,垂下手时超过了膝盖,回头(可以)看到自己的耳朵;他胸怀大志,很少说话(倒装句),喜悦愤怒不轻易在脸上表现出来(倒装句)。
  他因曾经与公孙瓒一起在卢植门下拜师学习,因此前往投靠公孙瓒。公孙瓒派刘备和田楷夺取青州,他们立下了战功,于是把他们立为平原县相。
  刘备年轻时与河东人关羽、涿郡人张飞交情深厚,他与这两人睡在同一张床上,像亲兄弟一样友爱,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中,关羽和张飞整日站在刘备身边侍卫。他们跟随刘备一起与敌人周旋,不逃避艰难险阻。
  常山人赵云率领本郡的队伍前去拜访公孙瓒,刘备见到赵云后,以赵云的胆识为奇,十分用心去交结。赵云于是就随刘备到平原,为他统领骑兵。
  29.求不死之药【转帖译文】当初,燕国人宋毋忌、羡门子高一类人声称世上有一种成仙之道、人老死后尸解骨化升天的法术,燕国、齐国的迂腐、怪异之士都争相传授和学习。从齐威王、宣王到燕昭王都相信他们的话,派人到海上寻求蓬莱、方丈、瀛洲三座神山,据说这三仙山在渤海之中,距离人间并不遥远。
  只是凡人将要到达,凡就把船吹走了。不过也曾有人到过这三山,看见各位神仙和长生不死的药均在那里。
  待到始皇帝出游海滨时,通晓神仙方术的人如故齐国人徐等纷纷争着上书谈这些事,请求准许斋戒清心洁身素食后率领童男童女往海上寻求神山。始皇于是派遣徐征发数千名童男女入海求仙。
  但是,船行海上后却均因风势不顺而返航。不过他们仍然说:“虽没能到达仙山,可是已经望见了。”
  30.僧寺夜读【转帖译文】王冕是诸暨县人。七八岁时,父亲叫他在田埂上放牛,他偷偷地跑进学堂,去听学生念书。
  听完以后,总是默默地记住。傍晚回家,他把放牧的牛都忘记了。
  王冕的父亲大怒,打了王冕一顿。过后,他仍是这样。
  他的母亲说:“这孩子想读书这样入迷,何不由着他呢?”王冕从此以后就地离开家,寄住在寺庙里。一到夜里,他就暗暗地走出来,坐在佛像的膝盖上,手里拿着书就着佛像前长明灯的灯光诵读,书声琅琅一直读到天亮。
  佛像多是泥塑的,一个个面目狰狞凶恶,令人害怕。王冕虽是小孩,却神色安然,好像没有看见似的。
   安阳的韩性听说,觉得他与众不同,将他收作学生,学成了博学多通的儒生。31.炳烛而学【转帖译文】晋平公问师旷说,“我年近七十想要学习,恐怕已经晚了!” 师旷说:“为什么不炳烛而学?” 平公说:“哪有做臣子的戏弄他的君王的呢?” 师旷说;“我怎敢戏弄我的君主呢!我听说过:年少时喜欢学习,就像是太阳刚刚出来时的阳光;壮年时喜欢学习,就像是正午时的光芒,老年时喜欢学习,就像是点燃蜡烛照明一样。
  点燃蜡烛照明和摸黑走路比哪个更好呢?” 平公说:“说得好啊!”32.赵广拒画【转帖译文】赵广。
   

7. 帮文言文翻译下

妒贤嫉能,有功的就忌妒人家,有才能的就怀疑人家,打了胜仗不给人家授功,夺得了土地不给人家好处,这就是他失去天下的原因

帮文言文翻译下

8. 文言文狱中杂记翻译

 1. 狱中杂记全文翻译   译文: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间,我(关押)在刑部监狱里,看见犯人死去而从墙洞里拖出去的,每天有三四个人。
  (狱中)有个原洪洞县的知县杜君,站起来说道:“这是瘟疫发作了呵。现在气候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这时候)多到每天十多人。”
  我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杜君说:“这种疾病很容易传染,传染上的人,即使是他的亲属,也不敢同他一起居住。
  而狱中有老监四座,每座老监有五间房子,看守们住在当中一间里,在房前的墙上开有窗户,用来通光,屋顶也开有天窗,用来透气。旁边的四间牢房却没有开窗,可是关在里面的犯人经常有二百多人。
  每到傍晚便落了锁,犯人的尿尿也都封闭在牢房里,同食物的气味混在一起。再加上严冬时节贫穷的犯人在地上睡觉,等到春天地气上升,很少有不生病的。
   
  监狱里有个老规矩,天亮了才开锁,当深更半夜的时候,活人跟死人脚靠脚头靠头地躺着,没有办法避开,这就是传染上的人多的原因。更值得奇怪的是,那些大强盗和犯案多次的贼,杀过人,案情重大的囚犯,精气特别旺盛,染上这种病症的十个当中没有一两个,有的即使染上了,随即也就好了。
  那些接连死去的,都是因为罪轻被押以及被牵连的,被当作人证而不该受法律制裁的人。” 我说:“京城里有顺天府的监狱,有五城兵马御史衙门的监狱,为什么刑部衙门监狱里关押的犯人竟多到这种程度呢?”杜君说:“近年来的诉讼案件,(只要)案情稍微重一点,顺天府、五城兵马御史衙门就不敢专擅判决;再加上掌管京城九门守卫工作的步兵统领访查、缉捕、检举、盘查出来的犯人,统统归刑部监狱关押;而十四司的郎史、员外郎当中的那些喜欢多事的,以及官署内管文书的小史、典狱官、看守们,都以关押的人越多越有利可图,稍微有点牵连的,就一定用尽方法捉来。
  如果进了监狱,不管有罪无罪,一定给戴上脚镣手铐,关在老监里,使(他们)痛苦得无法忍受了,然后就劝导他们去找保人,放他们出狱住在老监的外边,估计他们家里拥有的财产作为勒索的标准,而得来的钱就由官和小吏瓜分了。中产以上的人家,都竭尽自己的资财来找保人,家产少一点的,要求去掉脚镣手铐住到老监外面的板屋里,费用也要好几十两银子。
  只有(那些)非常贫穷无依无靠的犯人,才戴上刑具关押,一点也不宽容,还把他们做为标本警告其余的犯人。有的同案被囚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反而出来住在外面,而罪轻的、无罪的却遭受那披枷戴锁的痛苦。
  他们心里积聚着忧愁愤恨,睡眠饭食又违背常规,等到生了病,又没有药物治疗,所以常常造成死亡。”和我同案被关押的朱老先生、姓余的书生及早在狱中的同官县的僧某人,先后传染上瘟疫死去,他们都是不应该受到重罚的。
  又有个姓什么的用不孝的罪名控告他的儿子,(他)左右的邻居(受牵连)被戴上刑具关进老监,整夜大哭大叫直到天亮。我对这些事有感触,就拿杜君的话普遍询问狱中的人,大家说的都一样,于是便写了下来。
   凡是判了死罪的案件上奏(以后),刽子手就先等在牢房外面,支使他的同伙进去勒索财物,这叫做“斯罗”。家中富有的犯人,同伙就找他的亲属(谈),对贫穷的犯人就当面告诉他。
  (对)其中受凌迟碎剐的,就说:“要是顺从我,就先刺心脏;不然四肢砍完了,心还不会死。”(对)其中受绞刑的,就说:“要是顺从我,开始一绞就能断气;不然绞三次(还要)加用别的刑具,然后才能死去。”
  只有对那些砍头的,没有什么好要挟的,但是还要留下他的脑袋做抵押品。因此,有钱的贿赂往往要花几十两甚至上百两银子,没有钱的也要把自己的衣服卖光;一点财物没有的,就按照说过的那样来惩处他。
  负责捆绑犯人的也是这样,(犯人)不能顺从他的心愿,捆绑时就先折断他的筋骨。每年秋天集中处决犯人时,勾着姓名立即执行的占判死罪囚犯的十分之三四,留着暂不执行的占十分之六七,都被捆绑到行刑的西市去等待命令。
  那些在捆绑时受了伤的,即使侥幸保留了性命,也要病上好几个月才能痊愈,有的竟然成为残废。
  2. 急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间,我(关押)在刑部监狱里,看见犯人死去而从墙洞里拖出去的,每天有三四个人。
  (狱中)有个原洪洞县的知县杜君,站起来说道:“这是瘟疫发作了呵。现在气候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这时候)多到每天十多人。”
  我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杜君说:“这种疾病很容易传染,传染上的人,即使是他的亲属,也不敢同他一起居住。
  而狱中有老监四座,每座老监有五间房子,看守们住在当中一间里,在房前的墙上开有窗户,用来通光,屋顶也开有天窗,用来透气。旁边的四间牢房却没有开窗,可是关在里面的犯人经常有二百多人。
  每到傍晚便落了锁,犯人的尿尿也都封闭在牢房里,同食物的气味混在一起。再加上严冬时节贫穷的犯人在地上睡觉,等到春天地气上升,很少有不生病的。
  监狱里有个老规矩,天亮了才开锁,当深更半夜的时候,活人跟死人脚靠脚头靠头地躺着,没有办法避开,这就是传染上的人多的原因。更值得奇怪的是,那些大强盗和犯案多次的贼,杀过人,案情重大的囚犯,精气特别旺盛,染上这种病症的十个当中没有一两个,有的即使染上了,随即也就好了。
  那些接连死去的,都是因为罪轻被押以及被牵连的,被当作人证而不该受法律制裁的人。” 我曾经找一个老年管文书的小官询问过这件事:“他们跟那些被处决、被捆绑的人,不是有什么仇恨,只不过希望得到一点财物而已;果真没有,最后也就宽容宽容他们,这难道不是一种善行吗?”回答说:“这是为了立下规矩以警告其余的犯人,而且也用来惩戒后来的人;不这样,那就人人都会有侥幸的心理。”
  专管给犯人戴手铐、打板子的人也是这样。跟我同案被捕用木制刑具拷打审问的有三个人:一个人给了二十两银子,(结果)骨头受了点轻伤,病了一个多月;一个人给的(比他)多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了皮肤,二十天就伤愈了;一个人给(的是他)六倍的银子,当天晚上走起路来就跟平时一样。
  有人问他们道:“犯罪的人贫富不一样,你们已经从各个犯人身上都得了钱财,又何必还要按出钱多少来分别对待呢?”(他们回答)说:“没有差别,哪个肯多出钱呢?”孟子说过:“选择职业不可以不慎重。”(这句话)真对啊! 刑部里(有个)老年管文书的小官,家里暗藏着伪造的印章,公文下发给各省,往往偷偷地更换它,增加或删节那些重要的语句,奉命执行的人没有谁能分辨真假。
  那些上奏给皇帝和送各部的公文,还不敢这样做。( *** 的)法令规定:大盗没有杀人,以及另外的共同参与作案而人数多的案犯,只要主谋的一、二人立即处决,其余的案犯经过秋天的大审,都减刑遣发到边远地方去服役。
  案文送上去,其中有立即处决的,刽子手就预先等侯在牢房门外。命令一下去,就(把死罪案犯)绑上押出来,一点时间也不拖延。
  有某姓兄弟二人,因为犯了把持公仓的大罪,依照法律应该立即处决。罪案已经判决了,管文书的某人告诉他们说:“给我一千两银子,我使你们活下去。”
  他们问他有什么办法,他说:“这没有什么困难,我另外准备一份奏章,判决词不用改动,只不过拿两个列在同案名单后面的单身汉而又没有亲戚的从犯替换你们的名字,等到案文加封上奏的时候偷偷地换一下罢了。”他的一个同事说:“这可以欺骗死去的犯人,却不能欺骗主审官,如果他发现错误再上奏章请示,我们就活不成了。”
  管文书的某人笑着说:“(他)重新上奏请示,我们这些人固然活不成,但是主审官也要一个个罢官离开,他们不能拿这两个人的性命来换掉他自己的官职,那么我们这些人也就始终没有死的道理了。”他居然这样办了,同案名单中后面的两名从犯马上被处了死刑。
  主审官惊吓得口张舌翘,但到底不敢追究。我在监狱里,还见过某姓兄弟俩,牢房中的犯人都指着说:“这两个人就是用某人、某人换来他们的脑袋的。”
   凡是杀人(的罪犯),如果审判书中没有预谋、故意杀人罪名的,经过秋季的大审归入情有可怜、其罪可疑一类,就可以免除死刑,官吏就借这个规定来钻法律的空子。有个叫郭四的,总共杀过四次人,一次次归入情有可怜、其罪可疑的一类,接着碰到了大赦。
  (他)即将出狱了,天天跟他的一伙人摆设酒席,尽情高歌到天亮。有人问他以往的事情,他就一桩桩一件件地详细叙说,神情面色是那样洋洋自得,好象是在自我夸耀。
  唉!贪官污吏忍心于贪赃枉法,是不值得责备的;可是不明白治狱之道,好官也多把使犯人免去一死当做功德,却不去追究那些案件的真相,他们使好人蒙受冤枉,也厉害得很哪! 有些奸狡的人长期关在监狱里,同狱卒内外勾结,很捞了些钱。山阴县有个姓李的,因杀人被关在监狱里,每年能够弄到几百两银子。
  康熙四十八年,因为大赦被释放出来。在外面过了几个月,(他感到)寂寞无聊没有什么事可干,他的同乡中有一个杀了人的,于是他就代替那个同乡承担杀人的罪名。
  原来按法律规定不是故意杀人就一定长期关押,终久没有死罪。(康熙)五十一年,又遇大赦,又根据赦令减刑等待发配到边外去戍守。
  (他)叹息说:“我没有机会再到这里来啦!”按照旧例,发配充军的犯人要转到顺天府监。
  3. 狱中杂记译文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我被关在刑部监狱里,亲眼看到死后从牢墙的洞口被拖出去的犯人,每天有三、四个,有位曾任过洪洞县令的杜君,站起来对我说:“这是发生了瘟疫。
  现在天时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多到每天要死十几个。”我向他询问原因,杜君说:“这种疾病非常容易传染,得了瘟疫的人,即使是他的亲属也不敢陪伴他同起同卧。
  而狱中设立了四个老监,每监分五个牢房。看管犯人的狱卒住在正中那间。
  他在前面墙上开一个窗户照明,屋顶开一个天窗通气。两旁四间则没有窗户,但是关押的犯人常常多达二百多个。
  每到傍晚就锁门,犯人的大小便都拉在牢里,臭气与食品的气味相混杂。到了寒冬,贫穷的犯人就睡在地上,春天一到,很少不生病的。
  狱中的老规矩,天快亮时才开锁。到了半夜,活人和死人脚挨脚、头并头而睡,没有办法回避,这样得传染病的人就多了。
  令人奇怪的是,那些大盗、惯贼、杀人要犯,却体质强壮,精力旺盛,被传染上疾病的十个中不到一、二个,即使有的得了病,随即又痊愈了。那些接连死去的,都是因轻罪被关押的人,以及被牵连作证而依法不该判罪的。”
  我说:“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为什么刑部监狱关押的犯人如此之多?”杜君说:“近年打官司,案情较重的,京兆狱和五城御史衙门都不敢擅自判决;加上九门提督所搜捕查究的犯人,都归刑部拘禁。而十四司正副郎官中乘机营私者以及掌理文书的小吏、狱官、小卒,都把多关押人视作有利可图,所以,稍有牵连的人,一定千方百计拘捕到。
  一旦投入监狱,不问有罪无罪,必定戴上手铐脚镣,关进老监,使他们痛苦不堪,然后劝诱他们寻找保证人,缴纳保证金,才放他迁出狱外,狱官估计他家财产来定敲诈的数额,得钱后官吏就坐地分赃。中产以上的家庭,都倾尽家财去找人取保,次一等的人家,只求脱掉镣铐,住在监狱外的板屋,也得化费数十两银子;只有极其贫困而又无依靠的囚犯,则被铐得很紧,以作为样子来警告其余的犯人。
  有时同是一个案子,案情罪行严重的,反而能居住在监狱外,而罪轻或无罪的人却遭受其害。这些人忧愤积结,饮食起居又不正常,一旦染病,又缺医少药,所以往往死去。”
  我见皇上有爱惜生灵的品德,和以往那些好皇帝一样,每次审察判决书,必然能在被判死刑的犯人中寻求出一些可以放生的人,而如今无辜者竟然到了这个样子。假使仁人君子向皇上直言:除死刑犯以及发配到边远地充军的重刑犯外,那些罪行较轻以及受牵连还没有结案定罪的犯人,可以另外关在一座监狱里,不给他们上手铐和脚镣,这样,所保全而活下来的人能数得清吗!或者说:“监狱原有的五个牢房,定名为临时拘留所,让那些正在打官司而没有结案定罪的人住。
  这样即使实行过去的规章制度,也可以稍有补益。”杜君说:“皇上开恩,凡犯罪官员住板屋;如今贫困犯人转到老监关押,而大盗中却有住板屋的人,这里面是可以仔细查究的啊!不如安置在另一所监狱里,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
  同我一起被捕的朱老先生、姓余的青年,和狱中的同官县僧某,先后得了传染病死去,都是不应该判重罪的。又有某人因儿子不孝控告他儿子,左右邻居也被牵连关押在老监,呼天喊地一直到天亮。
  我十分感慨,并以杜君所说的话广泛核实,大家所说的都相同,于是我就写了下来。 凡判死刑的案件已经上奏的,刽子手就先等候在门外,叫他的同伙进去勒索财物,叫做“斯罗”。
  有钱的人就对他的亲属勒索,穷苦的就当面对本人说。如果犯人被处以凌迟,就说:“满足我的条件,就先刺心;否则,就先砍去你的四肢,心还不死。”
  有对那些被处以绞刑的,就说:“满足我的条件,一绞就死;否则,三绞三放再加上别的刑具,然后才让你死。”只有斩首的无法要挟,但是还要把砍下的犯人头作抵押品。
  因此,有钱的用数十两、上百两银子作贿赂,贫穷的也要卖光衣物;穷得一点钱都没有的,就按以上所说的处置。掌管捆绑犯人的差役也是如此,欲望得不到满足,绑时就先折断犯人的筋骨。
  每年秋天大决时,皇帝用朱笔勾过的约占十分之三四;未勾暂留的约占十分之六七,但都须缚到西市刑场等待命令。那些因捆绑而受伤的,即使幸而不死,也得病上几个月才痊愈,有的竟成了终生残疾。
   我曾经问过一个供职多年的小吏:“他们和被判刑者、被捆绑者,并非互相仇恨,只是想得到一些钱财罢了;如果犯人真的拿不出,最后对他稍微宽容一些,不是做了一件善事吗?”小吏说:“这是做出规矩来警告其他犯人,并且惩诫后来的犯人;不这样做,那些犯人就会有侥幸心理。”掌管上刑具、打板子的狱卒也是如此。
  同我一起被捕遭到木制刑具审讯的有三个人:其中一个给银子三十两,被打之后骨头微伤,病了一个多月才好;另一个加倍给钱,只伤了皮肤,二十天就好了;再一个给六倍的钱,当晚走路就象平常人一样了。有人问小吏说:“犯人贫富不等,既然从他们那里都有所得,何必一定要按贿赂的多少来区别对待?”小吏说:“不分别对待,谁愿意多给钱!”孟子说:“选择职业不可不慎重。”
  真对呀! 刑部中的老吏,家里藏有假印章。公文下发。
  4. 狱中杂记   狱中杂记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我被关在刑部监狱里,亲眼看到死后从牢墙的洞口被拖出去的犯人,每天有三、四个,有位曾任过洪洞县令的杜君,站起来对我说:“这是发生了瘟疫。
  现在天时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多到每天要死十几个。”我向他询问原因,杜君说:“这种疾病非常容易传染,得了瘟疫的人,即使是他的亲属也不敢陪伴他同起同卧。
  而狱中设立了四个老监,每监分五个牢房。看管犯人的狱卒住在正中那间。
  他在前面墙上开一个窗户照明,屋顶开一个天窗通气。两旁四间则没有窗户,但是关押的犯人常常多达二百多个。
  每到傍晚就锁门,犯人的大小便都拉在牢里,臭气与食品的气味相混杂。到了寒冬,贫穷的犯人就睡在地上,春天一到,很少不生病的。
  狱中的老规矩,天快亮时才开锁。到了半夜,活人和死人脚挨脚、头并头而睡,没有办法回避,这样得传染病的人就多了。
  令人奇怪的是,那些大盗、惯贼、杀人要犯,却体质强壮,精力旺盛,被传染上疾病的十个中不到一、二个,即使有的得了病,随即又痊愈了。那些接连死去的,都是因轻罪被关押的人,以及被牵连作证而依法不该判罪的。”
  我说:“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为什么刑部监狱关押的犯人如此之多?”杜君说:“近年打官司,案情较重的,京兆狱和五城御史衙门都不敢擅自判决;加上九门提督所搜捕查究的犯人,都归刑部拘禁。而十四司正副郎官中乘机营私者以及掌理文书的小吏、狱官、小卒,都把多关押人视作有利可图,所以,稍有牵连的人,一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35303632定千方百计拘捕到。
  一旦投入监狱,不问有罪无罪,必定戴上手铐脚镣,关进老监,使他们痛苦不堪,然后劝诱他们寻找保证人,缴纳保证金,才放他迁出狱外,狱官估计他家财产来定敲诈的数额,得钱后官吏就坐地分赃。中产以上的家庭,都倾尽家财去找人取保,次一等的人家,只求脱掉镣铐,住在监狱外的板屋,也得化费数十两银子;只有极其贫困而又无依靠的囚犯,则被铐得很紧,以作为样子来警告其余的犯人。
  有时同是一个案子,案情罪行严重的,反而能居住在监狱外,而罪轻或无罪的人却遭受其害。这些人忧愤积结,饮食起居又不正常,一旦染病,又缺医少药,所以往往死去。”
  我见皇上有爱惜生灵的品德,和以往那些好皇帝一样,每次审察判决书,必然能在被判死刑的犯人中寻求出一些可以放生的人,而如今无辜者竟然到了这个样子。假使仁人君子向皇上直言:除死刑犯以及发配到边远地充军的重刑犯外,那些罪行较轻以及受牵连还没有结案定罪的犯人,可以另外关在一座监狱里,不给他们上手铐和脚镣,这样,所保全而活下来的人能数得清吗!或者说:“监狱原有的五个牢房,定名为临时拘留所,让那些正在打官司而没有结案定罪的人住。
  这样即使实行过去的规章制度,也可以稍有补益。”杜君说:“皇上开恩,凡犯罪官员住板屋;如今贫困犯人转到老监关押,而大盗中却有住板屋的人,这里面是可以仔细查究的啊!不如安置在另一所监狱里,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
  同我一起被捕的朱老先生、姓余的青年,和狱中的同官县僧某,先后得了传染病死去,都是不应该判重罪的。又有某人因儿子不孝控告他儿子,左右邻居也被牵连关押在老监,呼天喊地一直到天亮。
  我十分感慨,并以杜君所说的话广泛核实,大家所说的都相同,于是我就写了下来。 凡判死刑的案件已经上奏的,刽子手就先等候在门外,叫他的同伙进去勒索财物,叫做“斯罗”。
  有钱的人就对他的亲属勒索,穷苦的就当面对本人说。如果犯人被处以凌迟,就说:“满足我的条件,就先刺心;否则,就先砍去你的四肢,心还不死。”
  有对那些被处以绞刑的,就说:“满足我的条件,一绞就死;否则,三绞三放再加上别的刑具,然后才让你死。”只有斩首的无法要挟,但是还要把砍下的犯人头作抵押品。
  因此,有钱的用数十两、上百两银子作贿赂,贫穷的也要卖光衣物;穷得一点钱都没有的,就按以上所说的处置。掌管捆绑犯人的差役也是如此,欲望得不到满足,绑时就先折断犯人的筋骨。
  每年秋天大决时,皇帝用朱笔勾过的约占十分之三四;未勾暂留的约占十分之六七,但都须缚到西市刑场等待命令。那些因捆绑而受伤的,即使幸而不死,也得病上几个月才痊愈,有的竟成了终生残疾。
   我曾经问过一个供职多年的小吏:“他们和被判刑者、被捆绑者,并非互相仇恨,只是想得到一些钱财罢了;如果犯人真的拿不出,最后对他稍微宽容一些,不是做了一件善事吗?”小吏说:“这是做出规矩来警告其他犯人,并且惩诫后来的犯人;不这样做,那些犯人就会有侥幸心理。”掌管上刑具、打板子的狱卒也是如此。
  同我一起被捕遭到木制刑具审讯的有三个人:其中一个给银子三十两,被打之后骨头微伤,病了一个多月才好;另一个加倍给钱,只伤了皮肤,二十天就好了;再一个给六倍的钱,当晚走路就象平常人一样了。有人问小吏说:“犯人贫富不等,既然从他们那里都有所得,何必一定要按贿赂的多少来区别对待?”小吏说:“不分别对待,谁愿意多给钱!”孟子。
  5. 翻译 狱中杂记   译文或注释: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间,我(关押)在刑部监狱里,看见犯人死去而从墙洞里拖出去的,每天有三四个人。
  (狱 中)有个原洪洞县的知县杜君,站起来说道:“这是瘟疫发作了呵。现在气候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这时候)多到每天十多人。”
  我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 杜君说:“这种疾病很容易传染,传染上的人,即使是他的亲属,也不敢同他一起居住。
  而狱中有老监四座,每座老监有五间房子,看守们住在当中一间里,在房前 的墙上开有窗户,用来通光,屋顶也开有天窗,用来透气。旁边的四间牢房却没有开窗,可是关在里面的犯人经常有二百多人。
  每到傍晚便落了锁,犯人的尿尿也都 封闭在牢房里,同食物的气味混在一起。再加上严冬时节贫穷的犯人在地上睡觉,等到春天地气上升,很少有不生病的。
  监狱里有个老规矩,天亮了才开锁,当深更 半夜的时候,活人跟死人脚靠脚头靠头地躺着,没有办法避开,这就是传染上的人多的原因。更值得奇怪的是,那些大强盗和犯案多次的贼,杀过人,案情重大的囚 犯,精气特别旺盛,染上这种病症的十个当中没有一两个,有的即使染上了,随即也就好了。
  那些接连死去的,都是因为罪轻被押以及被牵连的,被当作人证而不该 受法律制裁的人。” 我说:“京城里有顺天府的监狱,有五城兵马御史衙门的监狱,为什么刑部衙门监狱里关押的犯人竟多到这种程 度呢?”杜君说:“近年来的诉讼案件,(只要)案情稍微重一点,顺天府、五城兵马御史衙门就不敢专擅判决;再加上掌管京城九门守卫工作的步兵统领访查、缉 捕、检举、盘查出来的犯人,统统归刑部监狱关押;而十四司的郎史、员外郎当中的那些喜欢多事的,以及官署内管文书的小史、典狱官、看守们,都以关押的人越 多越有利可图,稍微有点牵连的,就一定用尽方法捉来。
  如果进了监狱,不管有罪无罪,一定给戴上脚镣手铐,关在老监里,使(他们)痛苦得无法忍受了,然后就 劝导他们去找保人,放他们出狱住在老监的外边,估计他们家里拥有的财产作为勒索的标准,而得来的钱就由官和小吏瓜分了。中产以上的人家,都竭尽自己的资财 来找保人,家产少一点的,要求去掉脚镣手铐住到老监外面的板屋里,费用也要好几十两银子。
  只有(那些)非常贫穷无依无靠的犯人,才戴上刑具关押,一点也不 宽容,还把他们做为标本警告其余的犯人。有的同案被囚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反而出来住在外面,而罪轻的、无罪的却遭受那披枷戴锁的痛苦。
  他们心里积聚着忧 愁愤恨,睡眠饭食又违背常规,等到生了病,又没有药物治疗,所以常常造成死亡。”和我同案被关押的朱老先生、姓余的书生及早在狱中的同官县的僧某人,先后 传染上瘟疫死去,他们都是不应该受到重罚的。
  又有个姓什么的用不孝的罪名控告他的儿子,(他)左右的邻居(受牵连)被戴上刑具关进老监,整夜大哭大叫直到 天亮。我对这些事有感触,就拿杜君的话普遍询问狱中的人,大家说的都一样,于是便写了下来。
   凡是判了死罪的案件上奏(以后),刽子手就先等在牢房外面,支使他的同伙进去勒索财物,这叫做“斯罗”。 家中富有的犯人,同伙就找他的亲属(谈),对贫穷的犯人就当面告诉他。
  (对)其中受凌迟碎剐的,就说:“要是顺从我,就先刺心脏;不然四肢砍完了,心还不 会死。”(对)其中受绞刑的,就说:“要是顺从我,开始一绞就能断气;不然绞三次(还要)加用别的刑具,然后才能死去。”
  只有对那些砍头的,没有什么好要 挟的,但是还要留下他的脑袋做抵押品。因此,有钱的贿赂往往要花几十两甚至上百两银子,没有钱的也要把自己的衣服卖光;一点财物没有的,就按照说过的那样 来惩处他。
  负责捆绑犯人的也是这样,(犯人)不能顺从他的心愿,捆绑时就先折断他的筋骨。每年秋天集中处决犯人时,勾着姓名立即执行的占判死罪囚犯的十分 之三四,留着暂不执行的占十分之六七,都被捆绑到行刑的西市去等待命令。
  那些在捆绑时受了伤的,即使侥幸保留了性命,也要病上好几个月才能痊愈,有的竟然 成为残废。 我曾经找一个老年管文书的小官询问过这件事:“他们跟那些被处决、被捆绑的人,不是有什么仇恨,只不过希 望得到一点财物而已;果真没有,最后也就宽容宽容他们,这难道不是一种善行吗?”回答说:“这是为了立下规矩以警告其余的犯人,而且也用来惩戒后来的人; 不这样,那就人人都会有侥幸的心理。”
  专管给犯人戴手铐、打板子的人也是这样。跟我同案被捕用木制刑具拷打审问的有三个人:一个人给了二十两银子,(结 果)骨头受了点轻伤,病了一个多月;一个人给的(比他)多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了皮肤,二十天就伤愈了;一个人给(的是他)六倍的银子,当天晚上走起 路来就跟平时一样。
  有人问他们道:“犯罪的人贫富不一样,你们已经从各个犯人身上都得了钱财,又何必还要按出钱多少来分别对待呢?”(他们回答)说:“没 有差别,哪个肯多出钱呢?”孟子说过:“选择职业不可以不慎重。”(这句话)真对啊! 刑部里(有个)老年管文书的小官,家里暗藏着伪造的印章,公文下发给各省,往往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