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

2024-05-13

1. 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3、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4、申请前连续两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5、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6、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7、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
8、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9、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外资投资性公司除适用本条前几项的规定外,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两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一、财务公司的主要作用
1、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促使企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财务公司成立前,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之间不直接发生信贷关系,经常会出现一些企业资金十分紧张,而另一些企业资金闲置的状况。财务公司成立后,成员企业成为了财务公司的股东,在一定程度上集中了各成员企业的资本来进行一体化经营,同时财务公司可以运用金融手段将集团公司内务企业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统筹安排使用,这样能加快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之间资金结算的速度,避免“三角债”发生,从而从整体上降低集团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集团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集团公司资产一体化经营的进程。
2、财务公司以资金为纽带,以服务为手段,增强了集团公司的凝聚力。一方面,财务公司将集团公司一些成员企业吸收为自己的股东,用股本金的纽带将大家联结在一起;另一方面,财务公司吸纳的资金又成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信贷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从而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进一步紧密地联结起来,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
3、及时解决企业集团急需的资金,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由于各种原因,企业经常出现因资金紧缺而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财务公司成立后,它比银行更了解企业的生产特点,能及时为企业提供救急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4、增强了企业集团的融资功能,促进了集团公司的发展壮大。财务公司不仅办理一般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而且根据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特点,积极开展票据、买方信贷等新业务,为企业扩大销售、减少库存等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5、有利于打破现有银行体制资金规模按行政区域分割的局面,促进大集团公司跨地区、跨行业发展。我国的金融机构存在纵向设置、条块分割等问题,资金管理体制是以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分级管理的,资金的跨地区流动比较困难。中央企业在地方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支持,而财务公司可以突破地区的限制,向不与集团公司总部在同一地区的成员企业筹集、融通资金,向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建设项目的按期开工。
6、促进了金融业的竞争,有利于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有利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在所有金融机构中,财务公司还是相当弱小的,远不能与其他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竞争,但为了生存,财务公司必须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客户,这在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其他金融机构深化改革、提高服务质量的作用。

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

2. 成立财务公司需要什么哪些条件

需要至少3个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会计人员,并且需要去财政局审批,不过现在好像已经不给批了。

一人有限公司要10万资金,2人以上需要3万就行。

注册公司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2、企业设立登记

3、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不需要。

4、交存企业注册资金

5、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6、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7、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

8、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9、税务登记

10、国税登记(国地税登记证已经合一,在地方税务填表打照,国税登记)

11、开设银行账号

12、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

13、统计登记

14、社会保险登记

民宅可以作为商用 只要去当地的居委会或者业委会开具一个同意民宅变为商用的证明就可以了。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九条 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四)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规定比例的从业人员,在风险管理、资金集约管理等关键岗位上有合格的专门人才;

(五)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完善的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是实缴的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经营外汇业务的财务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中应当包括不低于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3. 财务公司成立条件

法律分析:首先,该企业集团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请前一年集团控股或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且净资产率不低于35%;同时,集团控股或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在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总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母公司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近3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财务公司成立条件

4. 财务公司成立条件

首先,该企业集团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请前一年集团控股或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且净资产率不低于35%;同时,集团控股或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在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总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母公司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近3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条件
1、具有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
2、至少具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股20%以上的单一主要出资人,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合计持股25%以上的多个主要出资人,前述主要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者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提出申请前应当连续从事银行、支付或者清算等业务5年以上,连续盈利3年以上,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其他单一持股比例超过10%的出资人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银行卡清算标准体系。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符合规定要求、能够独立完成银行卡清算业务的基础设施和异地灾备系统。
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核准的任职资格。
6、具备符合规定的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信息安全保障和反洗钱措施等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公司债券融资受到限制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等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关于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但在实践中,企业单独发债的净资产需大于12亿元,不足12亿元的主要以集合债的方式实现融资。
2、关于盈利能力。拟发债企业需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连续三年盈利,最近三年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3、关于发行规模
(1)拟发债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债总额,主体评级AA级以下企业还应含短期融资券),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2)拟发债企业自身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4、关于募资用途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余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棚户区改造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60%执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募投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
5、关于其他要求已发行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已募足且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6、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产业债的发行满足以上条件即可。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为了方便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为解决单一企业因规模较小而集合发行的企业债券。

5. 企业设立财务公司有什么必备条件?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三)申请前一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四)申请前连续两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七)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
  (八)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九)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外资投资性公司除适用本条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外,申请前一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两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企业设立财务公司有什么必备条件?

6. 企业设立财务公司有什么必备条件?

需要至少3个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会计人员,并且需要去财政局审批,不过现在好像已经不给批了。

一人有限公司要10万资金,2人以上需要3万就行。

注册公司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2、企业设立登记

3、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不需要。

4、交存企业注册资金

5、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6、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7、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

8、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9、税务登记

10、国税登记(国地税登记证已经合一,在地方税务填表打照,国税登记)

11、开设银行账号

12、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

13、统计登记

14、社会保险登记

民宅可以作为商用 只要去当地的居委会或者业委会开具一个同意民宅变为商用的证明就可以了。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九条 设立财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的需要,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

(二)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

(四)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规定比例的从业人员,在风险管理、资金集约管理等关键岗位上有合格的专门人才;

(五)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完善的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是实缴的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经营外汇业务的财务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中应当包括不低于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7. 设立财务公司有哪些必备条件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
(二)申请前1年年末,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三)申请前1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四)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均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一定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七)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无不当关联交易。
(八)资信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九)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十)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设立财务公司有哪些必备条件

8. 设立财务公司有哪些条件?

设立财务公司有以下必备条件:1、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核心主业、无不当关联交易;2、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3、申请前1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二)申请前1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三)申请前1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四)申请前连续2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七)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八)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九)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