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住房基金?
2. 什么是住房基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 什么是住房基金
住房基金是指按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国家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用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 住房基金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来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住房基金是国家为了保证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设而要求企业设立的一种基金。 住房基金的偿付时间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结清前则成为企业的一种长期负债。
企业住房周转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住房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借入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
住房基金包括:
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建设资金;
自管住房出租收入;
留归单位使用的售房收入;
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
从单位售房收入提取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划转的住房折旧、维修和大修理资金;
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等。
4. 什么是住房基金?
5. 什么是住房基金
住房基金是指按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国家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用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 住房基金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来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住房基金是国家为了保证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设而要求企业设立的一种基金。 住房基金的偿付时间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结清前则成为企业的一种长期负债。
企业住房周转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住房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借入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
住房基金包括:
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建设资金;
自管住房出租收入;
留归单位使用的售房收入;
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
从单位售房收入提取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划转的住房折旧、维修和大修理资金;
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等。
6. 房屋基金是什么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因为政府规定要缴交的,没有什么办法不交的。
7. 房屋基金是什么
房屋基金是根据中国相关政策法规,用来修建单位住房和改善单位住房而设立的专项基金。房屋基金的一部分资金由国家财政拨款,剩余资金由各单位自行筹集。房屋基金的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而且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基金的用途
1、企业可用于帮助本单位员工缴纳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
2、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给困难员工发放住房补助与住房补贴,帮助员工解决实际的住房问题;
3、企业可将房屋基金用于建造员工住房或员工宿舍;
4、企业可将房屋基金用于修缮、翻新、维护已拥有的员工住房或员工宿舍;
5、企业可将房屋基金用于支付已拥有的员工住房或员工宿舍的管理费;
6、当本单位员工购置新房时,可用房屋基金偿还购房借款本息;
7、本单位员工可将房屋基金用来支付租房担保金,或其它与住房有关的一切开支。
8. 住房公基金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基金?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