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的保险赔偿

2024-05-14

1. 人死后的保险赔偿

那么不管什么原因死亡都可以获得理赔,且保额越高赔的越多,但保险规定的除外责任不在赔付责任之内。
一、开车撞到人报了保险公司赔付问题
撞到人了可以出险的只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撞人以后48小时内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提交保险单、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收到资料以后会进行复核、审批,确认无误后会对他人进行赔付,赔付完成后就结案。
车主撞了人的话,一定要先打120救人,同时还要在24小时之内报警,让交警定责、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然也得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因为如果是48小时之后才报案的话,保险公司是很可能会拒赔的。而在你报案之后,保险公司是会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并进行定损。
而你需要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开具的各种票据、以及保险单、驾驶证等各项资料准备好,然后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会对资料进行核查。
如果出现有伤残情况的,还得提供具备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而若造成第三者死亡的,就还得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提供的资料,再按照车主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车辆的损失、第三者的人员伤亡,以及车主购买的车险的保额和相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计算出赔偿金额后,就会向车主支付赔款。
二、同等责任可以走代位追偿么
同等责任不可以代为赔偿,在车险当中,代位赔偿时赔付额度与被保险人自己投保的车辆损失险保额相关。只有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且三责方怠于赔偿,才能向本方保险公司提出代位赔偿的请求,并依法将追偿权赋予本方保险公司。
三、保险理赔要多久才能到账
保险理赔在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会在10天内到账。如果申请的是大额理赔,那么理赔款则需要30天才能到账,如果出现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在核定3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拒赔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死后的保险赔偿

2. 人死后的保险赔偿

法律分析:那么不管什么原因死亡都可以获得理赔,且保额越高赔的越多,但保险规定的除外责任不在赔付责任之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人死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您知道吗,亲人去世后,有“4笔补贴”家属可领,不领可就浪费了!      前段时间,有网友问:如果家里退休老人去世了,他的家人真的可以得到补贴吗?这几项补贴都包含什么呢?      有些人确实知道退休人员死后可以得到一笔补贴款,但大多数人只是认为这些钱只是公司、单位补发的一笔工资而已。但其实很多人不知道老人去世了以后,家人是可以领到抚恤金和丧葬费的。      而且,有的地方丧葬费和抚恤金能领到二三十万!这是真的吗?到底怎么回事呢?      首先说明一点,能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人大多是生前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下面我们具体来分析一下。      一、丧葬费      首先丧葬费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每个地区的领取和发放金额不同,但一般和经济水平有点联系。      比如有的地区是固定金额的,比如北京和山东,分别是5000元和1000元;也有的地区是按工资水平算的,比如南方的很多地区,大部分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6来发放这部分费用,一般都是用来支付办理葬礼的各项支出。      二、抚恤金      其实丧葬费并不是大头,参保人去世之后,还能领到一笔抚恤金,一般抚恤金的金额会远远高于丧葬费。      但是抚恤金发放金额也是不同的,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区根据当地财政情况确定发放的金额,经济发达地区,一般高于落后地区。      抚恤金顾名思义就是对参保老人家属的一种安慰和慰问,不仅有死亡抚恤金,也有伤残抚恤金。      大部分地区是执行这样的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拿山东来说,职工去世后,家属一般会领到本地区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以济南地区为例,抚恤金为5760×10=57600元。      因此来看在参保人去世后,其家属领到的费用里,丧葬费只占一小部分,占大头的还是抚恤金,一般都能领到五六万块钱。      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其实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去世之后,家属不仅仅可以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也是可以继承的。      众所周知,退休老人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月数发放的。60岁退休就是个人账户余额÷139个月,如果老人不幸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没有发完,剩余部分就可以继承。      如果不幸老人去世比较早,一般个人账户余额都可以有八九万块钱,家人是可以全部继承的,因此不用担心自己交的养老金白交,不仅可以自己享福,去世后还能造福后人。      四、丧葬费抚恤金的发放的差距      有的人只能领到七八万,为什么有的人却能领二三十万呢?差距这么大,为什么?      这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差距,一般如果是企业退休人员,只能领到10个月当地平均工资,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就会领的更多,一般会领到20个月的本人工资,也有的地区是本人的基础养老金,事业单位工资一般都会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而且还是20个月,因此肯定领的更多。      你以为这样就是最高了吗?      错!      公务员去世后,家属领的更高!      40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或者基础养老金,哪怕本人工资6000块钱,家属也能领到24万。      如果一个公务员去世了,退休前工资为9000块钱,或者基础养老金为9000块钱,去世后,家人领到30多万是很正常的。      五、怎么领?      老人去世后,家属就可以到社保部门领取这部分费用了,一般来说资料有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件等。      综上,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去世后,家属不仅可以领到丧葬费和还可以继承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最少也能五六万,如果是事业编或公务员多的能到二三十万

人死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4. 人死后可以领取赔偿吗?

人死后不可以领取赔偿,但是,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这些人具有法定的独立上诉权,因此,赔偿是有的,只是不赔给死人,而是赔给活人。法律这样规定是有原因的,因为不具有独立上诉权的人没有起诉的权力,即使是上诉,也要经过被害人同意方可上诉。而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不具有独立上诉权的人是得不到被害人许可的。因此,法律在此时对被害人的法宝代理人和近亲属规定了一个独立上诉权。另外,楼上在问题里用的是“赔偿”一词,一般这个词是用在非正常死亡状态下的,比如出车祸等,而楼主又提到了一个“农村医疗保险”,在这里说明一下,农村医疗保险是农村针对疾病、伤害等作出的一个保险方式,是患者在医院里进行了切实医疗消费后,由政府给予的一定经济补偿,它和赔偿有着明显的本质区别。但这两者不矛盾。例如一个办了农村医疗保险的人被车撞了,送进医院,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那么这个人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个开车的人,要求他进行赔偿,也同时可以向医保单位对被害人在医院的实际消费进行部分报销。最后,看到有朋友说,买了人寿保险的人可以获得赔偿,这句话本身没错,但深究还是有问题的,比如,一个人买了人寿保险后,两年之类就自杀了,那么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不理赔的。好了,这个问题就说到这,由于你问的太笼统,继续展开分析面就太大了。

5. 人死后国家给于什么赔偿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满意请采纳

人死后国家给于什么赔偿

6. 人死了赔偿金怎么赔偿

2015年10月15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在路口撞上一辆电动车,导致电动车车主范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半月后死亡。经交警认定,小汽车车主唐某某承担主要责任,范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人死不能复生,接下来就是死亡损失赔偿程序,然而这起简单的肇事事故,却因死亡赔偿分歧经历了原审调解、再审一审、再审二审,直到2019年3月终审结束方才落下帷幕。
根据法律规定
自然人死亡以后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应由近亲属根据法律关系来分割
起初,范某某的儿子范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唐某某和保险公司赔偿范某某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473603元。经过调解,最终决定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范先生各项损失共计31万元;由唐某某于一次性赔偿范先生各项损失5万元。
调解过后的2018年,范先生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将损失赔偿金额更改为598660.8元,要求重新审理此案。此时,申请赔偿的人又多了一位范女士。原来,范先生是范某某第一段婚姻所生,范某某的第二段婚姻虽然也以离婚收场,但婚内还生有一女范女士。范女士尚未成年,她向法庭提出,第一次调解时遗漏了自己作为未成年子女应得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故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范先生却对这位同父异母妹妹的身份提出质疑。
法院查明,范某某曾与毕某某结婚,于1992年生下范先生,2003年,范某某与毕某某离婚,范先生由母亲毕某某抚养。2004年,范某某与鲍某某结婚,开启第二段婚姻,当年8月,女儿范女士出生。2014年,范某某与鲍某某离婚,范女士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父亲范某某。2014年11月,范某某又与鲍某某复婚,仅仅10天后,二人再度离婚,这一次,范女士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母亲鲍某某。
此外,法院查明,范某某的父亲母亲均已死亡,也就是说,此时与范某某具有法定继承关系的只有范先生和范女士。根据法医鉴定结果,范先生与范某某具有血缘关系,而范女士与范某某并无血缘关系。
法院判决
法院再审一审认为:子女是否享有对父母的继承权,自然血亲关系并不是必备的,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没有自然血亲关系也可以享有继承权。亲子关系鉴定书并不能否认范女士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力。
此次事故范某某死亡产生的损失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837491.53元(其中范女士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为6846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根据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唐某某承担主要责任,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确认唐某某承担60%的责任。另唐某某所驾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和商业险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先行顺次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唐某某依比例承担。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
撤销先前的民事调解书,由范先生返还此前保险公司赔付的31万元和唐某某赔付的5万元。
由保险公司赔偿范先生以及范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68924元;由保险公司赔偿范女士被抚养人生活费41076元。
由唐某某赔偿范先生及范女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135051.39元。
一审之后,范先生和唐某某均不服赔偿金额的认定,提出上诉。
范先生认为,范女士与父亲没有血缘关系,不应享有赔偿请求权;交警部门认定唐某某负主要责任,应该以80%的比例来划分。唐某某则认为,一审判决的赔偿责任过高。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针对这两个焦点,范女士出生于范某某和鲍某某婚姻存续期间,与范某某公共生活,受其抚养、教育10余年,父女之间已建立亲子之情,且范某某在生前并未对其与范女士的亲子关系提出异议或诉讼。因此,无论范女士是否与范某某、有生物学上关系,均应依法认定范女士是范某某之女,享有赔偿的权利。
关于责任比例的确定,法院认为,《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系地方性法规,对地方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本案中,交警部门认定唐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按条例规定,唐某某应承担此次事故80%的责任。一审判决确定责任比例不当应以纠正。
因本案在调解时遗漏了当事人范女士,客观上推迟了赔偿时间,赔偿权利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各项赔偿的计算时间均作了相应延长。
二审法院终审判决
由保险公司赔偿范先生、范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55232元;由保险公司赔偿第三人范女士被扶养人生活费54,768元;由唐某某赔偿范先生及范女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264549.69元。
亲子关系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人身法律关系,需要经由法定的主体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才能加以变更。婚姻关系解除后,即便是非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必然解除。除非当事人就亲自关系提出异议或者诉讼,否则其亲子关系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亲子鉴定对血缘关系的否定并不等于对法定亲子关系的否定。
亲子关系具有很强的隐私性和人身性,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非任何人都可提出,其主体是由法律加以合理限定的。本案中,范先生作为范女士同父异母的哥哥,他是无权对范女士和范某某之间的亲子关系提出异议的。
本案判决已生效。

7. 人死后都有哪些补偿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受害一方的权利得到了极大的保障,但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很多人不明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人死后都有哪些补偿

8. 人死了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因此,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间,承包人死亡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所得款项的性质,如果属于承包人应当享有的关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后所应获得相应补偿所产生的收益,承包人的继承人有权依照依法享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