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析中央银行的职能
中央银行的职能如下:
(一)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即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成为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具体表现:
1、集中存款准备金;
2、对银行融通资金;
3、组织银行间的清算;
4、主持各外汇银行的外汇头寸抛补业务。
(三)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具体表现:
1、代理国库;
2、对政府融通资金;
3、代理政府金融事务;包括代理国债发行与偿还、代管黄金和外汇储备等。
4、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处理国际金融事务。
(四)中央银行是管理金融的银行
具体表现:
1、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2、制定和执行金融法规与银行业务基本规章制度;
3、监督和管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 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随着银监会的成立而弱化 目前其监管范围仅限于支付结算 现金管理 外汇管理 账户管理等几个领域 而主要监管职能由银监会承担
2. 中央银行职能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